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印度尼西亞海域有石油嗎
印度尼西亞,作為世界有名的旅遊勝地,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島國家,但它不但有美麗的島嶼,還有富饒的資源,流淌著豐富的油氣資源。
一、地理位置
印度尼西亞海域位於亞洲東南部,北跨赤道,東鄰太平洋,與巴布亞紐幾內亞接壤,西瀕印度洋,北接馬來西亞,南鄰澳大利亞,處於國際東西交通要道(圖13-4)。
圖13-5亞太地區天然氣產量圖
印度尼西亞約有60個沉積盆地,73%位於海上(其中的31%分布在深海區),27%分布在陸上。目前已勘探的36個含油氣盆地主要位於西部地區,主要的含油氣區有蘇門答臘油氣區、爪哇油氣區、東加里曼丹油氣區。印度尼西亞70%的天然氣儲量位於海域。
據美國《油氣雜志》2007年終報道,截至2007年底,印度尼西亞石油剩餘探明可采儲量為5.99億噸,佔世界總儲量的0.3%,居世界第25位;天然氣剩餘探明可采儲量為26589.66億立方米,佔世界總儲量的1.5%,居世界第13位。
石油主要分布在蘇門答臘、爪哇、加里曼丹、斯蘭等島和巴布亞。較大的油田有中蘇門答臘的Minas、Duri和Bangko油田,蘇門答臘東南海上的Cinta和Rama油田,重度為東加里曼丹的Bunyu、Handi和Bakapai油田,西爪哇海上的Arjuna和Arimbi油田等。印度尼西亞的原油品質范圍很廣,其中大部分原油的API重度為22~37°API。印度尼西亞兩大原油出口品種——蘇門答臘輕質油或米納斯原油的API重度為35°API,而更重的Duri原油的API重度為22°API。
近幾年印度尼西亞原油產量一直呈下降趨勢。減產的主要原因是一些老油田的自然減產和油氣領域勘探和開采新增投資缺乏。印度尼西亞國內的原油產量不能滿足國內的需要。從2004年上半年起印度尼西亞已成為原油凈進口國,國際油價的上升導致印度尼西亞的預算赤字增加。
2005年天然氣產量為859.3億立方米。印度尼西亞大部分天然氣資源位於北蘇門答臘省的Aceh和Arun天然氣田、東加里曼丹陸上和海上氣田、東爪哇Kangean海洋區塊、巴布亞的一些區塊。主要的經營商是印度尼西亞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RoyM.Huffington公司和法國石油巨頭道達爾公司。
2007年印度尼西亞共獲得18個新的油氣發現,其中石油發現7個,天然氣發現11個,海域有5個,陸上有13個。
三、發展歷史
印度尼西亞的石油勘探起步很早,公元前8世紀就曾採用原始方式在蘇門答臘開采原油。
1859年開始了石油調查。
1889年在蘇門答臘、爪哇、加里曼丹進行陸上油苗調查,並於1885年在蘇門答臘北部鑽出了第一口具有商業價值的油井。
1889年荷蘭殖民者在印度尼西亞建立荷蘭皇家石油公司,並進行了普遍的石油勘探。
1907年成立皇家荷蘭—殼牌集團,1933年在蘇門答臘南部發現了油田,1936年在蘇門答臘中部進行了大規模的石油勘探。1922年印度尼西亞發現了塔郎阿卡爾油田,1937年發現打拉根油田,1940年發現桑加油田,1944年發現米納斯油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原油產量大幅度下降,從1940年的900萬噸降到1945年的103萬噸。
1963年印度尼西亞政府規定石油和天然氣資源歸國家所有。1967年政府按照新的外國投資法與11個外國石油公司簽訂了勘探開發合同。後來發展到8個西方國家35家石油公司向印度尼西亞投資17億美元。
1968年成立統一的印度尼西亞國家石油公司,從此石油勘探活動由只限於陸上逐漸向海上發展,在此期間發現了90多個油氣田。鑽井井數由1968年的80口增加到1971年的636口,其中海上鑽井144口,並於1970年發現阿卡塔海上大油田,1972年發現Arun氣田。
1972年地震勘探發現了巴達克油氣田。
1972年發現貝卡拜油田。
1974年發現烏當油田。
1979年發現克里斯納油田。
1991年道達爾公司在東加里曼丹海上馬哈坎區塊發現大氣藏。
西方石油公司在伊里安查亞海域Beran區塊鑽的Roadiba-1井在侏羅系地層獲得工業油氣流,測試日產氣66.8萬立方米,這標志著印度尼西亞在中生代儲層的重大發現。
1993年3月,殼牌公司在東爪哇海發現天然氣,發現井為Kaladi井,位於Muriah區塊。該井在鑽至井深1260米時,在中新統地層中遇到了良好的天然氣顯示。
1994年4月,尤尼科公司在東加里曼丹Mahakam地區海上的Serang油田東部獲得油氣發現。
印度尼西亞曾經為亞洲最大的天然氣生產國,2006年產量為693億立方米,比2005年增長0.9%。2007年產量為667億立方米,比2006年下降3.8%,居世界第10位。
印度尼西亞為世界最大的LNG出口國,兩個最大的LNG處理廠為Arun和Bontang,近年來產量也不斷下降,為了彌補產量下降,印度尼西亞不斷加強天然氣勘探,努力增加天然氣產量,滿足長期LNG供應合同需求和國內需求,目前有幾個在建的新項目,其中在西巴布亞島的Tangguh LNG廠已初具規模。
據1994年5月在挪威召開的第14屆世界石油大會報道,印度尼西亞的最終可採石油量為47.7億噸,到1993年1月1日累計探明儲量為39.3億噸,探明程度為82%。最終可采天然氣資源量為5.4萬億立方米,到1993年1月1日累計探明儲量為3.6萬億立方米,探明程度為67%。在未探明的含油盆地中,70%的盆地位於水深超過200米的海域。
四、主要產區
庫特盆地西部為加里曼丹地塊,東部為望加錫深海槽,南是帕特諾斯特隆起,面積10萬平方千米。目前該盆地有20多個油氣田,其中海上油田10多個,氣田4個。庫特盆地的勘探早在19世紀後期就已經開始了。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在加里曼丹島的東部沿海一線,陸續發現了幾個油田。1970年起陸續發現一批油田。其中漢迪爾油田的可采儲量為1.09億噸原油和700多億立方米,為印度尼西亞最大的近海油田。巴達克氣田的天然氣儲量達1900億立方米,是印度尼西亞的第二大氣田。
巴達克(Badak)油氣田位於加里曼丹島東海岸,赤道以南35千米處,瀕臨加錫海峽。1972年地震勘探發現了此油氣田。1976年探明天然氣儲量為1980億立方米,凝析油儲量1800萬噸,1973年開始採油,1977年開始采氣,1980年最高年氣產量為60億立方米,現有生產井155口。巴達克油田是目前庫特盆地最大的油田,也是印度尼西亞的第二大氣田。
