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印度資訊 > 從印度到西藏山南到哪個縣城

從印度到西藏山南到哪個縣城

發布時間:2022-04-07 17:08:39

1. 西藏離印度多遠的距離

西藏與印度是交界的,所以不存在距離一說,以西藏典角村為例,距印度碉堡僅600米。

在典角村西北方600米,隔著獅泉河支流——典角曲,是印度非法佔領我國領土後所建的村莊巴里加斯。巴里加斯背靠的那座山包,山坡上都是印軍修建的碉堡,槍口赫然對著典角村。

(1)從印度到西藏山南到哪個縣城擴展閱讀:

西藏與印度之間有千絲萬縷的關系,二者相鄰,達賴喇嘛於1959年逃亡印度,更使得西藏成為印度一直關注的焦點。

歷史遺留問題印度對西藏的政策多是受英政府的影響。英國政策主要側重於強調中國對西藏有「宗主權」,西藏有權實行自治,堅持西藏是有效保護印度的緩沖區。

2. 我去年夏天去了趟西藏山南地區,聽說將近9萬平方公里的土地是印度的,有一個江蘇省的面積大小,為什麼

「麥克馬洪線」是1914年英國殖民者片面劃出的英屬印度(當時緬甸是英屬印度的一個省)與中國西南地區的一段邊界。該線從不丹向東,大致沿喜馬拉雅山山脊直到高黎貢山北段的伊索拉希山口,涉及中印邊界東段及中緬邊界北段的一部分地區。
「麥克馬洪線」問題始於英國對西藏的侵略。西姆拉會議期間,英方代表麥克馬洪與西藏地方代表在1914年3月以秘密換文的方式劃出一條「藏印邊界」,即「麥克馬洪線」,把包括滇緬未定界在內的大片地區劃給英屬印度。1914年4月,麥克馬洪又迫使中國中央政府代表陳貽范草簽了英方提出的《西姆拉條約》及附圖,而「麥克馬洪線」則作為西藏與中國其他地區界線的一部分混入附圖。(有人懷疑「麥克馬洪線」根本就沒有出現在1914年4月27日草簽的<西姆拉條約)附圖上。見器昭義《英帝國主義與中國西南邊疆(1911—1947)》第60頁。由此可見,關於西姆拉會議的歷史仍有許多待解之謎。)1914年7月,英藏雙方又背著陳貽范草簽(通常人們都說英藏雙方在1914年7月3日「簽訂」了《西姆拉條約》,但實際上英藏雙方代表並未正式簽字(而只是進行了「草簽」。並簽署了一項從未發表過的聯合聲明,稱《西姆拉條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在上述訪問中,當吳努提出邊界問題時,周恩來說:「希望有一點時間,把情況弄清楚後再正式商談。」針對緬甸的恐懼心理,周恩來指出:新中國奉行的是和平外交政策。我們立國的根本原則是把自己的國家搞好,我們沒有任何領土野心。隨後發表的聯合聲明也說: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指導中國和緬甸之間關系的原則」。1954年12月吳努訪華,與周恩來就邊界問題交換了意見。當時,中緬邊界除北段未定界外,還有兩處存在問題:一處是中緬邊界南段的佧佤山區。1894年的中英《續議滇緬界、商務條款》和1897年的中英《續議緬甸條款》對這段邊界都有規定,但因有關條文自相矛盾,這段邊界未能確定。1941年,英國迫使處於抗戰危急關頭的中國政府劃定了這段邊界,把與中國關系密切的班洪、班老部落的部分轄區劃歸了緬甸,這就是「1941年線」。其後太平洋戰爭爆發,這段邊界沒能標定。緬甸獨立後,把「1941年線」以西地區劃入緬甸的撣邦,但未能進行有效控制。1952年,中國人民解放軍追殲國民黨殘敵時進駐了「1941年線」以西地區。另一處是中緬邊界中段的勐卯三角地。1897年的《續議緬甸條款》承認勐卯三角地「為中國之地」。但由於英國在該地修築了公路,因而在上述條約中英國又以「永租」名義取得了對它的管轄權。緬甸獨立後繼承了這種「永租」關系。