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印度的莫卧兒王朝的起源
莫卧兒王朝,又名蒙兀兒王朝、莫卧兒帝國。是巴布爾建立的印度朝代。該帝國的官方語言是波斯語,但是統治者是有突厥血統的蒙古人,是帖木兒(Timur Lenk)的後裔,信奉伊斯蘭教。
印度半島北部的伊斯蘭教古國。十三世紀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帝國分裂後,其後裔帖木兒建立了帖木兒帝國。十五世紀末,帖木兒帝國分裂後,帖木兒的後裔巴卑爾被烏孜別克人逐出中亞,率軍南下佔領阿富汗,1526年侵入印度北部滅德里蘇丹國後所建。
巴布爾逝世後,其子胡馬雍在1540年為蘇里王朝的舍爾沙戰敗,被逐出印度,但是他隨即重整兵力,於1555年乘蘇里王朝內亂之機卷土重來,恢復了帝國。自第三任皇帝阿克巴一直到第六任奧朗則布統治時期是莫卧兒帝國的鼎盛時期,疆域達到頂峰,經濟繁榮。奧朗則布皇帝駕崩後,莫卧兒帝國開始衰退。1857年,印度民族起義爆發之後英國擊敗西帕衣團,並徹底毀滅已經衰弱的帝國,在印度獨霸一方。
莫卧兒帝國的上層建築是穆斯林的,而基礎則是印度教的。波斯語是宮廷、公眾事務、外交、文學和上流社會的官方語言。
Ⅱ 元朝並未征服印度那莫卧兒王朝為什麼是成吉思汗後代建立的
莫卧兒帝國(波斯語:شاهان گورکانی Shāhān-e Gūrkānī;烏爾都語:مغلیہ سلطنت;英文:Mughal Empire,1526年-1857年),是突厥化的蒙古人[1]帖木兒的後裔巴布爾自今中亞南下攻入印度建立的封建王朝。[2]在帝國的全盛時期,領土幾乎囊括整個印度次大陸,以及中亞的阿富汗等地。是一個伊斯蘭教封建王朝。帖木兒帝國崩潰後,其皇室後代巴布爾率軍入侵南亞次大陸並建立莫卧兒帝國,帝國在其子胡馬雍時期曾一度衰落,後在第三代皇帝阿克巴時期進入全盛時期,這一時期莫卧兒帝國內部實行文化融合和宗教寬容政策,但這一政策在第四代皇帝賈汗吉爾時期因叛亂而被拋棄。到了第五代皇帝沙·賈汗時,莫卧兒帝國空前強大,但由於沙·賈汗大興土木和賦稅繁重而發生內部糾紛,1657年沙·賈汗被其子奧朗則布推翻。奧朗則布時期的莫卧兒帝國領土達到最龐大的時候,但沙·賈汗時期遺留下來的一系列問題導致莫卧兒帝國衰落。帝國衰落後,英國、法國、荷蘭和葡萄牙等國殖民者在印度發生戰爭,最終英國勝利,使莫卧兒皇帝成為傀儡。1858年,英國的維多利亞女王被授予印度女皇稱號,莫卧兒帝國滅亡。莫卧兒帝國上層建築是穆斯林的,而基礎則是印度教的。波斯語是宮廷、公眾事務、外交、文學和上流社會的語言。
Ⅲ 印度的「莫卧兒」王朝,是成吉思汗的兒子建立的嗎成吉思汗在世界各地建立了哪些政權
Mowo』er Wangchao
莫卧兒王朝
Mughal dynasty
1526~1858年統治南亞次大陸絕大部分地區的伊斯
蘭教封建王朝。
王朝的興衰 1526年,中亞封建主蒙古-突厥族後
裔巴布爾入侵印度。在第一次帕尼巴特戰役中戰勝洛迪
蘇丹,宣布為印度斯坦皇帝,標志著莫卧兒王朝統治印度
的開始。之後,巴布爾又經過1527年的坎努戰役和1529
年的戈格拉戰役,統一了北印度。1530年,胡馬雍繼位
(1530~1556)。1540年,胡馬雍在曲女城戰役中為比哈
爾阿富□酋長舍爾沙擊敗,流亡波斯和阿富□,莫卧兒
王朝在印度的統治暫告中斷。1555年,胡馬雍重征印度
平原,佔領德里和亞格拉,恢復了莫卧兒王朝在印度的
統治。1556年,阿克巴繼位,實行了進步的內政改革,采
取寬容的宗教政策,擴大了莫卧兒王朝統治印度的社會、
政治基礎。他建立中央集權制,開疆拓土,統一了次大
陸廣大地區,推動了印度社會經濟的向前發展。到查罕
傑(1605~1627在位)和沙·賈漢(1628~1658在位)
時代,莫卧兒王朝國勢日盛。文化藝術亦進入一個新的
發展階段。這一時期的藝術特點,是民族傳統與中亞及
波斯藝術相結合,舉世聞名的泰吉·瑪哈爾陵,可以作
其典型代表。(見彩圖泰吉·瑪哈爾陵)
奧朗則布統治時期,向南印度進行軍事擴張,王朝
版圖幾乎囊括了整個南亞次大陸。但他強制推行政教合
一的政治體制,並恢復對印度教臣民迫害的政策,因而
引起拉傑普特封建主、錫克教徒及馬拉特人的激烈反抗。
奧朗則布死後,各省總督紛紛獨立割據,莫卧兒帝國陷
於四分五裂。1740~1761年期間,德里的莫卧兒皇帝先
後成為入侵印度的波斯人、阿富□人及馬拉特封建王公
