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東盟峰會是一年的哪一個月
東盟峰會每年召開2次,通常上半年在4、5月召開,下半年在11月召開。
今年上半年的第36屆東盟峰會原定於2020年4月上旬舉行,因新型冠狀病毒的發生,將推遲於2020年6月底舉行。
❷ 第一屆東盟峰會在那舉行的
第一屆東盟峰會1976年2月23日至24日,印尼巴厘島,簽署了《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東南亞國家聯盟協調一致宣言》
❸ 東南亞國家聯盟的主要活動
2007年1月,第12屆東盟首腦會議決定在2015年建成以安全、經濟和社會文化共同體為支柱的東盟共同體。2008年12月,《東盟憲章》生效,明確了建設東盟共同體的發展方向和目標。
20世紀90年代初,東盟率先發起東亞區域合作進程,逐步形成了以東盟為中心的一系列區域合作機制。其
中,東盟與中日韓(10+3)、東盟分別與中國(10+1)合作機制已經發展成為東亞合作的主要渠道。此外,東盟還與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韓國、中國、俄羅斯、印度9國以及歐盟形成對話夥伴關系。
東盟自由貿易區於2002年1月1日正式啟動。自由貿易區的目標是促進東盟成為一個具有競爭力的基地,以吸引外資;消除成員國之間關稅與非關稅障礙,促進本地區貿易自由化;擴大成員國之間互惠貿易的范圍,促進區域內貿易;建立內部市場。2009年8月15日,中國和東盟簽署了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投資協議》,這標志著中國-東盟自貿區的主要談判已經完成,中國-東盟自貿區將如期在2010年建成。中國-東盟自貿區是中國對外商談的第一個自貿區,也是東盟作為整體對外商談的第一個自貿區。
2007年11月20日,東盟10國領導人在新加坡舉行的第13屆首腦會議上簽署了《東盟憲章》和《東盟經濟共同體藍圖宣言》等重要文件。會議重申在2015年之前建成東盟經濟共同體。這是東盟經濟一體化建設的總體規劃,也是一份指導性文件。2008年12月15日,《東盟憲章》正式生效。
2009年5月3日,東盟10國和中日韓(10+3)三國財長在巴厘島會議上就規模為1200億美元的亞洲區域外匯儲備庫的主要要素達成共識,並決心在2009年年底啟動這一被稱作「亞洲貨幣基金」雛形的多邊貨幣交換機制。這一合作行動,對維護亞洲地區經濟金融穩定具有重大意義,並將對改革和完善國際金融體系產生積極影響。
2010年4月第16屆東盟首腦會議在越南河內舉行,主題為「邁向東盟共同體:從願景到行動」,重點就進一步落實《東盟憲章》、加快共同體建設和加強後金融危機合作等進行討論。會議簽署《東盟憲章爭端解決機制議定書》,發表《東盟關於持續復甦和發展的聲明》、《東盟領導人關於聯合應對氣候變化的聲明》,宣布啟動東盟促進和保護婦女兒童權利委員會,並將婦女兒童發展等確定為社會文化共同體建設優先領域。
2010年10月第17次東盟首腦會議在越南河內舉行。會議通過《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簽署《東盟服務框架協議第8個一攬子計劃》,修訂《東盟貨物貿易協定為大米和糖提供特殊補貼的議定書》,發表《為經濟復甦和可持續增長的人力資源和技能開發東盟領導人聲明》和《促進東盟婦女兒童福利和發展河內宣言》。
2011年5月,第18次東盟首腦會議在印尼雅加達舉行,主題為「全球大家庭中的東盟共同體」,重點就加快東盟共同體建設、東亞峰會發展、柬泰邊界沖突等問題進行討論。會議發表了《全球大家庭中的東盟共同體聯合聲明》,表示到2022年東盟成立55周年時,東盟將更有能力在國際事務中發揮建設性作用。
2011年11月,第19次東盟首腦會議在印尼巴厘島舉行。會議通過了《全球大家庭中的東盟共同體巴厘宣言》(也稱第三份《巴厘宣言》),闡述了東盟成員國在政治與安全、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應如何加強合作,並承諾在2022年建立應對全球事務的東盟共同平台。
2012年4月,第20次東盟首腦會議在柬埔寨金邊舉行,主題為「東盟:共同體、共命運」,重點就提升東盟一體化水平等問題進行討論。會議發表了《金邊宣言——東盟:共同體、共命運》、《東盟共同體建設金邊議程》、《2015年實現無毒品的東盟宣言》、《「全球溫和派運動」概念文件》等文件。東盟領導人還共同慶祝了東盟成立45周年。