在1954年12月的會談中,中方認為中緬邊界南、北兩段都存在問題;緬方則認為南段邊界(此處雙方所說的「南段邊界」是指尖高山以南的全部中緬邊界,事實上包括了中緬邊界的中段和南段。)是已定界,只有北段邊界存在問題。 關於邊界談判,中方仍表示需要做准備工作;緬方也承認確實需要准備。盡管存在分歧,但會後發表的聯合公報仍肯定了「中緬兩國邊界尚未完全劃定」的事實,並指出「有必要根據友好精神,在適當時機,通過正常的外交途徑解決此項問題」。此外,雙方還達成了對未定界維持現狀的默契。周恩來曾指出:「根據中緬兩國總理一九五四年會談公報,未定界應該由雙方談判解決,當時雙方的默契是維持現狀。」 受材料限制,我們對當時中緬關於「麥克馬洪線」的交涉並不清楚。但據相關事實推斷,雙方顯然談到了「麥克馬洪線」,並同意在談判解決前也應「維持現狀」。只是由於問題的敏感性,雙方只是達成「默契」罷了。此前周恩來曾對印度總理尼赫魯說:「麥克馬洪線」不僅中印邊界有,而且在中緬邊界也有——這條線中國政府不能承認,但是目前維持現狀。雖然周恩來是在談到中印邊界時說這番話的,但可以推測,對同樣存在於中緬之間的「麥克馬洪線」,周恩來應有同樣的看法。因此,在中緬對未定界達成「維持現狀」的默契時,至少在中國看來,是把「麥克馬洪線」涉及的那段邊界包括在內的。 中緬之間的這一默契,使雙方沒有因邊界問題發生過多爭論,從而維持和發展了兩國間的友好關系,為邊界談判贏得了准備時間。 (三)中緬邊界談判的開始 1955年11月,中緬兩國在「1941年線」以西的黃果園發生武裝沖突。(那天清晨,邊界線上大霧濃密,能見度差。當中國軍隊巡邏到黃果園附近時,同緬甸軍隊相遇,由於弄不清情況,互相開了槍。)國際反華勢力乘機鼓噪中國對外擴張,緬甸報紙也攻擊中國侵入緬甸。因此,解決中緬邊界問題已成為當務之急。1956年8月,周恩來會見緬甸駐華大使吳拉茂。在會談中,吳拉茂交給周恩來一封緬甸總理吳巴瑞的信,信中強調了緬甸國內存在的困難,希望中國政府接受其對邊界問題的觀點。針對緬方「北段是未定界,南段的邊界已定」的觀點,周恩來說:應該「在五項原則和友誼的基礎上,找到有利於雙方的解決辦法」;「應該按照吳努的建議,成立關於邊界問題的聯合委員會。這個委員會應該談判解決南北兩段邊界問題」;「在南北兩段的緊張局勢應該緩和下來」。關於具體方案,周恩來提出:「在南段,即使我們承認一九四一年線是有困難的,但是,我們還是願意考慮把中國軍隊撤離一九四一年線以西的地區。我們同時要求在北段,緬甸軍隊也從片馬、崗房、古浪這三個同樣由英國文件承認是中國的地方撤走。」周恩來還說:「南北兩段應該同時解決」,「否則就不能尋找到解決的辦法」。 1956年10—11月,周恩來在北京與緬甸前總理吳努的會談中,重申雙方分別從「1941年線」以西和片馬、崗房、古浪地區撤軍外,還提出了全面解決邊界問題的建議:在北段,按照傳統習慣線劃界,就是在尖高山以北、恩梅開江以東;「中緬北段邊界可以劃到接上『麥克馬洪線—的一點為止,但是這是我們之間的一個默契」;「將來劃界時,把——片馬等三地劃入中國。這一點現在我們也不宣布,便於緬甸做工作」。關於「1941年線」,「一方面說這段邊界應該是一九四一年線,另一方面也承認一九四一年線是英國乘中國之危強加於中國的。現在既已成為事實,就應該維持下來。」關於勐卯三角地,「這塊土地最好由中國收回,但是因為緬甸有公路通過,我們願意提出這個問題來商量,究竟如何收回。」 周恩來還提出把三段邊界問題「聯系起來解決」的主張,認為「這個方式比較好,緬甸的要求可以得到滿足,也照顧了中國人(民)的感情」。對於中方的建議,吳努認為「這是照顧雙方利益的公平合理的建議」。會後發表的聯合公報宣布:「中國軍隊將撤出一九四一年線以西地區,緬甸軍隊將撤出片馬、崗房、古浪三個地方。」1956年底,中緬兩國完成了撒軍工作。 但中緬邊界談判不僅僅是政府的事,它也受到中國民眾的關注。