阿塔克油田位於馬哈坎三角洲東北部,距加里曼丹東海岸約19千米,水深約61米,發現於1970年9月,1972年11月投產,是印度尼西亞最大海上油田。
貝卡拜油田位於庫特盆地馬哈坎三角洲南緣,距海岸15千米。發現於1972年4月,1974年正式投產。原始可采儲量2624萬噸,是庫特盆地內居第四位的油田。
西北爪哇盆地面積為22萬平方千米,陸上從西邊的西冷(Serant)向東延伸至井裡汶(Cirebon),海上以阿朱納次盆地為主體,該次盆地中心在雅加達東北約105千米處,海水深36米,有利於海上作業。目前有20多個油氣田,除了4個在陸上外,其餘均在海上,位於巽他和爪哇。海上有兩個油田群,即阿朱納油田群和阿里姆比油田群。
克里斯納油田位於雅加達西北35英里的爪哇海上,1976年鑽Krisna-1井,認為無商業價值。1979年底,鑽Krisna-3井,展現出巨大的石油潛力。1980年11月在第一個平台上開始生產石油。
巽他盆地位於蘇門答臘島以東、爪哇島以北的西爪哇海內,南北長,東西窄。1970年發現了森塔油田,1971年投產。至今巽他盆地已鑽了600多口井(包括開發井),發現含油氣的構造27個,其中具有商業價值的18個,已開發的油田15個,主要油田有塔貝瑪、拉瑪、克里斯納、澤爾它等。巽他盆地水深20~60米,加上氣候溫和,有利於海上作業。
該油田位於海域,1974年發現,水深91米,含油麵積42平方千米,石油地質儲量2695萬噸。
南海領域部分已進入中國傳統領海邊界內,目前只有西納土納盆地產油,該盆地中已發現烏當、特魯布克和卡卡普油田,自70年代投入開發。近年發現的納土納氣田,位於納土納島東北225千米,水深145米,估計儲量1.3萬億立方米,二氧化碳含量達71%。
㈡ 世界上石油儲存量最多的是哪個國家
沙烏地阿拉伯
沙烏地阿拉伯王國(英語:Kingdom of Saudi Arabia,阿拉伯語:مملكة عربية سعودية),通稱沙烏地阿拉伯(Saudi Arabia,台灣譯為沙烏地阿拉伯),簡稱沙特。沙特位於亞洲西南部的阿拉伯半島,東瀕波斯灣,西臨紅海,同約旦、伊拉克、科威特、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曼、葉門、巴林、卡達等國接壤。
沙特是名副其實的「石油王國」,石油儲量和產量均居世界首位,使其成為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之一。沙特是世界上最大的淡化海水生產國,其海水淡化量佔世界總量的21%左右。
(2)印尼每年石油消費多少噸擴展閱讀:
沙烏地阿拉伯地勢西高東低。全境大部為高原。西部紅海沿岸為狹長平原,以東為賽拉特山。山地以東地勢逐漸下降,直至東部平原。沙漠廣布,其北部有大內夫得沙漠,南部有魯卜哈利沙漠。
沙烏地阿拉伯除西南高原和北方地區屬亞熱帶地中海型氣候外,其他地區均屬熱帶沙漠氣候。夏季炎熱乾燥,最高氣溫可達50℃以上;冬季氣候溫和。年平均降雨不超過200毫米。
石油的生成至少需要200萬年的時間,在現今已發現的油藏中,時間最老的達5億年之久。但一些石油是在侏羅紀生成。在地球不斷演化的漫長歷史過程中,有一些「特殊」時期,如古生代和中生代,大量的植物和動物死亡後,構成其身體的有機物質不斷分解,與泥沙或碳酸質沉澱物等物質混合組成沉積層。
由於沉積物不斷地堆積加厚,導致溫度和壓力上升,隨著這種過程的不斷進行,沉積層變為沉積岩,進而形成沉積盆地,這就為石油的生成提供了基本的地質環境。大多數地質學家認為石油像煤和天然氣一樣,是古代有機物通過漫長的壓縮和加熱後逐漸形成的。
㈢ 中國石油消耗量是多少
中國石油消耗量是64965萬噸。2020年中國石油消費量為64965萬噸,交2019年69609萬噸,較少4644萬噸。目前中國油氣資源需求對外依存度較高,2020年國內原油消費量為64965萬噸,其中進口原油45630萬噸。對外依存度從2011年的百分之55,增長至2020年的百分之70。天然氣,2020年全年進口10166萬噸,國內消費23744萬噸,進口依賴度為百分之42.8。
中國石油的主要來源
首先我們自己也出產石油,像大慶,勝利,中原諸多油田,以及渤海,南海海上油田,為國家的經濟發展開采了大量的石油。其次我們北方的鄰居,西方的鄰居都是石油天然氣的輸出大國,他們的石油天然氣,是我們獲取石油天然氣的另一條重要途徑,再次就是中東地區,特別是波斯灣沿岸國家,是我們重要的石油天然氣來源地。另外我們也曾從美國,委瑞內拉,印尼等國家進口國石油天然氣。
㈣ 亞洲主要國家的油氣工業發展概況和安全戰略
日本、韓國是亞太地區油氣資源匱乏的國家,因此兩國的油氣嚴重依賴進口。其能源安全政策著重於得到安全可靠的石油供應,並通過立法建立石油儲備體系。印尼油氣資源豐富,是東南亞重要的產油國之一。因此,印尼的油氣開發政策著重與外國進行油氣合作勘探、開發項目,通過與外國公司的產品分成合同及工作合同壟斷性地管理石油開發項目。
一、日本的油氣工業發展概況和油氣安全戰略
1.日本的油氣的產量和儲量
日本是一個工業發達而油氣資源極端匱乏的經濟大國,其所消費的石油的99.7%都要依賴進口。其國內石油剩餘探明儲量截止到2002年為801.4萬噸,與截止到2001的剩餘探明儲量799萬噸相比增長了0.25%。日本2002年的石油產量為60.0萬噸(估計值),比2001年的產量65.5萬噸減少了8.40%。
日本也是一個天然氣資源很貧乏的國家,1999年底,日本僅有幾個小氣田,1976~1999年日本年產天然氣22億~26億立方米,2002年為24.02億立方米。日本2003年1月1日的天然氣估計探明儲量為396.44億立方米,與2002年同期的估計探明儲量相比增加了0.99%。日本2002年的產量為24.02億立方米,比2001年的24.38億立方米減少了1.46%。
2.日本油氣貿易
日本是世界上第四大能源消費國,第二大能源進口國(僅次於美國),石油進口位居世界第二。日本缺乏足夠的國內能源來源,必須大量地依靠進口能源,該國約80%的一次能源依靠進口。日本的石油資源在海外,市場在國內。2000年進口石油2.64億噸,進口天然氣725億立方米。
日本天然氣進口量在逐年增加(見表7-2)。日本是島國,沒有從國外進口管道天然氣的管道條件。日本進口天然氣主要是液化天然氣,其中,1998年液化天然氣貿易量為661億立方米。日本天然氣主要進口來源:印度尼西亞佔39%,馬來西亞佔20%,澳大利亞佔16%,汶萊佔10%,阿聯酋佔10%。
表7-2日本天然氣進口量(單位:億立方米)
資料來源:日本通產省。
1999年日本主要的石油進口來源於中東,共占日本石油進口總量的85.0%,其中阿聯酋佔26.4%,沙烏地阿拉伯佔22.1%,伊朗佔9.8%,卡達佔7.0%,印尼和科威特各佔5.9%,阿曼佔5.1%。另外,從中國進口的石油占日本石油總進口量的4.7%。
