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印尼 BAPPEBTI 牌照含金量如何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印尼商品期貨交易監管機構(BAPPPEBTI)於2005年成立,旨在監管印度尼西亞特定的金融服務行業。 BAPPPEBTI是印尼唯一對各類金融機構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
BAPPPEBTI在印度尼西亞財政部的監督下運作,並由一個管理委員會管理,所有的管理委員都是由政府從行業專家中選拔出來的。 眾所周知衡量一個外匯平台正規與否的標准就是看監管,今天我們來看看印尼的監管!目前亞洲國家的外匯都是由政府部門直接監管的,像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日本的金融廳FSA,印尼的BAPPEBTI等。
以下申請獲得期貨經紀人營業執照的申請將提交給BAPPEBTI,並附有以下文件和/或信息:
1. 由司法部長批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契約;
2. 股東名單;股東中只要有一人有不良信用記錄就不能申請
3. 納稅人識別號碼(NPWP);
4. 根據2014年關於PPBK的第47條第(1)款信函d PP No. 49的說,業務活動計劃包括:組織,接待系統,教育和員工培訓,電信設施和信息系統的准備,監督系統和三年內實施法規,運營計劃和交易管理以及財務預測;
5. 有限責任公司的初始資產負債表已經過公共會計師審計; 6. 已獲得期貨交易所批準的委員和董事候選人名單;
7. 為客戶資金開立單獨賬戶的證明;
8. 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所和賠償基金存款的會員證明;
9. 未來副經紀人的名單。
印尼牌照申請難度還是非常大的,前期申請牌照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和金錢,申請時間基本都是在半年以上,2019年也只批了一塊牌照...
除了印尼牌照,澳洲ASIC,英國FCA,美國NFA也是受到廣大投資者和外匯商的認可,申請一般都是找一家靠譜的代辦機構協助申請(瘋狂的暗示),差不多幾個月就能申請下來。
希望此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② Pruton Capital外匯是合法的嗎
這個平台比較亂,個人自己多注意吧。目前發現普頓的網站已經超過10個了,都是宣稱受到JFX、印尼證監局監管,但是問題在於這些機構並不監管外匯。該運作模式和捲款300億潛逃的IGOFX是一樣的。
所以並不建議投資這類所謂的外匯平台,建議選擇其他正規大型的外匯交易平台。君子不立危牆之下!
③ 印尼普頓外匯是否受政府監管
是。
在經營中受到印尼兩個政府機構的監管:JFX和BAPPEBTI。類似我國的銀監會,中國建行在印尼首都雅加達的分行就是受到BAPPEBTI監管的,普頓外匯外匯同樣也是受到BAPPEBTI監管。
④ 外匯什麼時候能開網,印尼雅加達外匯
印尼實行相對自由的外匯管理制度。印尼盾可自由兌換,資本可自由轉移。印尼貨幣實行自由浮動匯率政策,印尼銀行採取一攬子貨幣匯率定價法,根據印尼主要貿易夥伴的貨幣匯率的特別提款權的匯率變化來確定印尼盾的對外比價,每日公布其匯率。2020年10月,印尼央行與中國人民銀行就本地貨幣結算的合作達成了諒解備忘錄。2021年7月,印尼央行宣布已完成了與中國進行本地貨幣結算交易的操作技術要求。
本文將重點介紹印尼外匯管理政策和合規安排。
一、基本情況
(1)外匯管理部門:印尼銀行是印尼的中央銀行,負責執行匯率政策,對外匯儲備進行管理。
(2)主要法規:《監管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外匯交易流量法》(1999 年)以及《印尼盾與外匯交易限製法》(2005 年)。
(3)主權貨幣及匯率形成機制:法定貨幣為印尼盾,印尼盾不可在境外使用或劃轉,除部分特定項目外印尼境內不允許外匯結算;印尼實行浮動匯率制,貨幣政策框架為通貨膨脹目標制,匯率由外匯市場的供求決定,但當達到特定通脹目標時,為維持宏觀經濟穩定,印尼銀行可通過提供流動性進行干預。
二、外匯管理政策
(1)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政策
