Ⅰ 印度的種姓不會再身份證上出現,那印度人是如何來區別階層的高低的
1、從語言的角度:印度的官方語言是英語,但事實上,許多低種姓和賤民不講英語。英語是印度高種姓之間交流的語言,體現印度高種姓的地位是一種榮譽。所以會哪侍英語也可以被我們視作區分印度高種姓和低種姓之間的方法。
2、膚色不同:通常情況下,皮膚越白,越有可能是一個較高的種姓,而那些棕色皮膚的人也是原來的居民,即較低的種姓。
3、從婚姻的角度:在高種姓中嫁給種姓是一種習慣,但嫁給種姓種姓是一種罪惡。但如果一個高種姓的人想嫁給一個種姓低的人,他就可以被接受。
4、姓氏不同:印度人的姓名一般是名在前,姓清蠢在後;如:桑賈伊·甘地(SanjayGandhi),「桑賈伊」是名,「甘地」是家族姓氏。
婆羅門常用姓氏:夏爾瑪(Sharma)、提維迪(Trivedi)、威亞斯(Vyas)、潘迪特(Pandit)等;
剎帝利常用姓氏:塔卡爾(Thakker)、拉吉普特(Rajput)、辛格(Singh)、塔闊爾(Thakor)、沃爾瑪(Verma)等;
吠舍常用姓氏:古普塔(Gupta)、默迪(Modi)、色斯(Seth)、甘地(Gandhi)、沙(Shah)、嘎加爾(Ghaggar)、高爾(Goal)等;
首陀羅常用姓氏:安貝達爾(Ambedkar)、蘇蘭基(Solanki)、恰馬爾(Chamar)、納伊(Nayi)、洛哈(Lohar)等。
(1)印度等級是怎麼來的擴展閱讀:
由於種姓制度與地域緊密結合,並有明顯的區域范圍,因此其政治權力可依區域大小分為三個等級:地方的小王國或地區行政中心、聚落以及個別聚落內的種姓。
這三個層級的權力運作雖有高低之分,而且差異甚大,但其共同特色是權力施行者都在模仿瓦爾納階序中的李正吵剎帝利,而且都會宣稱其權力的合法性與有效性,即使實際上未必如此。
尼泊爾的種姓制度與印度不同:婆羅門與剎帝利遠多於首陀羅,是印度的婆羅門有意為之的結果。
Ⅱ 印度的種族等級制度
印度種姓制度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
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拓展資料:
印度種姓制度是以印度為主的南亞各國印度教居民中存在的一種彼此嚴格區分的社會等級或集團制度。梵語為瓦爾納,意為色、種、質。中國古代的漢譯佛經或旅印高僧的著作中,稱為種姓或族姓。依葡萄牙語音譯為卡斯塔,世界上則多用卡斯特一詞。現在已逐漸廢除。但在一些民族中依然存在。
Ⅲ 印度種族等級制度
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和達利特。一張根據《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繪的瓦爾那等級: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原人的腳。至於賤民,則被排除在原人的身體之外。
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並且種姓制度下的各等級世代相襲。
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
除四大種姓外,還有大量的"第五種姓",稱為"不可接觸者"階層,又稱"賤民"或"達利特",他們多從事最低賤的職業。賤民在印度不算人民,不入四大種姓之列。
種姓世襲,不易更改。社會地位高低、經濟狀況好壞,大多與種姓有關。因為階級過大就會變成種姓,一但種姓完成,低階層上升基本不可能。
盡管印度獨立以來,已廢除種姓制度,但幾千年來種姓制度造成的種姓歧視在印度不少地區、尤其是農村仍相當嚴重。在印度早已廢除種姓制度的情況下,種姓制度思想的殘留依然影響著印度人比如不敢對高種姓開槍。首陀羅被吠舍歧視,低種姓=低道德會成為普遍觀念。首陀羅之所以窮是因為他們懶,同情首陀羅以至義務幫助他們或結婚就是雜種姓或聖母,而婆羅門能力以外的資產等於零。首陀羅不管遭遇了什麼,高種姓會覺得是因為懶,不能給福利養懶人。天真的吠舍有時會認為自己靠近高種姓會受到神的庇護很安全,然而婆羅門和剎帝利一紙文書就能把充滿優越感的高級吠舍直接打成首陀羅。印度毛派首陀羅造反,吠舍被共產,婆羅門和剎帝利在大洋彼岸笑哈哈。在印度,發達和較發達國家的外國人天生自帶剎帝利身份。 同時,各種姓派生出許多副種姓(或稱亞種姓、次種姓),進而衍生出更多分支。
