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莫迪出生於低種姓家族,他是如何從茶葉小販成為印度總理的
這主要得益於他自己的努力,沒錯,在印度那個種姓制度森嚴的地方,要從低種姓奮斗到國家最高領導人,個人的努力和能力是必不可少的。但同時,選擇也很重要。
一、早年經歷
印度與中國一樣,是一個千年文明古國。但印度有非常嚴格的種姓制度,直到現在,也有著深刻的影響。印度的種姓制度森嚴,把人分為三類:高種姓婆羅門和剎帝利,低種姓吠舍和首陀羅,最後一種則是賤民,印度的現任總統莫迪就是屬於低種姓。
低種姓莫迪在政壇上創造奇跡,主要是在三個地方做了正確的選擇。第一加入屬於印度教的志願團,第二加入了人民黨,第三在古吉拉特邦政績傑出。自己的努力,實力,和一點點運氣綜合造就了今天的印度總理。
⑵ 印度種姓制度的由來
種姓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是被征服之後、征服者為了便於管理而創造出來的,征服印度之後,為了讓被征服者安於現狀不再造反,征服者把印度人分了等級。
征服者當然是最高一級,被征服者當然是最低一級,為了讓被征服者接受這種劃分,征服者有意識地毀滅被征服者的文化,並創造一種讓種姓制度合理的文化。
幾百年之後,被征服者淡忘了自己的文化,接受了征服者強加的文化,種姓制度因而形成。印度獨立之後,雖然從法律上廢除了種姓文化,但僅僅是個形式而已,種姓制度依然附著在舊有文化上頑強生存著,影響著印度的方方面面。
(2)印度總統都是什麼族擴展閱讀
自從政府1950年從法律意義上廢除了種姓制度,種姓的影響力開始慢慢下降。然而種姓依然時時影響著人們的生活,特別是不那麼發達的地區和農村地區。
2014年時,曾有一份調查27%的印度人事實上仍然過著「不可接觸者」的生活,而每3個人中,就有一個承認自己拒絕「不可接觸者」進入自己的廚房或使用自己的餐具。種姓依然決定社會認同和個人認同,人與社會的關系,有時候僅僅取決於一個小小的姓氏。
幸運的是,幾十年的發展,社會還是在不斷進步。政府一直有給低種姓的人提供政府工作和教育的配額。
而且隨著城市化,在城市裡出現了一些不同種姓雜居的現象,跨種姓的婚姻也越來越常見。甚至在1997年到2002年間,「不可接觸者」K. R. Narayanan成為了印度總統,想必激勵了無數為廢除種姓影響而奮斗的人們。
種姓的枷鎖一直制約著當代印度的發展,大多數印度人依然需要為擺脫種姓而努力。進展雖然緩慢,卻也給人信心——意識已經覺醒,觀念可以改變。
不知道是否有一天,種姓真能從這個世界上消失,只是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南亞次大陸,希望那裡的人們不用再負重前行。這一次,呼喚的不是愛與自由,而是平等與尊嚴。
⑶ 印度總統是婆羅門嗎
古印度有種姓,現在沒有種姓。幾千年前,佛教反對種姓制度,主張眾生平等。今天,印度是一個現代文明國家。比如中國的八旗子弟,在古代屬於貴族,而今天沒有這樣的分類。
莫迪已經是印度總統了,應該沒有種族姓氏了。目前,一個杜東東代表著印度的最高地位,好像是。
印度的莫迪最多算個查克里。查克里比婆羅門低。
⑷ 印度到底是什麼制度的國家
印度是一個聯邦共和國,印度的總統是國家元首,但其職責是象徵性的。
國家的總統及副總統任期5年,由一個特設的選舉機構間接選舉產生。副總統在總統無法行使權力時,並不能自動接任總統。
行政權力主要控制在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即印度的內閣),議會多數黨向總統提名總理人選,由總統任命總理。然後再由總理向總統提名其他內閣成員。
印度主要民族:
1,馬拉地族
