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年假一般什麼時候放
年假的時間通常要根據各地與各個公司的政策來決定。
正常情況下,年假都要到農歷的大年28左右才開始放,過了農歷的正月初八之後開始上班。
年假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㈡ 年假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年假的起算時間具體是: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的條件: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㈢ 國家規定年假什麼時候放,具體多少天
國家規定的年假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一般工作滿一年休5天,10年以上休10天,20年以上休15天。
年假: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多於其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於其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條例第四條第 (二)、 (三)、 (四)、 (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 (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㈣ 印尼政府縮減年底長假,他們為何決定這么做
縮減年底長假的原因印尼政府決定縮減年底長假的原因是七月和十月的小長假造成了新冠患者迅速猛增。印尼政府認為小長假讓很多居民有了流動性,大家都往外跑,從而造成病毒的流動性傳播。據統計75%的印尼人都有在放年假期間外出旅遊的打算,因此印尼政府為了疫情防控,從而決定延遲假期放假時間,並且縮減三天。
總而言之,對於疫情的防控,既需要政府推出優秀的政策,也需要居民有足夠清醒的意識和良好的自製能力,保持自我隔離,盡量減少流動,不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危險,也不要給國家添亂。
㈤ 一般什麼時候放年假
【法律分析】
1.工齡滿1年就可享受年假
公司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帶薪年假,並且在休年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假過期作廢不合法
一般來說,根據具體情況年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單位不安排休年假的前提是獲得員工的同意,並是以員工本人原因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形式為要件。不過如果公司員工手冊中有相關規定,逾期不休視為自動放棄,並且員工確認過是可以的。所以如果在企業沒有提前說明的情況下,將職工的年假過期後作廢處理是不合法的。
3.年假未休完如何順延處理
由於工作等相關原因,很多公司職工到年底時年假並沒有休完,很多員工都出現過以下這幾種情況:
第一種:員工工齡滿一年,入司後即有年假,本年度年假可以折算到第二年度休。
第二種:員工司齡滿一年,第二年才能有年假,也就是第一年沒有年假。這種情況嚴格來說屬於違法行為,但實際工作中很多公司都是這樣操作。
第三種:員工提前將年假休完後提出離職,公司將其多休的年假進行扣款。這種情況要具體分析,如果公司在員工在職期間同意其休完當年度所有年假,那在離職時多於折算應休年假的天數公司是無權扣回的。
但每個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都有不同的管理制度,比如對於年假的有效期進行明確的人性化規定,自然年失效或具體到第二年的特定時間。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㈥ 年假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年假的起算時間具體是: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二、關於年休假,多數公司都在員工手冊中有體現,但是公司在制定年假相關的制度時,應當注意:
1、公司享有安排年休假的具體時間的主動權,但應視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必須在一個公歷年度內,安排員工休假。
2、單位原因不安排職工年休假,必須經過職工的同意。單位對職工未休年休假天數,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三倍支付工資報酬。
3、員工沒有休完當年的年休假辭職時,公司也應當支付相應的折算後工資。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㈦ 年假是什麼時候休
法律分析: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即可享受帶薪年休假。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㈧ 國家規定年假是什麼時間到什麼時間
7天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09年
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08〕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遊、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09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為法定節假日,1月3日(星期六)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節:1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其中,1月25日(星期日、農歷除夕)、1月26日(星期一、農歷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農歷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5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農歷清明當日)為法定節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4月6日(星期一)。
四、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國際勞動節)為法定節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五、端午節: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農歷端午當日)為法定節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上班。
六、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節分別調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㈨ 年假每年什麼時候發放
法律分析:國家規定的年假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一般工作滿一年休5天,10年以上休10天,20年以上休15天。
法律依據:《職工年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