一個底層不能互相支援扶持的社會是冷酷的。絕大多數刑事案件,基本上都是底層人之間的自相殘殺,很少有底層人去偷去搶去故意傷害頂層階級的。因為那些頂層高種姓人活動的區域,底層低種姓人根本就不會去。高種姓人打民事官司,對方一般也是高種姓人。也就是說,能跟底層人民發生矛盾,說明他們階層區別不大。在吠舍眼裡首陀羅是底層人,在那些真正的頂層階級高種姓人眼裡,吠舍也是底層人,除非換邦。
雖然種姓制度在印度,早已是在法律上廢除多年了,印度的種姓制度在法律上並不存在,只是存在於觀念之中,而觀念這個東西,是會隨著經濟社會科技的發展,教育水平的提高而不斷進步的。印度在教育和經濟上的發展,正在迅速的摧毀種姓制度在民間的根基。從2006年起,印度教育部宣布大幅提高"保留配額"比例,以便增加社會低種姓群體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其中在印度理工學院、印度管理學院以及全印醫學院3所印度最知名的院校,將來自低種姓家庭的入學名額從原來的22.5%提高到49.5%,其他20所普通大學則提高到27%。此舉引發了高種姓學生抗議逆向歧視,然而這項規定卻堅持了下來。
Ⅳ 印度是階級國家嗎,等級是怎麼劃分的
以前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達利特五級種姓制度劃分,也是階級劃分。
現在有所緩解但依然是普遍現象,低階級的很難進入高階級,不同階級之間不通婚。
基本上是以婆羅門為中心的制度,簡單來說婆羅門是負責宗教祭祀的祭祀,用著很大的政治權利。剎帝利是武士階級,國王等基本上就是剎帝利這個階級的,吠舍是從事商業活動或者農牧業的,並無什麼政治特權。這三個階級是屬於雅利安氏族部落成員。而首陀羅基本就是底層了,無政治宗教權利。達利特則是奴隸階級了。
Ⅳ 印度人為何要分三六九等得從那場戰爭說起
印度的等級制度在全球都是出了名的,在印度,人分三六九等,等級森嚴,不同階層之間有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甚至高階層的女人不會嫁給低階層的男人,即使他們結婚了,生下的孩子,也被叫著雜種姓。
因為,印度的這種等級制度,稱為種姓制度,兩個階層,也就是兩個不同的種姓,兩個不同的種姓結婚生子,當然就是雜種姓了。
當然了,低階層的女人要想嫁給高階層的男人,得付出高昂的嫁妝,這也導致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等地出現為了嫁妝謀殺妻子的現象。
印度民眾
都說投胎是門技術活兒,在中國,你可能生在一個貧困家庭,可能偶爾會抱怨為什麼沒投胎在有錢人家。
但生在中國已經很幸福了,雖然出生在窮苦人家,但只要肯努力,也能夠走上人生巔峰,引娶白富美。
在印度,投胎那才真的需要技術,一旦出生在下流階層,一輩子都難以改變這種身份,一錘定音,再也沒有翻盤的機會了。
印度電影《起跑線》剛開始的時候,在服裝店內,老闆拉吉對店員說:「我說過很多次了,喬圖,你要了解顧客,在介紹前要先了解她們的階層,她們老家是什麼地方,她們喜歡什麼款式,哪裡顏色適合他們,這個時候再拿出商品,她們的防範之心就融化了。」
電影《起跑線》劇照
這部電影看似在探討孩子的教育問題,但實質上是在探討印度森嚴的等級觀念,且不說影片中拉吉與太太米塔的女兒面臨的上學問題,就連買個衣服也要分等級。
在中國,一個貧困山區的孩子,如果考上了名校,那麼他將很快融入那個圈子,成為天之驕子。
而在印度,就像電影《起跑線》講述的那樣,低層階級孩子,別說很難進入名校,就是進去了,也基本不可能融入進去。
電影《起跑線》劇照
從2006年起,印度教育部宣布大幅提高"保留配額"比例,以便增加社會低種姓群體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其中在印度理工學院、印度管理學院以及全印醫學院3所印度最知名的院校,將來自低種姓家庭的入學名額從原來的22.5%提高到49.5%,其他20所普通大學則提高到27%。
此舉竟然引發了高種姓學生抗議逆向歧視。
相比起來,中國的高考,那真是公平得不能再公平了。
那麼為什麼印度會有這么森嚴的種姓劃分呢?
