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印尼把增值稅和代扣稅分開的報付原因
便於收稅以及獲取更高的稅收。
印尼增值稅是對提供資物和勞務及進口商品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印尼代扣稅沒有常設機構的外資企業則需要通過印尼支付方代為扣繳其來源於印尼的收入,以完成納稅義務,增值稅和代扣稅分開不僅便於統計,還能獲得更多的稅收。
印尼主要稅種: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代扣稅,進口稅,關稅等。
Ⅱ 印度尼西亞全球征稅嘛
印度尼西亞(下文簡稱「印尼」)是東南亞最大的經濟體,具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和優越的地理位置。近年來,受益於穩定的政治局勢、充足的年輕勞動力以及迅速崛起的中產階層,印尼獲得了越來越多的外國投資者的青睞。在行業投資機會上,除了傳統的礦產資源投資外,隨著印尼政府大力推進各項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該國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外國投資者在基礎設施建設和TMT領域也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
鑒於印尼復雜多變的稅收體系,對正在投資和計劃投資印尼的企業來說,了解其稅收制度和稅收政策,釐清特定行業的稅務規定,做好針對性的稅務籌劃和合規安排非常重要。
本期蘭鯨跨境將為大家介紹印尼最新的稅收政策及在印尼投資的稅務籌劃。
一、稅收概況
印尼的稅種主要有增值稅、 消費稅、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碳稅、印花稅、不動產稅、不動產取得稅、不動產轉移稅、社會保障稅等。除建築業、油氣行業和銀行外,印尼一般不允許設立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根據印尼法律規定,居民公司(在印尼成立或管理機構在印尼的公司)就來源於境內外所得繳納公司所得稅, 非居民公司就來源於境內所得繳納公司所得稅。公司所得稅稅率 22%;境內上市公司(上市股份達 40% 以上)稅率 20%;流轉額在 48 億印尼盾~ 500 億印尼盾的小企業,稅率減半,即 12.5%;流轉額小於 48 億印尼盾的微型企業,按總收入的 1% 納稅。石油和天然氣上遊行業、地熱行業根據產量合同計算公司所得稅。金屬、礦產和煤炭等行業也根據合同確定所得稅前扣除項目和稅率。外國分公司同法人公司適用同一稅率,分公司稅後利潤無論是否匯出,均徵收 20% 的分公司利潤稅,但可以根據中國印尼稅收協定優惠至 10%。
Ⅲ 印尼工作個人所得稅怎麼收
開嗎
Ⅳ 印尼境內的PPN和PPH指的是哪種稅費嗎
增值稅和所得稅。
增值稅(PPN,Pajak Pertambahan Nilai),也就是英文的VALUE ADDED TAX (VAT),所得稅(PPh,Pajak Penghasilan),也就是英文的Income tax。
對在印尼開展業務的企業所適用的主要稅種是企業所得稅、分支機構利潤稅、預扣稅、增值稅(VAT),奢侈品銷售稅(LGST),以及其他各種流轉稅,比如土地稅和印花稅,沒有超額利潤稅或替代最低稅。
標准企業所得稅率為25%,所得稅稅率可能會因以下因素而減少,納稅人符合某些標准,總收入在一個納稅年度不超過48億印尼盾,最終所得稅為總收入的1%。
從稅務角度在任一連續的12個月的期間內在印尼居住達183天或以上的,或在相應財政年內居住並打算繼續留駐印尼的個人,將被認為是居民。
(4)印尼所得稅最終稅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境內納稅注意事項:
1、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於期滿後15日內申報,以1天、3天、5天、10天、15天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一日起15日內申報並結算上月應納稅款。
2、營業稅及附加的納稅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根據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款、填寫納稅申報表、按期到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稅款,模擬稅務局接收並審核納稅申報資料,處理納稅申報結果,並完成相關涉稅資料的歸檔工作。
3、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印度尼西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印度尼西亞增值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印度尼西亞所得稅
Ⅳ 中國與印尼之間的稅收優惠條款
中國企業在印尼經商須注意以下稅務風險:
控股平台的選擇
自2014年1月1日起,印尼反濫用稅收協定法規(「DGT-24」)開始生效,規定為享受稅收協定優惠,外國收款方除須滿足稅務居民身份要求外,還須滿足以下要求:
當稅收協定要求相關支付的外國收款方為該支付的受益所有人時,該外國收款方須滿足六項條件才能享受協定優惠。
六項條件中的第五項為:來源於印度尼西亞的收入在外國收款方所在國為征稅項目。
對於中國大陸企業來說,香港是對外投資的常用的控股公司所在地。由於香港不對源自海外的收入征稅,因此來自印尼的收入(例如:股息)可能無法滿足「在外國收款方所在國為征稅項目」這一條件,從而可能無法享受協定優惠稅率。我們理解印尼稅務局與香港稅務局仍在商討DGT-24對香港公司的適用性。因此,投資者應關注這一法規的發展,以確保香港公司來自印尼公司的被動收入得到正確的稅務處理。印尼和香港簽訂的稅收協定中包涵了「財產收益」免稅條款。
