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印度外貿公司一般在哪個城市多
印度主要的城市有:
新德里——印度共和國首都,是全國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陸續建起一些規模較大的現代化工業,如紡織、化工、機械、電器和電子工業等
孟買——印度第一大城市,全國工商、金融中心
加爾各答——印度第二大城市 號稱世界最大的黃麻加工中心,紡織、食品、機器製造和鐵路機車 都很發達
欽奈 ——建築工程、機械、汽車、煉油、原子能等工業逐漸發展起來
班加羅爾 ——高科技及信息產業 印度矽谷
書上的介紹一般也是以這幾個為主
印度與中國是領國,一直發展的是邊境貿易,近10年來,中印貿易發展較快,印度已成為中國在南亞地區最大的貿易夥伴。中國對印度主要出口商品有石油、化工產品和機電產品等。從印度進口商品主要有鐵礦砂、鉻礦石等,因此,可能在加爾各答,但是,除此之外,外貿公司選址還會從其他重要的因素上考慮,如經濟的發展程度,(一般這個因素居多),因此,最為印度第一大城市,全國工商金融中心的孟買更容易被外貿公司考慮吧~ (個人的推測理解)
⑵ 東印度公司真的只是公司那麼簡單嗎
當然沒那麼簡單,
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或作「英國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簡稱BEIC),有時也被稱為約翰公司(John 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授予該公司皇家許可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而組成。實際上這個許可狀給予東印度貿易的壟斷權21年。
隨時間的變遷,東印度公司建立了英屬印度,從一個商業貿易企業變成印度的實際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權力為止,它還獲得了助理政府和軍事作用。
東印度公司對從英國到印度的路途也有興趣。早在1620年該公司就聲稱對南非桌山一帶有擁有權。後來它佔領和統治了聖赫勒拿島;又參與佔領和建設香港和新加坡;以及僱傭威廉·基德對付海盜;另外,公司在印度引入和種植茶。
公司歷史上其它值得注意的事件包括:將拿破崙關押在聖赫勒拿島上、伊利胡·耶魯靠東印度公司發財,而其貿易在英國美洲殖民地則導致了波士頓傾茶事件。東印度公司的船塢為聖彼得堡提供了一個原型,其管理機構的一些成分一直延用到印度的官僚機構,而其公司組織則是早期股份公司的一個成功的典範。
希望能夠幫到你~
⑶ 印度外貿市場到底怎麼做
印度外貿市場還是很大的,不過印度客戶比較善於還價,所以報價的時候要預留一些還價空間,還有就是定金比較要多收一點網頁鏈接
⑷ 印度公司拓寬赴華之路,為什麼貿易戰後越來越多印度公司擁抱中國
貿易戰後,印度看到了美國的真實面目,美國選擇打壓其他國家,而中國選擇願意與其他國家合作。中國打開大門歡迎印度,歷史證明與中國合作會帶來經濟政治的騰飛;中國提出的「一帶一路」讓印度看到了希望。
印度當然願意走進中國,印度的公司當然不會錯失機會,他們看到了走進中國是一個明智的選擇,是一個雙贏的選擇。
⑸ 「東印度公司」到底是個什麼公司為什麼比一個國家還強大
講到歐洲殖民時期的歷史時,有一個機構是不得不提的,這就是東印度公司。東印度公司又稱為“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或者是“英國東印度公司”。這個公司在1600年獲得由英國皇家頒發的皇家許可狀,這份皇家許可狀表邊上是給了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貿易特權,實際上是英國將整個殖民地的貿易權力給予了東印度公司,就這樣東印度公司壟斷了長達二十幾年的殖民地貿易。
更高的經濟效益也使當時的英國皇家十分高興,並賦予東印度公司更大的權力,就這樣一個比普通國家強大的東印度公司一步步建成。
⑹ 與印度人進行貿易,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