貨物貿易:出口方面,不得向聯合國實施貿易禁運的國家出口,出口商須獲得貿易部頒發的貿易許可證,礦產、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出口須使用信用證方式結算。進口方面,印尼對進口融資需求不設上下限,進口付匯可根據進口商與出口商協議自由選擇結算方式,但進口付匯需與進口交易單據相符,印尼限制涉及基地組織和塔利班的資金支付。
服務貿易、收益和經常轉移:無限制。
(2)資本和金融項目外匯管理政策
直接投資:負面投資清單中部分行業的外商投資受限,如外商不可投資港口機場等國內基礎設施項目。在農業、通訊業、倉儲物流業、金融業、采礦業、教育業、健康業,外商最大持股比例從 30%到 95%不等。外商投資公司可全額持股不在負面投資清單內的行業,但須在商業經營開始後 15 年內將部分股份通過定向增發或間接通過國內資本市場出售給印尼公民或公司。外商投資企業可自由匯出利潤或轉讓資本,但不得將從稅收減免中獲得的投資收益匯出印尼。
資本和貨幣市場工具:外國投資者在印尼資本市場購買本國企業發行的股票不受限制。國外企業可以通過託管銀行在印尼發行「印尼信託憑證」。養老基金不得投資境外股票或債券,集合投資計劃共同基金在國外投資規模不能超過其凈資產的 15%。受印尼金融監管局監管的發行人須履行披露義務。境內非居民不得在一級市場購買專門為零售投資者和個人發行的國債;境內非居民個人購買的集體投資證券不能超過基金份額的 1%。借入外債的非銀行機構必須通過境內銀行對沖 25%的離岸凈負債,且必須滿足一定的信用評級標准。
非居民購買或出售超過 100 萬美元以上的衍生產品須僅未在印尼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居民可在境外購買或出售衍生產品。
信貸業務:除離岸銀團貸款、信用卡和境內使用的個人貸款外,境內銀行和非銀行機構不得向非居民發放貸款。僅滿足境外銀行提供的反擔保以及 100%的現金存款保證金條件時,銀行才可向非居民企業提供擔保和保證。
(3)個人外匯管理政策
個人經常項目:出境者可自由攜帶等值 1 億印尼盾的本幣現鈔出境,超出限額須由印尼銀行批准,且須向海關申報。入境者可自由攜帶等值 1 億印尼盾的本幣現鈔入境,超出限額須向海關申報,出入境者可自由攜帶等值 1億印尼盾的外幣現鈔和硬幣出入境,超出限額須向海關申報。
個人資本項目:限制較少,除居民個人不得在印尼國內購買或出售房產外,其他資本交易均可進行。
(4)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管理政策
銀行業:一年以上的銀行境外借款須得到印尼銀行批准;銀行短期外債日余額需占資本的 30%以下。經印尼銀行批准後,銀行可在本地外匯交易市場貸款,但須遵守外匯管理相關規定。獲得印尼銀行外匯交易許可的銀行可購買本地發行的外幣債券。銀行境外投資只能限於金融機構或從事金融服務的機構,且不得超出一定范圍,如租賃、風險投資、證券承銷等;非居民銀行機構在合資銀行中最高持股比例99%,且須提供原籍國貨幣當局的信譽建議。銀行客戶向境外外幣轉賬累計超過等值 10萬美元的,需要向銀行提交證明材料。2015 年 9 月,印尼銀行將遠期外匯交易門檻金額由 100 萬美元升至 500 萬美元;2015 年底,為應對美聯儲加息,印尼銀行將即期外匯交易門檻金額由每月 10 萬美元降至 2.5 萬美元,並擴大允許交易的種類。
保險業和基金業:2017 年 7 月 1 日起,保險及再保險公司對所有公開發行股票的投資不得超過其總投資額的 40%,對單一債券的投資比例限制由 15%提升至 20%,對單一共同基金的投資不得超過總投資額的 10%,對所有共同基金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總投資額的 20%。
貨幣兌換機構:非銀行類貨幣兌換機構有權通過購買和出售外幣及購買旅行支票進行匯兌活動,但不得進行資金轉移或匯款。
三、外匯合規
根據關於銀行和國內方之間對印尼盾的外匯交易條例(「PBI 18/2016」),印尼公民或實體(不包括銀行)可以在沒有基礎交易的情況下以印尼盾購買外幣,最高金額為 (a) 即期交易 25,000 美元,(b) 標准衍生品交易 100,000 美元,(c) 遠期交易5,000,000 美元,以及 (d) 期權交易1,000,000 美元。任何超過相關門檻的外幣兌印尼盾的購買必須由基礎交易支持,並且可以購買的最大外匯金額等於基礎交易的價值。 一般而言,購買或出售外幣的一方需要向進行兌換的銀行提交以下文件:
(1)基礎協議的副本;
(2)稅務登記號;
(3)購買或出售(如相關)外幣的一方蓋章並簽署的聲明:
(a)確認標的協議是真實有效的文件,標的交易用於購買外幣兌印尼盾的用途不得超過標的交易在印尼銀行系統中的面值,並列明使用目的和外幣使用日期;