3.日本的油氣消費
(1)日本的經濟增長與油氣消費
日本經濟在不斷地增長,雖然從90年代以來日本的經濟陷入困境,但其年增長率大約達1.3%,對能源特別是石油和天然氣的消費仍然在不斷地增長。其經濟增長與能源消費的關系見表7-3。
表7-3日本的經濟增長與能源消費
資料來源:日本通產省。
(2)日本油氣的消費量
日本的天然氣和石油消費量隨著經濟的不斷增長在不斷地增長。其1988年以來的石油消費量,見表7-4。
表7-4日本1988年以來的石油消費量(單位:萬噸)
(據《能源政策研究》,2000.4)
日本的天然氣消費量也在不斷地增長。1995年其消費量為624.98億立方米,1996年的消費量為676.79億立方米,增長率為8.28%,1997年的消費量為664.1億立方米,比1996年下降了1.88%,1998年的天然氣消費量為692.6億立方米,比1997年的消費量增加了4.29%。
(3)日本油氣消費結構
日本是第二大經濟強國,由於原來的石油消耗非常大,對外依賴進口的程度非常高,如果發生石油危機,日本的經濟和國家安全會受到極大的危害,因此日本近年來不斷努力降低其石油耗費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例,不斷增加天然氣和其他清潔能源的消費。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石油1997年為52.8%,1999年為51.1%,預計2010年將達到50.1%~47.7%。天然氣所佔比重1997年為10.7%,1999年為13.2%,預計2010年將達到12.7%~14%。
4.油氣儲備及其能源安全政策
日本是亞太地區最大的原油和天然氣進口國,其國內能源資源極為貧乏,油氣幾乎全部依靠進口。而其石油消費的99.6%靠進口,其中又有77.3%的石油來自中東地區,這就意味著日本比別的國家更容易受到石油問題的沖擊。因此,日本積極採取各項步驟進行石油儲備工作,從1975年日本就開始大量進行戰略石油儲備工作,制定了《石油儲備法》,規定石油輸入者、石油的煉制者都有儲備石油的義務。到80年代初,日本的總儲備量已相當於其121天的石油凈進口量水平;到1992年日本的石油儲備總量為8000萬噸,占年消費量的28%,相當於其140天的石油消費需要;到1995年日本國家和民間石油儲備總量相當於157天的消費量。目前已成為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石油儲備國。
日本的石油儲備體系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根據其石油儲備法進行的國家儲備,另一部分是民間儲備。國家儲備又分為兩種,即國家直接修建的儲備基地和國家向民間租借的儲備基地;民間儲備則分為由民間石油企業進行的石油儲備和由進口液化石油氣(LPG)的部門進行的儲備。其儲備體系見圖7-1。
圖7-1日本石油儲備體系
(據國土資源部信息中心,2001)
日本國家石油儲備的主要對象是原油。到目前為止,日本在不同的地區規劃建造了10個國家儲備基地。到1995年3月,日本民間石油儲備大約為4540萬立方米,政府石油儲備大約為4500萬立方米,總儲備量相當於157天的消費水平。
日本石油儲備動用機制和機構為:日本石油公團以石油公團法,按通產省的命令,負責儲備的動用。原則上,政府儲備是「最後措施」,在動用政府儲備前,業界民間儲備必須先投放市場,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可以動用政府儲備:
(1)達成了利用政府儲備作為聯合應急對策的協議。
(2)政府在考慮石油供應中斷的性質後認為有必要動用儲備。
日本戰略石油儲備的資金來源是:政府儲備的資金是由日本石油公團(70%),煉油廠及地方政府;而民間儲備是由各煉油廠、營銷商及進口商。
1999年7月,日本石油政策委員會(通產省的咨詢機構)建議通產省考慮在供應中斷的早期階段就動用政府儲備,並將儲備量增加到與其他IEA的重要成員國可比的水平,即增加3140萬桶。
20世紀60年代日本能源安全政策的基本目標是保證穩定的石油供應。後來,第一次能源危機迫使日本將其能源來源多樣化,因此,政策目標調整為保持多種能源的穩定供應(見表7-5),而不只是石油的供應,擴大核能和其他可替代能源的使用,減少石油進口,在建築部門和運輸部門實行嚴格的旨在提高能源效率的新措施,解除對油氣部門和電力部門的管制,總之,日本能源安全政策的基本要素有:
A.促進海外石油開發,更好地利用潛在的國內能源資源;
B.發展非石油能源替代品,尤其是核能和液化天然氣(LNG);
C.石油供應來源的多元化並保持與能源生產國的友好關系;
D.促進新能源技術的保護和商業化;
E.制定能源緊急管理程序,建立石油儲備,應付可能的石油供應中斷;
F.加強區域合作。
表7-5日本能源安全指標(1973~2010財年)(%)
註:日本財年是從每年的4月1日到下一年的3月底(據趙志凌,2001)
為支持在海外勘查的日本石油公司,1967年,日本成立了一家國有公司(日本石油公團,JNOC)。日本石油公團已扶持了300多個海外的石油和天然氣勘查項目。最初目標是要把日本公司在海外生產的石油在消費中所佔的比例提高到30%,然而,目前僅達到15%。日本石油公團的另一種職能是建立政府的原油儲備。日本石油公團耗巨資建立了10個儲備基地,目前日本石油公團管理的儲備石油相當於78天的消費量。若加上私人石油公司的儲備,則日本能抵擋連續6個月的石油供應中斷。日本石油公團這類組織的正常運作依靠各種形式能源稅的收入,因此,日本的能源價格在所有經合組織國家中是最高的。
從區域角度看,日本與近鄰國家,尤其是東亞各國面臨共同的能源安全問題。健全的區域能源體系有利於日本。系統的安排,如區域性石油采買和儲備體系,能強化對石油供應中斷的抵禦能力並確保石油供應既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求又維持合理的價格。此外能源安全的傳統概念也被賦予更多的含義。1980年中曾根首相政策研究小組首次在報告中使用了能源安全這一概念。此後,環境安全又發展成為一個新的工作領域,以維持區域的可持續發展。為了達到該目標,日本極力創設和資助許多研究項目。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區域合作領域:
A.能源政策、需求預測和供應戰略方面的信息共享;
B.雙邊或多邊儲備的石油儲備及儲備釋放機制;
C.定期聯合審查應急措施;
D.合作研究限制需求措施,如稅收、能源保護和提高效率等;
