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有的印度人包頭,有的不包頭,是區分已婚和未婚嗎
印度人包頭不是區分已婚和未婚而是由於宗教文化等原因。
印度是個多種族,多宗教,非常多元化的國家,在印度裹頭巾的主要是錫克教徒,大約有2000多萬人,除此之外還有穆斯林女性也必須裹頭巾,這在我國也是很常見的,在我國的寧夏回民自治區有很多伊斯蘭教信徒,哪裡的女性也都必須裹著紗巾。
根據印度不同種族的相關習俗來看,有些是必須要將自己的頭部包裹起來的,不允許讓別人看到自己的頭發,也不能被摸,否則會不吉利。
錫克的男性自出生以後頭發是不允許剪的,所以包頭巾成了必須的,一旦摘下來,讓別人看到了,就會認為這是一種侮辱。
(1)印度怎麼區分是否結婚擴展閱讀:
錫克人包頭的風俗和當年穆斯林統治印度有關。當時,有包頭習慣的穆斯林統治者為了顯示自己與被征服者不同,不允許其他教徒包頭。但剽悍尚武的錫克教徒卻我行我素,反而全部包頭以示抗議,漸漸的成為了民族習俗。
由於終生不剪頭發,而又要行動方便,成年錫克男子一般都將頭發用布層層圍起,繞成一個像「大磨盤」的頭包。據稱他們用的頭布一般都有將近13米,絕對可以載入吉尼斯世界紀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錫克族
Ⅱ 印度人大部分什麼時候結婚
印度人大約在22 或 23 歲就結婚了,他們夠年齡的時候,父母會替他們先看看女孩,然後兩個人根本就沒有見過面,只給雙方一張相片,同意就結婚了,結婚之前會見一面,只聊一聊 就ok 了,印度人在沒有結婚之前根本就沒有其他的交往
Ⅲ 印度的婚姻法有何規定印度男女的合法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印度婚姻法規定男性年滿21周歲、女性年滿18周歲才可結婚。
所以在印度,即使有婚姻法也基本如同擺設,不過較為發達的大城市還是比較文明的。而在落後的地區,即使是童婚這樣的違法行為,依然屢禁不止。
Ⅳ 印度婚姻習俗種種是什麼意思
印度民族復雜,素有「民族博物館」之稱。少數民族種類之多,數量之大,世界聞名。據不完全統計,有500餘支,他們在印度社會中佔有重要地位。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更有奇特的風俗習慣,就連挑選生活伴侶的方式也各有特點。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試婚:男女婚前可同居,以便互相了解和確定婚姻關系。男的到女家後,居住時間長短不一,少則幾周,多則數月。如果雙方滿意,則可結婚。若雙方性格不合,男的要給女方的父親一筆錢,作為賠償,然後方可回家,婚事就算告吹。但若女方已經懷孕,兩人則非結合不可。今天在古吉拉特邦的皮爾族和阿薩姆邦的古喀族中這種風俗尤為流行。
搶婚:男方的人把女的搶來成婚。搶婚分為三種,一是強行搶婚,二是默契搶婚,三是禮儀性搶婚。
強行搶婚即在姑娘及其父親不同意的情況下,把姑娘搶來舉行結婚儀式。大多數民族經濟較為落後,男多女少,則採取付款娶妻的作法,即付一筆身價費給姑娘。如男方錢少,姑娘身價費高而無力支付時,便設法強行搶妻。這種風俗,自古就有,相傳至今。從前,在印度的那加族、霍族、皮爾族、貢德族以及阿薩姆邦、比哈爾邦和中央邦的一些少數民族中非常盛行。後來,由於政府的限制,隨著教育的普及和文明宣傳的加強,這種風俗在日益減少。但是,有些少數民族為了維護這種舊的風俗傳統,改頭換面地創造了一些搶婚新花樣。例如,在貢德族中,只要父母同意就可搶婚;喜馬拉雅山谷地帶的波迪亞族也是如此;在柯亞族、蒙達族和比爾豪爾族等民族中則採用另一種辦法:姑娘如不能輕易搶到手,男子可藏身於廟會或其它公共場所,待機而動,只要遇到機會,就往姑娘頭上戴番紅花。一旦成功就意味著姑娘歸他所有,與此同時,社會也予以承認。
