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印度的經濟體制是什麼啊
印度的經濟體制屬於市場體制。
市場經濟體制(Market economic system),是指以市場機製作為配置社會資源基本手段的一種經濟體制。它是高度發達的、與社會化大生產相聯系的大商品經濟,其最基本的特徵是經濟資源商品化、經濟關系貨幣化、市場價格自由化和經濟系統開放化。整個資源配置過程是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
Ⅱ 古印度社會等級制度是什麼此制度分哪些等級,各等級包括哪些人
古印度社會等級制度是種姓制度,此制度分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四個等級,婆羅門包括僧侶,剎帝利包括國王、貴族和武士,吠舍包括商人和農夫,首陀羅包括奴隸.
Ⅲ 印度種族等級制度是什麼
印度種姓制度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
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相關介紹:
印度種姓制度是以印度為主的南亞各國印度教居民中存在的一種彼此嚴格區分的社會等級或集團制度。梵語為瓦爾納,意為色、種、質。中國古代的漢譯佛經或旅印高僧的著作中,稱為種姓或族姓。依葡萄牙語音譯為卡斯塔,世界上則多用卡斯特一詞。現在已逐漸廢除。但在一些民族中依然存在。
矮人一般沒有魔法師,矮人天生不信任魔法,甚至有許多矮人痛恨這惱人的道術,因此矮人沒有法師這個職業,不過也有例外,某些矮人智者也會使用魔法。
不過實際上這可以等同於大臣了【因為是智者嘛】,不過矮人的建築、鍛造、冶煉技巧應該是絕世無雙的,而且他們對刀斧劍等的武器使用也十分了得,還會用符文的方式刻印在器具上以增強效力。
矮人還是有一定的社會結構的,矮人領導階級劃分相當簡單,每一個城市都有自己的王,唯有戰爭爆發時各王才聽命於矮人至高王一個領導所有王的地位。且矮人同時也是一個極端重視氏族榮譽的人,他們被劃分為各個不同氏族。
分享同一先祖,就算氏族內的人並不一定有直接血緣關系,但只要是在同一個宗族內,成員間的感情就像家人一般溫暖。
Ⅳ 印度分為哪4個等級分別有什麼權力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
(4)印度二線制是什麼擴展閱讀:
如何分辨一個印度人屬於高低種姓,從印度種姓制度的歷史來看,根據印度人的一些特徵是可以分辨出他們是高種姓還是低種姓。
1、根據皮膚顏色分辨高低種姓
早些年根據膚色分辨種姓高低很容易,因為白皮膚的雅利安人屬於高種姓人,而平民則都是棕色肌膚,同時統治者明文規定高低種姓禁止通婚,若有違反可是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漫長的歷史變遷中,氣候和生活習慣也影響人種的基因變化,當年煞費苦心想出種姓制度的入侵者一定會傻眼,因為不同種姓人的膚色在接近,最終都向棕色靠攏。現在印度街頭的白皮膚人已不再是雅利安人,而是英殖民者的後裔。
2、根據是否會說英語分辨高低種姓
世人都以為英語是印度的常用語,其實只有高種姓人在說,也是他們身份的象徵,大部分低種姓人和賤民則壓根不會說,因為沒有學習英語的機會。可見一個印度人會不會說英語,基本上就可以判斷他屬於高低種姓的哪一邊。
3、根據職業分辨高低種姓
高種姓人有良好的社會資源和教育機會,他們中許多很多人前往發達國家學習,練就一口地道的英語,做著收入高體面的工作,是人們眼中含著金湯匙出生的那種人。
低種姓人就很悲催,壓根沒有受教育的可能,為了生活只能從事伺候高種姓人的工作,收入勉強維持生活。賤民最慘,蝸居在衛生條件極差的貧民窟,平時都不能出入高種姓人的家裡,更別說有個體面的工作了。
乘坐印度航班的親都有所聞,印度空姐膚色普遍偏淺,基本都來自高種姓,許多低種姓的印度乘客都不敢讓她們為自己服務。看來種姓制度雖然滅亡,可是深植印度人心中的階級觀念一時半會難以化去。
總的來說,印度的種姓制度充滿了階級歧視和不公待遇,在歷史前進的洪流中勢必被淘汰出局,同時也需要千千萬萬身處底層的平民和所謂的賤民覺醒反抗。當他們開始不再虔誠卑微的仰視高種姓人時,種姓制度才會從真正意義上徹底消亡。
Ⅳ 印度的政體是什麼
印度政體
印度的國家政體為聯邦共和制。憲法稱印度是「主權的、社會主義的、世俗的民主共和國」。印度的國家機構由議會、總統、政府、司法機構組成。
議會實行兩院制,由聯邦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組成。人民院中佔有多數席位政黨的領袖,出任政府總理。
印度政治結構
政治結構
印度主權獨立的、社會主義的、政教分離的民主共和國印度聯邦 28個邦和7個中央直轄區政府體制 基於全體成年人均有選舉權的議會民主立法機關 國會,由總統及兩院組成,兩院分別是聯邦院和人民院行政機關 由總統、副總統及由總理領導的部長會議組成司法機關 獨立於行政機關。
政治體制