對英國在滇緬未定界地區的侵略,許多人記憶猶新,況且該地區曾歸中國管轄,因此要求改變邊界現狀的輿論十分強烈。一些專家學者就提出,「中緬北段未定界應以恩梅開江為界,否定英方留下的以高黎貢山為界的主張」。鑒於這些不同意見,周恩來對歷史資料進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並認真聽取了各方的意見。經過准備,周恩來1957年3月在全國政協作了關於中緬邊界問題的報告。 他首先回顧了中國地圖對中緬邊界畫法的變遷,如前所述,清朝並未管轄原茶山轄地以西地區,清朝官方地圖所標邊界均未超過高黎貢山。但在民國時期,由於受到片馬事件的刺激,1917年出版的《中國新輿圖》把江心坡標在中國一邊;1933年申報館出版的雲南省分省地圖則把江心坡的一部分劃進中國。1942年國民黨政府出版的一張地圖更是把邊界劃到了枯門嶺,希望以此來掩飾他們在「1941年線」上的損失。雖然這張圖給中國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國民黨政府並未控制高黎貢山以西地區。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地圖出版社1953年委託私人出版的地圖也把邊界畫在高黎貢山以西,但聲明不是政府審定的。周恩來對此解釋說:因為邊界上有許多問題沒有解決,如果中國政府批准出版這本地圖,我們的四鄰都會不安。但該地圖同樣在中國各界人士中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中國政府關於中緬邊界的劃界建議雖在1956年1月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准,但實際上不少人是想不通的。一位人大代表就曾反映:「根據地圖,我感覺很大的不安。」對地圖的這種變化,周恩來指出:地圖的變化「說明我們(的)地圖是一件事,實際的情況是一件事,交涉又是一件事。這三件事並不吻合」。「制圖時要把實際和交涉之間有一個交代,可是我們過去的地圖——沒有交代的,所以愛國人士看到這樣的地圖當然很高興」。 關於解決邊界問題的根據,周恩來認為:「我們應該把清末時候的情況仔細研究一下,作為根據。這是我們研究邊界問題最主要的根據,歷史的根據。」周恩來贊揚了在中緬邊界問題上同英帝國主義作斗爭的愛國主義立場,認為「與帝國主義必須寸土必爭」,但也指出:「現在(中緬)兩個國家的情況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兩個國家——建立了友好關系。在這個基礎上來解決問題不能相同。」「我們提出的解決北段的要求不能過高。我們的歷史根據和政治理由必須結合起來,取現實的態度來解決。」「我們的目的是求和緩,而引起一個很大的緊張,這很不利。」 1957年7月,周恩來又在全國人大作了關於中緬邊界問題的報告。報告首先說明:「我國和其他國家之間所有懸而未決的問題,都應該通過和平協商的途徑,求得公平合理的解決。」「我們——在國際事務中一貫奉行的政策,就是爭取世界局勢的和緩,爭取同世界各國,特別是同我們的鄰國和平共處。這個政策有利於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建設,也符合於世界各國人民的利益。我國政府在處理中緬邊界問題時所根據的,也正是這個基本的和平外交政策。」「我國政府在解決中緬邊界問題上所採取的立場,是從維護我國的民族利益出發的,同時也是從促進中緬友誼和亞非各國團結的利益出發的。」 針對國內的不同觀點,周恩來指出:「必須認真地對待歷史資料,必須以正確的立場和觀點對歷史資料進行科學的分析和判斷,把可以作為法理依據的歷史資料同由於情況變化只有參考價值的歷史資料加以區別。