默契搶婚即雙方家庭商定,某月某日男家前來搶親。確定了日期,男方便帶著親朋「襲擊」女家。女方的家人假裝受傷,呆在家裡不動,便把姑娘抬到馬上,和男青年一起被帶走,姑娘故作呼喊哭喚之狀。用這種辦法,顯示男青年的勇敢,並表達對姑娘的愛情。
禮儀性搶婚即男女青年雙方情投意合,但遭到父母的反對。在這種情況下,利用廟會、節日的機會,男青年應姑娘的要求公開給她頭上塗紅,這樣父母也只好同意他們成婚。若還不同意,就會有五老會的人出面給他們調解。
考驗婚:到了結婚年齡的男子利用廟會、節日等機會,當顯示出自己的體力和才幹為強者後則有權挑選姑娘為妻,古吉拉特邦的皮爾族就採用這種辦法。在灑紅節時,人們舉行一種名叫「高爾·格泰勞」的舞會。在舞場中央豎立一根竹竿,上面掛有椰子和紅糖。未婚姑娘在竹竿四周圍成一圈,圈外再圍一圈未婚男子。青年們盡情地跳舞,在跳舞過程中,男青年要爬上竹竿取下椰子和紅糖,需奮力沖破姑娘們的舞圈。這時候,男青年個個爭先恐後,拚命沖擠;姑娘們竭力阻攔,不讓他們沖進圈內。有些男子的衣服被撕破,有些男子的頭發被揪掉。此時此刻,受傷流血,男青年們也在所不惜。最後,哪位青年沖進圈內,首先拿到竹竿上掛的椰子和紅糖,就算他獲得了勝利。這樣,他就有權挑選在場的任何一位跳舞的姑娘為妻,並且可以不付分文,立即帶走。
服役婚:婚後新郎先在岳父家做工服役,到一定時間,相當於付完姑娘身價費後才能把妻子帶回家去。這是一種在買賣婚姻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婚姻風俗。有些經濟困難的小夥子,因付不起姑娘的身價費而不得不採用這種辦法。當然也有些是婚前服役的,即男青年到女家後,凡是能做的活兒,他都得做,服役時間長短不一。最後把勞動所得,作為姑娘身價費支付。付清了身價費,即可完婚。今天,印度的貢德族、白伽族、凌格考爾族、古吉族、阿耶茂爾少數民族中的窮人仍然採用這種方法成婚。比爾豪爾族則時興一種未來的岳父把姑娘身價費借給未來女婿的辦法,實際上也屬這一種。男方借債後,要到女家幹活,以抵債務。幹活期限不定,直到付清債務為止。今天,在喜馬偕爾邦的古傑爾族和北方邦的柯斯族中很盛行。
換親婚:這是一種兩家的姑娘交換成婚的辦法,即甲家的姑娘嫁到乙家,而乙家的姑娘再許配給甲家。這樣,兩家互相交換,免付姑娘的身價費。貧寒之家,往往採用這種辦法。在印度,除迦西族禁止採用這種辦法外,其它少數民族大都採用。
私奔婚:男女雙方相愛,但因遭到父母的反對或因付不起姑娘的身價費,一對情人就雙雙私逃外地,結為夫妻,過些時日再回到家裡,社會便給以承認。這時,父母自然也就無計可施,只好同意。這種結婚方法,不舉行任何儀式。今天在蒙達族、霍族、桑塔爾族等少數民族中還頗為盛行。從前少數民族中由於不盛行童婚,所以,上述結婚辦法相當普遍。今天由於童婚盛行,此種結婚辦法日益減少。
