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是怎麼產生的
古印度四個種姓階級(由上至下: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種姓制度是怎麼產生的呢?一般認為,在雅利安人進入印度河流域前,他們內部就有三種人:一種稱為婆羅門,他們是掌管祭祀的祭司以及有學問的師父;另一種是從事征戰的武士,稱為剎帝利;還有一種是吠舍,從事農牧和手工業。這三種人本來是平等的,而且可以互相變換,婆羅門可以當武士,也可以種地;三者之間可以通婚。最初,這種以分工不同為特徵的社會集團,還不能稱為種姓制度,至多是它的萌芽狀態。
待到雅利安人南下征服了許多當地居民,並把他們淪為奴隸之後,被征服者構成了第四部分人,被蔑稱為「首陀羅」,處於社會的最底層。隨著社會的變遷,奴隸的地位也有些變化,有的成了自由民,耕種少量土地,但依然被認為是下等人、賤民。他們的身體乃至影子不準碰到上等人,所以又叫「不可接觸者」。
在梵文中,種姓叫作「瓦爾那」,它的意思是「顏色」。專家們認為,這反映了皮膚白皙的雅利安人對皮膚黝黑的當地人的鄙視。所以,這既包涵階級壓迫意識,也具有種族歧視的內容。
隨著雅利安人在次大陸的統治地位得以確立和不可動搖,種姓制度已形成極為森嚴且千古不變的社會等級制度。婆羅門為了使這種制度合法化,為了使首陀羅馴服順從,除了武力外,還借用了神的威力。古印度人的祭司們在《梨俱吠陀》、《原人歌》給世人描繪了四個種姓選出的現由:當眾神把普魯沙分割,
他們割了多少份?
他的嘴是什麼?
他的手臂叫做什麼?
他的腿和腳被賦予什麼名稱?
他的口是婆羅門,
他的雙臂變成了剎帝利,
他的腿成為吠舍,
而從他的腳上生出首陀羅。
在古印度,人們認為,在一個人的身上,最潔凈神聖的部位是口,它既是食物的入口,又是贊歌的出口,婆羅門的工作是用口,自然而然地生於神口的婆羅門也是最神聖的、等級最高的姓。而生於臂的剎帝利位置比婆羅門低,應從事作戰或治理國家的工作,屬於第二種姓。生於腿的吠舍因有不潔的俗氣,所以應終身辛勤工作,以養活婆羅門和剎帝利,屬於較低的第三種姓。至於首陀羅,由於生於骯臟的腳,因而是不潔的、低下的,理所應當地該恭順地為其他種姓服務,是第四種姓,是最低下的,不可接觸的姓。
B. 印度的種姓制度是怎麼回事怎麼區分不同的人種呢種姓制度又有多可怕
大家可能不知道,早在1947年的時候,印度人就已經取消了種姓制度,在理論上實行人人平等。然而了解中國足球的朋友都知道,理論上的可能,那基本上等同於不可能。事實也是如此,就如同我國奉行的兩千餘年的男尊女卑的思想,至今仍在有些地方作祟,在印度實行了幾千年的種姓制度,並不能通過政府的一紙禁令,而從人們的腦海中徹底驅逐出去!
這種情況的後果就是導致了硬度已經出現了一定程度的男女比例失調,將會造成大量的光棍,這些單身狗流落在印度社會上,這也是為何印度近年來針對女性的暴力犯罪層出不窮的原因。
在印度由於種姓制度加上嚴重的重男輕女,就算是精英家庭的女性在家中地位也很低下,印度在真正做到人人平等,男女平等這方面任重而道遠。
C. 印度種姓制度的起源是什麼
種姓制度最初是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創立的社會制度。原本的種姓制度並非要劃分階級及人的高低貴賤,而是要確保本身雅利安人的執政權和保持各種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數。
然而隨著馬穆魯克、蒙兀爾等外來伊斯蘭教征服者統治印度,種姓制度為了政權需要而經歷過許多調整,並在英屬印度時期為符合殖民者需要而被固定、僵化,成為階級森嚴的階序體系。
種姓制度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
除四大種姓外,還有大量的「第五種姓」,稱為「不可接觸者」階層,又稱「賤民」或「達利特」,他們多從事最低賤的職業。賤民在印度不算人民,不入四大種姓之列。
種姓世襲,不易更改。社會地位高低、經濟狀況好壞,大多與種姓有關。因為階級過大就會變成種姓,一但種姓完成,低階層上升基本不可能。
D. 印度特有的種姓制度是怎麼來的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一張根據《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繪的瓦爾那等級: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原人的腳。至於賤民,則被排除在原人的身體之外。
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並且種姓制度下的各等級世代相襲。
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種姓制度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