這事兒還得從頭說起。
第一、雅利安人進入印度
雅利安人原來是活躍在東歐中亞一帶的草原游牧民族,他們主要以馴牛為生,並隨著牛車慢慢游移,這也是後來牛在印度地位崇高的起因。
後來他們遇到了蒙古人,學會了馴馬,開始成為了馬背上的戰斗民族。
「雅利安人」的稱呼最早出現在印度的祭神聖典《梨俱吠陀》之中,原意為「高貴的人」。
從這個自大又自戀的稱謂上,就能看出人們的等極觀念是與生俱來的。
《印度歷史》:公元前15世紀,雅利安人一路南下,四處尋找牧場,有的到了希臘,有的去了小亞細亞,其中一支到到了伊朗。
他們在伊朗生活了一段時間後,一部分經阿富汗,越過阿姆河、興都庫什山脈及帕米爾高原山口,進入了南亞次大陸西北部。
他們在這里形成了自己的語言吠陀語,後來的印度吠陀文化也就以此命名的。
進入印度五河地區以後,雅利安人和當地的土著進行長常的征戰,最後雅利安人勝出。
他們俘虜了大量的土著,並將其稱為「達薩」,也就是後來種姓中的一種。
雅利安人進入印度後,印度進入了吠陀文化時代。
《印度歷史》一書中說:「在吠陀文化時代早期,印度基本也就兩個社會階層,一個是雅利安人,另一個就是奴隸達薩。」
那個時候,雖然是父系社會,但女性的地位很高,有著和男子平等的社會地位,有權利參與家庭管理、宗教祭祀和社會活動。
《梨俱吠陀》記載,雅利安人以血緣關系為基礎進行部落居住,氏族內部平等,但氏族之間已經有等極劃分了,弱小的氏族的愛強大氏族統治。
隨著部落長久定居,政治組織開始慢慢形成,在部落之上有了大王,一個大王管理一個地區的幾個部落。
但王不是世襲的,也不是終身的,屬於選舉制,其下還有部落民眾大會和部落長老議事會,大王必須在聯合會中宣誓後方可被承認。
直到到「十王之戰」,也就是由十個弱小的部落部落組成的聯盟,共同討伐強大的婆羅多部落。
「十王之戰」以強大的婆羅多部落取勝告終,從此之後,國家這一機構開始慢慢形成,階級社會正式開始出現,君權神授思想開始出現,世襲制出開始了。
《阿闥婆吠陀》中說:「領土由王據有。」
這個時候,婦女的地位由原來的男女平等,變成了家庭的包袱和不幸的根源。
女子無財產繼承權,不得參加祭祀典禮或政治事務,沒有接受教育的權利,童婚和殉葬習俗也開始了。
他們甚至將婦女和酒、投骰子共同列為罪惡。
第二、種姓制度的正式確立
其實在雅利安人進入印度時,已經有了三個階層,分別是武士、祭司和部落民。
但這算不上是種姓制度,確實的說,只是一種職業劃分,武士和祭司都不是世襲的,有能者居之,而且相互之間還可以通婚。
應該說,印度種姓制度出現的源頭,是「達薩人」的出現,也就是被雅利安人俘虜的土著。
雅利安人身形高大,白皮膚,高鼻樑,很帥氣。
而當地的土著幾乎個個都是扁鼻子,黑皮膚,和雅利安人比起來,可以說是醜陋。
《印度歷史》中說:當時雅利安人的氏族血緣關系尚未完全解體,為了保持自己純正的血統,又要將這些俘虜來的達薩人納入他們的社會中,於是出台了一項「瓦爾那」制度,也就是根本「色」和「質」將雅利安人和非雅利安人區分開來。
《梨俱吠陀》中將雅利安人稱為「雅利安瓦爾那」,將非雅利安人稱為「達薩瓦爾那」。
隨著社會的演變,雅利安人內部也出現了階級分化,相應的社會勞動分工也已形成,於是瓦爾那制度有了新的劃分,分別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
《印度的發現》中也說:「印度的種姓制度是從雅利安人和非雅利安人嚴格界限中開始的。」
為什麼要這么分呢?
