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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為什麼要交土地稅

發布時間:2022-05-23 13:45:43

① 書上說,我國的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那麼外國的呢中國古代呢

我國的稅收取之於民十,用之於民一
外國發達國家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教育

世界各國公共教育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GNP)的百分比按地區劃分,北美和西歐最高,平均達到5.7%,其次為拉美和加勒比海及撒哈拉以南非洲為 5.0%,中東歐4.9%,東亞和太平洋 4.7%,阿拉伯國家4.5%,南亞和西亞 3.6%,中亞3.2%。
歐盟國家
丹麥8.28%,瑞典6.97%,芬蘭6.31%
發展中國家
巴西4.4%,墨西哥5.3%
教育投入佔GDP的比重是衡量一國教育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標之一,研究表明,當人均GDP達到800-1000美元時,公共教育經費佔GDP的比重下限為4.07%-4.25%。我國人均GDP1998年已經超過了800美元,現已超過了1000美元,但公共教育經費佔GDP的比重只有3.28%。低於世界各國5.1%的平均水平,甚至低於發展中國家4.1%的平均水平。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教育報告》1998年統計表明:我國是用佔世界1.18%的教育經費培養佔世界18.45%的學生,基礎教育的投入則更少。

醫療

中國2004年在醫療衛生的投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0.82%;,全世界倒數第四!!
巴西是7.8%;
我們常年援助的非州烏干達是5.8%;
世界平均是5.6%;
2006年增加了,佔2.62%,仍然不到世界平均的50%!!!!

住房

這個就不用說了

三公支出
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公費出國9000億

各國行政管理費(或曰公務支出)占國家財政支出比[約1/3]

德 國(1998年) 2.7%
埃 及(1997年) 3.1%
英 國(1999年) 4.2%
韓 國(1997年) 5.1%
泰 國(2000年) 5.2%
印 度(2000年) 6.3%
加拿大(2000年) 7.1%
俄羅斯(2000年) 7.6%
美 國(2000年) 9.9%
中華人民共和國(2000年)25.7%

用於教育,醫療的比列:
中國:3.8%
印度:19.7%
美國:21.5%
日本:23.3%

1、中國行政成本占財政收入的比例,2006年上升為24%,世界第一,

大約是德國的十倍。

而這個十倍的前提是:中國的不到德國的60%,

而財政收入卻是德國的1.2倍。

60%m1.2倍,十倍,換算一下,同等條件是德國的20倍。

2、中國2004年的數據估計:

◆全國公款吃喝: 3.700億元
◆公車消費: 3.986億元
◆公款出境旅遊: 2.400億元(300億美元)
◆公款賭資外流: 2.000億元
◆僅這幾項開支合計就是: 12.086億元[約收入的1/2]
◆而當年的財政收入是: 26396.47億元。
我國每人一年承擔多少「三公」費用?

用於官員的公款吃喝、公費出國和公車消費{「三公」}費用約計14085億元,

佔2005年財政收入31649.29億元的44.5%。
但是,我國還有大量預算外、制度外的資金沒有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成為單位的自留資金。這部分資金,據有關專家測算全國一年約有9000億元,因而2005年全國的財政收入應該說有4萬億元{40649億元]。

所以,2005年的公款吃喝、公費出國和公車消費的14085億元支出,

佔了財政收入4萬億元的35%。
這即是說——我國每100元的財政收入中有35多元

是用於官員的公款吃喝、公費出國和公車消費。

2005年我國公款吃喝的數字是6000億元,

2005年末全國總人口是130756萬人,

那麼,全國人均一年承擔的公款吃喝費用是458.87元。

據中紀委、公安部、察監部、審計署最新的一份公車使用情況的統計結果顯示,到2007年11月30日,我國公務用車為5221755輛。

一輛公務車一年的費用

[含司機工資、福利、保養維修、汽油費、折舊等全部費用],

約為20萬元,

因此,我國公車費用每年為10443.5億元。

仍按2005年末全國總人口是130756萬人計算,

那麼,全國人均機年承擔的公車費用是798.7元[~800元]。

公費出國費用沒有看到新的數據,

仍以每年4000億元和全國總人口130756萬人計算,

那麼,全國人均一年承擔的公費出國的費用是305.91元。

綜上,全國每人一年承擔的「三公」費用是1563.48元。

根據各國財政部和歐盟的數據綜合計算,2010年各國稅負率和稅負工作天數如下(由高到低):

匈牙利:稅負率為59%,納稅人為稅工作218天

比利時:稅負率為59%,納稅人為稅工作215天

法國:稅負率為56%,納稅人為稅工作207天

德國:稅負率為55%,納稅人為稅工作200天

瑞典:稅負率為55%,納稅人為稅工作200天

澳大利亞:稅負率為52%,納稅人為稅工作191天

荷蘭:稅負率為50%,納稅人為稅工作184天

羅馬尼亞:稅負率為49%,納稅人為稅工作178天

波蘭:稅負率為48%,納稅人為稅工作174天

以色列:稅負率為47%,納稅人為稅工作173天

義大利:稅負率為46%,納稅人為稅工作169天

丹麥:稅負率為46%,納稅人為稅工作168天

立陶宛:稅負率為45%,納稅人為稅工作167天

芬蘭:稅負率為45%,納稅人為稅工作166天

捷克:稅負率為45%,納稅人為稅工作165天

希臘:稅負率為45%,納稅人為稅工作164天

斯洛維尼亞:稅負率為45%,納稅人為稅工作164天

拉�維亞:稅負率為44%,納稅人為稅工作161天

克羅埃西亞:稅負率為44%,納稅人為稅工作161天

愛沙尼亞:稅負率為41%,納稅人為稅工作150天

葡萄牙:稅負率為41%,納稅人為稅工作150天

英國:稅負率為41%,納稅人為稅工作150天

保加利亞:稅負率為40%,納稅人為稅工作145天

西班牙:負率為37%,納稅人為稅工作136天

盧森堡:負率為37%,納稅人為稅工作135天

冰島:稅負率為32%,納稅人為稅工作117天

美國:稅負率為27%,納稅人為稅工作99天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在匈牙利、比利時、法國、德國、瑞典、澳大利亞、荷蘭等國家,勞動者在一年當中要用大半年的時間為稅工作,為自己工作的時間不足半年。

