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印度最高種姓,天生即是貴族的「婆羅門」,究竟有多厲害
嚴格的種姓制度下,婆羅門姓享受著很高的待遇,宗教解釋權等。而且即使被廢除了,乃至今日,人們對婆羅門姓還是保有原來敬仰的習慣。
在嚴格的種姓制度下,印度的婆羅門教一直都有潛移默化的發展。因為人們內心深處的影響,所以即使這種制度被廢除多年,但是大家心裡還是無法改變。而且婆羅門現在的地位也很高,導致許多人都認為婆羅門姓的人生下來就是貴族。
㈡ 印度種族之首的「婆羅門」,究竟有多厲害
記得紀伯倫說過這樣一句話,「大殿的角石,並不高於那最低的基石」,簡單來說就是兩個字,平等。
而我們從書中讀過了太多的不平等,就是在那個封建迷信的舊社會中,這也是為什麼人們要推翻舊社會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然而,即便是在當今這個社會中,有些國家還是存在著強烈的「分貴賤,有尊卑」的種族制度,那就是印度,在印度一共有五大種族,其中最高級的種族就是「婆羅門」,這個種族的人們擁有很多特權,在印度,最高級的種族跟最低級的種族之間到底有多大差距呢?
小結:
記得之前看過一段感觸頗深的話,裡面有這么一句,「斧頭劈開的天地之間,到處都是不願做奴隸的人。這就是這個民族不可褻瀆的東西。」
自古時候起,就有人高喊這「王侯將相寧有種乎」,試圖推翻階級分明的大山,雖然失敗,卻受到了後代人的敬仰。到今天,雖然不能完全說,人人平等,畢竟大家在貧富方面還是有不小差距,物質上很難做到平等,但在內心,沒有人會覺得低人一等。
看看我們的生活,再看看印度人的環境,突然感嘆,生在中國活在中國是一件何其榮幸的事情啊!
我們也曾有過等級之分,我們也曾受過他人的奴役剝削,在這個過程中,也會有一些如果印度低種人一般絕望至極的人,但同時,有更多,用鐮刀,用鋤頭,用筆,用聲音,用目光,用一切可以用的東西,去打破這一切,推開這道門的人。
就像我一直跟身邊人說的,在和平年代,也許中國人的身上充斥著無數個缺點跟不良因素,但是,當災難來臨,你再看看這個民族,這個國家的人民,從骨子裡迸發出來的力量,足以排山倒海逆轉乾坤,正如前面提到的那句話,這就是這個民族不可褻瀆的東西啊。
㈢ 印度最高種姓「婆羅門」有多牛到底有多大威力
印度最高種姓婆羅門有多牛?這項特權連天龍人都羨慕
印度是一個神奇的國家,到目前為止,人們依然堅持這種看法。
然而,現在已經是信息高度透明的互聯網社會了。
3,婆羅門在印度社會具有最高優先權。
一位來自於印度的朋友說,和印度婆羅門打交道,絕對要小心翼翼,否則婆羅門有可能直接讓自己討厭的人人間消失,而且不用負任何責任。印度婆羅門對這種違法亂紀草菅人命的行為不僅沒有心理負擔,反而認為這是神的旨意。
現在的印度,雖然法律上廢除了種姓制度,可是實際上大多數地方依然延續著這個數千年的傳統。印度想要走向現代社會,不跨過這個坎,是不可能的。
㈣ 為什麼殺死剎帝利,吠舍,首陀羅要交出一頭公牛和多頭母牛
按等級分,殺害婆羅門者應損毀自己,並三次投入火中。 殺1個剎帝利,應立誓守戒6年,並交出1000頭母牛扣1頭公牛。(殺)1個吠舍,(應同樣立誓守戒)3年,並交出100頭母牛和1頭公牛。(殺)1個首陀羅,(應同樣立誓守戒)1年,並交出10頭公牛和1頭母牛。
婆羅門等級最高,然後依次往下排,也就是有很強的種姓制度,也是一種種族歧視。
因為這是不平等的。用通俗比喻就好比古代帝王臣子商賈平民的區別。
照《摩奴法典》的規定,印度人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最高種姓婆羅門是祭司種姓,他們是梵天從口中生出來的,所以最高貴、最潔凈,肩負著最崇高的職責——學習和傳授婆羅門教經典;第二等的剎帝利是從梵天的雙臂生出的,最有力量,所以掌握著軍政大權,為武士種姓;第三等吠舍從梵天腿中生出來,最為勤勞,從事農業、商業和手工業等,是古代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屬於平民種姓;最低一等的首陀羅是從梵天腳下降臨到世上的,最低下也是最骯臟,惟一的任務就是溫順地侍奉前面的三個種姓。首陀羅從事的都是低賤的職業,多數為奴隸。各個種姓世襲,互不通婚,因而形成了封閉的四大集團。種姓之間等級極為森嚴,不得同桌而食、同井而飲同席而坐和同街而居。在原始的四大種姓之外還有一類特殊的人,成為「賤民」,或叫不可接觸者,也有人稱之為第五種姓。賤民主要由被開除出種姓的人和不同種姓的男女婚配所生的子女構成,地位比首陀羅還低,只能從事最低賤的職業,如抬死屍、清除糞便等。