馬拉地族,南亞印度少數民族之一。亦稱為「馬哈拉施特拉人」、「馬拉塔人」。該族佔印度總人口的7.6%,馬拉地人喜歡摔跤,還善於打板球、曲棍球和羽毛球。
2,印度斯坦族
印度斯坦族,南亞印度人數最多的民族,又譯「興都斯坦人」。中國史籍中稱其居住地為 「身毒」、「賢豆」、「天竺」、「印度」等。屬歐羅巴人種印度地中海類型,混有澳大利亞人種成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印度
⑸ 印度總理莫迪是什麼種姓,在印度處於什麼階層
莫迪的家庭歸於低種姓的第三等級「吠舍」,屬於其中的Ghanchis,這是一個以榨油為主的階層。
納倫德拉·莫迪(古吉拉特語:નરેન્દ્ર મોદી,英語:Narendra Modi,1950年9月17日-), 出生於印度瓦德拉嘎鎮(又譯瓦德納加爾),印度政治家,現任印度總理。
古吉拉特大學政治學碩士,2001年10月就任古吉拉特邦首席部長,並連續三屆擔任此職。2014年5月16日,印度人民院(議會下院)選舉投票結果揭曉,莫迪確定成為下一任印度總理。
(5)印度總統都是什麼族擴展閱讀:
種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國、斯里蘭卡等國普遍存在的一種以血統論為基礎的社會體系,其中以印度最為嚴重。
印度種姓制度共分四個等級:
1.婆羅門或傳教士:他們是素食主義者,能傳授學習印度教古經文,婆羅門女只能嫁婆羅門。
2. 剎帝利:他們能吃肉,他們的工作是勇士與統治者。能學習印度教古經文,但不能教授。剎帝利女能嫁與首陀羅人或者剎帝利人。
3. 吠舍:他們是商人。他們一般是素食者但也有吃肉。他們能學習印度教古經文但不能教授。吠舍女能與首陀羅,剎帝利或者吠舍結婚。
4 . 首陀羅或者勞力:他們不能學習印度教古經文,一般不是素食主義者。干雜活,稱為不可接觸的賤民。他們只能與首陀羅結婚。
⑹ 印度的總統和總理都是賤民的嗎
印度是南亞次大陸最大的國家。我們常常看媒體報道印度印度總理莫迪如何如何,卻很少見到印度總統的身影,是因為印度沒有總統嗎?其實不然,如今的印度總統竟是一位「賤民」。
總統與總理的發誓儀式
⑺ 印度總統是達特利,印度總理是吠舍,為什麼說印度局勢變了
現在的印度也算是世界關注的焦點了,現在的印度還在和巴基斯坦對峙,而且自己的總理還在拜訪美國期間拿了一個獎項,受到人們的輿論。雖然現在印度的總統和總理不是同一人,但是並不能說現在的印度形勢有多大改變,種姓制度並不會有多大的改變,改變也只是政治上的東西。
我們知道種姓制度已經束縛了印度的發展,而種姓制度下的印度只能在磕磕碰碰中前進,受到阻礙,影響印度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但是那些支持種姓制度的人卻一直唱反調,因為他們可以不努力就拿到最好的資源,那麼為什麼要改變呢。雖然印度特別想改變種姓制度,但是改變並不是很大。所以就算是總統和總理都不是高種姓人,但是印度現在的狀況也不是一時半會可以改變的。
⑻ 印度種姓制度的發展變化及其實質。
在印度人的心目中,種姓是一個身份的表示,代表著自己的出身、職業、信仰和母語。已經生成一個非常穩定的結構,滲透進每一個印度人的思想中。可以說沒有種姓的印度人,就不是印度人(穆斯林的群落也被視作種姓,現任印度總統就是個穆斯林)。同一種姓的認同感,不能簡單地類比為中國的本家或者同鄉關系,還要深刻得多,就如計算機中的「屬性」中的每一個參數的整齊劃一的認同。在樹立了人人平等觀念的現代社會中,這種頑固堅硬的小圈子意識,在印度是如此的天經地義,似乎不可想像。
種姓制度對印度的社會影響非常之深遠,在印度歷史上無論統一還是戰亂,整個都遵守這這樣的種姓制度,而對國家的概念並無清晰的認識。以至於古代印度很多時候都是鬆散式的類似於聯邦的政治結構。