4. 中國稅負:中國人一年為稅工作161天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0年統計公報》,2010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為397983億元,稅收總收入為73202億元,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919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10年末總人口為13.41億人。

又根據《2009年統計公報》,中國鄉村人口占總人口的53.4%。由以上數據可以計算出:中國農村人口為7.16億人,城鎮人口為6.25億人,農村居民總純收入為42380億元,城鎮居民可支配總收入為119431億元,全國居民可支配總收入為161811億元。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數據,2010年個人所得稅實現收入4837億元,注意,這里的個人所得稅不單指工資收入所得稅,還包括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收入、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收入、勞務報酬、稿酬、股息、財產租賃、偶然性所得等很多項個人收入所得。如果把各項個人收入所得稅拿出來計入居民總收入,則得出2010年中國居民總收入為166648億元。

由此,我們得出2010年中國稅負率為43.9%,中國納稅人需要為稅工作161天。

通過以上數據分析對比可知,中國人的稅負在世界上是排在中等偏下的位置,與拉脫維亞、克羅埃西亞相當,與英國接近,但遠遠高於美國。由於中國的個人收入所得稅只佔總稅收的6.6%,中國人的稅負主要是由間接稅構成,也就是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營業稅、土地稅、資源稅等稅種。所以,中國要減輕稅負,不應朝個稅開刀,而要在間接稅上做文章

我國賦稅始於夏代,「夏後氏五十而貢」。即以五十畝地為計量單位,並取其平均值地十分之一,作為向國家繳納的貢賦。
西周實行井田制,土地分賜給各級貴族,但只有享用權而無所有權,所以不準轉讓和買賣。國家將方里土地按井字形劃為九區,中一區為公田,餘八區為私田分授八夫;公田由八夫助耕,收獲全部繳給領主。
春秋戰國時期魯國實行「初稅畝」, 不分公田、私田,凡佔有土地者均須按畝交納土地稅。初稅畝是我國古代賦稅制度的第一次重大改革,它廢除了按勞力計征的力役地租制,確立了以田畝計征的實物地租制。
秦除按地收租外,還論戶取賦,也就是所謂的口賦,即人頭稅。
漢朝時期,國家把農民編為戶籍,作為徵收賦稅徭役的根據。農民是國家賦稅的主要承受者,農民的賦稅有四項:田租(土地稅)、算賦和口賦(人頭稅)、徭役、兵役。漢初統治者吸取秦亡教訓,輕徭薄賦,但是漢朝田租輕而人頭稅重。漢高祖實行十五稅一,文帝時實行三十稅一,東漢光武帝把田租恢復到三十稅一。
唐朝的租庸調稅制是對唐朝以前我國兩千多年來各朝代所實行的實物稅的總結。租庸調制的內容是:丁男每年向國家交粟二石,稱作租;交納絹二丈、綿三兩或布麻,稱作調。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稱作庸(服役發展為可納絹代役)。租庸調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為前提的,均田制規定每個成丁的農民都受田一百畝,因此國家徵收租庸調時只問丁身,不問財產。(以上按人丁為主,以下以田畝為主)
均田制後遭破壞,唐德宗建中元年(780),採納宰相楊炎的建議,始改行兩稅法。根據財政支出定出總稅額,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數額,向當地人民徵收。兩稅法變租庸調以人丁為徵收賦稅標準的原則為以財產、主要是土地為徵收標準的原則,合並為戶稅和地稅。(征稅時間逐漸固定)
宋仍沿襲唐兩稅法,王安石實行方田均稅清丈土地,符合公平稅負原則。
元朝田賦法的不統一,北方仿行唐租庸調法,江南仿唐兩稅法。
明代初行兩稅法,自嘉靖十年起,推行"一條鞭法"的賦役改革,將各種賦役盡可能歸並為幾項貨幣稅,以徵收貨幣代替徵收實物和征發差役。這是中國古代賦役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但沒能徹底實行。(實物地租為主逐漸趨向於以貨幣地租為主)
清初則繼承明制,繼續實行一條鞭法,但丁銀和田賦仍是兩個稅目。雍正年間,實行「攤丁入畝」。 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數作為徵收丁稅的固定丁稅總額,以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第二步實行地丁合一,將丁銀攤入田畝,徵收統一的地丁銀。「攤丁入畝」的實行完成了賦役合並,取消了征稅的雙重標准。人頭稅基本廢除。
PS. 稅法有其發展趨勢,但也不斷反復。像唐朝時的『兩稅法』、明朝時的『一條鞭法』、清代時的『攤丁入畝』等等。每次稅費改革,將前面濫征的各種攤派與附加,與正稅合在一起一並徵收。然而改革之後,漸漸政府忘記了這一並徵收的賦稅,本身已經包含了攤派和附加,再次另行攤派。結果是改一次,賦稅增加一回。這就是所謂的歷史上有名的『黃宗羲定律』

② 為什麼要交土地使用稅,稅款都干什麼了呢

私房出租有兩種情況,稅收也是不同的:
一、出租用於居住的:
房產稅=租金收入*4%;
印花稅=租金收入*0.1%;
個人所得稅=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稅=面積*稅額(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過起征點的還需要徵收:
營業稅=租金收入*3%;
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營業稅*10%。
二、出租用於經營的:
房產稅=租金收入*12%;
印花稅=租金收入*0.1%;
個人所得稅=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稅=面積*稅額(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過起征點的還需要徵收:
營業稅=租金收入*5%;
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營業稅*10%。

③ 印度進口關稅稅率表

印度海關進口關稅說明:

一、課稅總額=基本關稅+額外關稅+教育稅+特殊額外關稅

應納稅值= CIF總額+起岸費(1%CIF總額)

基本關稅= 應納稅值×基本關稅率

額外關稅=(應納稅值+基本關稅)×額外關稅率

教育稅=(基本關稅+額外關稅)×教育稅率

特殊額外關稅=(基本關稅+額外關稅+教育稅)×特殊額外關稅率

二、進口到印度的產品印度當局所徵收的稅種包括有:

1、 基本關稅

2、 額外稅

3、 教育稅

4、 額外稅收

5、 特殊額外稅收

6、 其他額外稅例如是抵消稅、反傾銷稅、安全稅等等。

以下是對其所徵收的稅種的一些簡單的介紹:

印度共和國稅收法規和稽徵管理制度的總稱。

稅制結構 印度實行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的稅收體系。在1988年的中央稅總收入中,國內貨物與勞務稅佔43.84%,國際貿易與轉讓稅佔37.71%,對收益與資本課稅佔18%。中央徵收的稅種有:個人所得稅、公司稅、改良增值稅、財富稅、贈與稅、資產繼承稅、關稅、邦際銷售稅、印花稅、支出稅、國內航空稅等。

由邦徵收的稅種有:土地稅、機動車輛稅、改良稅、不動產轉讓稅、邦內銷售稅、邦印花稅、社會保險稅、憑證登記稅等。

改良增值稅 1985年頒發的中央貨物關稅法引入改良增值稅方案,於1986年3月1日起生效,以逐步取代原有的國內消費稅。對稅法規定所列舉的應征國內消費稅的製成品所耗用的半成品,允許抵免購買這些半成品時已付的中央國內消費稅。這種抵免要由納稅人提出申請。

消費稅 聯邦政府對在印度生產或製造的某些規定商品在商品銷售出廠環節徵收。稅率因品種而異,出口可以退稅。從1986年 3月起部分商品的消費稅逐步為改良增值稅替代。

個人所得稅 印度1986年就已開征所得稅,現行稅法系1961年修訂後於1962年4月1日實施的。規定列為應稅所得的有六類,即經營與專業性開業的收益與利得;工薪所得;住房財產所得;資本利得;其他源泉所得(包括股息、中彩、某些證券利息以及納稅人不屬經營所得的機器設備、廠房出租租金和房屋租金所得)。

印度海關進口關稅列表:

產品種類相關進口關稅稅率:

紡織品:基本關稅率15% --- 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 4%;

服裝:基本關稅率25%---150%盧比/平方米;特殊額外關稅率4%;

輔料: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飾品:基本關稅率5%;額外關稅率0;特殊額外關稅率4%;

家用電器: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電子產品:基本關稅率10% ---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皮革及皮革製品: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陶瓷: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醫葯用品: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5%;特殊額外關稅率4%;

化妝品: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玩具: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16% (或0);特殊額外關稅率4%;

飲料:基本關稅率30%;額外關稅率0;特殊額外關稅率4%;

酒精飲料:基本關稅率100%;額外關稅率0; 特殊額外關稅率4%;

黃金與珠寶:基本關稅率100%;額外關稅率16%;特殊額外關稅率4%;

茶葉:基本關稅率25%;額外關稅率0;特殊額外關稅率4%;

水果:基本關稅率30---40%;特殊額外關稅率4%;

葡萄乾:基本關稅率100%;特殊額外關稅率4%;

蔬菜:基本關稅率100%;額外關稅率0;特殊額外關稅率4%;

印度共和國稅收法規和稽徵管理制度的總稱。

稅制結構 印度實行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的稅收體系。在1988年的中央稅總收入中,國內貨物與勞務稅佔43.84%,國際貿易與轉讓稅佔37.71%,對收益與資本課稅佔18%。中央徵收的稅種有:個人所得稅、公司稅、改良增值稅、財富稅、贈與稅、資產繼承稅、關稅、邦際銷售稅、印花稅、支出稅、國內航空稅等。

由邦徵收的稅種有:土地稅、機動車輛稅、改良稅、不動產轉讓稅、邦內銷售稅、邦印花稅、社會保險稅、憑證登記稅等。

改良增值稅 1985年頒發的中央貨物關稅法引入改良增值稅方案,於1986年3月1日起生效,以逐步取代原有的國內消費稅。對稅法規定所列舉的應征國內消費稅的製成品所耗用的半成品,允許抵免購買這些半成品時已付的中央國內消費稅。這種抵免要由納稅人提出申請。

消費稅 聯邦政府對在印度生產或製造的某些規定商品在商品銷售出廠環節徵收。稅率因品種而異,出口可以退稅。從1986年 3月起部分商品的消費稅逐步為改良增值稅替代。

個人所得稅 印度1986年就已開征所得稅,現行稅法系1961年修訂後於1962年4月1日實施的。規定列為應稅所得的有六類,即經營與專業性開業的收益與利得;工薪所得;住房財產所得;資本利得;其他源泉所得(包括股息、中彩、某些證券利息以及納稅人不屬經營所得的機器設備、廠房出租租金和房屋租金所得)。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個人(包括未分家的印度人家庭)。個人區分為居民、非常住居民及非居民。劃分標准主要是應稅年度或該年前若干年內在印度居住時間的長短。居民要就其全世界范圍所得納稅,非常住居民則只就印度境內所得及由印度控制的國外源泉利得納稅,非居民只就其印度境內所得納稅。

對於未分家的印度人家族,只要在應稅年度該家族的事務控制與管理不完全在印度境外,即為印度居民。如果在應稅年度前10年中,家族管理者有9年不成為印度居民,或者在應稅年度前7年中有730天以上不住在印度,則該家族不是常住居民。

未分家印度人家族就家庭的全部所得納稅,不對家庭成員來自家族此類所得任一部分所得征稅,也不作為確定該成員適用稅率時的所得組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印度稅制

④ 印度有房產稅了嗎

有。
收房產稅的國家有美國、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丹麥、法國、英國、德國、波蘭、瑞典、印度、阿根廷、智利、哥倫比亞、墨西哥和尼加拉瓜等國家。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世界各國房地產稅的課稅對象主要分為兩種,土地和建築物均徵收和僅對土地或房屋徵收。
世界大部分國家採用的是土地和建築物均徵收的財產稅形式,其中又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土地和房屋統一徵收,另一種是土地和房屋分別徵收。第一種類型的主要國家有美國、加拿大、英國、墨西哥、哥倫比亞、印度、印度尼西亞、南非等;第二種類型的主要國家有日本、匈牙利。
另一類做法最典型的例子是澳大利亞的一些州,採用土地稅,即僅對土地征稅。這樣的好處是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勵土地開發和房屋建設。

⑤ 有人知道關於印度稅收問題嗎,想了解一下

作者:亞新咨詢

一、印度的稅收概念

印度的稅收結構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 一方面對個人和公司實體所獲得的應稅收入徵收直接稅,但存款稅的負擔由評估人自行承擔。

