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貿術語中的tin和vat是什麼意思
是增值稅和納稅標識號的意思。
1、VAT=Value-Added Tax 增值稅, 附加價值稅。
VAT是Value Added Tax的簡稱,是歐盟國家普遍使用的售後增值稅,也即是指貨物售價的利潤稅。當貨物進入歐洲(按歐盟法例),貨物繳納進口稅;當貨物銷售後,商家可以退回進口稅(IMPROT VAT),再按銷售額交相應的銷售稅(SALES VAT)。
2、TIN是「納稅標識號」的意思,即「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
在我國,納稅人識別號是稅務登記證上的號碼,通常簡稱為「稅號」,每個企業的納稅人識別號都是唯一的。
(1)印尼tin是什麼號擴展閱讀:
美國的納稅人識別號(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s (TIN))有三種類型(Three types of TINs),
1、社會保障號(Social Security Numbers)。
社保號(Social Security Number(SSN))由美國社會保障局出具。美國稅法明確社會保障號可用作個人身份證號用於美國稅法的目的。
美國國內居民申請社保號需要出生記錄,駕駛證、美國護照等證明,美國公民出生證明、公民證明或入籍證明。美國域外人申請社保號需要移民法規定的證明和文件。
2、個人納稅人識別號(Indivi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ITIN)。
國內稅務局為那些沒有資格獲得社保號的個人納稅人提供個人稅收識別號,以便於這些人依法履行稅收申報義務。
3、僱主身份證號(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EIN)。
美國稅法規定所有公司、小企業、合夥企業、信託等建立僱主識別號。個人和獨資人用社保號作為稅收識別號;非居民使用個人稅收識別號;公司、合夥、不動產企業用僱主識別號作為稅收識別號。
2. Tin Number是什麼意思
EIN (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雇員身份號碼,適用於美國。盡管它是一種分配給個人或者法人實體的預扣賦稅號碼,但是它與SSN(社會保險號碼)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通常EIN也被稱作TIN (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稅賦編號。EIN是一串獨一無二的九位號碼,由國內稅務署分配給在美國運營的企業實體,目的是加以標識。當這串號碼更多地用作確認和識別,而不是用於稅務報告,那麼他通常是被認作是一個TIN,當用作稅務報告時,常常被用來作為一個EIN。
state ID(州身份證,美國國家政府只發放護照,不發國家身份證,州身份證就是官方證件,但駕照就可以完全代替州身份證,駕照也是由各個州發的)
3. 付款方提供國TIN是什麼意思
你好,TIN號碼全稱為Tax Indentification Number,中文為「納稅人識別號」,是各國居民在當地辦理稅務登記時取得的唯一識別號。
中國個人納稅識別號 如果你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應認定為中國稅收居民。 中國個人納稅識別號為個人有效身份證號碼(18位數字或者17位數字+X)。
4. 汽車輪胎怎麼看生產日期
汽車輪胎觀看日期的方式如下:1、每條輪胎都會在胎側上顯示它的生產日期。若消費者想確定輪胎的生產日期,可查看輪胎胎側上的一組字母和數字系列,俗稱輪胎識別號碼TIN;2、所有2000年或以後生產的輪胎,其識別號碼(TIN)最後的四位數字是代表輪胎的生產周數和年份。在這四位數字中,前兩位數字代表生產周數,後兩位數字代表生產年份。如TIN的最後四位數字是3005,表示輪胎於2005年第30周生產,輪胎胎側上會顯示DOTXXXXXXX3005;3、所有2000年以前生產地輪胎,其輪胎識別號碼(TIN)是三位數字而不是四位數字。在這三位數字中,前兩位數字是代表生產周數,後一位數字代表生產年份;4、如TIN的最後三位數字是308,表示輪胎於1998年或1988年的第30周生產,輪胎胎側上會顯示DOTXXXXXXX308。
5. 收款方所屬國TIN什麼意思
TIN是指收款方在其所屬國的納稅人代碼。
對根據所在國家/地區與美國之間簽訂的所得稅協定享受優惠待遇的非美國收款人進行符合條件的付款時,通常需要提供 美國或非美國稅號 (TIN)。
6. 印度iec和PAN號碼一樣嗎
印度應該是TIN和IEC是一樣,然後還有個GST NUMBER。這兩種都是他們的稅號。
7. Tin Number是什麼意思
Tin Number是錫數量的意思,
tin