當然是有依然的,而且還是神的旨意。
祭祀神典《普魯沙贊歌》是這么說的:「梵天大神從他的口中生出了婆羅門,從雙臂生出了剎帝利,從腿生出一吠舍,從腳生出了首陀羅。」
梵天大帝
很多學者都認為,這個故事婆羅門的僧侶們為了鞏固自己的特權地位,後來加入這本書中的。
當然,除了梵天大神生出的四種等級之後,還有一種人,那就是野生的,也可以說是後娘生的,不是夢天大神的親兒子,屬於濺民。
第三、種姓階層的劃分
都說皇帝愛長子,百姓愛幺兒,這話一點都不假。
夢天大神生出了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同樣是他的兒子,待遇卻是天差地別。
1、大兒子婆羅門:
他們的社會地位最高,是神權掌握者,思想高超,地位超然,主持宗教祭祀活動,同時又壟斷文化化和教育,不用納稅,不可殺。
根據《摩奴法典》規定,可從事教授吠陀經、司祭與接受奉獻這三樣工作。
他們不負責具體的國事,但卻是一主九鼎,有著最高的話語權,是人民精神生活的絕對領袖,就連國王也要聽命於他們。
2、二兒子剎帝利
剎帝利說白了就是皇族及掌權者,相傳是由早期吠陀時代的王族演變而來的,他們是國家的軍政領導,握有實權,負責片戰和國家管理,不用納稅,但依舊得聽命於婆羅門的決策。
其負有保護婆羅門之責。
3、三兒子吠舍
《印度歷史》中說:吠舍當然於當今社會的普通民眾,是總人口中數量最多的,原指氏族部落成員,大多數人是村社的農民和小生產者,從事農牧商和手工等職業,少數人是富裕的城市工商業奴隸主。
他們擁有財富,地位僅次於剎帝利。
他們在政治上無權,必須納稅,是國家財政的主要貢獻者,是婆羅門和剎帝利的供養者。
4、四兒子首陀羅
這個最慘,都是一個媽生的,何必呢?
首陀羅是種姓制度中最後一個階層,他們屬於受奴役、壓迫和歧視的無權等級,大部分是由被俘虜過來的土著「達薩」組成,後來也加入了一部分雅利安人。
他們是社會中的主要勞動者,除了奴隸和僱工以外,也有獨立的小生產者,從事農業、牧業和手工業。
事實上,他們才是真正供養婆羅門人和剎帝利的人,是他們支撐起了整個國家的GDP。
但他們卻是最窮最苦最被人看不起的人。
梅堯臣>說得好:
陶盡門前土,
屋上無片瓦;
十指不沾泥,
鱗鱗居大廈。
更有趣的是,這些從梵天大神腳上出生的人,在宗教儀式上,只能為高級種姓的人洗腳,因為他們是由生主神的腳創造出來的。
但是有一點,首陀羅雖然地位低下,但他們也是由夢天大神生出來,是婆羅門和剎帝利的親兄弟,所以除了一部分奴隸以外,人身是自由的,可以自由的活動。
但是有點是最悲催的,大哥二哥三哥這種享受完了,下輩子還能托生為人,被稱為「再生族」,而老四首陀羅就不一定了,他們被稱為「一生族」,意思是下輩子不一定能托生為人。
5、濺民(不可接觸者)
這類人比首陀羅還不如,因為他都不是夢天大神生的,是後娘生的,被稱為不可接觸者,即達利特,意思是接觸了就會倒霉。
據說,到了現在,某些依舊保守的印度農村,你會看到有些人走路要避著人,因為他們不能讓自己的影子落到路人的身上;更有甚者,有的人帶著掃帚,邊走邊掃掉自己的腳印。
他們為這個村子的人工作,卻不允許住在村子裡;他們不能到村子的井裡打水,小孩就算能上學也必須上專門的學校。
所以,電影《起跑線》中的男女主角才會想方設法的要把女兒送進高級學校,因為一旦擺脫了現有的階層,她將過上完全不一樣的人生。
後記:
有人說,印度的這種種姓劃分最開始是由分工來界定的。
這話也說得也一些道理,除了被俘虜的「達薩」,其它人都是雅利安人,大家的起點是一樣的,為何別人能成為首領而自己不行,還不是自己的原因。
就像中國,改革開放之前,大家都一窮二白,大家都不富裕,貧富差距不大,為何到現在會出現這么大的貧富差距,還是因為自己的原因。
大家都是人是吧?