另一方面,對商品和服務的銷售和提供分別徵收間接稅,徵收和存放稅的負擔是賣方而不是直接評估。印度的稅款由徵收中央政府和邦政府。 一些小稅也由市政當局和地方政府徵收。

在過去幾年中,中央政府和許多州政府進行了各種政策改革和程序簡化,以實現可預測性,公平性和自動化。這導致印度在2017年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EoDB)排名中迅速躋身前100名。商品及服務稅(GST)改革就是為了緩解印度復雜的多重間接稅制而進行的改革之一。

二、印度的主要稅制改革

商品及服務稅是該國最大的間接稅改革之一。商品及服務稅是對商品的製造、銷售和消費以及國家一級的服務徵收的綜合間接稅。

三、印度的主要稅收激勵措施

做出口促銷的公司,在開始的前5年,從出口業務中獲得的100%的利潤和收益的扣除,未來5年出口業務的50%的利潤和收益,50%的回收利潤和下一個出口業務的收益5年。

在研究和發展領域的,經過有關經批準的內部設施的研發支出的公司,授予公司200%的加權稅收減免,為了激勵某些行業的投資,特定業務產生的任何資本支出均可在其產生的年度扣除。

對符合條件的初創企業提供的稅收優惠是連續3年(從最初的5年)到100%的利潤的免稅期,包括快速跟蹤80%折扣的專利申請。

在金融服務中心,迎合國內經濟管轄范圍以外的客戶。這些中心處理跨境金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流動,資本收益,最低替代稅和分配稅的稅收優惠。

⑥ 印度稅務

稅收結構印度實行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的稅收體系。在1988年的中央稅總收入中,國內貨物與勞務稅佔43.84%,國際貿易與轉讓稅佔37.71%,對收益與資本課稅佔18%。中央徵收的稅種有:個人所得稅、公司稅、改良增值稅、財富稅、贈與稅、資產繼承稅、關稅、邦際銷售稅、印花稅、支出稅、國內航空稅等。
由邦徵收的稅種有:土地稅、機動車輛稅、改良稅、不動產轉讓稅、邦內銷售稅、邦印花稅、社會保險稅、憑證登記稅等。
改良增值稅1985年頒發的中央貨物關稅法引入改良增值稅方案,於1986年3月1日起生效,以逐步取代原有的國內消費稅。對稅法規定所列舉的應征國內消費稅的製成品所耗用的半成品,允許抵免購買這些半成品時已付的中央國內消費稅。這種抵免要由納稅人提出申請。
消費稅聯邦政府對在印度生產或製造的某些規定商品在商品銷售出廠環節徵收。稅率因品種而異,出口可以退稅。從1986年3月起部分商品的消費稅逐步為改良增值稅替代。

⑦ 印度次大陸國家的主要收入來源是什麼

稅收是國家的主要收入來源,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稅,稅率一般為總產量的1/6,所以國王又被形象地稱為「六分之一享有者」。已有專門稅收官員收稅,一般由村社長老協助。

⑧ 印度國家形成後階層、種族是怎樣發展的與宗教、文化、政治有何關系

世界上大多數人是貧窮的,所以如果我們懂得了窮人的經濟學,也就懂得許多真正重要的經濟學原理。世界上大多數窮人以農業為生。因而,如果我們懂得了農業,也就懂得了窮人的經濟學。我不是經濟學家,但我深知農業、農民和農村問題在中國的極端重要性。沒有農村的小康,就不會有全國的小康;沒有農村的現代化,就不會有全國的現代化。3

新世紀伊始,印度及印度和中國比較研究似乎成了國際國內的熱門話題。4西方學者吉爾伯特•艾蒂安專著《世紀競爭:中國和印度》,影響較大。5美國國家情報委員會(NIC)也發布報告稱,印度可能取代中國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火車頭」。6印度人也一掃尼赫魯時期的憂慮,直稱「20世紀屬於西方,中國在21世紀想成為世界的領導,但本世紀未來的歲月屬於我們印度」。7從中國方面看,對印度的關注反映了中國人對中國發展道路的深層考慮,同時研究和准確地評估印度的潛力和未來發展,正確地借鑒印度的經驗,對堅定走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是有益的。

一、從中心到外圍:印度國家發展近代中斷及其原因

與中國大體相同,印度擁有古老的歷史與國家經濟發展的天然條件,來自西北部的雅利安人(Aryan)部落在公元前1500年征服這里;他們與當地人的結合創造了古典吠陀文化(Vedic culture)。此後,阿拉伯人在公元8世紀再次征服了這塊土地,隨後是12世紀到來的土耳其人,以及15世紀末到達此地的歐洲商人。印度在歷史上的孔雀王朝時期(公元前324―151年),曾是北起喜馬拉雅山,南到邁索爾,東抵阿薩姆河西界,西達興都庫什山的南亞大國;中世紀莫卧爾王朝時期(1526―1857),印度的版圖曾再次接近這一規模。英國統治印度期間,英國以印度為中心,使自己在亞洲的勢力伸展到北至阿富汗和西藏部分地區,南至印度洋,東至東南亞的范圍。獨立後的印度,主要由三部分組成:在北部的喜馬拉雅山區、中央平原以及南部的德干高原。與巴基斯坦、中國、尼泊爾、錫金、不丹、緬甸和孟加拉國為鄰,瀕臨孟加拉灣和阿拉伯海。8海岸線長5560公里。多條河流發源於或流經印度。印度屬熱帶季風氣候,氣溫變化較大,氣溫因海拔高度不同而異。漫長的海岸線有利於商業的發展,而廣大的國土面積和熱帶季風氣候適於農業發展。2001年印度土地面積29732萬公頃,而耕地面積16175萬公頃,佔印度土地面積的54.4%。而同期中國耕地面積僅占土地面積13.5%。9

