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印度的政治制度
印度是一個資本主義聯邦制共和國,總統是國家元首,但其職責是象徵性的,實權由總理掌握。印度為所謂的聯邦制國家,是主權的、世俗的民主共和國。
採取英國式的議會民主制。公民不分種族、性別、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點,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的統帥,由聯邦議會及邦議會組成選舉團選出,每屆任期五年。總統依照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的建議行使職權。
政體
印度是一個資本主義聯邦制共和國,總統是國家元首,但其職責是象徵性的,實權由總理掌握。國家的總統及副總統任期5年,由一個特設的選舉機構間接選舉產生。總統職位因去世、辭職或罷免等原因而出缺,印度憲法第65條規定由副總統代行總統職務。
當新總統被選出及就職後,副總統恢復原有職務。總統如果因疾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總統暫時代理總統職能直至總統返回辦公。
行政權力由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即印度的內閣)行使。議會多數黨向總統提名總理人選,由總統任命總理。然後再由總理向總統提名副總理及其他內閣成員。
印度國務院設國務卿一名、國務委員若干名。不設副國務卿。
憲法
憲法於1950年1月26日生效。宣稱印度為聯邦制國家,是主權的、世俗的、社會主義的民主共和國。採取英國式的議會民主制。公民不分種族、性別、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點,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的統帥,由聯邦議會及邦議會組成選舉團選出,每屆任期五年。總統依照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的建議行使職權。
議會
印度的立法權歸議會所有。議會分為上下兩院。上院稱為聯邦院,下院稱為人民院。
聯邦院議員不超過250人,其中,議長由共和國副總統擔任,有12人由總統指定,其他由各邦議會選舉產生。聯邦院不能提前解散,每年改選13的議員。
人民院有議員545人,其中,530人由各邦選民直接選舉,13人由中央直轄區選出,有2人由總統指定。人民院可以提出解散,議員任期5年。
政府
行政機構由總統、總理和各部部長組成。總統由上下兩院和各邦議會的選舉團選出。總統名義上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但沒有實權。印度現任總統為普拉納布·慕克吉。總理領導的部長會議掌握實權。總理由議會多數黨領袖擔任。各部部長由總理提名,總統委任。
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權力機關,有權解釋憲法、審理中央政府與各邦之間的爭議問題等。各邦設有高等法院,縣設有縣法院。最高法院法官由總統委任。總檢察長由總統任命,其主要職責是就執法事項向政府提供咨詢和建議,完成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檢察權,對憲法和法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等。
政黨
1、印度國民大會黨(英迪拉·甘地派)
2、印度人民黨
3、印度共產黨(馬克思主義)
4、印度共產黨
5、泰盧固之鄉黨
政要
總統普拉納布·慕克吉(Pranab Mukherjee)。1935年12月生於印度西孟加拉邦,印度國大黨成員。先後出任航運、運輸、稅收、金融等部門國務部長,以及財政部長、外交部長、國防部長等職務。2012年7月22日當選總統,7月25日就任。
總理納倫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1950年9月17日出生於印度瓦德納加爾,印度人民黨成員。2001年10月就任古吉拉特邦首席部長,並連任三屆。2014年5月26日任印度總理。
議會人民院議長梅拉·庫馬爾,2009年6月出任。
2. 印度的議員相當於中國的什麼官位
你好!第一,英美國家實行的是「三權分立」即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三權獨立。三大權力構成國家權力中心,三大權力相互獨立、相互制約。其中行使立法權的機構就是議院,有的分上、下議院,由議長、議員組成。第二,如果和中國相比,他們的職責類似於中國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中國,行使國家立法權的機構就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議員相當於中國的全國人大代表。但絕對與政協無關,政協不是立法機構。第三,在中國,能當上全國人大代表的人員范圍比較廣,全國人大代表也可兼職(法院、檢察院除外)其他部門,有的是各級政府官員、有的是大型國企領導、也有大型民營企業法定代表人(如格力老總董明珠)、也有基層工作人員、工人代表等等。所以,還沒法說人大代表是什麼官位,人大代表就是行使選舉權的一種資格,主要看人大代表的另外一個身份是什麼?比如甲擔任×省×市市長,同時也被選為全國人大代表,對他的稱謂是:全國人大代表、×省×市市長,比如對董明珠的稱謂是: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集團董事長等等。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3. 議員英文
議員的英文可以是member of parliament"或者簡稱為MP。
1、議員的英文表達
議員的英文可以是"member of parliament"或者簡稱為"MP"。"Member of parliament"是指國家立法機構中的成員,負責代表選區或地區的利益並參與立法活動。
總結:
議員的英文可以是"member of parliament"或者簡稱為"MP"。"Member of parliament"主要用於英國及其前殖民地的政治體系中,強調議員的身份和職位。"MP"是英國特有的簡稱,也被廣泛使用在其他英聯邦國家。
議員擔負著代表選區或地區的利益、參與立法活動、監督政府行為等責任。不同國家的議會制度存在差異,同時還有一些國際議會組織促進跨國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