英 [tɪn] 美 [tɪn]
n. 錫;罐頭,罐;馬口鐵
adj. 錫制的
vt. 塗錫於;給…包馬口鐵
n. (Tin)人名;(緬、柬)丁;(印尼)婷;(越)信;(泰、土)廷
8. Tin是什麼
(1)元素符號: Sn 英文名: Tin 中文名: 錫
相對原子質量: 118.69 常見化合價: +2,+4 電負性: 1.7
外圍電子排布: 5s2 5p2 核外電子排布: 2,8,18,18,4
同位素及放射線: Sn-112 Sn-113[115.1d] Sn-114 Sn-115 Sn-116 Sn-117 Sn-117m[13.6d] Sn-118 Sn-119 Sn-119m[293d] *Sn-120 Sn-121[1.12d] Sn-121m[55y] Sn-122 Sn-123[129.2d]
電子親合和能: 120.6 KJ·mol-1
第一電離能: 709 KJ·mol-1 第二電離能: 1412 KJ·mol-1 第三電離能: 2943 KJ·mol-1
單質密度: 7.31 g/cm3 單質熔點: 231.9 ℃ 單質沸點: 2270.0 ℃
原子半徑: 1.72 埃 離子半徑: 0.71(+4) 埃 共價半徑: 1.41 埃
常見化合物: SnBr2 SnBr4 SnO SnO2
發現人: 遠古就被發現 時間: 0 地點: 未知
名稱由來:
得名於神Tinia;元素符號來自拉丁文「stannum」(錫)。
元素描述:
柔韌而有延展性的銀白色金屬。
元素來源:
主要存在於錫石(SnO2)和黃錫礦(Cu2FeSnS4)中。
元素用途:
因為錫不易生銹又沒有毒性,所以可鍍在鐵皮罐頭的表面。也可製造焊錫(33%Sn:67%Pb)、青銅(20%Sn:80%Cu)和鉛錫銻合金。二氟化亞錫--錫的一種氟化物--應用在某些牙膏里。
(2)TIN為不規則三角網的縮寫,在地理信息系統中有廣泛應用:根據區域的有限個點集將區域劃分為相等的三角面網路,數字高程有連續的三角面組成,三角面的形狀和大小取決於不規則分布的測點的位置和密度,能夠避免地形平坦時的數據冗餘,又能按地形特徵點表示數字高程特徵;
(3)在稅務的「年度納稅表(Annual Income Tax return )」中,TIN是「納稅標識號」的意思,即「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
9. 請問外貿合同中INN和KPP後面帶有編號是什麼意思
KPP是工業企業編碼, TIN是納稅標識號。
補充:
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有以下幾個方面:
1. 合同文本的起草
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自然,就提出了由誰起草合同文本的問題,一般來講,文本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因為口頭上商議的東西要形成文字,還有一個過程,有時,僅僅是一字之差,意思則有很大區別。起節一方的主動性在於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而對方則毫無思想准備,有些時候,即使認真審議了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但由於文化上的差異,對詞意的理解也會不同,難以發現於己不利之處。所以,我方在談判中,應重視合同文本的起草,盡量爭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這一點,也要與對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但現在我們的一些涉外談判,往往是由外商一開始就提出一份完整的合同文本,迫使我方按照合同文本的內容討論每項條款。這種作法會使我方在談判中處於極端被動的地位,一方面由於思想准備不足,容易讓對方塞進一些對我不利的條款或遺漏一些對方必須承擔義務的條款;另一方面,按一方事先擬好的合同文本進行談判,極大地限制了我方談判策略和技巧的發揮,並且很難對合同進行比較大的修改或補充,甚至有的只是在對方的合同上簽字。
另外,如果用外文文本作基礎,對我方也有諸多不利,不僅要在翻譯內容上反復推敲,弄清外文的基本含義,還要考慮法律上的意義,一些約定俗成的用法,包括外文的一詞多義,弄不好就會造成麻煩,出現意想不到的問題。因此,在談判中,我方應該爭取擬就合同談判的草稿。在此基礎上進行談判,形勢就會有利於我方。
要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許多工作,這可以同談判的准備工作結合起來闡述。例如,在擬定談判計劃時,所確定的談判要點,實際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條款。起草合同文本,不僅要提出雙方協商的合同條款,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義務,而且我方琿要對所提出的條款進行全面細致地討論和研究,明確哪些條款不能讓步,哪些條款可作適當讓步、讓步到什麼程度。這樣,當雙方就合同的草稿進行實質性談判時,我們就掌握了主動權。