社會地位的差異,導致了《摩奴法典》中規定的各種姓的法律權利也截然不同:
所有權方面
法典首先確認婆羅門是人世間一切的主宰,由於其出身高貴,所以有資格享有一切。
而首陀羅除了維持生計的生活資料外,無權積累私人財產,婆羅門和剎帝利有權奪取首陀羅的一切。
債法方面
法典對高等種姓的債權債務給予特別的照顧,規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如果債務人和債權人屬於同一種姓或者債務人比債權人種姓低,債權人就可以把債務人收為債務奴隸;但如果債務人的種姓高於債權人,就不能以勞動償債,而是享有逐年償還的權利。
婚姻、家庭和繼承方面
為了維護種姓的純潔,法典規定不同種姓不得通婚。但實際上高級種姓的男子可以娶低級種姓的女子為妻,婆羅門男子可以依種姓順序娶四個妻子,剎帝利男子可以在同種姓和吠舍、首陀羅中娶三個妻子,吠舍男子可以娶同種姓和首陀羅中的兩個妻子,而首陀羅男子只能娶首陀羅女子為妻。不過低級種姓的男子是絕對不允許娶高級種姓的女子為妻的,否則其後代就會淪為賤民。
繼承製度也直接與種姓制度掛鉤,不同種姓的繼承人可繼承的財產份額各不相同。依法典規定,如果一個婆羅門娶了依順序屬於四個種姓的婦女,且都各有其子時,財產分配的原則應是:婆羅門婦女之子得四份,剎帝利婦女之子得三份,吠舍婦女之子得兩份,首陀羅婦女之子只得一份。
刑罰方面
不同種姓的同罪異罰現象十分明顯。高等種姓侵犯低等種姓可以減輕處罰,而低等種姓侵犯高等種姓則要加重處罰。比如法典規定,剎帝利辱罵了婆羅門,要罰款100帕那(銀錢單位);如果是吠舍罵了,就要罰款150帕那到200帕那;而要是首陀羅罵了,就要用滾燙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羅門侮辱剎帝利,只罰款50帕那;侮辱吠舍,罰款25帕那;侮辱首陀羅,罰款12帕那。高級種姓的人傷害低級種姓的人,尤其是婆羅門傷害首陀羅,懲罰是很輕的。但對低級種姓冒犯高級種姓的刑罰處置卻殘酷而野蠻,如首陀羅若在婆羅門面前放屁,會被切去肛門;如果他抓婆羅門的頭發、胡須或脖頸,就會被斬斷雙手。
參考:http://ke..com/link?url=-XMF6e1tQ9K5amEfq
㈤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與其宗教之間的關系
種姓制度是古印度的一種等級制度,種姓一詞為印度梵語「瓦爾那」的漢譯,歐洲人稱卡斯特,最初以區分征服者與被征服者,故有雅得安種姓與達薩種姓之分。其實最為古老的、土生土長的印度文化早已被人遺忘,如今剩下的僅存幾處遺址。今日我們所熟悉的印度文化,來源於一個半游牡民族「雅利安人」。大約公元前2000年後期,雅利安人從中亞侵入印度,打敗了當地的土著居民,佔領其土地,毀滅其文化。而達薩初意為「沒落的人」後有了奴隸之意。當雅利安人由原始社會向奴隸社會過渡期間,形成了四大原始種姓,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婆羅門教是由最初的吠陀宗教統一而來,該教以崇拜賀摩(梵天)而得名,他們認為梵天是世界的最高主宰,一切萬物皆由梵天所造。在其統治過程中,為了加強最高種姓(婆羅門)的政權,捏造了所謂的不潔理論,聲稱「人體至肚臍以上,被宣布為較為干凈的部位,而口則被認為最為清凈的部位」,而婆羅門正是由梵天的口所創造的,即「生來與梵天一體」,便理所當然的自認為是人類中最優秀、最高貴的人,享有世上的一切。第二等級:剎帝利,由梵天雙手創造,即王公貴族與武士集團。一、二等級掌握著國家的祭祀與軍政大權。第三等級:吠舍,由梵天雙腿所造,屬於普通的勞動者階層,包括商人、手工業者、自由農民等,享有一定的自由權利,並負有向國王納稅的義務。第四等級為沒有任何特權的首陀羅,由梵天雙足產生的,是最不潔的。主要由雅得安人所征服的土著居民構成,從事奴隸與僱工等劣等、低賤的職業。雖然,首陀羅已是處在最低的社會階層,但有相當一部分人地位更可憐、更悲慘,這便是隨著勞動分工的進一步發展,而派生出的亞種姓與雜種姓人(旃陀羅),他們被稱之為「不可接觸的賤民」意為嚴格禁止與各種種姓成員發生任何肉體上的接觸,在最極端的時期,甚至不能進入某些人的視線。他們只能從事被認為不潔的行業,如劊子手、屠夫、掘墓人、清潔工等,因為這些行業玷污了宗教的某些儀式。
