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工人和工廠之間沒有勞務合同怎麼辦
與工廠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以通過勞動監察大隊來處理,當然自己需要提供相關的勞動關系證明,比如自己的考勤,自己的工資條等等,否則沒有證據的話一般也不會受理。
一、工廠沒有簽勞動合同怎麼辦1、如果沒有給員工簽勞動合同,員工可以直接離開走人,,並可以要求就超過一慧帶升個月的所有時間部分給付雙倍工資賠償,同時工廠還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警告、處罰以及仲裁訴訟。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嗎1、用工單位的不簽勞動合同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勞行野動者的利益,是違法的。用工單位需要付出「違法成本」,比如「須按月付雙薪」。這些都在《勞動合同法》做了明確規定。
2、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前老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超過一個月單位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應該依法給予員工雙倍工資。如果勞動者將問題反映給公司後問題還沒得到解決的話,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只有簽訂了勞動合同,才能給勞動者最好的保障,如果不簽合同,用人單位實際就是一種違法行為,需要承擔對應的賠償責任,所以在實際生活中,如果遇到了類似的情況就需要懂得如何通過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讓自己吃啞巴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