強求婚:如果一位姑娘愛上一位青年,或已訂婚而男方還在拖延婚期,或男青年同意又遭到父母的反對時,她要設法同那位青年成婚就得採用這種辦法。其做法是,一天,姑娘帶上米酒,突然闖入男方家裡,對她的突然闖入或賴著不走,當然會遭到男方家裡人的反對,男家為千方百計把她趕出門去,會施展種種手段。例如,在火里投放辣椒,使室內氣味刺鼻,難於忍受,全家都到室外,只把姑娘一個人留在屋子裡;或者往姑娘身上潑熱水,甚至遭受一頓毒打,要麼不給她送飯吃。而和她要好的男青年這時會偷偷給她送飯,並鼓勵她努力堅持,不要灰心。姑娘經受住了這些考驗,便會泰然自若地坐在那裡不動,就算她獲勝。男方父母也只好同意。今天,印度的比爾豪爾族、奧郎沃族、格麻爾族,蒙達族、桑塔爾族等少數民族中還流行這種婚俗。
Ⅳ 印度婚姻制度是怎樣的
現在的印度婚姻大多數仍然是包辦婚姻,非常講究階層種姓,門當戶對,由於印度的種性制度的影響,種姓不同是結婚大忌。結婚前,也是由媒人(由祭祀充當)出面介紹,雙方父母會根據社會階層、語言、區域以及星相等方面來考慮是否見面詳談,就像中國古代媒人上門提親一定要帶來主角的生辰八字先合上一合;然後由父母來先考察衡量,覺得兩人般配,女方父母又能答應男方提出的數量之後,就確定下來,選定黃道吉日,開始籌備婚禮。從這些看來,印度和中國古代促成一門婚姻的方法簡直一模一樣。不過,中國古代的大男人們似乎比印度大男人們還多尊重女性一點點,多一道聘禮送定的手續,然後再女方再帶著嫁妝嫁進門來,但是印度從古到今,女方出嫁時都要陪送豐厚的財物,現代的印度仍然是養女為患,高額的嫁妝費用往往使一個家庭不堪重負。
Ⅵ 為啥印度人不能和賤民結婚
不是所有印度人不能和賤民結婚,而是不同等級的人是不能通婚的。
在印度的社會被分為嚴格的等級,稱為種姓制度,被分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和賤民。
這是由於當年雅利安人佔領了印度,強行把印度分為五個種姓,婆羅門是站在頂端的階層,主要由雅利安人,僧侶和原本的貴族組成;
剎帝利是當地的暴力機關,主管著軍隊,警察系統,來保證婆羅門的安全;舍則是商人,他們可以經商,但要納貢稅收,供給貴族;
首陀羅則是平民百姓,干著最臟最累的活動,出賣自己的勞動力;最慘的就是賤民了,他們在社會上無處可依,沒有人管他們,以天為被以地為床,整天無所事事,死了往恆河裡面一扔就完事兒了。
以前這個種姓制度被法律嚴格規定,現在廢除了。但人們依然沿襲著種姓規定的習慣,不同種姓之間不準通婚,否則就會被同種姓的人排斥,導致種姓跌落。
幾乎沒有種姓願意拿自己的前途開玩笑。這種制度,保證了貴族永遠是貴族,賤民永遠是賤民,窮人永遠沒有翻身的機會。
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的印度人,沉溺於的文化,寄希望於神,希望恆河神下能給與重生的希望,投胎到高種姓的去。
Ⅶ 印度的風俗
印度有 牛的王國 之稱,牛是當地最神聖不可侵犯的動物 在路上駕車時,千萬注意不要撞到牛,更不要配戴牛製品進入廟宇,同時最好也盡量避免以牛為攝影對象 印度還有一項特別不同的習慣,回答對方問題時若將頭歪一邊或搖頭,那是肯定的表示,可千萬別會錯了意,造成不應有的麻煩 信仰印度教的印度人實行種姓制度,打聽當地人的種姓 階級也是一件極不禮貌的事
不要摸小孩的頭印度等地的人們不希望別人摸自己頭上的任何一部分,他們也不喜歡去摸別人 他們認為,頭部是人體最高的部分,也是人體中最神聖無比的部分,尤其是孩子的頭,被視為神明停留之處,所以,在任何情況之下絕不允許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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