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難以改變的印度種姓制度是什麼
在印度,從古代就一直流傳著一種非常嚴格的種姓制度,等級差別也非常明顯。假如兩個屬於不同種族的人結了婚,那麼這對夫婦以及後代將會被逐出原種姓,改成其他的姓,成為雜種種姓。雜種種姓的人被稱為骯臟的不可接觸的人,其處境是十分悲慘的。他們的地位比首陀羅還要低。
由於不可接觸種姓的出現,印度原本就不平等的社會更加不平等了。作為一種社會制度,種姓制只是保證了婆羅門的尊嚴和特權,而且是以犧牲別的種姓的利益來做到這一點的,地位越低的種姓受的損害越大。而且從社會結構看,印度社會中婆羅門在數量上並不佔優勢,那些人數眾多的低等種姓為什麼不反抗這種對他們來說是極為不公平的制度呢?更令人迷惑不解的是,他們好像還存在這樣的心理,認為他們自己的地位還是令人羨慕的,還不是最糟的,時常提醒自己千萬不要去做違規的事情而落到更讓人不可接觸的地步。
對於這個問題,許多學者也做了大量的研究,但似乎沒有找到一個令人十分信服的結論。從歷史上看,由於沒有出現統一的國家,印度在這一時期不存在強大的王權,但同時印度又不存在強大的平民階層,或者說是不存在一個利益一致的平民階層,這樣就只有由第三個階層——既不屬於當權階層,又不屬於被統轄階層的婆羅門,藉助宗教和神明的力量,高踞眾人之上。
但實際上,印度在很早就出現了階級分化,奴隸這個詞在吠陀經典中就已得到應用,但是種姓制的血緣特色在很大程度上掩蓋了階級特徵。它所嚴格規定的婚姻規則使血緣紐帶得到維系,而關於職業的限定又有效地防止了階級分化的加劇。因此在古代印度人民中,普遍存在的是種姓意識而不是階級意識。即便是不可接觸的雜種人群,由於他們身上仍然流淌著原種姓的血液,所以他們仍然脫離不了這個體系,這樣,印度種姓制度實際上就擴展了。
種姓制度的擴展造成了各個集團的隔離,從而大大沖淡了隱蔽在隔離後的階級剝削和壓迫。比如首陀羅在4大種姓劃分開時,他們的地位類似於奴隸,然而在以後的發展過程中,又有許多新的種姓處於比他們還低得多的位置,這就大大降低了首陀羅種姓對自己地位的不滿。從這個意義上說,古代印度的階級意識和矛盾始終處於一種低水平的發展階段。
另外,印度次大陸優越的自然環境條件也起到了一定的緩沖作用。由於印度氣候溫暖,土地肥沃,物產豐富,人們不用花費太多的努力就能保證基本的生活。加上宗教對於追求物質享受的蔑視,那些位於社會上層的婆羅門甚至剎帝利都把精神的追求放在第一位,人與自然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一種和諧。印度民族精神中最有代表性的平和、寬容以及忍耐的特點也使種姓間的矛盾和沖突得到緩和。
還有,由於受到宗教思想的影響,人們即便存在不滿的情緒,各種姓成員更習慣從自身修行的角度從內部去尋找原因和解決不滿的途徑,而不像其他一些國家的奴隸和農民,把對現實的不滿集中到帝王的暴政和制度的不平等上,用各種手段去加以改變。印度人們這樣做的結果不但不會觸動種姓制度的根基,相反使之更加完善和鞏固。當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婆羅門集團至高無上的地位也難免會受到沖擊,婆羅門教的神聖地位也會動搖,不過種姓制並沒有從根本上被推翻,而只是進入了低潮而已。
⑵ 印度種姓制度的由來
種姓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是被征服之後、征服者為了便於管理而創造出來的,征服印度之後,為了讓被征服者安於現狀不再造反,征服者把印度人分了等級。
征服者當然是最高一級,被征服者當然是最低一級,為了讓被征服者接受這種劃分,征服者有意識地毀滅被征服者的文化,並創造一種讓種姓制度合理的文化。
幾百年之後,被征服者淡忘了自己的文化,接受了征服者強加的文化,種姓制度因而形成。印度獨立之後,雖然從法律上廢除了種姓文化,但僅僅是個形式而已,種姓制度依然附著在舊有文化上頑強生存著,影響著印度的方方面面。
(2)印度什麼叫不可觸種姓擴展閱讀
自從政府1950年從法律意義上廢除了種姓制度,種姓的影響力開始慢慢下降。然而種姓依然時時影響著人們的生活,特別是不那麼發達的地區和農村地區。
2014年時,曾有一份調查27%的印度人事實上仍然過著「不可接觸者」的生活,而每3個人中,就有一個承認自己拒絕「不可接觸者」進入自己的廚房或使用自己的餐具。種姓依然決定社會認同和個人認同,人與社會的關系,有時候僅僅取決於一個小小的姓氏。