2012年11月,第21次東盟首腦會議在柬埔寨金邊舉行,主題為「東盟:共同體、共命運」,重點就確保共同體於2015年如期建成等問題進行討論。會議發表了《東盟人權宣言》、《東盟領導人關於建立東盟區域地雷行動中心的宣言》、《巴厘協調一致第三行動計劃(2013-2017)》。
2013年4月,第22次東盟首腦會議在汶萊舉行,主題為「我們的人民、我們的未來」,重點就進一步加強東盟共同體建設、建設「以人為本」的東盟進行了討論。會後發表了《主席聲明》,強調東盟當前重點仍在於加強內部建設和融合,推進政治安全、經濟和社會文化共同體進程。
2015年12月31日,東盟輪值主席國馬來西亞外長阿尼法發布聲明說,東盟共同體當天正式成立。在同年11月舉行的第二十七屆東盟峰會上,東盟領導人宣布將在2015年12月31日建成以政治安全共同體、經濟共同體和社會文化共同體三大支柱為基礎的東盟共同體,同時通過了願景文件《東盟2025:攜手前行》,為東盟未來10年的發展指明方向。 東盟首腦會議是東盟最高決策機構,會議每年舉行兩次,主席由成員國輪流擔任。秘書處設在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自1967年成立以來,東盟已舉行22次首腦會議,就東盟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發展方向做出決策。
第一次東盟首腦會議
1976年2月23日至24日,第一次東盟首腦會議在印尼巴厘島舉行。東盟5國首腦簽署了《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東南亞國家聯盟協調一致宣言》。
第二次東盟首腦會議
1977年8月4日至5日,第二次東盟首腦會議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會議確定東盟將擴大區域經濟合作,加強同美、日、澳等國和歐共體的對話和經濟聯系。
第三次東盟首腦會議
1987年12月14日至15日,第三次東盟首腦會議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舉行。會議通過了《馬尼拉宣言》。
第四次東盟首腦會議
1992年1月27日至28日,第四次東盟首腦會議在新加坡舉行。東盟6國首腦簽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和《東盟加強經濟合作框架協定》。
第五次東盟首腦會議
1995年12月14日至15日,第五次東盟首腦會議在泰國首都曼谷舉行。會議通過了《曼谷宣言》,簽署了38項旨在促進相互間在政治、經濟等領域加強合作的文件。會議還決定在兩次正式首腦會議之間每年召開一次非正式首腦會議。東盟7國首腦及與會的寮國、緬甸、柬埔寨(當時3國尚未入盟)3國領導人分別簽署了《東南亞無核區條約》。
第六次東盟首腦會議
1998年12月15日至16日,第六次東盟首腦會議在越南首都河內舉行。會議通過了《河內宣言》、《河內行動綱領》、《「大膽措施」聲明》等一系列旨在促進東盟加強經濟、政治與安全合作的文件。
第七次東盟首腦會議
2001年11月5日至6日,第七次東盟首腦會議在汶萊首都斯里巴加灣舉行。東盟10國領導人審議通過了《河內行動計劃》的中期報告,並確定了加速東盟區域一體化、發展信息和通信技術以及人力資源開發等方面的優先合作項目。
第八次東盟首腦會議
2002年11月4日至5日,第八次東盟首腦會議在柬埔寨首都金邊舉行。10國領導人就實現東盟一體化、打擊恐怖主義等共同關心的地區性和國際性問題進行了深入廣泛的討論,並簽署了《東盟旅遊協定》。
第九次東盟首腦會議
2003年10月7日至8日,第九屆東盟首腦會議在印尼巴厘島舉行。會議通過了《東盟第二協約宣言》(亦稱《第二巴厘宣言》),宣布東盟將於2020年建成東盟共同體。
第十次東盟首腦會議
2004年11月29日至30日,第十屆東盟首腦會議在寮國首都萬象舉行。會議簽署了《萬象行動綱領》和《東盟關於一體化優先領域的框架協議》,並通過了《東盟社會文化共同體行動綱領》和《東盟安全共同體行動綱領》。會議還決定起草《東盟憲章》,以加強東盟機制建設。
第十一次東盟首腦會議
2005年12月12日,第十一屆東盟首腦會議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會議通過了關於制定東盟憲章的《吉隆坡宣言》,以加快實現東盟共同體的建設。
第十二次東盟首腦會議
2007年1月13日至14日,第十二屆東盟首腦會議在菲律賓中部城市宿務舉行。會議確定了東盟憲章藍圖計劃並簽署了《宿務宣言》,決定成立高級別特別小組,負責起草憲章,決定在2015年建成以安全、經濟和社會文化共同體為支柱的東盟共同體。此外,會議還簽署了包括《東盟反恐公約》在內的一系列文件。