印度是在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中其古文明形態保留時間僅次於中國的國家。生發於四大文明古國並泛延於整個古代世界的農業全球化10曾使中國和印度成為古代世界的超級大國和文明中心。但是當歷史進入19世紀時候,這兩個國家卻迅速衰落並在半個世紀之後,就從農業世界的中心國家逐漸進入資本世界的邊緣和外圍國家。從1600年到印度獨立的1947年間大多數時間里,英國發展各項指數,除人均GDP外,均不如印度。1857年英國鎮壓印度民族大起義並在印度建立直接統治之後,英國對印度的掠奪程度急劇擴大。11此外,英國對印度的殖民統治使印度勞動處於殖民統治和封建主的超度盤剝的生產關系之中。其中非勞動者占據國民收入的相當大的部分。不僅如此,與莫卧爾王朝時期相比,在非生產階層中還被強行介入的宗主國派駐殖民地的官員。他們瓜分了5%的國民收入。而為社會提供財富的生產領域的勞動者,則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得到較低的份額。12值得說明的是,上述財富分配只是稅後分配,而稅收更是英國剝奪印度國民財富的重要部分。英國在印度的無度行政開支、英國對緬甸和阿富汗戰爭的費用、1873年以後印度貨幣貶值和國內開支方面增加的負擔,都得由印度人民來償付。13主要稅收包括土地稅、貨物稅、鹽稅、印花稅和鴉片稅,除鴉片稅外,其餘稅收均落到印度各階級頭上。其中土地賦稅是主要的財政收入來源,它增加了農業生產者的負擔。14以孟加拉的土地稅為例,在莫卧爾帝國時期,該省區的土地稅只佔全省年收入的40%-48%,而在1795年,東印度公司徵收的土地稅竟占該省區收入的85%,造成印度對英國的大量欠款。15

不僅如此,英國還以宗主國的名義從殖民地印度攫奪相當部分的財富,下表是1868-1930年間從印度白白流向英國的勞動財富。

英國從印度「攫奪」的財富(1868-1930)

年 份 印度出口順差占其國內生產凈值的比重(%) 印度出口順差佔英國國內生產凈值的比重(%) 1868-1872 1.0 1.3 1911-1915 1.3 1.2 1926-1930 0.9 0.9

資料來源:[英]安格斯•麥迪森(Angus Maddison)著,伍曉鷹、許憲春、施發啟譯:《世界經濟千年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80頁。

安格斯•麥迪森(Angus Maddison)認為上面的資料「可以大致了解到作為接受外國統治的後果,即印度資源流入到英國的情況。從1868年到20世紀30年代,印度的資源流出量大約占其國民收入的0.9%到1.3%,也就是說約五分之一的印度凈儲蓄被轉移到了英國,本來這筆儲蓄可以用於進口資本品」。16印度經濟學家達拜•瑙羅吉在他的論文「印度的貧困」(1876年)中將英國從印度攫取財富的途徑分為兩個方面:「第一是歐洲官員將他們的存款匯往國外,還有英國人為支付在英國本土和印度的各種需要而在英國所作的開支,如在英國國內所付的退休金和工資;第二是非官方歐洲人的匯款。」這意味著印度的出口必須比它的進口多得多,以便滿足經濟流耗的要求。17印度出口物資都是糧食和農業原料。「為了實現商品賬戶上出超,即使在飢荒年糧食出口也必須維持在原有水平」。181899-1907年曾任印度總督的冠松勛爵也不得不承認「沒有印度就沒有大英帝國」19。

在殖民經濟和封建經濟的雙重盤剝下,盡管印度經濟的GDP在獨立前的近百年間(1857-1947)有了較大的發展,20但印度的人均收入則在百年間增長率僅為0.5%,幾乎停滯。21印度經濟因發展而不發展:較快發展的結果則是為英國資本快速提供高額剩餘價值,而非快速反哺印度社會的基礎性勞動。這嚴重阻礙了印度民族資本的原始積累並中斷了印度民族資本自主形成過程。印度成了為英國資本家和印度封建主提供「營養」的奶牛。其結果是居於人口多數的勞動者並不能因其提供較多的勞動產品而得到合理即維持其生存與發展的「營養」持續反哺。印度社會基礎因此持續萎縮。

近代中國與印度有著相似的經歷和命運。「19世紀之前,中國比歐洲或亞洲任何一個國家都要強大。從5世紀到14世紀,它較早發展起來的技術和以精英為基礎的統治所創造的收入都要高於歐洲的水平」,「1820年,中國的GDP比西歐和其衍生國的總和還要高出將近30%」。但從19世紀40年代到20世紀40年代的100年間,中國經濟迅速衰落:「到1950年的人均GDP不到中國在1820年水平的四分之三」。22其間中國經濟形成了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畸型結構:外國在華資本控制了中國與近現代產業相聯系的絕大部分投資。1936年,外國產業資本佔中國產業資本的57.2%,其中在東北佔84.6%。23他們壟斷和控制了中國生鐵產量的96.8%,煤產量的65.7%,發電量的77.1%,棉花產量的64%,卷煙產量的58%(1935),鐵路里程的90.7%。241937年日本發動全面對華戰爭,並對中國經濟資源進行直接的軍事掠奪。到1938年日本佔有中國土地的1/3,農業生產能力的40%,工業生產能力的92%。25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黨官僚資本大大加強。到1949年新中國誕生前夕,以與西方資本有千絲萬縷聯系的蔣宋孔陳四大家族為主的官僚資本已控制全國銀行的70%,產業資本的80%,並控制了全部鐵路、公路、航空運輸和43%以上的輪船噸位。據新中國建立初期的清產核資統計,全國國營和公私合營企業資產原值191.6億元,其中大部分為沒收和接管的原國民黨官僚資本的資產;而1948年中國12.3萬戶民族工業資產凈值僅20.08億元。26國民黨戰敗逃到台灣之前,通過擴大財政赤字進一步掠奪國民財產,1948年最後四個月,國民黨政府的財政赤字高達78%。27中國經濟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三重盤剝下已失去了民族資本獨立增值和民族市場良性發展的條件。而國際資本、國內官僚資本和封建地主對中國經濟超度壓榨又使中國的民族資本長期處於持續萎縮狀態。生產關系阻礙生產力增長,成了中國印度兩國悲劇性命運相同的方面。而社會革命,即反對殖民壓迫和爭取獨立主權的民族革命及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便成了印度和中國生產力解放和發展的共同和惟一出路。

