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東印度公司
不是,各國有各國的東印度公司。歐洲歷史上,一共有過多個被簡稱為東印度公司的企業,他們是英國、法國、荷蘭等繼葡萄牙和西班牙殖民擴張後,17世紀新興的殖民國家為了處理在殖民地地區的一些事物而成立的機構。 分別是英國東印度公司(1600)(不列顛東印度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1602), 丹麥東印度公司(1616), 葡萄牙東印度公司(1628),法國東印度公司(1664)(French East India Company) 和瑞典東印度公司(1731)。
⑵ 歷史上是否有過葡萄牙東印度公司 如果有,它的創建和解體時間
有過,葡萄牙東印度公司成立於1628年,公司在果阿和孟買建設有基地。
⑶ 東印度公司真的是公司嗎
在歐洲歷史上,一共有過多個被簡稱為東印度公司的企業,他們是英國、法國、荷蘭等繼葡萄牙和西班牙殖民擴張後,17世紀新興的殖民國家為了處理在殖民地地區的一些事物而成立的機構。 分別是英國東印度公司(1600)(不列顛東印度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1602), 丹麥東印度公司(1616), 葡萄牙東印度公司(1628),法國東印度公司(1664)(French East India Company) 和瑞典東印度公司(1731)。
⑷ 東印度公司是英國的嗎
在歐洲歷史上,一共有過多個被簡稱為東印度公司的企業,他們是英國、法國、荷蘭等繼葡萄牙和西班牙殖民擴張後,17世紀新興的殖民國家為了處理在殖民地地區的一些事物而成立的機構。 分別是英國東印度公司(1600)(不列顛東印度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1602), 丹麥東印度公司(1616), 葡萄牙東印度公司(1628),法國東印度公司(1664)(French East India Company) 和瑞典東印度公司(1731)。
16世紀末17世紀初,先後有葡、英、荷、丹、法等國在東半球的印度、印度尼西亞、馬來亞等地成立東印度公司。至於為什麼都取名「東印度公司」,這和哥倫布錯把美洲當作印度並以訛傳訛有關。1492年,哥倫布航行到達今天中美洲的西印度群島,錯把它當作印度,把當地土人當作印度人(今天仍把美洲原住民稱為印第安人,在英文里與印度人是同一個單詞)。以後人們發現錯了(哥倫布本人至死不承認自己錯了),但仍然將錯就錯,把真正的印度(甚至印度尼西亞等一些東南亞國家)叫做「東印度」,把美洲加勒比海的島嶼叫做「西印度」,上述這些殖民公司的名稱就由此而來。
荷、英、法為什麼都在東半球設立東印度公司,這是因為17——18世紀,這三國是世界上主要的殖民國家(還有西班牙,不過它主要在西半球擴張),它們在東半球的爭奪尤其激烈,爭相成立東印度公司是它們之間爭奪的重要表現和手段。最後,英國取得勝利,英國東印度公司也最有名。
隨著工業革命的開展和逐步完成,自由競爭、自由貿易已成為新興工業資產階級的強烈要求,這種特權公司已不適應資本主義進一步發展的要求,18世紀中期,先後被各國政府解散。
東印度公司位於英國總部的大樓
英國東印度公司創立於1600年,最初的正式全名是「倫敦商人在東印度貿易的公司」(The Company of Merchants of London Trading into the East Indies)。它是由一群有創業心和有影響力的商人所組成。這些商人在1600年12月31日獲得了英國皇家給予他們的對東印度的15年的貿易專利特許。公司共有125個持股人,資金為7.2萬英鎊。1613年,英國在印度西部的蘇特拉設立貿易站,不久,又在印度東南部的馬德拉斯建立商館。1698年,東印度公司向印度莫卧兒政府買下了位於孟加拉灣恆河口岸的加爾各答。加爾各答村莊雖小,作用卻非常大,其周圍盛產大米、黃麻,河流縱橫交錯,平原一望無邊。東印度公司在這里設立了貿易總部,把印度的糧食和工業原料,源源不斷地運回英國,從中獲得了豐厚的利潤。
荷蘭東印度公司(荷蘭語: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成立於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其原名意為「聯合東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標幟以V串連O和C(上方的A為荷蘭阿姆斯特丹的縮寫,代表該船隻或設備是阿姆斯特丹所派出,若為密德堡市派出者則加註M字,依此類推。)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將近兩百年間,總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約有100萬人次的歐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前往亞洲地區。平均每個海外據點有二萬五千名員工,一萬兩千名船員。