(b)僅當標的交易即期交易為25,000美元(或等值)以上,普通衍生交易為100,000美元(或等值)以上時,列出總需求、使用目的和使用外幣的日期;
(c)僅當遠期交易的標的交易為 5,000,000 美元(或等值)以上,期權交易為 1,000,000 美元(或等值)以上時,列出資金來源、銷售額和獲得時間外幣。
印尼銀行第 18/20/PBI/2016 號關於非銀行外匯業務活動的規定
該條例旨在為非銀行外匯業務活動的實施提供更加明確的指引。預計這一改進將能夠增加良好的治理,促進非銀行外匯行業更健康、更高效的發展。
改進內容包括:
(1)業務活動范圍;
(2)基礎交易;
(3)許可證程序和要求;
(4)客戶保護措施;
(5)邊境地區的外幣買賣和與酒店的合作。
主要規制內容:
(1)可能由貨幣兌換商進行的業務活動范圍;
(2)貨幣兌換商必須履行的許可證要求;
(3)印尼銀行有許可權制許可證授予和評估許可證;
(4)貨幣兌換商確定外國紙幣的匯率;
(5)對貨幣兌換商管理層和股東候選人的要求;
(6)客戶保護的應用;
(7)與其他方合作提供外幣銷售服務;
(8)允許在邊境地區買賣外幣的其他方;
(9)貨幣兌換商有義務在其名下開設銀行賬戶。
外匯經營活動包括買賣外幣和購買旅行支票機制下的兌換。此外,貨幣兌換商還可以進行其他與外匯有關的業務活動,但須符合印尼銀行的規定。
非銀行外匯實施的標的交易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每個貨幣兌換商的客戶每月必須有一定基礎交易,才能購買超過一定門檻的外國紙幣。
(2)每個客戶每月的門檻是指印尼銀行關於銀行與國內各方之間進行外幣兌印尼盾交易的規定,以及印尼銀行關於銀行與境外方之間進行外幣兌印尼盾交易的規定。
(3)交易中必須提交的文件,其基礎交易是強制性的,是購買外幣的正當文件和證明文件。
(4)如果客戶由另一方代表,貨幣兌換商必須確保客戶已提交基礎交易的正當文件、購買外國紙幣的證明文件和授權書,並且必須管理這些正當和證明文件。
四、交易貨幣
2011 年 6 月 28 日,2011 年第 7 號貨幣法(《貨幣法》)在印尼生效。《貨幣法》要求各方使用印尼盾作為印尼所有交易的支付和結算貨幣。它被廣泛起草以涵蓋印尼的所有交易。但是,它提供了如下豁免清單:
(1)與國家預算有關的交易;
(2)外國給予的贈款;
(3)國際貿易交易;
(4)以外幣計價的銀行存款;
(5)國際金融交易。
「國際貿易交易」和「國際金融交易」這兩個術語在貨幣法或其實施條例中沒有定義。但是,指導說明將貨幣法的運作限制為現金交易。根據財政部長 2011 年的聲明,現金交易僅限於使用紙幣和硬幣進行的交易。
原則上,現金交易只能使用印尼盾作為貨幣進行。但《貨幣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事先書面約定的,可以使用外幣。
(1)離岸借貸
一般來說,印尼公司可以從離岸貸款人那裡借錢,無論是外幣還是印尼盾。自 2000 年以來,印尼公司的離岸借款通常不需要任何印尼政府機構的事先批准。然而,印尼居民必須向印尼銀行報告他們的離岸貸款義務,無論是以外幣還是印尼盾計價。印尼銀行還要求以外幣計價且滿足某些標準的離岸貸款資金存入印尼外匯銀行的賬戶,並且借款人向印尼銀行報告離岸貸款的提取情況。
(2)在岸借款
大多數主要的印尼銀行(包括在印尼經營的外國銀行的分支機構)可能以印尼盾或外幣提供信貸服務。然而,印尼銀行被禁止向非居民提供信貸便利,除非貸款是為非居民個人使用(例如個人信用卡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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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銀監局機關與銀監分局是一個意思嗎他們在功能和級別上有什麼區別
銀監局機關與銀監分局不是一個意思,在級別和功能上都區別。具體的區別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級別不同
銀監局機關是上級機關,銀監分局是下級機關。中國銀監會系統在全國有四級組織機構,銀監會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會城市以及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等5個計劃單列市設有36家銀監局,在全國306個地區(地級市、自治州、盟)設有銀監分局,在全國1730個縣(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設有監管辦事處,基本覆蓋了全國各層級行政區域,全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二、功能不同