幸運的是,幾十年的發展,社會還是在不斷進步。政府一直有給低種姓的人提供政府工作和教育的配額。
而且隨著城市化,在城市裡出現了一些不同種姓雜居的現象,跨種姓的婚姻也越來越常見。甚至在1997年到2002年間,「不可接觸者」K. R. Narayanan成為了印度總統,想必激勵了無數為廢除種姓影響而奮斗的人們。
種姓的枷鎖一直制約著當代印度的發展,大多數印度人依然需要為擺脫種姓而努力。進展雖然緩慢,卻也給人信心——意識已經覺醒,觀念可以改變。
不知道是否有一天,種姓真能從這個世界上消失,只是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南亞次大陸,希望那裡的人們不用再負重前行。這一次,呼喚的不是愛與自由,而是平等與尊嚴。
⑶ 印度種姓制度究竟是什麼
印度種姓制度來源於印度教,至今已有3000多年歷史。種姓制度將印度人由上到下分成四個等級,分別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此外,還有一個位列種姓之外的龐大群體叫「達利特」,也就是所謂的賤民。從表面來看,種姓制度好像與階級有關,比如婆羅門、剎帝利是上層階級,吠舍、首陀羅是中下層階級。可事實上,種姓與階級卻不能完全劃等號。
斯利尼瓦斯教授的這一觀點得到了許多人的認同,但也有一些印度專家認為,種姓的核心其實就在於「潔凈」與「不凈」的宗教觀念。許多人稱「達利特」為賤民,可達利特的真正定義是「不可接觸者」。如果僅僅是身份低賤,那麼從事低賤職業應該沒什麼問題,可達利特被高種姓認為是無比骯臟、嚴禁接觸的人。假設一個婆羅門出身的人身陷絕境,如果有一個乞丐對他施救,那他應該心懷感激。可如果對方是一個有正當職業的達利特,那麼這個婆羅門就該寧死也要拒絕施救,否則他就會被達利特所污染,自己也會成為達利特。
進入現代社會後,印度早已在法律上明文規定廢除種姓制度。然而留在人們心中的種姓觀念卻至今仍難以徹底改變。
參考文獻:《種姓與印度教社會》
⑷ 印度的種姓制度是怎麼一回事
種姓制度以婆羅門為中心,劃分出許多以職業為基礎的內婚制群體,即種姓。各種姓依所居地區不同而劃分成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內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許多聚落種姓,
這些聚落種姓最後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層層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於整個印度次大陸的社會體系。因此,種姓制度涵蓋印度社會絕大多數的群體,並與印度的社會體系、宇宙觀、宗教與人際關系息息相關,可說是傳統印度最重要的社會制度與規范。
一般認為,種姓制度是公元前600年左右,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創立的社會制度。原本的種姓制度並非要劃分階級及人的高低貴賤,而是要確保本身雅利安人的執政權和保持各種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數。
然而隨著馬木留克、蒙兀爾等外來伊斯蘭教征服者統治印度,種姓制度為了政權需要經歷過許多調整,並且在英屬印度時期為符合殖民者需要,被固定、僵化,成為階級森嚴的階序體系。
⑸ 在古印度什麼人被稱為「不可接觸者」
以分工不同為特徵的社會集團,還不能稱為種姓制度,至多是它的萌芽狀態。待到雅利安人南下征服了許多當地居民,並把他們淪為奴隸之後,被征服者構成了第四部分人,被蔑稱為「首陀羅」,處於社會的最底層。隨著社會的變遷,奴隸的地位也有些變化,有的成了自由民,耕種少量土地,但依然被認為是下等人、賤民。他們的身體乃至影子不準碰到上等人,所以又叫「不可接觸者」。
⑹ 印度種姓制度是怎麼回事
種姓制度是印度比較獨特的社會文化現象,它將印度社會的人分為四個等級和一個等級之外的人群。
婆羅門,第一等級,主要是僧侶貴族,壟斷宗教特權。
剎帝利,第二等級,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古代時壟斷政治特權;
吠舍,第三等級,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主要經商和務農以及打獵。種姓制度發展到後期,大量窮困破產的吠舍淪為首陀羅。