種姓制度,在印度出現之初,是基於種族或民族的,但經過漫長的歷史演變後,更多地具有了一種社會分工上的意義。這種世襲的職業種姓制度,在印度長達數千年的歷史發展中,建立起印度社會中嚴格而細致的職業分工。任何一個國家和社會都離開不了經濟這個基礎,可以說印度教社會的職業分工結構,是全世界歷史最悠久,也是最穩定的,由此產生了歷史最悠久、最穩定的經濟形態。這個經濟形態,完全是在一種無主的狀態中自發形成的,無論是馬茂德及其後繼者的突厥王朝,還是帖木耳家族的莫卧爾王朝,還是英國殖民政府,都是構建在這個最古老最穩定的經濟結構之上的。
種姓制度在印度經濟結構基礎上的強大力量,使得印度創造了偉大的文明之後,以一種強力膠的方式,牢牢地固化下來,幾乎沒有發展和創新地延續了千年。直到現在,談起印度的哲學,話題的下限還停留在公元1000年伊斯蘭教統治印度之前。這種文明的固化的作用和意義,有點類似中國的儒家文明的作用和意義,既有因其雄厚的基礎而成熟和強大的一面,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著阻礙發展的一面。
進入20世紀,印度的社會發展,開始對種姓制度形成威脅。傳統價值觀在新的經濟技術的發展面前,新的生活方式面前,日益脆弱。我相信印度的老派人中,也有類似中國的「人心不古」的感嘆。在甘地主持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時,他試圖沖破與不可接觸者的種姓壁壘的努力是非常失敗的。但是當寶萊塢、中產階級、印度籍世界小姐、軟體產業發達等等的沖擊到來,在印度的城市社會中,種姓制度已經開始淡化,這同時也體現出印度教文化在印度城市中的衰落。不過,印度的大多數人口還在鄉村,強大的印度教宗教勢力和嚴格的種姓制度以印度鄉村為基地,還將在很長的時期內,繼續發揮其在印度社會中不可忽視的作用。
⑼ 印度有多少人其國體和政體是什麼
印度的人口12億左右。
印度政體 印度的國家政體為聯邦共和制。憲法稱印度是「主權的、社會主義的、世俗的民主共和國」。印度的國家機構由議會、總統、政府、司法機構組成。
議會實行兩院制,由聯邦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組成。人民院中佔有多數席位政黨的領袖,出任政府總理。
印度政治結構
政治結構
印
度主權獨立的、社會主義的、政教分離的民主共和國印度聯邦 28個邦和7個中央直轄區政府體制 基於全體成年人均有選舉權的議會民主立法機關
國會,由總統及兩院組成,兩院分別是聯邦院和人民院行政機關 由總統、副總統及由總理領導的部長會議組成司法機關 獨立於行政機關。
政治體制
印
度是一個聯邦,是一個主權獨立的、政教分離的、具有議會制政府的民主共和國。印度的政體是由憲法的條文所規定的。該憲法在1949年11月26日由制憲會
議正式通過,並於1950年1月26日生效。總統是法定的聯邦行政首長。實際的行政權力則賦予一個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憲法規定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向
總統提供協助和建議,總統則行使其職權,按照提供的建議採取行動。部長會議集體向人民院負責。在各邦,作為總統代表的總督是行政首長,但實際的行政權力則
賦予領導邦部長會議的首席部長。邦的部長會議集體向該邦民選的立法會議負責。憲法規定了國會和邦的立法機構之間如何分享立法權,而其餘的權力則歸屬於國
會。修訂憲法的權力也屬於國會。聯邦的行政機構由總統、副總統和部長會議組成,部長會議在總理的領導下向總統提供協助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