印度是一個聯邦,是一個主權獨立的、政教分離的、具有議會制政府的民主共和國。印度的政體是由憲法的條文所規定的。該憲法在1949年11月26日由制憲會議正式通過,並於1950年1月26日生效。總統是法定的聯邦行政首長。實際的行政權力則賦予一個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憲法規定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向總統提供協助和建議,總統則行使其職權,按照提供的建議採取行動。部長會議集體向人民院負責。在各邦,作為總統代表的總督是行政首長,但實際的行政權力則賦予領導邦部長會議的首席部長。邦的部長會議集體向該邦民選的立法會議負責。憲法規定了國會和邦的立法機構之間如何分享立法權,而其餘的權力則歸屬於國會。修訂憲法的權力也屬於國會。聯邦的行政機構由總統、副總統和部長會議組成,部長會議在總理的領導下向總統提供協助和建議。
Ⅵ 印度國體和政體是什麼
印度國體是印度聯邦制,印度的政體是聯邦共和制。
印度是一個聯邦制國家,總統是國家元首,但其職責是象徵性的,實權由總理掌握。國家的總統及副總統任期5年,由一個特設的選舉機構間接選舉產生。總統職位因去世、辭職等原因而出缺,印度憲法第65條規定由副總統代行總統職務。當新總統被選出及就職後,副總統恢復原有職務。總統如果因疾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總統暫時代理總統職能直至總統返回辦公。
行政權力由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即印度的內閣)行使。議會多數黨向總統提名總理人選,由總統任命總理。然後再由總理向總統提名副總理及其他內閣成員。
印度國務院設國務卿一名、國務委員若干名,不設副國務卿。
Ⅶ 印度屬於什麼制度國家
聯邦共和制。
印度共和國(印地語:भारत गणराज्य,英語:The Republic of India,India),簡稱「印度」,位於南亞,是南亞次大陸最大的國家。東北部同孟加拉國、尼泊爾、不丹和中國接壤,東部與緬甸為鄰,東南與斯里蘭卡隔海相望,西北與巴基斯坦交界。
東臨孟加拉灣,西瀕阿拉伯海,海岸線長5560公里。也是一個由100多個民族構成的統一多民族國家,主體民族為印度斯坦族,約佔全國總人口的46.3%。
古印度是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公元前2500年誕生了印度河文明。
前1500年左右,中亞的雅利安人進入南亞次大陸,征服當地古印度人,建立了一些奴隸制小國,並確立種姓制度,吠陀教開始發展為婆羅門教。公元前4世紀,孔雀王朝統一印度,開始推行佛教,並向外傳播。
約前188年,孔雀帝國滅亡後群雄割據、外族入侵,印度教和伊斯蘭教興起。1600年英國侵入莫卧兒帝國,建立東印度公司,1757年以後逐步淪為英國殖民地。1947年6月,英國頒布《蒙巴頓方案》,實行印巴分治。
同年8月15日成立印度自治領。1950年1月26日宣布成立共和國,同時成為英聯邦成員國。印度是世界第二人口大國,也是金磚國家之一,印度經濟產業多元化,涵蓋農業、手工藝、紡織以至服務業。
近年來服務業增長迅速,已成為全球軟體、金融等服務業最重要出口國。全球最大的非專利葯出口國,僑匯世界第一。
Ⅷ 古印度有四種種性制度,分別是什麼
在種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四個種姓。
第一種姓婆羅門,是掌握祭祀文教的僧侶階級、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報道農時季節、壟斷文化,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
其次是剎帝利,他們是掌握軍政的武士階級,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中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
吠舍,他們是商人、手工業者,也有從事農耕的農民階級,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層,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
最下層的種姓是首陀羅,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包括農人、牧人、僕役和奴隸,實際上處於奴隸的地位。
(8)印度二線制是什麼擴展閱讀:
政治上,種姓制度造成印度人民彼此仇視,缺少團結;社會等級分明,四分五裂。當外敵入侵破壞家園時,印度人民因種姓制度相互仇視,不能團結一致反抗外敵。
所以印度的歷史實際上就是一部經常被外族征服的屈辱史。當印度擺脫殖民統治走向獨立時,種姓制度又將人們嚴格地劃分為十分鮮明的等級,造成選舉過程中難以化解的矛盾。
經濟上,種姓制度嚴重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在種族制度的影響下,社會分為不同的集團。人們都只是從自己的立場出發,只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造成社會的分裂與不和。
種姓制度還造成人們確信與生俱來的宿命,每個人的社會地位和從事的職業都是前生已定。