同時,更要注意到中緬兩國已經發生的具有歷史意義的根本變化,那就是,中國和緬甸已經分別擺脫了原來的半殖民地和殖民地地位,成為獨立的和互相友好的國家。緬甸政府繼承了原來受英國統治的地區,不同民族的自治邦同緬甸本部組成了緬甸聯邦。我國政府接管了國民黨政府所管轄的地區。在處理中緬邊界問題的時候,必須注意到這些歷史變化,同時也要按照一般國際慣例來對待過去簽訂的有關中緬邊界的條約。只有把以上各點結合起來考慮,才能夠正確地運用歷史資料,求得中緬邊界問題的公平合理的解決。」 周恩來除了對南段和中段的劃界建議作了說明外,也對北段的建議作了闡述:「從伊索拉希山口以北到底富山口的部分,可以按照習慣邊界線劃界;從伊索拉希山口到尖高山的一段,除片馬、崗房、古浪地區應該歸還中國以外,原則上可以按怒扛、瑞麗扛(又名龍川江)、太平江為一方和恩梅開江為另一方的分水嶺劃定邊界。」周恩來還強調:中國政府針對這三段邊界提出的原則性建議中的各點,「應該作為一個整體聯系起來加以考慮」。 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中國盡管不承認「麥克馬洪線」,但仍建議按照「習慣邊界線」來劃界。而這里所說的「習慣邊界線」,就包括從伊索拉希山口到底富山口的「麥克馬洪線」。對中國政府如此稱呼這段「麥克馬洪線」的原因,周恩來曾解釋說:從伊索拉希山口至底富山口的「習慣線」,我們不願用「麥克馬洪線」這一名稱,因為我們不願承認英國和西藏訂的密約,它是地方政府訂的,未經中國政府批准,而且目前西藏政府也反對這條「密線」,認為它是不公平的。而中國政府對「麥克馬洪線」的這一態度是「根據歷史事實和實際情況進行調查研究的結果」,「是從維護我國的民族利益出發的,同時也是從促進中緬友誼和亞非各國團結的利益出發的」,是「為了中緬友好,為了安定我們(中緬)之間的邊界」。而且中國政府的這一主張不是孤立的,關於中緬邊界問題的各項建議是「作為一個整體聯系起來加以考慮」的。 1957年2月4日,周恩來收到緬甸總理吳巴瑞的一封信。由於國內的壓力,吳巴瑞還是希望中國接受緬甸從英國繼承下來的邊界狀況:在南段承認「1941年線」;在中段把勐卯三角地無條件地交由緬甸支配。僅有的修正是,在北段把包括片馬、崗房、古浪在內的50平方英里(約合130平方公里)土地交還中國。 1957年7月26日,周恩來致信緬甸總理吳努,正式提出解決中緬邊界問題的具體建議:在北段,從伊索拉希山口往北直到底富山口的部分,可以按習慣邊界線劃界;從伊索拉希山口至尖高山的一段,除片馬、古浪、崗房三處各寨地區應該歸還中國以外,原則上同意以怒江、瑞麗江、太平江為一方和恩梅開江為另一方的分水嶺劃定邊界;至於應該歸還給中國的片馬、古浪、崗房三處各寨地區的面積,中國政府根據歷史上可以依據的事實和雙方行政管理的方便等因素,建議要大一些。在南段和中段,除要求作某些調整以外,同意按照「1941年線」定界;中國政府所要求的調整是把班洪部落和班老部落在「1941線」以西的轄區劃歸中國;如果緬甸政府同意上述調整建議,中國政府願意把屬於中國的勐卯三角地移交給緬甸,成為緬甸領土的一部分。中國政府認為,以上各點具體建議應該作為一個整體聯系起來考慮。 但在1957年9月的中緬談判中又出現了新的分歧。在中緬邊界的最北部分,雙方此前已經達成按照「習慣邊界線」(即「麥克馬洪線」)劃界的默契。可是,吳巴瑞在1957年2月4日信中所附地圖和周恩來1957年7月26日信中所附地圖對這條線的畫法卻有很大出入。而緬方的解釋是:「在麥克馬洪的備忘錄中——說以伊洛瓦底江和布拉馬卜特拉江的分水嶺為界。實際上,緬甸認為只提伊洛瓦底江流域就可以。」「原圖上獨龍江直流到——圖上的紅線(麥線),而經勘測後發現是流到——圖上的藍線(吳巴瑞信中圖),因此現在採取紅線就是沒有意義的。」 