值得說明的是,盡管印度和中國經歷了相同的歷史命運,但比較而言,在兩國獲得民族革命成功之前,雙方經濟發展還有明顯的差異。1820年印度和中國在世界GNP分布中分別佔15.4%和32.7%,到1952年,印度為3.8%,仍低於中國的5.2%;1820年印度和中國經濟發展水平分別為1110億和2286億國際元(1990年),1952年,分別為2266億和 3057億國際元(1990年)中國遠高於印度。28但在GNP和人均GNP增長率及主要工業品產量方面,中國則不及印度。1820年至1952年,印度和中國GNP每年平均復合增長率分別為0.54和0.22;同期人均GNP每年平均復合增長率分別為0.10和-0.08。291948年,在原煤、發電、鋼材、生鐵、水泥、硫酸等產量方面,印度均高於中國。30這些數據表明: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時期的印度盡管在經濟GNP總量和經濟發展水平上落後於中國,但在發展綜合潛力方面,印度領先於中國。了解這一點,對於理解後來印度又遠遠為中國甩在後面的原因,是有益的。

二、印度獨立:低成本卻先天不足的政治革命

革命是為了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但印度獨立革命並沒有使其獲得預期的經濟成就。究其原因是印度以尼赫魯為領導的國大黨所代表的地主資產階級,尤其是大地主和大資產階級的利益,這種利益使作為生產者多數的印度人民不能成為自己產品的直接市場,從而縮小了印度民族資本形成和民族市場形成的條件。因此,已取得勝利的革命並沒有在印度造成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充分條件。這是與中國1949年革命本質不同並由此造成兩國未來發展不同速度的根本原因。但如果要進一步深入了解這一原因產生的背景,則不能不從比較這兩個國家的民族革命和以土地改革為主的民主革命所造成的不同「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所制約的社會的文化發展」31來考察。

與歐美國家相同而與中國不同的,是印度的民族民主革命是資產階級領導的因而是反映資本家和地主利益的革命,但與歐美國家不同而又與中國革命相同的,又是印度和中國的民族民主革命發生在世界資本主義下落期和世界社會主義革命的上升期。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是波及世界的工業全球化浪潮的最初的政治動力。工業革命在大不列顛登陸並取得勝利後,就反轉影響歐洲大陸並對歐洲的封建體製造成解構性沖擊。這引發了19世紀初的拿破崙戰爭和40年代的歐洲大革命。這場革命喚醒了歐洲大陸、美洲大陸和日本等國,並使其在抵禦近代資本全球化的沖擊中完成本國國家資本主義的轉型:19世紀60至70年代德國俾斯麥完成國家統一、俄國完成農奴制改革、美國實現統一的國家主權和統一的民族市場、日本明治維新完成從封建主義向國家資本主義的轉型。與此同時,在中世紀農業全球化浪潮中雄居超級大國地位的印度、中國等,反滑入附庸於資本中心的外圍地區:它們不僅沒有跟上這場國家轉型的浪潮——這大概是由於他們超穩定社會結構和超強的國際地位反使其不易隨環境改變而變革,而且還在這個浪潮中不斷受到來自英國及完成國家近代化轉型的國家的打擊。19世紀40年代到50年代英國實現了對印度的征服和對中國戰爭勝利。這使印度和中國被迫進入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歷史進程並由此在這兩個國家出現了最初的無產階級。這又反過來為印度和中國的未來不同的發展道路埋下了伏筆。

再從兩國內部分析,20世紀初印度與中國的民族資產階級和工農運動均有較大發展,世界出現了代表工農利益的蘇聯社會主義國家。在這個歷史的十字路口上,印度的完全殖民地地位和中國的半殖民地地位使兩國革命道路發生了分野:英國對印度的完全的和強有力的控制不僅使印度的工農運動沒有形成獨立的和強大的政治力量,而且還使印度的民族資產階級——在英國殖民統治和當地封建力量的雙重壓力下——變得更加軟弱,以至「非暴力不合作」成了印度人民爭取獨立的最高形式。中國的半殖民地地位反使中國成了國際資本鏈條中的「薄弱環節」32。20年代末與中國共產黨在民族、民主主義旗幟下分野的國民黨背叛工農利益並迅速倒向西方國際資本,蛻變為代表買辦勢力的政治派別。國民黨政府在國內通過犧牲工農利益、在國際通過向資本強國讓渡國家利益方式,換取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33與日本明治維新後的國家發展道路截然相反,蔣介石時期的中國是亞洲地區較早選擇拉美發展道路的主權國家,其結果是民族資本大規模衰落,34財政赤字持續飆升,35農民、工人和中小資產階級大規模破產。36與後來印度的發展道路相比,蔣介石時期的中國發展道路是拉美道路在東亞的較早版本,而印度尼赫魯時期的經濟則幾乎是中國蔣介石時期的道路在南亞大陸的另存形式。

拉美道路的本質是用犧牲本國工農利益和向資本中心國家讓渡民族利益的方式來發展本國經濟,其結果一般都是工農在日益嚴重的貧困中開展階級斗爭:斗爭的規模和激烈程度與該國拉美化的程度為正比。蔣介石時期國家經濟拉美化的結果是從另一面為代表中國農工利益的中國共產黨取代國民黨統治作了政治准備。與印度相反,國際資本對中國鬆散間接和多元控制又使代表中國工農利益的中國共產黨在1949年取得全國政權成為可能。從印度後來的發展後果看,中國共產黨取代蔣介石國民黨政權,不僅僅是中國近現代史上一個具有歷史轉折意義的大事變,它更是中國歷史的大幸運。與印度相比,這種幸運更多地是由於中國較先品嘗了拉美模式必然造成的國家不幸。正是這種不幸才使中國人更為堅定地選擇了代表中國占人口多數的工農利益的中國共產黨,37隻有有了代表工農利益的政權,中國才能進行比較徹底的土地改革,並由此形成統一的國家經濟和民族市場。從這個意義上說,1949年中國革命是20世紀40年代末期發生於東亞的集美國獨立戰爭和南北戰爭雙重意義為一體的偉大歷史事變。與美國兩次革命不同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工農革命使美國百年內完成的社會革命在中國幾十年內得到完成,其效益可以從毛澤東時期和鄧小平時期中國崛起並初步實現國家經濟現代化轉型與美國相比的時間差及與印度後來發展的相比的速度差上得到證明。