Ⅸ 印度要打一場2.5線的戰爭是什麼意思
所謂「2.5線戰爭」,提法來源於1960年代冷戰時期的美國。當時美國擔心蘇聯和中國在歐亞的威脅,提出要「在歐洲應對一場大規模戰爭,同時在亞洲應對一場大規模戰爭,在世界其他地區應對一場小規模地區沖突」(1+1+0.5)。
Ⅹ 印度人五個等級
公元前7世紀在吠陀教基礎上形成婆羅門教,主張吠陀天啟、祭司萬能和婆羅門至上;把人分成婆羅門(祭司)、剎帝利(武士)、吠舍(農民和工商業者)和首陀羅(無技術的勞動者)四大種姓,並另有賤民等級。爾後,又由4大種姓演變出許多亞種姓。種姓之間界線森嚴,非但不能通婚,甚至不能同坐、同食。 8~9世紀,經商羯羅改革,逐漸形成目前的印度教,為大多數南亞人所信仰。 公元前6~前5世紀,作為反婆羅門思潮的佛教和耆那教興起,印度斯坦的鹿苑成了佛教中心。 13世紀印度教復興,佛教在印度受到排擠,但在亞洲其他地區得到廣泛傳播。耆那教目前信徒雖少,但還有相當勢力。早期商人帶來伊斯蘭教。 隨著12世紀穆斯林征服印度,伊斯蘭教勢力越來越大,至16世紀占據統治地位。 目前,印度斯坦人中仍有少部分是穆斯林。受印度教種姓制度影響,穆斯林中也有等級之分(有人稱之為「族姓」),分為賽義德、謝克、穆格爾等,但等級界線不及印度教種姓那麼嚴格。
印度在我們大多數人的眼裡是一個神秘的國度,他們的摩托可以坐十幾個人,他們的火車可以拉幾千人,他們對性的渴望無與倫比等等,這些都是我們給他們貼上的標簽。但其實印度人不是黃種人,而且他們也有森嚴的等級制度,這種等級制度比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還要森嚴。
印度人是屬於什麼人種?
首先,從身體外表特徵看,印度人膚色表現黝黑。從這一表象看,很多人認為印度人是黑種人。然而劃分人種的外表特徵除膚色、頭發形狀、面部等特徵外,還有其他許多主要依據,如骨骼。骨骼不同,人種不同。以頭顱骨為例,頭顱骨周邊近橢圓形的是白種人;頭顱骨周邊呈三角形的是黃種人;頭顱骨周邊近似方形的為黑種人。而印度人的頭顱骨周邊近似橢圓形。從這一主要區分依據看,印度人膚色雖然表現黝黑,但不是黑種人,而是白種人。
其次,從印度人原居地看,印度人原是居住在黑海和裏海附近的雅利安人,大約在距今4000多年前遷往今日的印度半島。印度半島大部分在北緯10°-30°之間,地處熱帶,熱帶強烈的太陽輻射,使今天的印度人皮膚變得黝黑。可見印度白種人的皮膚黝黑,是通過人類遷移後,在新的環境影響下表現出來的。
所以說今日印度人大部分是白種人,只有印度南部分布著少量黑種人。
可見,認識人種,既要看外表特徵,更要看內在特徵及原居地。不然我們將會簡單地從外表膚色說印度人是黑種人。
同樣,非洲北部、亞洲西部的阿拉伯人雖然膚色較黑,卻都是白種人。
有10個大民族和幾十個人數較少的民族,印度斯坦族佔46.3%,泰盧固族8.6%,孟加拉族7.7%,馬拉地族7.6%,泰米爾族7.4%,古吉拉特族4.6%,坎拿達族3.9%,馬拉雅拉姆族3.9%,奧里雅族3.8%,旁遮普族2.3%。
印度有以下人種:尼格利陀人(Negrito),原始澳大利亞人(ProtoAustaloid),達羅毗荼人或叫地中海高加索人種(Mediterranean),印度的雅利安人,蒙古人種(Mongoloid)尼格利陀人--這部分人是印度最早的居民。
原始澳大利亞人-這種人早於達羅毗荼人進入印度,達羅毗荼人-或叫地中海高加索人種在赤道以南,從前有個大國,東到爪哇,西連非洲,這個國家稱為萊茂里亞,是達羅毗荼人最早居住的地方,但後來由於地殼發生變化,它的大部分被水淹沒。一部分進入印度。
印度的雅利安人-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由中亞向南,越過興都庫什和喀喇昆侖兩高原,居留在伊朗高原與印度,成了伊朗人和印度人的祖先。雅利安人是好戰的游牧民族,進入印度後,同在此居住的達羅毗荼人時常發生激烈爭斗,後來逐漸征服他們。達羅毗荼人大部分被趕往南方,一部則淪為奴隸。
蒙古人種-印度北部和東北部與亞洲內陸相連,因地理和歷史上的種種原因,亞洲的蒙古人在不同時期,從北部和東北部地入南亞次大陸。
印度人也分等級?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歷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
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
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布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同時,各種姓派生出許多副種姓(或稱亞種姓、次種姓),進而衍生出更多分支。
除四大種姓外,還有一種被排除在種姓外的人,即所謂「不可接受的賤民」,又稱「達利特」。他們社會地位最低,最受歧視。種姓世襲,不易更改。社會地位高低、經濟狀況好壞,大多與種姓有關。盡管印度獨立以來,已廢除種姓制度,但幾千年來種姓制度造成的種姓歧視在印度不少地區、尤其是農村仍相當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