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發票專用章上的字看不清怎麼辦
將發票章清洗趕緊就可以了。
如果已經蓋在發票上了,可以在已蓋發票章旁邊加蓋清晰的發票章。
② 發票上蓋章模糊怎麼辦
摘要 01
③ 手撕發票發票章不明顯
不明顯,也可以使用
企業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因蓋發票專用章時沒章清,在旁邊又蓋了一個,是不可以的。如果是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蓋的不清晰,則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或者沖紅。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們的發票蓋章模糊,但是能看清字眼,這個是不影響我們使用的。.如果是特別模糊的那種,完全看不清楚我們,就可以要求重新開個發票,以免後期給自己添麻煩。需要蓋章的話,要記住的是,不能在原不清楚的章上加蓋,要另選位置,最好是空白處,加蓋印章。
注意事項
大家切不可自己,自作主張自行加章,那樣是無效的。
還有就是一定要和人家協商好,避免鬧矛盾。
④ 發票章蓋的不清晰怎麼辦,能否補蓋
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時,必須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政策強調「一次性」。因此,只允許加蓋一個發票專用章,如果沒蓋清楚,不允許在旁邊再蓋第二個發票專用章了。
(4)發票章上印尼不明顯要怎麼辦擴展閱讀:
1、發票不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2、發票既蓋了財務專用章,又蓋了發票專用章,這樣是不可以的。
發票上只需蓋發票專用章。
3、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蓋的不清晰,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或紅沖。
4、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反了,發票還是有效的。
5、發票若未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三十五條規定,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6、發票的記賬聯無需蓋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7、蓋的發票專用章名稱和銷售方名稱不一致,該發票不一定有問題。
如果是經稅務機關委託代征稅款的單位,其為代征稅款的商戶代開的普通發票,應加蓋受託代征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此時發票專用章名稱與實際銷售方(商戶)名稱不一致,是正常的。
8、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收款方加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代開普通發票,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財政-發票章蓋的不清楚,可不可以再補蓋?
⑤ 發票專用章不清晰 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或紅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⑥ 發票專用章蓋的不清晰怎麼辦
發票章蓋的不清楚,一般可以在旁邊再補蓋一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發票管理規定使用發票,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製、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
(三)拆本使用發票;
(四)擴大發票使用范圍;
(五)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
稅務機關應當提供查詢發票真偽的便捷渠道。
⑦ 發票專用章不清楚,怎麼辦
一、掃描儀只掃描識別稅控機列印出來的信息,與發票章上的蓋章信息無關,所以抵扣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局來查,發現收到的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改的不清楚的話,還是會進行詢問的,不過如果可以說明情況就例外,可以讓對方單位出具一個證明,其他的認證問題不是很大, 因為現在的稅務系統都是聯網的,做假的發票可能性不大。
二、開的增值稅發票上的章蓋不清楚:
1、可以重新加蓋一個清楚的章。
2、可以在發票的反面蓋章。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來源於網路
⑧ 發票蓋章不清楚或蓋錯怎麼辦
如果出現發票蓋章不清楚或蓋錯的情形,應當即作廢,並重新開具發票,加蓋清晰或者正確的印章。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注意其中的「一次性」字眼,也就是說,發票上只允許改一個章,如果沒有蓋清楚的話,是不允許在旁邊加蓋第二個發票章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8)發票章上印尼不明顯要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發票管理規定使用發票,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製、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
(三)拆本使用發票;
(四)擴大發票使用范圍;
(五)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
稅務機關應當提供查詢發票真偽的便捷渠道。
⑨ 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蓋的不清晰,怎麼辦
你可以選擇在旁邊蓋一個完整清晰的章,或者直接把發票作廢,重新蓋一個完整的章。
【法律分析】
1.首先,大家要明確一點就是,企業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因蓋發票專用章時沒蓋清,在旁邊又蓋了一個,是不可以的。
2.如果是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蓋的不清晰,則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或者沖紅。
3.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們的發票蓋章模糊,但是能看清字眼,這個是不影響我們使用的。
4.如果是特別模糊的那種,完全看不清楚我們,就可以要求重新開個發票,以免後期給自己添麻煩。
5.需要蓋章的話,要記住的是,不能在原不清楚的章上加蓋,要另選位置,最好是空白處,加蓋印章。
【個人建議】
你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完整、清晰的章(不可與原印章重疊),或者將發票作廢或紅沖。另外只要發票章完整、清晰即可,這是可以正常使用的。還有就是一定要和人家協商好,避免鬧矛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上海市稅控收款機推廣應用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690號)規定第一條關於稅控收款機發票蓋章問題規定:「鑒於目前稅控收款機開具的卷式發票上已列印納稅人名稱(即收款單位名稱)、納稅識別號,同意你局在上海市范圍內試點,試行稅控收款機卷式發票開具時不加蓋發票專用章,以方便納稅人開具操作。其他發票開具仍需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時,必須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政策強調「一次性」。因此,只允許加蓋一個發票專用章,如果沒蓋清楚,不允許在旁邊再蓋第二個發票專用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