第十三次東盟首腦會議
2007年11月,第十三屆東盟首腦會議在新加坡舉行。會議就實現2015年建立東盟經濟共同體的目標、加強區域合作、氣候變化以及能源和環境等問題進行廣泛討論,通過了包括《東盟憲章》《東盟經濟共同體藍圖宣言》在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重申在2015年之前建成東盟經濟共同體。
第十四次東盟首腦會議
2009年2月27日至3月1日,第十四屆東盟首腦會議在泰國中部海濱城市華欣舉行。會議簽署了《東盟共同體2009-2015年路線圖宣言》,以及東盟政治與安全、經濟、社會與文化藍圖等多項對東盟今後發展及共同體建設具有戰略意義的文件。會議確立了糧食和能源安全戰略計劃。
第十五次東盟首腦會議
原定於2009年4月10日至12日在泰國海濱城市帕塔亞舉行的東盟與對話國系列峰會因反政府示威者沖擊會場而被迫取消。之後,泰國政府曾計劃6月份在泰國南部普吉舉行系列峰會,但因對話國領導人無法全部出席而作罷。5月13日泰國外長甲西·披龍耶宣布,東盟與對話國系列峰會將推遲到10月下旬,與第15屆東盟首腦會議合辦。
2009年10月23日至25日,第十五屆東盟首腦會議在泰國華欣舉行,主題為「增強互聯互通,賦予人民權力」。會議通過了關於成立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的宣言,並發表了加強東盟教育合作和關於氣候變化的聯合聲明。
第十六次東盟首腦會議
2010年4月8日至9日,第十六屆東盟首腦會議在越南首都河內舉行。會議通過了《東盟經濟復甦和可持續發展聯合聲明以及東盟應對氣候變化聯合聲明》。會議期間,東盟各國還簽署了《東盟憲章框架內爭端解決機制協議》,確定將在《東盟憲章》框架內以規則來解決各成員國之間的爭端。
第十七次東盟首腦會議
2010年10月,第十七屆東盟首腦會議在越南河內舉行。會議通過了促進經濟復甦和人力資源開發的《東盟宣言》、旨在加強保障東盟地區婦女兒童福利的《河內宣言》、《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以及實施海上搜救合作的文件。
第十八次東盟首腦會議
2011年5月7日至8日,第十八屆東盟首腦會議在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舉行。會議發表主席聲明,表示東盟領導人將繼續致力於建設一個以人為本、以規則為基礎的東盟。
第十九次東盟首腦會議
2011年11月17日,第十九屆東盟首腦會議在印尼巴厘島舉行。主題為「在全球國家共同體中的東盟共同體」。會議通過了《在全球國家共同體中的東盟共同體巴厘宣言》(又稱《巴厘第三協約宣言》),強調東盟在加快共同體建設的同時,將加強與外部世界互動與融合,提升東盟作為地區組織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
第二十次東盟首腦會議
2012年4月3日至4日,第二十屆東盟峰會在柬埔寨首都金邊舉行。會議通過了包括《金邊宣言》《主席聲明》《金邊議程》《2015年建立東盟無毒品區宣言》和《「全球溫和派行動組織」概念文件》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為東盟共同體建設取得進展制定了具體行動計劃。
第二十一次東盟首腦會議
2012年11月,第二十一屆東盟首腦會議在柬埔寨首都金邊舉行,與會東盟領導人共同簽署了歷史性的《東盟人權宣言》,啟動了旨在維護東盟地區和平與穩定的「和平與和解機構」,決定在柬埔寨建立東盟地區排雷行動中心,並將2015年12月31日設為建立東盟共同體的最後期限。
第二十二次東盟首腦會議
2013年4月24日至25日,第二十二屆東盟首腦會議在汶萊首都斯里巴加灣舉行。主題是「我們的人民,我們的未來」。會後發表的《主席聲明》強調加強東盟共同體建設,擴展東盟次區域合作,和平處理有關爭議。
東盟1年舉辦1次。 東盟外長會議:是東盟組織機構主要部分,是制定東盟基本政策的機構,但東盟的重大問題由東盟首腦會議作出決策。外長會議由東盟成員國外長組成,每年輪流在成員國舉行會議。東盟外長還不定期舉行非正式會議。1991年7月,錢其琛外長第一次出席第24屆東盟外長會議開幕式。自此,中國外長每年都出席東盟外長會議的後續會議。