E.區域液化天然氣貿易和開發;
F.聯合開發可再生能源;
G.通過外交手段和國防戰略保護國際海運線;
H.環境合作,如跨國界空氣污染問題。
1996年7月,在日本財政支持下,亞太能源研究中心(APERC)在東京成立。該中心推動了APEC成員國對各種能源環境問題的理解和認識。如APERC調查了各APEC成員國建立應急石油儲備的成本和效益。之後促使日本研究人員提出如下建議:日本倡議建立「亞洲戰略石油儲備」,以抵抗石油供應中斷。
在區域合作問題上,日本一直在財政上做出了許多努力,並提供技術支持。這些活動包括:在保護與有效利用能源方面與中國聯合實施的合作項目;與中國和韓國舉行的三方環境部長會議;東亞酸雨監測網路系統;APEC環境技術交流虛擬中心(APEC-VC);以及2000年11月與澳大利亞、中國、印尼、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和越南共同組織的「亞洲核能合作論壇」。
日本石油公團過去不管是否真正發現了石油,都對項目給予資金支持。這種對石油勘查的補貼,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促進日本獲得未來預期的一定石油儲量,為日本長期的石油供應提供儲量保障,但是卻在一定程度上使公司沒有動力尋求高的回報。結果是,長期以來大量的投資項目和貸款擔保,使日本石油公團積累了許多壞賬(1萬億日元以上)。據媒體報道,從日本石油公團接受補貼基金的266家公司中,有154家公司已經破產,剩下的112家中,僅有13家沒有虧損。財務管理的不善最終導致了丑聞,迫使石油公團董事長下台。為彌補虧損,日本通產省要求石油公團清算盈利項目以抵消壞賬。
此外,2000年2月,石油公團子公司(日本阿拉伯石油公司)在沙烏地阿拉伯的鑽探權未獲延期。對日本尋求海外石油投資的政策,是一個沉重的打擊。因此,通產省重新考慮了未來的政策,將逐漸減少對石油公司石油開發支出的財政支持,公團對私人石油公司的資助也將更加慎重。(趙志凌,國際經濟動態參考)
二、韓國的油氣工業發展概況和油氣安全戰略
1.韓國的油氣產儲量、貿易及情況
韓國也是一個油氣資源比較貧乏的國家。國內幾乎沒有什麼油氣儲量,各種能源消費中的97%依賴進口,其75%以上的石油進口於中東。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能源消費量迅速上升,1962年為1040萬噸油當量,1995年達到了1.5億噸油當量,增長了近14倍,1999年則達到了1.82億噸油當量。1998年韓國的石油消費量為9930萬噸,1998年韓國的天然氣消費量為156億立方米。在1999年世界一次能源消費構成中,韓國的石油消費占消費量的56.3%,天然氣的消費佔9.3%。
近10年,韓國能源消費平均年增長速度高於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速度,二者分別為10.3%和8.7%,石油和天然氣的消費增長速度更高,其中天然氣的消費平均每年增長達22%,居亞洲各國天然氣消費增長速度的首位。
1998年韓國進口液化天然氣(LNG)為143億立方米。
2.韓國的油氣儲備及其能源安全政策
1979年韓國石油開發公司(PEDCO)法(1999年1月1日更名為韓國國家石油公司,KNOC)規定建立政府石油儲備系統,1991年修訂,1993年實施的石油經營法規定了私人公司的儲備義務。韓國1999年9月底的儲備規模為7580萬桶,相當於37天的需求量。2001年9月的原油和石油產品儲備達到了1.51億桶,相當於韓國74.5天的供應。
韓國的儲備機構有政府儲備(韓國國家石油公司負責國家戰略石油儲備的規劃、儲備場所的建設,儲備油購買、維護及動用)和民間儲備(主要是石油精煉廠,石油進口商和銷售商)。
在緊急狀態下,韓國國家石油公司負責儲備的動用。可以在以下情況下動用戰略儲備:
1)嚴重的及長期供應中斷的情況下,根據政府命令動用儲備;
2)短期供應中斷情況下,應精煉廠和進口商的要求可動用儲備。儲備的動用主要按照國家石油公司與精煉商或進口商的租借合同進行。
韓國石油的政府儲備主要由國家出資(主要來源於能源稅的專門賬戶),民間儲備由企業出資。
1999年7月8日,韓國國家石油公司(KNOC)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地下石油儲備終端(在麗水),儲備能力為3000萬桶。這一終端的完工標志著KNOC應急儲備計劃的二期工程完工。KNOC目前的儲備能力為9500萬桶,相當於51天的消費量。韓國政府正在進行儲備計劃的三期工程,預期2004年完工。屆時KNOC的儲備能力將達1.62億桶,相當於84天的消費量。若加上私人公司的儲備,則可滿足IEA90天消費量儲備的規模。
1999年6月挪威國家石油公司(Statoil)與KNOC簽訂協議,租借韓國的兩個上述石油儲備終端(包括剛完工的麗水終端),出於商業性目的在韓國儲備800萬桶的北海石油。Statoil向韓國政府承諾,在發生緊急情況時,KNOC有權優先動用這些儲備油,價格可以比國際市場低5美元/桶。
為確保能源安全,韓國積極推行能源多元化政策。
三、印度尼西亞油氣工業發展概況及油氣安全戰略
1.印度尼西亞的油氣產量和儲量
印度尼西亞的石油剩餘探明可采儲量截止到2002年底為止為6.85億噸,與2001年底的6.82億噸相比增加了0.44%。印度尼西亞截止到2002年底的天然氣估計探明儲量為2.62萬億立方米,與截止到2001年底天然氣估計探明儲量2.62億噸相比沒有什麼變化。
印度尼西亞2002年的石油產量為5600萬噸(估計值),比2001年的石油產量6071萬噸相比減少了7.76%。2002年的天然氣產量為590.34億立方米,比2001年減少了8.39%。
2.印度尼西亞的油氣貿易和油氣消費
印度尼西亞自從1996年以來,其石油消費量都超過了4200萬噸,1997年達到了4600萬噸,1998年達到了4370萬噸。
1998年印度尼西亞的天然氣商品量為635億立方米,而其1999年的天然氣商品量為660億立方米(估計值)。1998年印度尼西亞的出口量為364億立方米,而其1999年的出口量為388億立方米(估計值)。
3.印度尼西亞的油氣儲運和油氣安全政策
印度尼西亞位於東南亞,國土面積191.9平方公里,人口21370萬(2000年預計數),印度尼西亞有豐富的油氣資源,是東南亞重要產油國之一。印度尼西亞1999年底探明的石油儲量為4980百萬桶,原油產量為128.8萬桶/日,油氣管理部門是PER-TAMINA國家石油公司。
1954年印度尼西亞憲法規定,印度尼西亞的自然資源歸國家控制。1967年的礦業法將印度尼西亞的礦產分為三類:
a類:戰略性礦產;包括石油和天然氣、放射性礦產、煤、錫等。
b類:重要礦產;包括金、銀、鉛、鋅、銅等礦產。
c類:未包括在a類和b類的礦產,如非金屬礦產。
對a類和b類礦產的礦業活動由礦業能源部代表國家行使管理和控制權,c類礦產是由礦產所在地的省政府來管理。
根據1945年印度尼西亞的憲法和1967年礦業法的宗旨,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其他各方只可以根據由礦業能源部代表國家頒發的采礦授權書(針對戰略性礦產和重要礦產而言),或由有關的省政府頒發的區域采礦許可證(針對C類礦產)進行礦業活動。
采礦授權書和區域采礦許可證只可授予印度尼西亞政府機構或國有企業、本國私人企業、集體企業和印度尼西亞公民。
盡管采礦授權書和區域采礦許可證只可授予印度尼西亞的團體和個人,但外國公司有大量的機會參與印度尼西亞的礦產資源開發活動。自1967年以來,印度尼西亞政府一直在促進外商投資活動,根據外國資本投資法(1967年),外國公司可以在與政府簽訂「工作合同」的基礎上,獲得礦產開發的專有權。就石油工業和天然氣而言,一家私人公司(通常稱之為「石油承包人」)必須按照所謂的產量分成合同(PSC)的規定簽訂一個合同。石油勘探也採取PSC方式,外國公司必須同國有石油公司(PERTAMINA)簽訂合同。根據合同的規定,外國公司得到28.85%的石油產量,印度尼西亞政府得到71.15%的石油產量。對於公司所得的28.85%的產量,承包公司必須支付48%的所得稅,外國公司實際到手的收益只能是石油產量的15%。外國公司負擔的所得稅是由油氣分成合同決定的。
印度尼西亞政府要求國家石油公司(PERTAMINA)建立儲備,其目前儲備的規模相當於34天的國內消費量(其中17天用於國內銷售,12天用於供應煉油廠,5天供港口船隻)。印度尼西亞的儲備機構為印度尼西亞國家石油公司(PERTAMINA),其資金來源為國家石油公司的周轉儲備。
4.印度尼西亞鼓勵外商投資的立法變化和油氣開發新政策
為了更好地吸引外資進入印度尼西亞從事油氣資源勘查活動,印度尼西亞政府制定了優惠的措施。主要是:外資要想從事勘查活動,可以直接與印度尼西亞政府簽訂工作合同,也可以與印度尼西亞勘探權人建立聯合風險企業,然後再簽訂工作合同。但外商一般選擇與印度尼西亞政府簽訂合同的方式進入,因為這種方式可以更好地保證外資取得開發其發現的礦床的權利。工作合同的法律效力高於其他政府規定,並且不受未來立法變化的影響。它賦予經營公司獨占權利進行礦產勘查,開采發現的礦床,精煉、存儲和運輸採掘出的全部礦產,在印度尼西亞境內推銷、出售或處置生產的礦產品。經營公司必須是在印度尼西亞注冊的有限印度尼西亞責任公司。工作合同具有優先權,對土地所有者的補償和安置程序比較簡單。工作合同有效期可長達30年,並可以延續。1994年6月印度尼西亞發布一項新的政府規定,大幅度放寬對外資的限制,為外國投資者提供了一系列特許權。即允許在新成立的印度尼西亞公司中外資股權達到100%,而以前最高不能超過80%,並且取消了以前規定的最低投資需要125萬美元的要求(張莓,2001)。在石油開發方面,印度尼西亞的最新政策是(張新安,2001):
1)PERTAMINA通過與外國公司的產品分成合同及工作合同壟斷性地管理石油開發項目;
2)1988年以來產品分成合同修改了4次,針對前緣地區開發,提供專門優惠;
3)1997年東南亞爆發了金融危機之後,重新審視了總體石油政策,國會正在討論新的油氣法。
4)建立石油戰略儲備。目前印度尼西亞的石油戰略儲備已達成34天的國內消費量。
在天然氣領域,印度尼西亞天然氣勘查開發和利用的新政策是:
1)計劃擴大天然氣用量以替代國內石油消費,減緩石油出口能力下降的速度;
2)為鼓勵天然氣開發,計劃採取稅收優惠政策,取消石油產品補貼,修建國內天然氣管線網(蘇門答臘-Batam-新加坡;蘇門答臘-西爪窪等)。
㈤ 印度尼西亞
劉增潔
印度尼西亞位於亞洲東南部,地跨赤道,由大小13700多個島嶼組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群島國,國土面積191.94萬km2,陸地面積182.64萬km2,人口2.38億。
印度尼西亞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礦業產值佔GDP的10%。為亞太地區唯一的歐佩克石油生產國,石油和天然氣為印度尼西亞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占政府收入的24%,油氣出口收入佔印度尼西亞出口總收入的15%。2006年國際礦產品市場價格高漲,印度尼西亞GDP增長5.5%,2007年增長6.1%。
一、儲量與資源
印度尼西亞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已探明的有石油、天然氣、煤、錫、鋁、鎳、銅、金、銀等礦產。其中重要的礦產資源有錫居世界第三位、銅居世界第二位、鎳居世界第八位和金居世界第六位。
據美國《油氣雜志》2007年終號報道,截至2007年底,印度尼西亞的石油剩餘探明可采儲量為5.99億t,佔世界總儲量的0.3%,居世界第二十五位;天然氣剩餘探明可采儲量為26589.66億m3,佔世界總儲量的1.5%,居世界第十三位。印度尼西亞約有60個沉積盆地,其中73%位於海上,目前已勘探的36個含油氣盆地主要位於西部地區,主要的含油氣區有蘇門答臘油氣區、爪哇油氣區、東加里曼丹油氣區。
表3 印度尼西亞主要礦產品消費量
資料來源:①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2007;②World Metal Statistics,February 2008。
三、礦產品貿易
印度尼西亞為世界重要的礦產品出口國,2006年印度尼西亞煤炭、銅、天然氣、鎳和錫等資源性產品出口大幅度增長。2006年印度尼西亞貿易出口總值1010億美元,比2005年增長14.4%;主要出口商品為石油、天然氣、煤炭、銅、錫、鎳、電力設備、橡膠等,其中礦產品佔15.7%,石油和天然氣佔21.2%。主要貿易出口國或地區為日本、新加坡、美國、中國、韓國和中國台灣。貿易進口總值 610億美元,比 2005年增長9.1%;其中石油產品佔77%,主要貿易進口國為新加坡、中國、日本、韓國和馬來西亞。
印度尼西亞為亞洲重要的石油出口國,2006年石油出口收入為153.3億美元,占其出口總收入的15.6%。2006年石油出口量為52.7萬桶/日,其中原油出口量為30.13萬桶/日,主要出口到亞太地區的日本為10.97萬桶/日,占原油出口量的36.4%,韓國為6.21萬桶/日,占原油出口量的20.6%,澳大利亞為5.04萬桶/日,占原油出口量的16.7%,美國為1.57萬桶/日,占原油出口量的5.2%。