⑸ 以前英國荷蘭丹麥瑞典法國葡萄牙這些國家是不是都有東印度公司呢
是的 都有 但是英國的最有名
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或作「英國東印度公司」,BritishEast India Company,簡稱BEIC),有時也被稱為約翰公司(John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授予該公司皇家特許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而組成。實際上這個特許狀給予東印度貿易的壟斷權21年。隨時間的變遷東印度公司從一個商業貿易企業變成印度的實際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權力為止,它還獲得了助理政府和軍事作用。
影響
1717年莫卧爾帝國皇帝下令免除東印度公司在孟加拉的關稅,這給該公司對印度貿易一巨大優勢。
1757年羅伯特·克萊武爵士在普拉西戰役中的決定性勝利使東印度公司成為了一股有力的經濟和軍事力量。
1760年除少數海岸貿易點外(如本地治里等),法國已被逐出印度。
⑹ 神聖羅馬東印度公司是哪個國家
在歐洲歷史上一共有過多個被簡稱為東印度公司的企業,它們分別是:
英國東印度公司(不列顛東印度公司),1600年成立
荷蘭東印度公司,1602年3月20日-1798年3月17日
丹麥東印度公司,1616年
葡萄牙東印度公司,1628年
法國東印度公司,1664年(French East India Company)
瑞典東印度公司,1731年
神聖羅馬帝國是962年至1806年在西歐和中歐的一個封建帝國。帝國的版圖以德意志地區為核心,包括一些周邊地區,在巔峰時期包括了義大利王國和勃艮第王國。在帝國歷史的大部分時間里,它由數百個更小的附屬單位組成,其中有侯國、公國、郡縣,帝國自由城市和其他區域。
⑺ 東印度公司是英國的對嗎
在歐洲歷史上,一共有過多個被簡稱為東印度公司的企業,他們是英國、法國、荷蘭等繼葡萄牙和西班牙殖民擴張後,17世紀新興的殖民國家為了處理在殖民地地區的一些事物而成立的機構。 分別是英國東印度公司(1600)(不列顛東印度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1602), 丹麥東印度公司(1616), 葡萄牙東印度公司(1628),法國東印度公司(1664)(French East India Company) 和瑞典東印度公司(1731)。
不列顛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
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成立於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
1602年荷蘭建立的具有國家職能、向東方進行殖民掠奪和壟斷東方貿易的商業公司。荷蘭東印度公司是第一個可以自組傭兵、發行貨幣,也是第一個股份有限公司,並被獲准與其他國家定立正式條約,並對該地實行殖民與統治的權力。
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將近兩百年間,總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約有100萬人次的歐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前往亞洲地區。平均每個海外據點有二萬五千名員工,一萬兩千名船員。見西歐16~18世紀的海外殖民掠奪。尼德蘭聯省共和國(States-General of the Netherlands)給予公司在亞洲進行殖民活動21年期限的壟斷權,這是世界上第一家跨國公司也是第一個發行股票的公司,這也是世界上第一個特大公司,政府持有股份,有為戰爭支持薪水,與外國簽訂條約,鑄造貨幣,建立殖民地等權利,在近200年的時間里,在世界貿易中有重要影響力,每年給政府分紅18%,直到1800年公司正式解散,其財產和債務由巴達維亞共和國(Batavian Republic)承擔,公司的殖民地成為荷屬東印度,在19世紀又擴展到了整個印度尼西亞群島,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印度尼西亞。