各個種姓職業世襲,互不通婚,以保持嚴格的界限。不同種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個房間里,不能同桌吃飯,不能同飲一口井裡的水。如一個百歲的剎帝利看到一個10歲的婆羅門,也要向兒子對待父親那樣畢恭畢敬。統治階級為了維護其特權制定了許多法律,而《摩奴法典》不能不說是集大成者。從這部法典里就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古印度各階層人群的生活狀態。高種姓人犯罪,一般只處以罰金,等級低種姓犯罪,特別是侵犯高種姓的人生安全,則給予相當嚴厲的制裁。如殺害婆羅門者與偽造國王布告等罪相同,處以死刑;首陀羅姦淫高種姓女子要判處火刑,反之,如婆羅門殺害「操行可嘉」的吠舍,僅受一年的戒行或捐贈一百頭牡牛和一頭牝牛便算了事。而低等姓對高等姓稍有不敬,並處以各種肉刑,倘若首陀羅亂講前三個等級的壞話,要處以斷舌刑;如膽敢唾罵婆羅門應切去雙唇;向婆羅門放尿,切去其陰莖;在婆羅門面前放屁,切去肛門。高種姓不同種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賤民,或叫不可接觸者(旃陀羅),賤民不包括在四個種姓之內,最受鄙視,他們不能與其它階層的人居於同一處所,若要進城,則必「擊木以自異,人則識而避之」,所以在古代印度的城市裡,經常會聽到一陣陣的敲擊瓦罐的聲音,路上行人就會像要避開瘟疫一樣紛紛躲在路旁,就連死了,也要埋到人跡不到的地方。
印度社會由古自今,經歷了不同的社會形態,但種姓制度卻仍保存至今,固有其深刻的歷史原因,但如今在各種政治力量與社會因素的相互驅動下,仍是不可動搖。而現如今賤民的生活狀態又是如何呢?我在網上找到了一篇報道,摘下來以便大家了解其種姓制度是如何的根深蒂固。
「一位從事社會學研究的印度學者告訴記者,農村是印度種姓制度最為頑固的堡壘。在印度廣大農村和許多經濟落後地區,由於長期封閉,宗教色彩濃厚,加上村社內部結構一直被牢固地保存下來,種姓制度帶來的等級差別難以從村民的意識中徹底根除。在他們看來,人與人之間的差別有著「宗教賦予的神聖性」。同時,由於受教育程度低,不少賤民的視野狹窄,他們中有很多人雖然認為種姓制度不合理,但又認為這種制度如膚色一樣難以改變,使得他們只能每天不停地在神像前祈禱,在自我否定中生活,寄希望於來世。
古代印度曾經創造了燦爛的古代文明,為人類作出了自己的貢獻。但是,幾千年來,印度社會的發展一直比較遲緩,這與印度存在著森嚴的種姓制度有著一定的關系。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葉,屬於印歐語系的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個北印度。由於雅利安人對當地居民達羅毗荼人的征服和奴役,以及雅利安人內部貧富分化的結果,在雅利安社會中逐漸形成了一個森嚴的等級制度,這就是種姓制度。「種姓」一詞在印度的梵文中叫「瓦爾那」,就是顏色或品質的意思。因此種姓制度又叫瓦爾那制度。 在種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婆羅門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道農時季節,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婆羅門和剎帝利這兩個高級種姓佔有了古代印度社會中的大部分財富,依靠剝削為生,是社會中的統治階級。吠舍是古代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層,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首陀羅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實際上處於奴隸的地位。