大家對和印度人做生意都覺得很煩的,他們的鬼問題特別多,非常難對付,很多人甚至收到印度的訊盤都當作垃圾郵件處理。不過這總歸是不妥的,做生意嘛總是要有一線機會就爭取的,只要我們認真按照國際規則辦事,提高自身風險意識,不隨便做那些沒有保障的付款方式,我們跟奈及利亞也是可以做生意的。 印度人大概有以下幾個特點: 1、印度人對於價格的重視遠遠超過了質量。即使報給他們的價格是市場上最便宜的他們也是跟你照砍不誤。 2、印度人的忠誠度是比較差的,也許和你合作多年,發現有其他廠家價格低一點點可能就轉單了,而歐美客戶忠誠度則比較高。 3、印度人的精明是出了名了,他們很會很精明地算計種種可能出現的情況,但話說回來這也是一個精明的商人應該具備的素質,這可能也是印度人能夠縱橫國際市場的主要原因吧。 根據海關的資料統計,印度從我國進口的主要產品有:機電產品,包括電視機、計算機及音響等的電子元件、機械設備等產品、焦炭及煤、生絲及紡織品、醫葯品、鋼材、化工及染料中間體、耐火材料、輕工業品、及豆類等。中國自印度的主要進口商品有:鐵礦砂、鉻礦石、成品油、鋼材、植物油、氧化鋁、機電產品,鑽石及寶石等。 大家特別是新開展對外貿易活動的企業在對印的貿易交易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在報價的時候適當加上一點價格給他們砍,並可以根據不同的定量給他們報個等差的價格,讓他們覺得定多了有甜頭。對於那部分煩不勝煩的問價格而從來不關注產品細節的貿易商保持常規的回復,可以制定一個回復模板。對於吹自己實力有多強,訂單的數目有多大切不可全信,要適當調查一下他們公司的狀況,至於訂單的數目,等他真正下單了以後才是具體的數目,否則都是把他當做理論值處理。 2、堅持付款方式以即期信用證為主的世界上通行的習慣貿易做法。仔細、認真地審核並履行信用證。做到單單相符、單證相符。嚴格按信用證條款執行,不給一些不法之徒以可趁之機。 不聽信買主的花言巧語和種種理由,堅持不做付款方式為D/P即期、遠期和D/A的交易。因為當地的市場在不斷變化,進口政策也時有調整,一些進口商,特別是一些中小商業公司隨時有可能以各種借口不履約。 俗話說:「貨到地頭死」。由於進口商掌握著主動權,近兩年因以D/P、/D/A方式交易而造成經濟損失的中國公司已有數家。一些不法進口商,貨到後以種種理由不贖單提貨,並以此要挾出口公司,無理強迫中國公司一再降價和改付款方式為D/A,以達到以極低的價格買到貨物甚至完全侵吞貨物的目的。 3、通過香港、新加坡的中間商,尤其是印度人在上述兩地開的皮包公司達成的生意需加特別注意。他們有的是香港開證,貨交到香港然後再轉船到印度;有的則是香港開證,交貨目的地是印度;有的是中間商聯系,印度的最終用戶開證。凡此種種情況,一定要注意調查中間商的基本情況和資信,分清責任,按規定的法律程序辦。近幾年,按以上方式成交的買賣,由於中間商在其中做了手腳,發生貿易糾紛,索賠甚至違反印度有關進口的法律、法規的例子已有很多起。 4、注意市場調查,顧全大局,認真制定價格和嚴格對外報價,不要為了開拓市場和搶到客戶而低價傾銷。近年來,印度政府不斷以反傾銷名義對外國出口到印度的商品進行反傾銷調查。中國出口到印度的不少商品因為受到調查而出口公司又未積極應訴,因此而退出印度市場。今後,一旦再發生反傾銷調查案件,有關出口企業應積極參加、配合相關商會組織的應訴。 5、貨物到達目的地後,如果因為進口商不付款不提貨或因質量問題需要退貨是允許的。出口商需憑原進口商提供的不要貨證明、有關提貨憑證及出口商要求退貨函電委託船代理在付清港口倉儲費、代理費等合理費用後辦理退貨手續。如果進口商不願給出口商出具不要貨的證明文件,出口商可憑進口商拒絕付款或提貨的函電或由銀行或船代理提供的進口商不付款贖單的函電、有關提貨憑證及賣方要求將貨物回運的函電委託船代理直接向印度有關港口海關提出退運要求,並辦理有關手續。如果貨物被進口商從海關提出,因質量問題需要退貨的,進口商已交付的進口關稅也可以退還,不過只能退還原來所交關稅的80%-90%。 近年來,少數不法進口商常常以海關不允許提貨、海關將沒收、拍賣進口商品及海關不退進口關稅等謊言欺騙中國出口商,務必引起我們高度重視,出口商在辦理退貨手續時,應注意在印海關規定的港口海關倉庫存放時間內不失時機地辦理有關手續。印度海關規定,貨物到港後可在海關倉庫存放30天。滿30天後海關將向進口商發出提貨通知。如進口商因某種原因不能按時提貨,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向海關提出延長申請。如進口商在延長後的時間內仍未能按時報關提貨,海關將再次(也是最後一次)向進口商發出催促提貨的通知。如果進口商在接到海關第二次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仍不提貨,也不做任何說明和申請延長,海關將拍賣有關商品。 6、加強與中國駐印度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和駐孟買總領事館經濟商務室的聯系。貿易糾紛發生後,出口企業應如實的將貿易的全過程通報中國有關駐外機構,以便分析情況,提出建議,協助國內有關企業盡快的解決問題。 7、鄧白氏資料:根據英國商情機構鄧白氏(D&B)所出版的International Risk & Payment Review ,1998年7月號的資料,印度的國家風險指針為DB3c。DB3代表的是「一般信用評價」,即該國「擁有足夠的貸款債務支付能力」。在亞洲國家之中與南韓、菲律賓同級,略遜於中國大陸(DB3a)及馬來西亞(DB3b),但優於泰國(DB3d)。 總之,我國出口商與印度商交易,仍應仔細了解對方的信用狀況,小心謹慎為宜。