的傀儡,莫卧兒王朝名存實亡。1764年,莫卧兒皇帝阿
拉姆沙在布克薩爾戰役中投降英國東印度公司,莫卧兒
王朝淪為英國殖民者的附庸,名義上存在到1858年。
中央集權制的建立 莫卧兒王朝通過阿克巴的內政
改革,建立了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的軍事官僚政治體制。
權力集中於皇帝一身,由 4名重要的大臣輔助。他們是
掌握軍事的「米爾·巴克希」,主管宗教、司法的「薩
德爾-烏斯-蘇杜爾」,掌握財政、稅務的「迪萬」,管
理工廠、倉庫的「米爾·薩曼」。此外,還有私人秘書
等重要官員。仍保留宰相「瓦齊爾」的職位,但無實權。
全國劃分為15個「蘇巴」(即省,奧朗則布時擴大
到21個)。主管省政府的省督稱「蘇巴達爾」或「納瓦
布」,有 4名重要官員協助工作。各省的財政、稅務和
民事審判官「迪萬」名義上由省督管轄,實際上起中央
政府監視省督的作用。「帕爾迦納」(縣)是農村行政
的核心,其行政首長為「阿米勒」。省與縣之間設置管
轄若干縣的「薩爾卡爾」(專區),由執行軍事、行政、
司法和警備任務的長官「福吉達爾」主管,他在賈吉爾
達爾徵收田賦時提供軍事支持,鎮壓農民。(見彩圖莫卧
兒王朝)
莫卧兒王朝的行政制度實行軍事化。從阿克巴開始,
將所有文武官吏分為38級,按軍事方式編制,其俸祿按
品級高低領有大小不等的賈吉爾——軍事封建領地。
封建土地制度的發展 莫卧兒時期有 3種土地佔有
形式,即直屬國王的封建領地、賈吉爾達爾的非世襲領
地——賈吉爾和柴明達爾制度的世襲領地。直屬國王的
封建領地約佔全國耕地的1/2,主要在德里和亞格拉地區。
其收入主要用於維持皇室、宮廷官員和衛隊。
賈吉爾制度早在德里蘇丹國家時期就已實施,那時
稱「伊克塔」。16~17世紀中葉,賈吉爾成為莫卧兒印
度土地佔有的基本形式。在查罕傑統治時,賈吉爾約占
全國耕地的70%,賈吉爾的持有者稱賈吉爾達爾。17世
紀中葉,莫卧兒印度共有8210個賈吉爾達爾,分上中下
三層,分布全國各地,上層68個,由王子和貴族組成,中
層 587個,下層7555個。他們彼此之間無隸屬關系。賈
吉爾達爾對其賈吉爾沒有所有權,只有徵收規定的田賦
和名義上非法實際上合法的各種雜稅的權利。賈吉爾達
爾持有賈吉爾必須以服軍役為條件。賈吉爾是非世襲的,
甚至是非終身的。但是到奧朗則布統治時期,賈吉爾同
柴明達爾制領地漸趨一致。
社會經濟的發展 莫卧兒社會仍以農業經濟為主,
農業中商品生產擴大,出現商品糧和棉花、生絲、藍靛、
煙草等經濟作物的專業化產區,產品遠銷歐亞市場。
莫卧兒時期的手工業十分發達,主要手工業生產的
技術水平超過當時歐洲先進國家。手工業生產的主要形
式是封建制經濟的作坊和家庭手工業,大型官營作坊的
優質產品主要為滿足宮廷和貴族奢侈生活的需要,其次
才供出口。在一些港口城市,包買商通過預付款項、提
供原料並收購其產品等手段來控制手工業者的小型作坊
的生產,但尚未出現先進的工場手工業。
商品經濟的發展促使商業和外貿的發展。16~18世
紀印度的一些主要城市雖仍是封建統治的政治中心和貴
族的消費基地,但已開始起著工商業中心的作用。德里、
亞格拉、拉合爾、阿默達巴德的城市規模可與當時北京、
巴黎、倫敦相比。活躍的商業貿易逐步打破了各地區的
閉塞隔絕狀態。沿著陸路和水路商道形成許多區域性的
國內市場。孟加拉和古吉拉特則是對外貿易最發達的地
區,商船往來歐亞非各地及中國。
商品經濟和貨幣交換的發展促使商人資本的興起。
擁有雄厚貨幣資本的錢商在各大城市開設錢庄、銀行,經
營存放款業務。發行期票和匯票。財力雄厚的班尼亞商
人種姓充當皇室、貴族及官方的御用商人和財政金融經
紀人。但印度這時期的商業資本尚未轉化為資本主義性
質的產業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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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印度的「莫卧兒帝國」是蒙古人建立的嗎
莫卧兒王朝,又名蒙兀兒王朝(1526年-1857年),是巴布爾建立的印度朝代。該帝國的官方語言是波斯語,但是統治者是有突厥血統的蒙古人,是帖木兒(Timur Lenk)的後裔,信奉伊斯蘭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