東盟-中日韓(10+3)外長會議:根據東盟「10+3」合作機制,在東盟外長會議結束後,還將舉行「10+3」外長會議。「10+3」外長會議是指東盟10國加中國、日本、韓國3國外長舉行的會議,它是「10+3」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框架下的一個專業部長級會議機制。首次「10+3」外長會議於2000年7月在曼谷舉行。
東盟與中國(10+1)對話會:中國與東盟對話進程始於1991年。2001年7月,唐家璇外長在河內舉行的東盟與中國10+1對話會上指出,中國--東盟關系正在走向更加穩固和成熟的階段。他2002年在汶萊的10+1外長對話會上提出了全面啟動自由貿易區談判、湄公河流域開發和非傳統安全領域合作等3點建議。
東盟與對話夥伴國會議:始於1978年,是東盟外長會議的後續會議。其10個對話夥伴是澳大利亞、加拿大、中國、歐盟、印度、日本、紐西蘭、俄羅斯、韓國和美國。每年由東盟成員國和對話夥伴國的外長出席會議,主要討論政治、經濟、東盟與對話夥伴國的合作等問題。中國於1996年成為東盟全面對話夥伴國。
❹ 東盟首腦會議的簡介
正式首腦會議簡介
自成立至2012年6月,共舉行了二十次正式首腦會議。
東盟峰會上每個成員國都有對決議的否決權,這顯示了東盟互不幹涉內政的平等制度。但是在峰會召開之前,會特別注意開展雙邊磋商,提前達成共識,使東盟峰會的決策過程更加順利。
第一次首腦會議於1976年2月在印尼巴厘島舉行,會議簽署了《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東南亞國家聯盟協調一致宣言》。聯合國大會於1992年12月通過決議,認可《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的宗旨和原則。
第二次首腦會議於1977年8月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會議確定東盟擴大區域經濟合作,加強同美、韓、印、中、日、澳、新(西蘭)和歐共體的對話和經濟聯系。
第三次首腦會議於1987年12月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會議簽署了《馬尼拉宣言》、《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修正議定書和四項經濟協定。
第四次首腦會議於1992年1月在新加坡舉行,簽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東盟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和《有效普惠關稅協定》等三個文件,並決定今後每三年召開一次正式首腦會議。
第五次首腦會議於1995年12月在泰國曼谷舉行,會議發表了《曼谷宣言》,簽署了《促進東盟一體化和形成東盟整體意識實施方案》、《關於加強東盟經濟合作框架議定書》和《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通過了《東盟組織機制調整方案》,決定今後在兩次正式首腦會議之間每年召開一次非正式首腦會議。與會各國首腦一致同意繼續推動由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倡議的東亞經濟論壇(EAEC),決定由馬來西亞牽頭組織湄公河流域經濟合作。第六次首腦會議於1998年12月在越南首都河內舉行,會議主題是:為了一個和平、穩定均衡發展的東盟而團結合作。會議集中討論了東盟各國協調化解危機,恢復經濟,爭取穩定,均衡發展的有關措施。會議通過了《河內宣言》、《河內行動綱領》和《大膽措施聲明》三個文件,決定加快東盟自由貿易和東盟投資區的進程。
第七次東盟首腦會議於2001年11月在汶萊舉行。會議發表了《2001東盟反恐聯合行動宣言》,《第七次東盟首腦會議關於艾滋病問題宣言》,並通過了「河內行動計劃中期回顧」等文件。
第八次東盟首腦會議於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邊舉行。10國領導人就實現東盟一體化、打擊恐怖主義等共同關心的地區性和國際性問題進行了深入廣泛的討論,並簽署了《東盟旅遊協定》。
第九次東盟首腦會議於2003年10月7日在印尼巴厘島舉行。會上通過了一份旨在2020年成立類似於歐盟的「東盟共同體」宣言,確定了東盟將向關系更加密切的共同體邁進。
第十次東盟首腦會議於2004年11月29日在寮國首都萬象舉行。會議簽署了《萬象行動綱領》和《東盟關於一體化優先領域的框架協議》兩份文件,並通過了《東盟社會文化共同體行動綱領》和《東盟安全共同體行動綱領》兩個文件。