馬克思和列寧曾對印度和中國的社會主義革命勝利抱有大希望。馬克思在《波斯和中國》、《不列顛在印度統治的未來後果》等文章中樂觀地預言:

過不了多少年,我們就會看到世界上最古老的帝國作垂死的掙扎,同時我們也會看到整個亞洲新紀元的曙光。38

列寧則在晚期口授的日記中也認為:

斗爭的結局歸根到底取決於這一點:俄國、印度、中國等等構成世界人口的絕大多數。正是這大多數的人口,最近幾年來也非常迅速地捲入爭取自身解放的斗爭中,所以在這個意義上講來,世界斗爭的最終解決將會如何,是不能有絲毫懷疑的。在這個意義上講來,社會主義的最後勝利是完全和絕對有保證的。39

但歷史發展的結果是,除了俄國、中國外,發生在印度的工農革命並未導致反映印度工農利益的黨而是為英國有意扶持的更多地反映有產者利益的國大黨成為執政黨。造成這種歷史差異的原因在於英國對印度形成的百年牢固和有效的殖民統治,這使印度在發軔於英國的全球性的資本鏈條中沒有像俄國和中國那樣成為其「薄弱環節」。在俄國和中國革命中,工農政黨逐步登上歷史舞台並上升為執政黨。在印度英國用血腥暴力肢解、鎮壓工農運動的同時卻有意容忍無傷大雅的甘地領導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有意扶持反映大地主和大資本家利益的國大黨。其結果是二戰結束後,反映印度地主和資產階級利益的國大黨被英國推上主要執政黨的地位。40 1947年8月14日印度獨立,新政府共14名閣員,國大黨佔8名,非國大黨佔6名,共產黨被排除在外。1951年底印度共和國成立後首屆聯邦人民院和立法院大選。大選後國大黨在人民院和立法院中占總席位分別為74.4%和68.4%。41這時的印度國家政權成了地道的「管理整個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的委員會」。42

與中國高成本的政治革命結果正好相反的是,印度獨立,這場低成本的政治革命註定要使國家未來發展付出高成本的代價。

三、土地改革:國家發展奠基中最大的政治「豆腐渣」工程

自然資源天然供給量和貯存量的絕對有限性,決定生產勞動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絕對手段。而人類生產勞動形成的絕對條件就是勞動力與生產資料的絕對結合。這種結合有自然結合與強力結合的方式。財產私有制度出現後,強力結合便是人類歷史常見的方式。比如歷史上的羅馬人對地中海的征服、蒙古人對亞洲和歐洲部分地區的征服、克倫威爾對愛爾蘭人的征服、歐洲人對印安第人的征服、英國人對印度人的征服等都是這強力結合的歷史形式。一部分人通過壟斷生產資料形成對另一部分人的勞動成果的無償佔有並由此形成對這部分人的政治統治,這就使勞動力與生產資料在人類早期的絕對的自然結合變為相對的人為強力結合,並由此在生產者與生產資料佔有者之間以及不同的生產資料佔有者之間形成復雜的財富佔有關系。43

但是,所有權並不是社會財富本身,而只是社會財富的佔有形式。所有權並不創造價值,因此也不是財富的源泉。在特定的歷史時期私人所有權卻可以刺激勞動者個體的能動性及其私人積累財富的積極性,但如果構成社會勞動基礎的生產者的勞動成果被不同的私有者「截流」數量過於巨大從而使勞動者得不到合理反哺時,社會勞動也就開始萎縮。萎縮的程度與財產佔有者對生產者勞動成果的「截流」數量為正比。

研究國家發展及相應國力的關鍵不在於研究其GDP或GNP的指數表現,而在於研究其利潤的歸宿及其對社會勞動者反哺程度。馬克思說:「生產直接是消費,消費直接是生產」。44勞動者也是消費者,他既是產品生產者,又是實現自己產品的基本消費群體。從這個意義上看:人民是國家的主體,不僅僅因為人民是國家生產的主體,同時他們更是國家消費的主體。只有社會產品反哺社會勞動者即人民的時候,這個社會的發展才是良性的和可持續的。當國家經濟持續增長而這種增長成果卻不能合理地反哺生產者,甚至不能維持生產者自身的生存延續,社會財富又越來越多地集中於沒有多少消費潛力的少數人手中,這時的國家發展就失去了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接踵而至的就是社會危機。這時生產力就會提出變革生產關系的要求。前面提到的印度和中國民族民主革命,就是基於這個原因發生的。

土地是人類生存的第一資源,生產關系的最初版本就是人地關系。45因而也是古今形成生產關系,從而階級關系的原生酵母,更是現代資本形成的原生酵母。大凡國家改造和社會改革,多以土地改革為起始。因此,與基因鏈的優劣決定生命發育的終極結果一樣,國家土地改革的後果,也就命定了國家肌體發展,尤其是傳統農業大國肌體的終極潛力。印度與中國民族革命成功後第一基礎性的國家改造工程就是土地改革。其結果差異則奠定了兩國發展速度及其潛力的差異。

如果將土地革命分為民主革命與社會主義革命兩階段的話,印度的土改不僅沒有社會主義土改內容,也沒有像中國那樣的徹底的民主改革的內容。獨立之初印度國大黨認識到從英國人那裡繼承下來的封建土地關系是獨立前印度農業陷入慢性危機的主要原因。為此,根據1948年12月全國邦稅務部長會議的決定和國大黨土改委員會1949年的報告建議,各邦開始按照中央確定的廢除柴明達爾中間人制度等原則,制定本邦土改法律。1953年中央政府建立了中央土改委員會,由計劃委員會成員和內務部長、糧食部長組成,作為土改指導機構。土地改革有兩個主要目的:一是消除土地所有制結構中阻礙農業生產的因素;二是使作為生產資料的土地直接與勞動者結合,創造條件使農業經濟實現高效高產。土改內容包括三方面,分兩階段實施。