各個種姓職業世襲,互不通婚,以保持嚴格的界限。不同種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賤民,或叫不可接觸者,賤民不包括在四個種姓之內,最受鄙視。 為了維護統治階級的特權,奴隸主貴族竭力給種姓制度披上神秘的宗教面紗。印度教古文獻《吠陀》中說,四個種姓都是由梵天(原始巨人)產生,但因為出生的位置不同,故而地位迥異。婆羅門出生於口中,剎帝利出生於手臂,吠舍從髖部出生,手工業者首陀羅從腳下生出。為了維護種姓制度,奴隸主階級還制定了許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摩奴法典》規定,剎帝利辱罵了婆羅門,要罰款100帕那(銀錢單位)。相反,如果婆羅門侮辱剎帝利,只罰款50帕那;高級種姓的人如果殺死了一個首陀羅,僅用牲畜抵償,或者簡單地凈一次身就行了。低級種姓的人如果用身體的某一部分傷害了高級種姓的人,就必須將那一部分肢體斬斷,比如,動手的要斬斷手,動腳的要斬斷腳。 《摩奴法典》還對各個種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煩瑣的規定。比如規定不同種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個房間里,不能同桌吃飯,不能同飲一口井裡的水。每個種姓都有自己的機構,處理有關種姓內部的事務,並監督本種姓的人嚴格遵守摩奴法典及傳統習慣。倘有觸犯者,輕則由婆羅門祭司給予處罰,重則被開除出種姓之外。被開除出種姓的人成為賤民。賤民只能居住村外,只能從事被認為是最低賤的職業,如抬死屍,清除糞便等。他們穿死人的衣服,用破碗吃飯,戴鐵制的裝飾品。工作時要佩戴賤民的標記,走在路上口中要不斷發出特殊的聲音,或敲擊某種器物,「擊木以異,人則識而避之」,以提示高級種姓的人及時躲避。 種姓制度也隨著印度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但變化的趨勢:一是等級歧視代替種族歧視,在當今的印度,有黑皮膚的婆羅門和剎帝利,也有白皮膚的濺民;二是分支越來越細,有的研究者統計,印度的種姓總計有3千多,僅婆羅門就有1800個分支。直到今天,在印度占人口3/4的農村,種姓制度仍起著作用,它把印度害得像一潭死水,無生氣,人們只要遵守其規定,便可獲得安全。 種姓制度對印度的影響:首先,種姓制度實行職業世襲,把生產限制在一個狹小的范圍內,造成社會結構剛性,且阻礙勞動力身體素質與文化水平的提高,不利於經濟發展。其次,種姓制度與村社制度一起,構成了印度社會兩大不可動搖的支柱,使得印度在幾千年的時間中統治者換了很多,卻從未動改變過印度的社會,使印度社會處於一種帕累托次優的狀態。再次,由於鮮明的階級關系被掩蓋在等級的劃分之中,因此它容易在勞動人民之間製造隔閡和對立,不利於他們團結對敵,也是印度屢次被外族入侵征服的原因之一。
㈥ 婆羅門是什麼意思
即婆羅門教僧侶。其地位位居古印度四個種姓(等級集團)之首。他們掌握教權,壟斷知識,享有種種特權,是人民精神生活的統治者。
印度四姓中,最高級種姓、祭司和學者的階級。為古印度一切知識核心人群,印度社會中最崇高的種姓。長阿含卷六小緣經、卷十五種德經、慧琳音義卷二十九等皆載此階級由梵天之口生,顏貌端正,清凈高潔,以習吠陀、司祭祀為業。
依摩奴法典規定,四姓中婆羅門有六法,即學習吠陀、教授吠陀、為自己祭祀、為他人祭祀、布施、受施。故四姓中除最下之首陀羅族外,其餘三姓皆得誦吠陀、自作祭祀,然為他人祭師、教他人吠陀、受施等則僅限於婆羅門。
(6)印度人為什麼殺婆羅門擴展閱讀:
在種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婆羅門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道農時季節,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
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