首陀羅,第四等級,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一開始是作為前三個等級的戰俘、奴僕存在的。
賤民,除四大種姓外,還有一種被排除在種姓外的人,即所謂「不可接受的賤民」,又稱「達利特」。他們社會地位最低,最受歧視。
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都屬於雅利安人,原本游牧在東南歐和中亞,自公元前1500年左右入侵印度,是征服者。這三個等級屬於一個集團,內部可以相互通婚。從印度的歷史來看,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屬於合力壓迫首陀羅和賤民的。婆羅門、剎帝利屬於貴族,吠舍則屬於自由民和「正式國民」。而首陀羅最初屬於奴隸和仆從部落,後來基本囊括農民漁民和低賤勞動者,賤民則連首陀羅也不如。所以說,印度的種姓制度嚴格來說是前三等壓制後面的首陀羅和賤民。
盡管自印度獨立以後,廢除了種姓制度,印度憲法明文規定不準階級歧視,但是種姓制度對今天的印度社會特別是印度農村仍然保留著巨大的影響。種姓層級最高的婆羅門不及人口的4%,卻佔有七成的司法權及接近半數的國會席次。就算在天災時,賤民亦飽受歧視,得不到最基本的援助。如在2008年8月,印度比哈爾邦的阿拉里亞發生水災,然而由於阿拉里亞為賤民的集中地,災民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任何協助,令大量災民死於水災當中。
⑺ 關於古印度種姓制度中的首陀羅和不可接觸的賤民的詳細介紹
印度種姓制度有四個等級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
第五種姓,稱為不可接觸者階層,又稱賤民或達利特,他們多從事最低賤的職業。賤民在印度不算人民,不入四大種姓之列。在印度早已廢除種姓制度的情況下,種姓制度思想的殘留依然影響著印度人比如不敢對高種姓開槍。
(7)印度什麼叫不可觸種姓擴展閱讀:
種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國、斯里蘭卡等國[1]普遍存在的一種以血統論為基礎的社會體系,其中以印度最為嚴重。又稱賤籍制度(印地語:हिन्दू वर्ण व्यवस्था,英語:Caste system in India,或作印度卡斯特體系)。
種姓制度以統治階層為中心,劃分出許多以職業為基礎的內婚制群體,即種姓。各種姓依所居地區不同而劃分成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內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許多聚落種姓,這些聚落種姓最後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層層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於整個印度次大陸的社會體系。
因此,種姓制度涵蓋印度社會絕大多數的群體,並與印度的社會體制、宇宙觀、宗教與人際關系息息相關,可說是傳統印度最重要的社會制度與規范。最初是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創立的社會制度。
原本的種姓制度並非要劃分階級及人的高低貴賤,而是要確保本身雅利安人的執政權和保持各種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數。
然而隨著馬木留克、蒙兀爾等外來伊斯蘭教征服者統治印度,種姓制度為了政權需要經歷過許多調整,並且在英屬印度時期為符合殖民者需要,被固定、僵化,成為階級森嚴的階序體系。由於該體系中的不平等與近代西方興起的民主制度與人權思想大相徑庭。
因此常被批評為反現代化的落後制度,甚至被視為妨礙印度社會進步的毒瘤。1947年印度脫離殖民體系獨立後,種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廢除,各種種姓分類與歧視被視為非法,然而在實際社會運作與生活上,其仍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