一是廢除柴明達爾等中間人制度。獨立前印度存在三種土地租佃制度:柴明達爾租佃制、馬哈瓦爾租佃制和萊特瓦爾租佃制。在柴明達爾等土地租佃制度下,代為殖民政府收稅的柴明達爾等實際上成了在外地主,對租佃土地的耕種者進行殘酷剝削。在殖民政府收取的農業稅收和柴明達爾等從事收稅的管理費外,柴明達爾等在外地主還隨意提高租金,加強對佃農的剝削。印度政府通過廢除這種中間人制度使耕種土地的農民直接與土地聯系,並直接向政府交稅。在獨立後長達30年的時間里,印度政府從地主手中買地共花去67億盧比,約將577萬公頃土地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46

二是改革租佃制度。「高額地租是印度土地結構的共同特徵」。47英國統治時期土地租佃不僅在印度農業中十分普遍,而且除公開租佃外,印度農村中還盛行非正式或口頭租佃。土地供給是確定的,而人口和貧困人口卻與日俱增,佃農受到地主持續提高的地租剝削,而且租期極不穩定。手工業的衰落,進一步加重了對土地的依賴,從而加重了租金剝削。從1953年起各邦政府通過了系列有關「租佃改革」的法案,其主要內容是「公平租金」和「保障租佃關系」。獨立後印度政府在土地改革過程中實行了租佃制改革,具體措施包括固定租金、保障租佃,並授予部分佃農的永佃權等。根據各邦的具體情況,各邦政府規定的租金占農業收入的比例有所不同,大體保持在農業收入的1/3到1/6。同時,為了方便農民交租,還決定把過去長期實行的實物地租改為貨幣地租。為了保障土地租期,印度政府還規定,允許地主以自耕名義收回土地,但重新收回土地時必須為佃戶保留維持生活所需最低面積的土地,且不能驅逐佃戶。此外,第三個五年計劃期間,政府也要求佃農購買土地,使佃戶直接與國家發生關系。這也是土改第一階段的內容。

三是實行土地持有最高限額制度,這是土改第二階段的內容。國大黨政府在1959年1月那格浦年會上通過了實行「土地限額」的決議,要求各邦政府在當年年底前制定出相應法案令。1961年底印度政府宣布各邦實行土地持有最高限額的法律,規定超出限額以外的土地,由國家交給村評議會,並由村評議會分給無地少地的農民或農業合作社耕種。此舉意在限制大地主對土地的壟斷。1971年8月,印度中央土改委員會又確定調整最高限額。以五口之家為一個分配單位,規定最高限額為最好土地10英畝到最劣土地54英畝之間。1975年7月1日,印度政府宣布了二十點經濟綱領,提出土地最高限額制,並要求加快對超額土地的分配和登記注冊工作。1977年人民黨上台,要求加快土改步伐,通過調查,改革土地法上的弊病和漏洞。規定每戶農民最低土地持有限額為2.5英畝。

土地改革是印度民族革命成功後,實現民主革命的基礎工程。就其深度、廣度及革命的徹底性而言,印度土改的效果簡直與中國判若泥雲。究其原因還在於各自革命的領導權性質存在的本質差異。與中國20世紀20年代蔣介石國民黨注意到但無法解決農工問題的原因相似,尼赫魯國大黨也看到了徹底的土地革命對於印度的未來具有關鍵的意義。48但是,由於國大黨本身所代表的大地主大資本家利益,以及由大地主大資本家階級占據的議會席位形成的對尼赫魯政府的制約,這使國大黨政府,即使有再好的政治設計,也無法實現。與中國國民黨蔣介石政權由於基礎是建立在封建官僚買辦的支持之上,即使早就認識到土地問題的重要性也無法在中國大陸進行徹底有效的土地革命的道理一樣,印度國大黨推行土地改革30餘年,最終不得不以「具有雷鳴般的熱情」開始,而以「沒精打采」的結局告終。49

盡管如此,印度的土地改革還是在相當程度上解放了農業生產力。從1951-1952年度到1978-1979年度,印度農業生產平均增長2.8%,是從1900-1901年度到1949-1950年度平均增長的3.5倍。5060年代以來,印度開展「綠色革命」運動,印度糧食播種面積從1950-1951年度的9730萬公頃,到2000-2001年度的11980萬公頃,增長了23.1%;到70年代糧食就基本上達到自給。51但是,在生產關系變革的方面,「除了廢除了柴明達爾以外,就全國而論,其他各項實際上並未認真執行」。52而正是這方面的失敗,不僅使印度的土改成果大打折扣,而且還由此鑄定了印度在後來半個多世紀中落後於中國的歷史命運。

獨立初期,不到農村人口15%的地主、富農卻佔有85%的土地,其中不到人口2%的大地主,卻佔全部土地的70%;而占農村人口85%以上的貧苦農民僅佔15%的土地。其中占農村25%的農戶卻無立錐之地。土改後,這種土地集中在極少數大地主手裡的情況有所緩和。如下表所示:

印度經營佔有者數量和經營面積(1970-1986)

類別 數量(萬) 面積(萬公頃) 1970-1971 1985-1986 1970-1971 1985-1986 邊際佔有(1公頃以下) 3600(51) 5700 (58) 1500 (9) 2200(13) 小佔有者(1-4公頃) 2400 (34) 3100(32) 4900(30) 6200 (38) 中等佔有者(4-10公頃) 800 (11) 800 (8) 4800( 30) 4700(29) 大佔有者(10公頃以上) 300 (4) 200 (2) 5000 (31) 3300 (20) 總計 7100(100) 9800(100) 16200(100) 16400(100) 註:括弧內的數字是各欄占總數百分比 資料來源:轉引自魯達爾•達特、K•P• M•桑達拉姆著,雷啟准等譯:《印度經濟》(下),四川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77頁。

上面提供的數據可

⑨ 印度耕地佔有面積很大,他要收耕地佔用稅嗎

印度不收耕地佔用稅。
印度是土地私有制,我國是土地公有制,並且我國有耕地保護政策,耕地佔用稅是國家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耕地而制定的。

⑩ 印度土地自由買賣么

1,印度土地不是自由買賣。
2,印度不是土地私有制,印度接受了英國制度中的全面負面,而把土地私有制的合理成分,扔掉了。在英印時期和今天的印度,土地所有權制度是一模一樣的。
3,土地產權,實際上就是該塊土地的包稅權!這樣英印政府就可以「對地不對人」,省下了許多稅收部門的工作和人員編制。同時按土地稅單審理土地財權糾紛,是政府簡單做莊家的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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