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代購印度葯品犯法嗎
代購印度葯品是犯法的。
國內有專利保護,國內是不能銷售印度抗癌葯物的,尤其是處方葯。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昌氏高管理法
第九十八條禁止生產(包括配製,下同)、銷售、使用假葯、劣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葯
(一)葯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葯品標准規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葯品冒充葯品或者以他種葯品冒充此種葯品。
(三)變質的葯品。
(四)葯品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耐尺劣葯
(一)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葯品標准。
(二)被污染的葯品。
(三)未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葯品。核碼
(四)未註明或者更改產品批號的葯品。
(五)超過有效期的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劑、輔料的葯品。
(七)其他不符合葯品標準的葯品。
禁止未取得葯品批准證明文件生產、進口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規定審評、審批的原料葯、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葯品。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貳』 中國葯為什麼比不過印度
印度制葯業出口取得成功,相當一部分應歸結於我國對印度原料葯的大量出口。近年來,印度已取代日本成為我國原料葯的最大買家之一。印度大量采購我國生產的青黴素G鉀鹽、7-ACA、硫氰酸紅黴素等大宗產品,運回國內後再加工成制劑或其它產品出口獲取暴利,而我國企業則淪為印度的「原料葯附庸國」。
雖然印度在出口醫葯產品總金額上尚無法與我國相比,但在出口制劑或原料葯的利潤率方面我國企業則不如印度。印度制葯企業手裡擁有的各種證書數量遠遠超過中國企業,這也使中國葯企走上「向印度等國大量出口原料葯」之路。
中國制葯,很多都是中葯,在國外根本就不認可,中葯想打入外國市場,非常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