由此可見,新的分歧是因緬方對「麥克馬洪線」的修改造成的。而其修改的依據是,麥克馬洪當年是主張以分水嶺劃界的,但根據「麥克馬洪線」原圖在地面標定這條線時,卻發現它把伊洛瓦底江流域的獨龍江地區劃歸了中國。吳巴瑞地圖中的藍線,是根據分水嶺對「麥克馬洪線」進行修改後得來的。如果接受緬甸的這一主張,中國將失去整個獨龍江流域。 針對緬方的上述主張,周恩來在談到如何確定這段邊界的具體走向時指出:「我的看法是進行實地勘察」,同時也要「根據友好關系來考慮」。「如果勘察的結果緬甸確實管到那個地方,中國可以否定麥克馬洪線,因為我們本來就是不願意採用麥克馬洪線。」為了推動問題的解決,周恩來還說:提議暫時不忙於解決具體問題,可按吳努的建議,成立聯合邊界委員會繼續處理邊界問題。我們達成一個君子協定共同進行勘察。但緬方仍堅持說:在邊界委員會動身前往勘察前,應該確定原則,原則應該是地形,而「合乎自然而又方便的地形是分水嶺」。針對緬方的這一態度,周恩來也強調說:在北段,確定「習慣線」必須經過勘察。如果吳努照顧我方的困難,同意在昆明談判的基礎上繼續努力,我們願意在片馬地區的面積上作讓步。 1957年12月,緬甸副總理吳覺迎和總理吳巴瑞先後訪華。周恩來在同他們的會談中指出:中緬邊界問題是英帝國主義遺留下來的,中緬兩國政府對此都不負直接責任。「考慮到你們的困難,並且為了推動兩國就邊界問題盡速達成協議,我們建議兩國先成立邊界委員會,首先勘察伊索拉希山口至底富山口的一段中緬邊界線。在這段邊界上,除獨龍江流域外,可以大體上按照分水嶺進行勘察。這樣就給解決邊界的其他部分創造了有利條件。」 但緬方在1958年4月做出的答復依然是:關於從伊索拉希山口至底富山口的一段邊界,緬甸政府仍然希望雙方先確定以分水嶺為界,然後進行勘察;關於片馬、古浪、崗房地區,緬甸政府同意歸還中國,但是要求對吳巴瑞1957年2月4日信中所建議的交還地區的范圍不做任何修改;緬甸政府難於接受中國政府所提出的由緬甸將班洪、班老部落在「1941年線」以西的轄區劃歸中國以換取屬於中國的勐卯三角地的建議,要求中國政府同意由緬甸政府繼續保持對勐卯三角地的「永租」關系;緬甸政府希望雙方迅速達成協議,並組織聯合邊界委員會,勘察兩國最北段邊界情況,但是,認為必須先就前三點達成原則協議,才能著手組織這個委員會和進行實地勘察工作。 1958年7月30日,周恩來致信緬甸總理吳努,再次提議:關於伊索拉希山口至底富山口的一段,為雙方盡快消除還存在的分歧,從速成立邊界委員會,並且派出勘察隊去勘察這段邊界,可能仍是最切實有效的辦法;至於應該歸還中國的片馬、古浪、崗房三個地區面積的大小,雙方在就整個邊界問題作進一步友好協商的過程中,是不難解決的;希望緬甸政府重新考慮中國政府提出的廢除勐卯三角地「永租」的具體辦法。 在這一階段,中緬在獨龍江流域產生了嚴重的分歧,而分歧的根源則在於「麥克馬洪線」的存在。它給了緬方爭取獨龍江流域的理由,認為應按分水嶺對「麥克馬洪線」予以修改。但對中方來說,根本不可能有什麼修改,因為我國並不承認「麥克馬洪線」。為了推動談判,周恩來提議成立邊界委員會,並派出勘察隊去勘察伊索拉希山口至底富山口的邊界,根據勘察的結果解決雙方在獨龍江流域的分歧,對緬甸歸還中國的片馬等地的面積可以協商解決。但是由於「麥克馬洪線」問題的復雜性以及緬方對中段和南段問題的態度,同時也由於當時緬甸國內政局不穩,吳努一時無法採取有效措施,中緬邊界談判不得不告一段落。 (四)中緬邊界協定的簽訂與「麥克馬洪線」問題的解決 1958年8月,印度政府借口「地圖問題」向中國提出領土要求:印度外交部在1958年8月21日給中國駐印大使館的備忘錄中說:「印度政府注意到『中國畫報—雜志上(第95期,1958年7月號)第20—21頁上所刊載的一幅中國地圖,在這幅圖上中國的邊界——存在著明顯的不準確之處。」「印度政府謹建議對中國地圖應立即做必要的修正。」