1、銀監會機關是宏觀管理功能,如: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汪鋒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搜慎審慎經營規則;
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並表監督管理;
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制度,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2、銀監分局的功能是轄區內的管理功能
負責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的監督管理;按照許可權審查和批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組織實施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現場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查和批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統計、分析、上報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有關數據、信息,並依據授權進行信息披露;負責對轄內的金融風險進行分析研究,並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提出轄內存款類金融機構緊急風險處置意見和建議;承辦銀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三、對外合同不同
銀監會機關與紐西蘭儲備銀行、科威特央行、印尼金融服務局、立陶宛中央銀行、英國審慎監管局簽署了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或合作換文。截至2015年底,銀監會共與63個國家和地區的金融監管當局簽署了監管合作協議。
銀監會作為金融穩定理事會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成員,通過參加全體會議、工作組和研究項目,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改革議程設置、標准制定和評估實施,積極履行國際職責。而銀監分局不能進行跨國的對外合作。
⑥ BANK INDONESIA和BANK OF CHINA有什麼區別
BANK INDONESIA 是印尼的央行,簡稱BI。是專有名詞。相當於中國人民銀行的角色。
bank of Indonesia 不是專有名詞。但是Bank of China就指的是中國銀行這一家銀行。
⑦ 印尼人民銀行的介紹
印尼人民銀行(BRI)是印尼主要的國有商業銀行之一,成立於1895年,已經有100多年的歷史。BRI的業務主要分為三個部分:商業金融;小額信貸金融;公司和國際金融。BRI的村行建立在鄉鎮並高度自治,村行經理擁有貸款決定權。村行對自然村派出工作站,工作站負責吸收儲蓄和回收貸款,但是不發放貸款。BRI的村行系統的核心業務是按照商業化原則運行的小額信貸,其員工激勵計劃不以貸款戶的增加為基數,而是以贏利為基礎。BRI的存款和貸款產品都圍繞客戶需要,其顯著的特徵是簡單易行並實行標准化管理,業務操作高度透明。
⑧ 銀行歸哪個部門監管
銀行的監管單位是銀監會及各地銀監局。銀監會主要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拓展資料
銀行一詞源於義大利語Banca,意思是板凳,早期的銀行家在市場上進行交易時使用。英語轉化為bank,意思為存放錢的櫃子,早期的銀行家被稱為「坐長板凳的人」。
銀行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它的產生大體上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出現了貨幣兌換業和兌換大擾模商。
第二階段:增加了貨幣保管和收付業務即由貨幣兌換業演變成貨幣經營業。
第三階段:兼營貨幣保管、收付、結算、放貸等業務,這時貨幣兌換業便發展為銀行業。
