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印尼中資企業拖欠工資可以在國內起訴嗎
這個嗎,一般來說,如果這中資公司的注冊地是在國內的,就可以在國內起訴,因為這樣的話,國內法律是有管轄權的,國內法院可以依中國法律來辦理在國內注冊的公司的。
⑵ 中國公民在外國打工,拖欠工資怎麼辦
在提問這個問題之前,你要搞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中國公民是無法私自出國打工的,必須是辦理簽證,而且是工作簽證才可以在國外工作;再就是工作簽證都需要單位為之辦理,個人是沒法單獨辦理的,因為如果沒有國外工作單位或者國外聘用方,你是沒法出國打工的。
既然有單位,那你在國外被過錢的工資,就需要在當地需求賠付,你可以去當地的中國大使館尋求幫助
⑶ 在國外打工老闆欠工人工資,工人回國後怎麼才能要回工資
對於這種情況,回國之後想要要到工資的話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這個只能說經過申訴以後,等待當地的部門進行審核或者是判決以後才能拿到這個錢
⑷ 在國外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在國外老闆再中國境內辦企業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方式簡單。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里的工資數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⑸ 大使館不管境外務工人員拖欠工資怎麼辦
本來就不管的。你需要向當地法院起訴,最好找當地律師。如果是中國人的公司,等他回國,你可以向國內法庭起訴。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⑹ 印尼老闆不發工資法律怎樣規定
只要在我國的領土上的所有合資、獨資企業,適用的都是我國的勞動法!
⑺ 在外國打工拖欠工資怎麼辦
如果中國公民在外國打工遭拖欠工資,可以向當地的勞動機關投訴。
也可以求助大使館,要求大使館協助追回拖欠的工資。
至於大使館,一般是會管的。?
⑻ 國外(是印尼)拖欠工資怎麼辦
尋求當地律師幫助或向當地中國使館求助。
⑼ 在印尼工作,被中國單位拖欠工資五個月,如今我要回國了,單位不發工資,我應該找什麼部門解決
仲裁機構請求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