印度尼西亞是世界第二大LNG出口國,2006年LNG出口量為295.7億m3,佔世界LNG總出口量的14.0%,主要出口到日本(186.0億m3)、韓國(67.2億m3)和中國台灣(42.5億m3)。
印度尼西亞為世界重要的煤炭出口國,僅次於澳大利亞,為世界第二大煤炭出口國,煤炭產量的70%用於出口,2006年出口量為1.62億t,比2005年增長28.6%,主要出口到中國香港、日本、朝鮮和中國台灣。
印度尼西亞為世界重要的銅礦出口國,僅次於智利,為世界第二大銅出口國,2006年出口量為58.27萬t,占其礦山產量的71.4%,主要出口到日本、西班牙、韓國和印度。精煉銅出口量為11.09萬t,比2005年下降60.4%,居世界第十七位。精煉銅進口量為1.77萬t。
2006年印度尼西亞鎳礦石和精礦出口量為439.41萬 t(毛重),主要出口到日本(206.75萬t)、烏克蘭(72.62萬t)和澳大利亞(70.79萬t)。
2006年印度尼西亞精煉錫出口量為11.29萬t,為世界第一大出口國,主要出口到新加坡(8.25萬t)、英國(1.33萬t)、馬來西亞(0.42萬t)、美國(0.08萬t)及其他國家(1.22萬t)。
2006年印度尼西亞鋁進口量為18.61萬t,出口量為15.61萬t。
2006年印度尼西亞鋅錠進口量為7.42萬t。
四、礦業政策
印度尼西亞憲法規定礦產資源歸國家所有,鼓勵國內和外國公司投資礦業。為吸引外國投資發展本國經濟,印度尼西亞政府早在1967年就制定了外國印度尼西亞投資法,並不斷改善投資環境,鼓勵外國投資,並進一步簡化手續,降低關稅,外資對印度尼西亞的經濟發展起了促進作用。
投資協調委員會(簡稱BKPM)為非官方組織,負責投資主管。由總統並直接對總統負責,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同時兼任投資部長。BKPM的職能是協助總統制定投資政策,辦理投資批准許可,監督實施投資項目。外資公司可以單獨投資的方式成立,即外方可擁有100%的股權。要求在15年的商業經營期限內,公司可通過直接銷售或通過國內證券交易所非直接方式,把部分股權轉讓給印度尼西亞的個人或法人。通常而言至少轉讓5%給印度尼西亞方。同時規定外資企業自建立起,准予30年的經營期限,若在此期間增加了投資額(擴大投資項目),對於所擴大的項目另行准予30年的經營期。對印度尼西亞規定外資可進入領域方面,在1967年的外資法中規定比較簡單,只是規定了禁止外資佔全部股份的領域(主要是國計民生領域):港口、公用電力、海運、電訊、航空、飲用水、公共鐵路、原子能開發和大眾傳媒。同時規定,采礦業領域需要和政府合作。印度尼西亞政府在1995年第31號總統令中對限制和禁止投資的行業目錄作了補充和修訂,其後,2000年又進一步作了修正和完善。2007年3月印度尼西亞國會通過政府擬訂的新《投資法》,該法規定除國防、軍火等領域外,內外資享有同等權益,並規定了投資企業享受的優惠政策和便利服務等內容。
2007年印度尼西亞政府又頒布2007年1號條例,規定15類行業的投資和增資企業將獲得減稅及分期支付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減為全部投資額的30%,並可分5年付清;外國投資企業紅利所得稅則減為10%,15類行業為食品、紡織品與成衣、造紙與紙漿、化學工業原料、化學葯品、樹膠、陶瓷、鋼鐵材料金屬、非鐵材料金屬、機械及其配備工業、電動機和發電機、電器和遙控儀器、陸路運輸工、船舶及造船業,該條例2007年1月1日起生效。2007年11月印度尼西亞政府頒布有關工業發展的總統決定書,給予32種工業免稅或減稅優惠,以此促進其發展,獲得稅務優惠的32種工業概括為五大類,其中第一大類是工廠生產類,具體包括鐵礦開采和鋼鐵工業、水泥工業、化工產品業和瓷磚工業等基礎原料工業。
為了促進石油工業的發展,印度尼西亞1960制定出台了石油和天然氣工業法,並在不同時期頒布了不同的石油法令,從租讓合同到工作合同又到產量分成合同制和聯合經營產量分成合同制,目前主要採用產量分成合同形式,主要內容:印度尼西亞對石油資源擁有所有權;外國石油公司承擔從勘探、開採到經營的全部費用,並承擔一切風險;勘探期限為6年,可申請兩次延期,每次2年。近年來印度尼西亞原油產量不斷下降,目前為95萬桶/日,比2001年的130萬桶/日減少35萬桶/日,為鼓勵在邊際地區投資,增加油氣開采,2007年11月印度尼西亞政府擬向在深海和邊疆地區油氣區塊進行開發開採的公司提供更優惠的產品分配方案,這些公司將得到49%的產量,印度尼西亞政府得51%,而目前的分配是油、氣開采公司分別得15%和30%,同時政府也將修改產品分配方案中有關補償營運費用的規定。
為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2007年印度尼西亞財政部和內政部的聯合工作小組已經廢除了1276項阻礙投資的地方條例,其中省政府簽發的135條,市政府簽發的231條,縣政府簽發的910條。
2008年4月15日印度尼西亞國會正在審議的新《礦產法》對擁有礦業特別許可證和開采許可證的礦場,將根據開採的礦產品限定采礦面積,如:
(1)黃金、錫:勘探期間面積限制為10萬hm2;開采期間面積限制為2.5萬hm2;
(2)鑽石、寶石:勘探期間面積限制為2.5萬hm2;開采期間面積限制為5000 hm2;
(3)煤:勘探期間面積限制為5萬hm2;開采期間面積限制為1.5萬hm2。
對於持礦業代理委託書的礦業公司,則根據其為個人經營、團體經營還是合作經營,面積分別限定為1 hm2、5 hm2、10 hm2。
五、展望
印度尼西亞以初級礦產品出口為主,為增加礦產品出口收入,防止錫降價,印度尼西亞能源礦產部官員表示,自2008年起印度尼西亞中央政府將限定每個省份的錫錠出口額,其中產錫大省邦加勿里洞省的出口限額為9萬t。目前印度尼西亞國內煤炭需求超過4000萬t,預計2015年將達到3億t,為了保證國內市場需求,印度尼西亞政府將從2010年開始限制煤炭出口,每年出口限額1.5億t,目前印度尼西亞每年的煤炭出口為1.45億t。
1950年4月中國與印度尼西亞建交,1967年10月斷交,1990年8月恢復外交關系。近年來中國和印度尼西亞貿易發展較快,印度尼西亞已成為我國在東盟的第五大貿易夥伴,2006年實現雙邊貿易額190億美元。
中國深圳中金嶺南有色金屬公司與印度尼西亞多種金屬公司所組成的棠果公司已對當地的先驅鋅礦公司正式提交有條件收購要約。該要約表明,棠果公司願意以每股2.5 澳元,總金額約合4.48億美元的資金收購先驅鋅礦公司已發行的全部2.02億股股份。
