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印度等級分哪幾個等級
1、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2、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3、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4、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
(1)印度等級排名有什麼特權擴展閱讀
政治權力
由於種姓制度與地域緊密結合,並有明顯的區域范圍,因此其政治權力可依區域大小分為三個等級:地方的小王國或地區行政中心、聚落以及各別聚落內的種姓。這三個層級的權力運作雖有高低之分,而且差異甚大,但其共同特色是權力施行者都在模仿瓦爾納階序中的剎帝利,
而且都會宣稱其權力的合法性與有效性,即使實際上未必如此。尼泊爾的種姓制度與印度不同:婆羅門與剎帝利遠多於首陀羅,是印度的婆羅門有意為之的結果。
B. 印度等級分哪幾個等級
法律分析: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第二等級剎帝利主要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第三等級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
第五條 駐外外交人員應當根據職務和工作分工,履行下列職責:
(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榮譽和利益;
(二)貫徹執行國家外交方針政策;
(三)代表國家提出外交交涉;
(四)發展中國與駐在國之間的關系,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促進雙邊和多邊友好交流與合作;
(五)維護中國公民和法人在國外的正當權益;
(六)報告駐在國情況和有關地區、國際形勢;
(七)介紹中國情況和內外政策,增進駐在國和世界對中國的了解;
(八)履行其他外交或者領事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