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闆不發工資,我該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准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B. 老闆不發工資我該怎麼辦
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公司調查了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勝訴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C. 印尼老闆不發工資法律怎樣規定
只要在我國的領土上的所有合資、獨資企業,適用的都是我國的勞動法!
D. 去印度尼西亞工作,中國人不給發工資怎麼辦
這種情況,先與介紹你們工作的中介公司或者勞務派遣公司溝通;在印度尼西亞後,生活都成問題的,可以去那裡找中國駐印度尼西亞大使館申請維權或者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