法屬東印度公司/French Company of theEast Indies
1664年由讓-巴普蒂斯特·柯爾貝爾創建的貿易公司,監管法國與印度、東非、東印度群島和印度洋其他領土的貿易。該公司與早先創建的荷蘭東印度公司經常競爭。它所組織的耗費巨大的遠航常受荷蘭人騷擾,1720年法國經濟大崩潰中損失嚴重。至1740年,它與印度的貿易額僅相當於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一半。它對法國與印度貿易的壟斷於1769年結束。隨後一蹶不振,於1789年法國大革命中銷聲匿跡。
丹麥東印度公司(丹麥文:Dansk Ostindisk Kompagni,英文:Danish East India Company)
此公司於丹麥及挪威國王克里斯蒂安四世(Christian IV)授權下於1616年創立,主要經營與印度的貿易業務,在印度的基地位於特蘭奎巴(Tranquebar)。丹麥東印度公司只經歷了一段短暫的繁盛期,很快就衰落下去,並於1729年解散。1732年該公司以「亞洲公司」(丹麥文:Asiatische Compagnie,英文:Asiatic Company)的名義重組,但於1772年失去了壟斷的地位。於其黃金時期,丹麥及瑞典東印度公司曾較不列顛東印度公司進口更多的茶葉,並將其中90%走私至英國以謀取暴利。
於1801年拿破崙戰爭及1807年哥本哈根戰役期間,英國海軍曾先後攻擊哥本哈根,使丹麥喪失了所有的艦隊及Heligoland島嶼。英國稱霸海洋,使丹麥東印度公司從此成為歷史。
瑞典東印度公司瑞典語:(Svenska Ostindiska Companiet,簡稱SOIC)
瑞典東印度公司瑞典語:(Svenska Ostindiska Companiet,簡稱SOIC)是一間為了與東亞(特別是中國)貿易而於1731年於瑞典哥德堡成立的公司。此公司的成立,是受到荷蘭東印度公司和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成功所啟發,並於18世紀成為瑞典最大型貿易公司,直至於1813年停止運作。
⑻ 建立過東印度公司的國家有哪些
歐洲歷史上,一共有過多個被簡稱為東印度公司的企業,他們是英國、法國、荷蘭等繼葡萄牙和西班牙殖民擴張後,17世紀新興的殖民國家為了處理在殖民地地區的一些事物而成立的機構。
分別是英國東印度公司(1600)(不列顛東印度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1602), 丹麥東印度公司(1616), 葡萄牙東印度公司(1628),法國東印度公司(1664)(French East India Company) 和瑞典東印度公司(1731)。
最有名的東印度公司是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或作「英國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簡稱BEIC),有時也被稱為約翰公司(John 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授予該公司皇家許可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而組成。實際上這個許可狀給予東印度貿易的壟斷權21年。
隨時間的變遷,東印度公司建立了英屬印度,從一個商業貿易企業變成印度的實際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權力為止,它還獲得了助理政府和軍事作用。
東印度公司對從英國到印度的路途也有興趣。早在1620年該公司就聲稱對南非桌山一帶有擁有權。後來它佔領和統治了聖赫勒拿島;又參與佔領和建設香港和新加坡;以及僱傭威廉·基德對付海盜。
⑼ 現在還有東印度公司么
在1987年,有咖啡商人成立了一間名為「東印度公司」的有限公司,並於1990年申請以原東印度公司的紋章作為自己的商標。但專利局則指「使用這個紋章的公司不能稱呼自己為『東印度公司』」,但到了1996年,該公司更為自己成立了網站theEastIndiaCompany.com。該公司現時仍以「東印度公司」的名義售賣聖赫勒拿島的咖啡,並有出版一本介紹東印度公司歷史的書。但是要注意的是,盡管該公司聲稱成立於1600年,但它並非本來公司的一部分,與原公司在法律上更是完全沒有關系。
⑽ 葡萄牙東印度公司是不是公司
葡萄牙東印度公司是不是一個公司,它是一個公司,裡面都是有很多國家參與的,是一個侵略公司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