這樣,印度政府正式對包括「麥克馬洪線」以南9萬平方公里中國領土在內的大片中國領土提出要求。 1959年8月和10月,中印雙方又分別在中印邊界東段和西段發生武裝沖突,中印邊境局勢驟然惡化,中印關系日趨緊張。 為了避免中緬關系因相似的邊界問題而受到影響,中緬兩國加快了解決邊界問題的步伐。1960年1月,緬甸總理奈溫應邀訪華。在會談中,周恩來強調:中國政府歷來希望中緬邊界問題能夠全盤解決,因此提出的方案包括各個方面。為了友好,同時也為了便利問題的解決,周恩來除重申中國政府對中段和南段的建議外,又提出:對北段未定界,除片馬、古浪、崗房地區和獨龍江流域外,可按分水嶺定界,然後對這一段邊界進行勘察,並且豎立界樁;片馬、古浪、崗房地區原屬中國,對歸還中國地區的面積,建議交由雙方組成的聯合委員會解決。 經過協商,中緬雙方在28日簽訂了《中緬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及《中緬邊界協定》。《中緬邊界協定》規定:「自尖高山起到中緬邊界西端終點的全部未定界,除片馬、古浪、崗房地區以外,遵照傳統的習慣線定界,也就是說,從尖高山起沿著以太平江、瑞麗江、怒江、獨龍江為一方和恩梅開江為另一方的分水嶺——直到中緬邊界西端的終點為止。」「緬甸政府同意將屬於中國的片馬、古浪、崗房地區歸還中國。至於歸還給中國的這個地區的面積,由聯合委員會——商談確定。」「為了廢除緬甸對——屬於中國的猛卯三角地區(即南碗指定區)所保持的『永租—關系,中國政府同意把這個地區移交給緬甸,成為緬甸聯邦領土的一部分。作為交換,緬甸政府同意,把班洪部落和班老部落在1941年線以西的轄區劃歸中國,成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緬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規定:「締約雙方保證互不侵犯,不參加針對另一方的軍事同盟。」 這一時期,中緬雙方排除了「麥克馬洪線」問題的干擾,使中緬邊界談判獲得了重大突破。關於中緬談判取得這一進展的原因,有各種各樣的甚至是別有用心的猜測或解釋。那麼當事雙方又是怎樣解釋的呢? 周恩來曾不止一次地贊揚奈溫的果斷,他說,要不是奈溫,中緬邊界問題恐怕不會解決得這么快。而奈溫則認為:關鍵是要互諒互讓,如果一方要另一方單方面讓步,問題就解決不了。中緬雙方在1960年1月28日發表的聯合公報也說:「會談是以極其親切的精神和充分的互相諒解為特徵的,並且導致了雙方在奈溫總理訪華期間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之間的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緬甸聯邦政府關於兩國邊界問題的協定—。」事實也的確如此。原來緬方堅持吳巴瑞1957年2月4日信中的主張,一度阻滯了談判的進程,影響了中緬邊界問題的解決。從中緬邊界協定的內容來看,緬方顯然改變了立場,其中包括放棄按照分水嶺對「麥克馬洪線」進行修改的主張。正是在緬方改變原來預設立場的情況下,中緬之間才達成了邊界協定。因此,正如周恩來對緬甸總理奈溫的評價那樣,奈溫的果斷對中緬邊界問題的順利解決起了重要作用。當然也正如奈溫本人所說,問題的解決「關鍵是要互諒互讓」,而中方關於中緬邊界問題的建議則是一貫體現這一精神的。 中緬邊界協定的簽訂,為徹底解決中緬邊界問題鋪平了道路。1960年10月,中緬兩國簽訂了《中緬邊界條約》,其中規定緬甸移交給中國的片馬、古浪、崗房地區的面積增加為「153平方公里,59平方英里」。1961年1月,中緬雙方互換中緬邊界條約批准書。10月,中緬兩國簽訂了標界議定書,全面解決了包括「麥克馬洪線」在內的中緬邊界問題。