先驅鋅礦公司是在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礦產資源勘探和開發企業,主要是在印度尼西亞和澳大利亞從事金屬和金礦的勘探、開發及投資。2007年度該公司銷售收入631萬澳元,凈虧損為123萬澳元。
主要參考文獻
[1]Chin S Kuo.The Mineral Instry of Indonesia,USGS.Mineral Yearbook,2006
[2]British Petroleum Company.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London,June 2007
[3]Oil,gas reserves inch up,proction steady in 2007.Oil&Gas Journal,Dec.24,2007
[4]06 Charts Some Remarkable Finds..Http://www.Aapg.org/2006/01jan/discoveries.cfm
[5]Indonesia Country Analysis Brief,January 2007.http://www.eia.doe.gov/emeu/cabs/Angola/Background.html
㈥ 介紹一下印度尼西亞的經濟發展狀況及潛力
1.自然資源
印度尼西亞礦物資源豐富, 石油和錫在世界上占重要地位, 天然氣、鈾、鎳、錳、銅、鉻、鋁土礦、金剛石儲量也較豐富。石油探明儲量總計13億多噸, 是目前東南亞石油儲量最多的國家。另外, 據估計, 印尼沿海海底石油蘊藏量要比陸上石油多3-5 倍,以三馬林達近海的阿塔卡油田為最大。印尼天然氣儲量也很可觀, 約73萬億立方米。印尼的錫礦儲量也很大, 是繼馬亞西亞之後的世界最大錫生產國, 鎳礦儲量562萬噸, 居世界前列。 伊里安查亞還有豐富的鈾礦。廖內群島的賓坦島有鋁土礦。日惹附近產錳。金剛石推測儲量約150萬克拉, 居亞洲之首,主要分布在加里曼丹。
在農林產品方面,印尼的胡椒、金雞納霜、木棉和藤的產量均居世界首位。天然橡膠、椰子產量居世界第二。印尼的熱帶雨林面積僅次於巴西亞馬孫地區。加里曼丹和蘇門答臘的鐵木、努沙登加拉 的檀木、蘇拉威西的烏木、爪哇的柚木都是馳名於世的珍貴木材。印尼海域水產資源豐富, 種類繁多。蘇門答臘東海岸的巴眼亞比等地附近為著名漁場。勿里洞沿海產海 參, 馬魯古群島沿海產珍珠,馬都拉島沿海產海鹽。
2.經濟簡史
自1945年獨立以來, 印尼致力於推行初級產品出口發展戰略和由石油產業支持的進口替代發展戰略, 同時對外國資本進入印尼加以限制,以保護印尼民族經濟的發展。自 1967年蘇哈托政府執政以後的前十五年裡,印尼通過開發豐富的石油和其它資源, 實現 了糧食自給和生產自立。國家收入主要來自石油出口,1982年石油出口收入占國家收入的80%。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初期, 石油出口景氣, 印尼經濟一度出現了較快的增長, 1973年到1981年, 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達7-8%。從1982年起,國際市場石油價格和其它初級產品價格開始趨向疲軟, 印尼經濟受到很大沖擊, 經濟增長速度明顯放慢, 進入八十年代中期, 世界石油價格暴跌, 印尼經濟出現了衰退。
1982-83年度, 出口和政府收入下降, 財政赤字和經濟項目逆差擴大。自八十年代初以來, 印尼經常項目赤字連年不斷, 外債償付額高達27.6億美元(1988年外債總額為530 億美元), 支付石油和天然氣服務費用為26億美元。另外印尼在對外貿易的運輸費用上也支付了大量的外匯(印尼用於對外貿易的船隊不足), 同時直接投資收入又用於再投資, 不能為支付平衡起作用。 印尼雖有巨額外債, 但印尼嚴格履行金融契約, 因而能得到國際組織的友好資助。印尼的旅遊業發展比較快, 1990年相當興旺, 遊客達211萬人次,外匯收入為18億美元。
3.經濟概況
自1968年以來特別是80年代調整經濟結構和產品結構後,印尼經濟發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第一個25年長期建設計劃內國民生產總值年平均增長6%,通貨膨脹控制在10% 以內。1994年4月印尼進入第二個25年長期建設計劃即經濟起飛階段。政府採取了進一步簡化進出口手續、降低關稅、放寬投資政策等措施,把大力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旅遊、增加出口作為經濟建設中的主要任務,使印尼經濟繼續保持了強勁的增長勢頭。 1995年5月起,印尼政府頒布了放寬經濟限制的一攬子計劃,開放投資領域,減少對產 業部門經營和發展的限制,鼓勵私營企業在新興工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促進農業生產。1995年、1996年分別吸引外資399億和299億美元。1996年批准外資項目959個,比 1995年上升23%。但由於外資投入猛增、人口和東西部發展不平衡等因素將制約經濟的發展。
4.行業概況
(1).農業概況
全國擁有可耕地1980萬公頃。1995年,農業總產值616370億盾,約占國內生產總值的 17.2%。農業人口約占勞動力人數的50.6%。農業以種植業為主, 主要種植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 糧食作物在農業中占重要地位, 主要由小農分散經營。 糧食作物主要是稻穀, 其次是玉米、木薯、甘薯、大豆等, 大米是印尼人民的主要食糧。
印尼是世界上最大的熱帶經濟作物生產國之一, 經濟作物大都在種植園種植, 是外匯 收入的重要來源, 主要有橡膠, 咖啡, 棕櫚油, 椰子, 甘蔗, 胡椒, 奎寧, 木棉, 茶 葉等。橡膠是主要的經濟作物之一, 大部分在民間小膠園內種植, 產量僅次於馬來西亞, 居世界第二位, 主要供出口。咖啡也是主要的經濟作物, 約90%的產量供出口, 椰 子是傳統的出口作物。
農產品產量統計
(2).工業概況
印尼工業發展的方向是加強外向型的製造業。1995年製造業、采礦業產值各為919290 和351450億盾,分別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4.3%和8.4%。主要部門有製造、采礦、紡織、輕工、裝配業等。1994年、1995年製造業增長率分別為12.5%、11.1%。工業品出口額已超過293億美元,占出口總額的64.5%。1995年工業產值比上年增長10%。煤炭生產約 3830萬噸,其中出口3160萬噸,成為僅次於澳大利亞和南非的世界第三大煤炭出口國。