波羅門和剎帝利這兩個高級種姓,佔有了古代印度社會中的大部分財富,依靠剝削為生,是社會中的統治階級。吠舍是古代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層,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
首陀羅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實際上處於奴隸的地位。
㈦ 婆羅門位於印度三大種姓之首,他們有多厲害
【婆羅門】……為印度社會階級制度中之一階級。此一階級之人自認為是梵天的後裔。平素讀誦《四吠陀》,行祭祀,位居四姓(四種階級)之最上位……印度以婆羅門階級最具勢力,故該國又有婆羅門國之別稱。其民眾所奉之宗教,稱之為婆羅門教。
——《中華佛家網路全書》
最後,由於婆羅門會用一輩子的時間來苦修,所以,他們不用交稅。而且就算是犯了大罪,也不能被處死。誰要是傷害了他們的肉體,那就等於是傷害了梵天的嘴,那就死定了!而且,婆羅門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古印度人把向他們進獻禮物,視為無上的榮耀。
㈧ 佛陀因地做國王時,殺了誹謗大乘的婆羅門,為什麼
《大般涅槃經》卷第十二
爾時,佛贊文殊師利:「善哉!善哉!如汝所說。我念往昔於此閻浮提作大國王,名曰仙預,愛念敬重大乘經典,其心純善,無有粗惡嫉妒慳吝,口常宣說愛語善語,身常攝護貧窮孤獨,布施精進無有休廢。時世無佛、聲聞、緣覺。我於爾時愛樂大乘方等經典,十二年中事婆羅門供給所須。過十二年施安已訖,即作是言:『師等今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婆羅門言:『大王,菩提之性是無所有,大乘經典亦復如是。大王雲何乃令人物同於虛空?』善男子,我於爾時心重大乘,聞婆羅門誹謗方等,聞已即時斷其命根。善男子,以是因緣,從是已來不墮地獄。善男子,擁護攝持大乘經典,乃有如是無量勢力。
《大般涅槃經》卷第十六
「善男子,汝向所問,殺婆羅門時,得是地不?善男子,時我已得,以愛念故斷其命根,非惡心也。善男子,譬如父母唯有一子,愛之甚重,犯官憲制,是時父母以怖畏故若擯若殺,雖復擯殺,無有惡心;菩薩摩訶薩為護正法亦復如是,若有眾生謗大乘者,即以鞭撻,苦加治之,或奪其命,欲令改往,遵修善法。菩薩常當作是思惟:『以何因緣能令眾生發起信心,隨其方便要當為之。』諸婆羅門命終之後生阿鼻地獄,要有三念:一者、自念我從何處而來生此,即便自知從人道中來;二者、自念我今所生為是何處,即便自知是阿鼻獄;三者、自念乘何業緣而來生此,即便自知乘謗方等大乘經典不信因緣,為國主所殺而來生此。念是事已,即於大乘方等經典生信敬心,尋時命終生甘露鼓如來世界,於彼壽命具足十劫。善男子,以是義故我於往昔乃與是人十劫壽命,雲何名殺?
「善男子,佛及菩薩知殺有三,謂下中上。下者,蟻子乃至一切畜生,唯除菩薩示現生者。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以願因緣示受畜生,是名下殺。以下殺因緣,墮於地獄、畜生、餓鬼,具受下苦。何以故?是諸畜生有微善根,是故殺者具受罪報,是名下殺。中殺者,從凡夫人至阿那含,是名為中。以是業因,墮於地獄、畜生、餓鬼,具受中苦,是名中殺。上殺者,父母乃至阿羅漢、辟支佛、畢定菩薩,是名為上。以是業因緣故,墮於阿鼻大地獄中,具受上苦,是名上殺。善男子,若有能殺一闡提者,則不墮此三種殺中。善男子,彼諸婆羅門等一切皆是一闡提也。譬如掘地、刈草、斫樹、斬截死屍、罵詈鞭撻無有罪報;殺一闡提亦復如是,無有罪報。何以故?諸婆羅門乃至無有信等五根,是故雖殺不墮地獄。
㈨ 婆羅門作為印度三大高種姓之到底有何特別之處
題主的意思應該是,婆羅門作為印度三大高種姓之首,到底有多麼厲害。他的厲害之處表現在很多方面,婆羅門可以享受國家特權。
眾所周知印度的人口是特別大份,但他們國家與其他國家又有不一樣的地方,比如說現在很多國家都特別注重人人平等,但在印度女性的地位十分低下。而且一直到現在,印度還有種姓制度,而種姓制度則代表了不同的身份。印度三大種姓之首就是婆羅門,婆羅門的人可以享受很多高等待遇,就連國家特權也可以享受得到。
可以說印度現在所實行的種姓制度,跟我國古代社會有著很大的相似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