當然了,這只是說的初期,在等級觀念還沒成形的時候,大家同處一條起跑線,每個人都有機會。
但一定這種等級成形了,或者說貧富差距已經形成了,再想改變,還是很難。
特別的印度的這種等級制度,發展到後面,也只能是龍生龍,鳳生鳳,耗子的兒子會打洞了。
要想改變身份,只能下輩子,而悲催的是,首陀羅下輩子還不一定能變成人。
對於印度的這種根深蒂固的種姓制度,你是怎麼看的呢?
歡迎留言討論!
Ⅵ 印度的等級制度的根源是什麼
種姓制度是中國古代文獻中對印度的一種復雜的等級制度(包括瓦爾那制度以及後來從中衍生出的闍提制度)的泛稱,玄奘曾將它翻譯成族姓制度。在西方,人們通常把它稱為喀斯特製度。約公元前1500年代,說印歐語的游牧的「雅利安」(意思是「高貴的人」)進入印度河流域,與黑皮膚、低鼻樑的當地人不斷發生戰爭。雅利安人稱當地人為「達薩」(或「達休」),前者不斷取得勝利,占據了印度河上中游和恆河上游;後者或者退到南方,或者淪為奴隸和被奴役者。到約公元前900年~公元前600年間,種姓制度正式形成。最初,雅利安人自稱為「雅利安瓦爾那」(雅利安含有「高貴」「富有」的意思,瓦爾那含有「顏色」「品質」的意思),而稱當地原居民為「達薩瓦爾納」(達薩含有「雄者」「男人」的意思)。隨著雅利安人內部的分化, 逐漸發生了平民和氏族貴族的區別。平民成為「吠舍」,是氏族成員的意思;而貴族稱為「羅闍尼亞」,意思是「灼熱發光」,引申為顯貴的首領的意思;從事祭祀的氏族貴族稱為「婆羅門」,意思是「梵天所生」。從雅利安人與當地居民的一分為二,到雅利安人部落中平民與氏族貴族的一分為二,和貴族內部的軍事貴族與祭司貴族的一分為二,這樣就形成了四個瓦爾那的胚胎。再到後來,四瓦爾那制度正式形成,婆羅門教的典籍規定了各個瓦爾那的地位以及不同瓦爾那的成員的不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個瓦爾那是婆羅門。主要掌握宗教祭祀,充任不同層級的祭司。其中一些人也參與政治,享有很大的政治權力。
第二個瓦爾那是剎帝利(「力」「權力」的意思)。它是從「羅闍尼亞」發展而來的。剎帝利的基本職業是充當武士。國王一般仍屬於剎帝利瓦爾那,但剎帝利瓦爾那並不限於王和王族。剎帝利是掌握軍事和政治大權的等級。
第三個瓦爾那是吠舍。主要從事農業、牧業和商業,其中也有人富有起來,成為高利貸者。吠舍是平民,沒有政治上的特權,必須以布施(捐贈)和納稅的形式供養完全不從事生產勞動的婆羅門和剎帝利。不過吠舍還是雅利安人氏族部落公社的成員,他們可以參加公社的宗教儀禮,和婆羅門、剎帝利同樣屬於「再生族」。
第四個瓦爾那是首陀羅。首陀羅瓦爾那的前身是達薩瓦爾那,但有所不同。他們不在雅利安人公社以內,他們的大部是非雅利安人,但也有一些由於各種原因而失去公社成員身份的雅利安人。他們不能參加宗教儀禮,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宗教生命),因而屬於「非再生族」。首陀羅從事各種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有人淪為僱工,還有人淪為奴隸,是地位低下而受苦的人。
瓦爾那制度形成以後,每一個人的社會地位都由其家庭出身來決定,各個瓦爾那的人都世代從事規定的職業,不能任意改變。各個瓦爾那之間原則上禁止通婚。不過在實際生活中,較高瓦爾那的男子娶較低瓦爾那的女子為妾是被允許的,但是嚴格禁止較高瓦爾那的女子下嫁較低瓦爾那的男子。
Ⅶ 印度等級制度
法律分析: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和諧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