3. 挨著尼泊爾、印度的是西藏那個縣

挨著尼泊爾、印度的是西藏普蘭縣

4. 西藏山南有哪些縣城

邊遠縣城措美縣 ,洛扎縣 ,加查縣,隆子縣,錯那縣,浪卡子縣。做手機銷售的比較少 。最大的手機店面積也就100平米左右。賣山寨手機的比較多。

5. 西藏哪個縣離印度最近

亞東縣,亞東地處西藏南部邊境,喜馬拉雅山脈南麓,東銜不丹,西與印度錫金接壤,向南呈楔狀伸入印度錫金和不丹之間

6. 山南地區包括哪幾個縣

  1. 西藏山南地區(地區所在地:乃東縣澤當鎮)位於岡底斯山至念青唐古拉山以南的河谷地帶,雅魯藏布江中游,地處西藏南部邊陲。全地區共有12個縣,24個鎮,56個鄉,596個行政村,總國土面積為7.97萬平方公里(不含印佔2.87萬平方公里),總人口33萬人,有藏、漢、門巴、珞巴等14個民族,其中藏族佔96%。

  2. 大致的縣有:乃東縣 扎囊縣 貢嘎縣 桑日縣 瓊結縣 曲松縣措美縣 洛扎縣 加查縣 隆子縣 錯那縣 浪卡子縣

7. 從西藏到印度駕車過境要怎麼做,在哪個縣可以過境。

西藏日喀則地區聶拉木縣樟木口岸可以過境去印度。

8. 山南地區有幾個縣

9. 西藏距離印度有多遠

10. 西藏山南地區有什麼縣

山南地區共有十二個縣,分別是:乃東縣,浪卡子縣,錯梅縣,扎囊縣,錯那縣,洛扎縣,曲松縣,桑日縣,瓊結縣,措美縣,貢嘎縣,隆子縣。

閱讀全文

與從印度到西藏山南到哪個縣城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英國生蚝卡在哪裡可以開 瀏覽:408
中國石化單位監控一般保留多久 瀏覽:453
英國宮殿一共有多少文物 瀏覽:16
印尼語多少個單詞 瀏覽:493
伊朗石油用人民幣結算說明了什麼 瀏覽:554
印尼什麼族以比賽牛為名 瀏覽:220
越南買什麼巡航導彈最好 瀏覽:749
從越南可以寄多少口罩回國 瀏覽:988
伊朗球員穿什麼衣服出征 瀏覽:82
隱適美中國公司怎麼樣 瀏覽:79
在義大利釣魚證怎麼辦理 瀏覽:669
中國如何使用魔法 瀏覽:85
英國一年半碩士多少錢 瀏覽:288
為什麼英國人頭發是黑的 瀏覽:20
印度黑客叫什麼 瀏覽:945
義大利面是怎麼變硬的 瀏覽:576
越南女人為什麼要生孩子 瀏覽:555
歷史上有哪些印度公司 瀏覽:859
中國哪個市最富裕排名2020 瀏覽:643
印尼和印台哪裡賣 瀏覽: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