2. 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簽訂合同的雙方都必須具有簽約資格。否則,即使簽訂合同,也是無效的合同。在簽約時,要調查對方的信資情況,應該要求當事人相互提供有關法律文件,證明其合法資格。一般來講,重要的談判、簽約人應是董事長或總經理。有時,雖具體業務談判,出現簽約的不是上述人員,但也要檢查簽約人的資格。如了解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證明,常見的有授權書、委託書等。了解對方的合法身分和許可權范圍,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審查對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一定要嚴肅認真,切不能草率從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我國對外貿易迅速擴大。但是,在與外商、港商談判時,由於盲目輕信對方,草率簽訂合同,以致吃虧受騙的現象屢有發生。有些單位為了急於引進、輸出,僅憑熟人介紹,不進行任何信資調查,就簽訂數額巨大的合同,結果給企業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所以,進行信資調查,了解對方的企業信譽及其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是十分重要的。此外,不要輕易相信對方的名片,名片不能代替證書,有的人名片關銜很大,實際上是空的。還有,與外國公司找交道,不要只看母公司的信譽和資產情況,實際上母公司對子公司是不負連帶責任的。
3. 合同要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
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於為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架空了合同或削減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合同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即使是規定了雙方各自的責任、義務,但如果合同條款不明確,也無法追究違約者的責任。例如,我國南方某一城市與港商簽訂了一個出售礦渣的合同。合同中只明確港商可以每天拉一車,時間一個月。由於沒有明確提貨車的型號,結果對方拉貨的車越來越大,我方明知吃虧,卻也無可奈何。
合同文字如果含糊不清,模稜兩兩,在執行過程中,往往爭議紛紛,扯皮不斷,甚至遺禍無窮。例如,某一合同中有這樣一條:合同生效後不得超過45天,乙方應向甲方繳納××萬美元的履約保證金。超過兩個月如未能如期繳納,則合同自動失效。這里兩個月究竟從哪一天開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開始算起?還是合同生效45天以後算起,寫得不明確。
此外,對合同中的一些關鍵詞句,一定要謹慎推敲,不能含糊遷就,有時僅一字之差,卻失之千里。例如,
福建某企業在與外商談判合同履行保證書時,外商要求寫上在發生受方取損失補償時,要先取得供方認可。為保留或取消認可兩字,雙方展開了辯論,僵持了兩天,最後我方以理服人使外商放棄了認可要求。因為,如果我方同意保留認可這一條,則供方銀行的《履約保證書》就失去了任何意義。如供方不認可,出具《履約保證書》的銀行就可以不受理受方索賠的要求。《履約保證書》只不過是一紙空文,成了騙取信任的一種形式。
4. 合同中的條款具體詳細、協調一致
合同條款太籠統也不利於合同的履行。例如,某化肥廠從日本引進一套化肥設備,合同有這樣一條: 某管線採用不銹鋼材料。沒有具體指明管線應包括閥門、彎管、接頭等。結果,在合同履行中,日方認為管線只指管子,我方則認為包括其他,但由於合同沒能寫明,也無從交涉,干吃啞巴虧。
同時,也應注意合同中的條款不能重復,更不能前後出現矛盾。例如,我一企業與外商簽訂了一份合同,在價格條款中有這樣一條規定:上述價格包括賣方裝到船艙的一切費用。而在交貨條款中卻又出現了這樣的規定:買方負擔裝船費用的1/2,憑賣方費用單據支付。這種前後矛盾的現象,最容易被人鑽空子。
5. 爭取在我方所在地舉行合同的締約或簽字儀式
比較重要的談判,雙方達成協議後,舉行的合同締約或簽字信式,要盡量爭取在我方舉行。因為簽約地點往往決定採取哪國法律解決合同中的糾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