工業行業產值統計
5.主要經濟指標
國內生產總值(1995年):1903億美元
人均國內生產總值(1995年):1023美元
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8.07%
匯率(1998年5月1日):1美元=8025.00盾
通貨膨脹率(1996年):6.47%
經濟增長率(1996年):7.8%
㈦ 全球一天要燒掉多少石油
——加速世界末日到來的兇手是人類自身這群怪物 德國石油行業協會曾在2003年公布了全球2002年的最大石油消費國名單,前五位分別是美國(8.88億噸)、日本(2.49億噸)、中國(2.48億噸)、德國(1.27億噸)和俄羅斯(1.27億噸)。上述五國佔全球石油消費量的46%。中國雖然石油消費是排名第三,但人均石油消費量又大大靠 後。美國人均消費量是3.28噸,日本為1.96噸,德國為1.55噸,俄羅斯為0.87噸,而中國僅0.19噸,略等於美國的1/20,尚不及俄羅斯人均的1/4。 以上資料來自網路,我們將2002年最大石油消費國前五位的國家消費石油累加一下應該是16.39億噸。世界所有國家每天燒掉的石油,大家只從你所在的城市的立交橋上往下一看,滾滾車流是那麼寬闊、是那樣前不見頭、後不見尾,然後你再想像一下你所在城市其他街道上的情況與你所在的街道基本一樣,也是車流滾滾。於是依次類推,你想像一下全世界各個街道的車流都同時在波瀾壯闊的前進!於是你腦子里應該不僅僅看到車在流,相信不是弱智者,此時此刻都會在你的眼前出現大海似的石油在地面同時流到了火海!至於,我很想統計,但我搜索了一下資料,應該是無法得到相對准確的答案。 然而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每天僅各國車輛燒掉的石油就像一條江、一片海(姑且不計航空、航海、工廠、軍事等等用油)。 目前,有種趨向,認為改善生存環境主要從排放污染著手,這完全是本末倒置,我想人類生存危機不在地球外部,而在地球內部已經出了問題。如果說等到地球內部問題嚴重了,那不是世界末日,是個鬼呀!我不是唯心主義者,我不相信恐怖主義的異端邪說所宣揚的哪種主所主宰的世界末日,但依據我自己的分析判斷,
㈧ 全世界每年消耗多少億噸石油和煤炭
全球每天消耗石油量已達7100萬桶,所以一年就算365天,大約2591500萬桶。
世界已探明可採煤炭儲量共計15980億噸,預計還可開采200年。所以每年大約消耗79.9億噸。
㈨ 印尼的農業等經濟發展狀況是怎樣的
印尼是一個農業大國,全國耕地面積約8000萬公頃,從事農業人口約4200萬人。印尼氣候濕潤多雨,日照充足,農作物生長周期短,主要經濟作物有棕櫚油、橡膠、咖啡、可可。2012年,印尼棕櫚油產量達到2850萬噸,成為全球最大的棕櫚油生產國。
印尼采礦業為印尼國民經濟發展創造了可觀的經濟效益,它是出口創匯、增加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也為保持經濟活力、創造就業和發展地區經濟做出了積極貢獻,同時還具有輻射社會經濟其他領域的間接作用以及對邊遠地區發展的推動作用。印尼主要的礦產品有錫、鋁、鎳、鐵、銅、錫、金、銀、煤等。印尼最大的國有礦業公司為安塔公司,另外還有印尼國有錫業集團公司。
印尼的工業化水平相對不高,製造業有30多個不同種類的部門,主要有紡織、電子、木材加工、鋼鐵、機械、汽車、紙漿、紙張、化工、橡膠加工、皮革、製鞋、食品、飲料等。其中紡織、電子、木材加工、鋼鐵、機械、汽車是出口創匯的重要門類。印尼最大的鋼鐵企業為國有克拉卡陶鋼鐵公司,年產量約300萬噸。
旅遊業是印尼非油氣行業中僅次於電子產品出口的第二大創匯行業,政府長期重視開發旅遊景點,興建飯店,培訓人員和簡化入境手續。1997年以來受金融危機、政局動盪、自然災害、禽流感等不利影響,旅遊業發展緩慢。2007年起增速加快,2012年到印尼的外國遊客人數達到804萬人。
㈩ 現在東南亞國家陸地上有哪些大的油田它們的產量大嗎二戰時的產量如何
印尼石油探明儲量43億桶,石油輸出國組織給印尼規定的石油生產配額是日產145萬桶,印尼目前石油日產量110萬桶,日消費量120萬桶,仍需進口少量石油。印尼石油管理部門出台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准備引進更多的資金和設備,開發邊際油田,如印尼政府免去了石油勘探生產設備的進口稅。
馬來西亞石油探明儲量30億桶,大部分油田分布在馬來半島沿海地區。由於馬來西亞石油開采迅猛而勘探相對滯後,近年馬來西亞石油儲量呈下降趨勢。為開拓海外石油市場,馬來西亞國營石油天然氣公司已在23個國家涉足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在海外29國石油業均有投資。
菲律賓石油產量不高,目前日產石油2.3萬桶,產自深海油田。菲律賓石油日消費量33.6萬桶,國產石油只能滿足7%的需求。為防止石油產品價格暴漲,菲律賓政府對國內市場油品價格實行調控;為保護國內煉油企業,菲律賓對原油和成品油徵收2%—3%的進口稅。
越南探明石油儲量6億桶,近來石油日產量40萬桶,日消耗石油33萬桶。由於煉油能力有限,越南在出口原油的同時,進口成品油。越南已投產的油田有9個,現正在勇決建一座日加工原油14萬桶的煉油廠,耗資將達25億美元;在越南北部將建一座日加工原油15萬桶的煉油廠,計劃2010年開工;越南南方也在規劃建一座新煉油廠
二戰時期
印度尼西亞的石油主要分布在蘇門答臘、爪哇、加里曼丹、斯蘭等島和巴布亞。幾乎全部賦存在第三紀地層中。較大的油田有中蘇門答臘的Minas, Duri, 和Bangko油田,蘇門答臘 Rama, 油田、東加里曼丹的Bunyu,Handi 和 Bakapai油田,
另外提示你,
在日本對中國發動戰爭時期,當局曾派出大量專家在中國東北地區進行大規模的地質調查,在尋找其他礦產資源的同時,也曾進行過油田的找礦工作。之所以沒能找到大慶油田,「是因為戰前日本鑽探的深度只達到大約八百米。不知道是否還有更深的鑽探技術,總之是越深越困難,聽說實際上並沒有鑽探。而且,大慶油田最淺的油層也有一千米深,還差不足兩百米」。
實際上,標志大慶油田發現的第一口油井——松基三井,恰恰是開鑽到1357-1382米之間的油層才出油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這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