銀行的產生和發展是同貨幣商品經濟的發展相聯系的,前資本主義社會的貨幣兌換業是銀行業形成的基礎。貨幣兌換業起初只經營鑄幣兌換業務,以後又代商人保管貨幣、收付現金等。這樣,兌換商人手中就逐漸聚集起大量貨幣資金。當貨幣兌換商從事放款業務,貨幣兌換業就發展成為銀行業。
最早的銀行業發源於西歐古代社會的貨幣兌換業。最初貨幣兌換商只是為商人兌換貨幣,後來發展到為商人保管貨幣,收付現金、辦理結算和匯款,但不支付利息,而且收取保管費和手續費。隨著工商業的發展,貨幣兌換商的業務進一步發展,他們手中聚集了大量資金。
貨幣兌換商為了謀取更多的利潤,利用手中聚集的貨幣發放貸款以取得利息時,貨幣兌換業就發展成為銀行了。
公元前2000年的巴比倫寺廟、公元前500年的希臘寺廟,都已經有了經營保管金銀、收付利息、發放貸款的機構。
近代銀行產生於中世紀的義大利,由於威尼斯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它成為當時的貿李梁易中心。
1580年,威尼斯銀行成立,這是世界上最早的銀滾緩行,隨後義大利的其他城市以及德國、荷蘭的一些城市也先後成立了銀行。
⑨ 銀行的監管部門是哪個單位
銀行的監管單位是銀監會及各地銀監局 。但是不受理客戶業務投訴 ,要投訴的話就打銀行客服,一般還是會積極處理問題的。
如果對於銀行的某些產品或服務有意見,應先行與該行聯絡,這樣做可使銀行有機會及早解決投訴事項。一般情況下,各家商業銀行都有接受客戶投訴的渠道(如客戶服務中心)和處理流程,以便應對客戶投訴展開全面及時的調查,並使投訴獲得妥善解決。銀行也應向客戶說明投訴的程序。
若認為銀行有違規行為,或對銀行處理投訴的方法等感到不滿意,可向銀行業監管部門和行業自律組織尋求幫助。盡管他們在處理銀行客戶投訴方面的權責有限,但仍會盡力給予協調處理。
若需要向銀監會投訴,根據屬地監管原則,應先向銀監會在當地的派出機構提出。投訴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詳述投配世訴事件及性質、投訴人姓名及聯哪碰絡方法。
一般來說,口述形式或匿名投訴銀監會都不便受理。在處理投訴的時候,銀監會對所有投訴都絕對保密,只會在處理投訴的過程中向有關銀行透露其中的細節。
收到書面投訴後,銀監會會把投訴轉發有關銀行處理,並要求銀行迅速調查及直接回復投訴人。如果投訴事件重大,銀監會也會要求銀行對投訴事件作出詳盡解釋及回應。
需要提醒的是,銀監會不能直接介入那些只牽涉銀行服務收費或質量、銀行的商業決定或投資表現等方面的投訴,但可以敦促銀行迅速徹查及解決客戶投訴。投訴人應清楚的是銀監會無權裁定投訴是否合理或命令銀行滿足投訴人要求,尤其是不能指令銀行向投訴人作出賠償。
若投訴涉及銀行違法違規等審慎監管方面的事項,銀監會將另行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查明實情並按需要規定銀行採取補救措施。但無論銀監會對銀行採取任何措施,均不會改變銀監會無權指令銀行向投訴人作出賠償的事實。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或銀監會;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縮寫:CBRC)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中國銀監會系統在全國有四級組織機構,其中:銀監會機關在北京市金融街,內設27個部門。除會機關外,銀監會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會城市以及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等5個計劃單李賣談列市設有36家銀監局,在全國306個地區(地級市、自治州、盟)設有銀監分局,在全國1730個縣(縣級市、自治縣、旗、自治旗)設有監管辦事處,基本覆蓋了全國各層級行政區域,全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網路詞條
⑩ 印尼jfx監管外匯嗎
監管。
JFX是是印尼政府外匯期貨監管機構,由政府和銀行組成的監管機構,既是監管局也是流量商,相當於中國的銀監會, 位於印尼雅加達的城市塔20樓。
Java環球期貨公司是印度尼西亞商品期貨交易監管機構的授權和監管機構,也是雅加達期貨交易所(JFX),印尼衍生品清算所(IDCH)和印尼期貨協會(ASPEBTINDO)的成員。
公司遵守最嚴格的標准,包括資本充足率要求。並定期向JFX和KBI提交財務報告,包括客戶資金的每日對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