新加坡也是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的常用平台之一。在印尼和新加坡簽訂的稅收協定中,相關的股息條款可降低預提稅稅率,但是該稅收協定並無「財產收益」免稅條款。也就是說,若新加坡控股公司退出印尼市場/出售印尼公司股份,相應的資本所得將需在印尼繳納所得稅。
中國企業對印尼投資時,應綜合考慮相關投資/撤資策略和利潤匯回方案,根據商業和稅務兩方面因素選擇控股公司所在地。
稅收優惠
某些特定企業可以享受特殊稅率,如年營業收入總額小於48億印尼盧比的企業納稅人(不包含常設機構)按照月營業收入總額的1%繳納企業所得稅,並且為最終稅款。
印尼對在特定地區進行的52類商業及其他77個工業部門的新設投資、或為擴大經營而進行的投資提供一系列稅收優惠。
從事「前沿行業」的納稅人(若滿足特定條件)可享受「稅務假期」政策。「稅務假期」政策為從事「前沿行業」,並符合特定條件的納稅人提供5至10年不等的免稅期及此後2年的稅負減半期。
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不可自動享受稅收優惠,而須獲得BKPM的推薦,並向印尼稅務局或財政部申請獲批後,方可享受相關優惠。因此,中國投資者應合理利用稅收優惠,事先做好稅務籌劃,能幫助企業在印尼投資經營時減輕成本負擔,提升競爭力。
常設機構風險:
中國企業投資印尼時,由於印尼本地雇員缺乏相關經驗或技術,中國母公司可能會將自己的員工派遣到印尼協助子公司或辦事處的運營。中國母公司的員工到印尼境內進行活動前,應合理籌劃員工在印尼的活動,設立內部指南(包括員工在印尼的工作范圍和滯留時間),確保這些活動的程度可符合中國和印尼簽訂的稅收協定下的常設機構豁免條件。如果規劃不當而導致中國企業在印尼構成常設機構,則可能引起以下的稅務後果:
如果相關業務活動由中國企業在印尼的常設機構運行,則任何來源於該常設機構的收入應在印尼以25%的稅率納稅。
該常設機構的所得稅後利潤還須以20%的稅率(或稅收協定稅率,如印尼-香港雙邊稅收協定中為5%)繳納分支機構利潤稅。
同時,常設機構須以等同於印尼稅務居民的方式,繳納增值稅和預提所得稅。
轉讓定價/稅務稽查風險
印尼在稅收征管方面較注重通過轉讓定價調整和稅務稽查以確保本國的稅收。近年來,印尼稅務局陸續出台系列規定,就轉讓定價和稅務稽查提供了更詳細的指引,這些細則的關鍵信息包括:
考慮價值鏈中各公司的運營狀況和盈利能力;
縮短稅務稽查中納稅人提供資料的時限;
採用利潤分割方法;
更嚴格的資本弱化審查;
進一步採用財務比率(盈利水平指標)。
因此,納稅人應根據以上細則的內容對其印尼投資的納稅申報進行回顧檢查,並分析潛在的風險。同時,納稅人在准備轉讓定價同期資料時就應將指引中強調的內容納入考量,確保轉讓定價同期資料涵蓋指引提出的要點,以降低未來持續運營中的風險。
Ⅵ 營業稅、增值稅、所得稅是什麼
1、營業稅,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徵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屬於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2011年11月17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正式公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
2016年5月,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2017年10月30日,通過《關於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草案)》,標志著實施60多年的營業稅正式退出歷史舞台。
2、增值稅是以商品生產流通和提供勞務所產生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的一種流轉稅。所謂「增值」,是指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所得的收入大於購進商品和取得勞務時所支付的金額的差額,是納稅人在其生產經營活動中所創造的新增價值,相當於活勞動所創造的價值額。從最終產品消費的角度看,商品從生產到流通過程中各個環節的增加值之和,即為最終產品的價值。由於增值額在具體經濟運行中計算較為困難,在使用增值額計算增值稅的實際操作上大都採用間接計算辦法,即以商品銷售額為計稅依據,同時允許從稅額中扣除上一道已經繳納的稅款,藉以實現按增值因素增稅的原則。現行稅率分為13%、9%、6%和零稅率。徵收率為5%和3%。
3、所得稅分為個人所稅及企業所得稅
(1)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凡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均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2011年6月底,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2011年9月1日開始個稅免徵額調至3500元。即工資超過3500,超過的部份才需要繳交個人所得稅。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起征點由3500元上調至5000元。
(2)企業所得稅是對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的純所得(凈收入)額徵收的種稅。通俗地說,就是對內資企業的收益額(包括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徵收的所得稅。稅率為25%,優惠稅率為20%和15%。
Ⅶ 個人工資中的最終所得稅怎麼算,要詳細及計算步驟,一
應交個稅 = (工資收入 - 社保扣除 - 3500)*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額
具體到你的問題
應繳個稅 = (6260.88 - 3500)* 10% -105 = 1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