⑺ 東印度公司是個什麼樣的公司,是怎麼消亡史
東印度公司是一個特殊的公司也可以叫做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或者是英國東印度公司,是一個股份制公司由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授予的皇家特許公司,給予它在印度貿易中有特權。可以說東印度公司是一個披著貿易羊皮的流氓公司,主要是依靠剝削殖民地來獲取財富的公司。
由於印度殖民貿易的巨大利益東印度公司排斥其他國家的商人,氣憤得英國商人在1689年在倫敦成立了一個新的英商東印度公司開始與原來的東印度公司分庭抗禮進行競爭,1702年國會將兩個東印度公司合並,從此更大規模的殖民侵略開始了,由與東印度公司的盈利全部流入英國加速了英國的工業革命,這就給東營地公司造成致命危機,1858年東印度公司被英國政府正式取消,英國政府開始直接統治印度自從東印度公司正式消亡。
⑻ 在印度開設公司需要如何辦理手續
1、在網上申請臨時董事代碼(DIN),填寫數字簽名(DSC)申請表格。臨時董事代碼獲批之後申請者會即刻收到DIN-1(永久董事代表申請表)。
2、憑DIN 號及DSC,核實公司名稱。
3、起草公司章程(Memoranm)及實施細則(Article of Association),明確公司營業范圍、股東人數、各出資比例、董事會如何召集等。
4、向公司注冊處(ROC,Registar of Companies)提交公司章程及實施細則,申請「公司營業執照」(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in India)。
5、刻章 (董事章及授權簽名章)。
6、收到「公司成立證明」之後,印刷「公司章程及實施細則」小冊子(將COI 置在首頁)。
7、向UTI Investors Services Limited 申請永久賬戶號碼(PAN,Permanent Account Number,也稱「稅號」)。UTI 代表印度財政部稅務局(Income Tax Department) 處理此項申請。
8、到銀行開設往來賬戶。
9、向稅務局評定處(Assessing Office in the Income Tax Department)申請稅務代碼(Tax Account Number for Income Taxes dected at source,TAN 碼)。
10、如果公司主營進口及批發貿易,需申請進出口代碼及TIN(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該號碼代表中央銷售稅及地方銷售稅(需提供10萬盧比銀行保函)。
備註:如果公司主營服務業,則需申請服務稅號(Service Tax Number)。一般在印度投資成立獨資或合資企業審批周期最短為一年, 成立印度分公司或合資公司後, 一切公司運營遵守印度公司法,與印度當地私企無異。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⑼ 東印度公司真的只是海外貿易公司嗎
東印度公司,全稱可敬的東印度公司,不列顛東印度公司或「英國東印度公司」,有時也被稱為約翰公司,是一個股份公司。1600年12月31日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授予該公司皇家特許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而組成。實際上這個特許狀給予東印度貿易的壟斷權21年。隨時間的變遷東印度公司從一個商業貿易企業變成印度的實際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權力為止,它還獲得了協助統治和軍事職能。東印度公司是從自己政府那裡獲得貿易獨占權而且擁有軍隊(包括艦隊),在殖民地建立政府機構,對殖民地進行殘暴的政治統治、經濟掠奪以至於販賣奴隸、毒品的軍政經合一的殖民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