第十一次東盟首腦會議於2005年12月12日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會議通過了關於制訂東盟憲章的《吉隆坡宣言》,以加快實現東盟共同體的建設。
第十二次東盟首腦會議於2007年1月13日在菲律賓中部城市宿務舉行。東盟國家領導人通過了關於制定東盟憲章的宣言,並決定成立高級別特別小組,負責起草東盟憲章。會議簽署了有關在2015年前建成東盟共同體、保護和促進海外勞工權益等宣言,還簽署了本地區第一份反恐公約。
第十三次東盟首腦會議於2007年11月19日在新加坡舉行。東盟領導人在會上簽署了《東盟憲章》和《東盟經濟共同體藍圖宣言》等重要文件。
第十四次東盟首腦會議於2009年2月28日在泰國華欣和差安舉行。簽署了《2009年—2015年關於東盟共同體路線圖的差安華欣宣言》、《東盟政治與安全共同體藍圖》、《東盟社會與文化共同體藍圖》、《東盟一體化工作計劃第二份倡議》、《關於東盟內部實現千年發展目標的共同宣言》、《東盟地區食品安全聲明》、《關於全球經濟與金融危機的媒體聲明》 。
第十五次東盟首腦會議於2009年10月在泰國華欣舉行。會議通過了關於成立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的宣言。 第十六次東盟首腦會議於2010年4月在越南首都河內舉行。東盟各國表示將進一步提高效率、落實現有各項協議,積極推動《東盟憲章》轉化為現實。 第十七次東盟首腦會議及對話夥伴國系列會議於2010年10月28日在越南河內舉行。會議通過了促進經濟復甦和人力資源開發的《東盟宣言》。 第十八次東盟首腦會議於2011年5月在印尼雅加達舉行。這次峰會的主題為「全球一體化中的東盟共同體」。 第十九次東盟首腦會議於2011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會議通過了《巴厘第三協約宣言》,為提升東盟作為地區組織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制定了發展方向。峰會還通過了主席聲明。聲明說,通過廣泛、公開和富有成效的討論,與會各國一致同意將圍繞3個發展方向努力,即繼續加強東盟共同體建設、以確保區域結構和區域環境有利於發展,加強東盟在全球共同體中的作用。 第二十次東盟首腦會議於2012年4月在柬埔寨首都金邊舉行。峰會通過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文件,包括第20屆東盟峰會《主席聲明》《金邊宣言》《金邊議程》《2015年建立東盟無毒品區宣言》和《「全球溫和派行動組織」概念文件》等,與會各國領導人也就繼續推進東盟一體化建設和解決東盟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問題等達成了重要共識。
非正式首腦會議簡介
第一屆東盟非正式首腦會議於1996年11月在印尼雅加達舉行,會議的中心議題是大東盟的建設問題,宣布將於適當時間同時吸引柬埔寨、寮國和緬甸三國入盟,並發表了十六點聲明。會議還就加速湄公河流域開發問題交換了意見,責成外長會議制定「東盟2000年遠景目標」。第二屆東盟非正式首腦會議於1997年12月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東盟首腦同意實施一項推行服務領域貿易自由化的計劃,並決定在2010的建成東盟投資區及在2020年實現東盟內部投資自由化。會議通過《東盟2020年遠景目標》,隨後東盟與中、日、韓三國首腦舉行非正式會晤,實現了歷史上首次東亞首腦會晤。
第三屆東盟非正式首腦會議於1999年12月在菲律賓舉行。會議決定進一步加快實施東盟自由貿易區的進程。
第四屆東盟非正式首腦會議於2000年11月在新加坡舉行。
❺ 2022年G20峰會舉辦地點
東盟峰會及東亞合作領導人系列會議於11月8日至13日在柬埔寨金邊舉行,緊接著二十國集團(G20)峰會將於15日至16日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辦,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18日至19日在泰國曼谷進行。
G20峰會於1999年12月16日在德國柏林成立,由中國、韓國、印度、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義大利、法國、俄羅斯、日本、歐洲聯盟、印度尼西灶鍵數亞、墨西哥、南非共和國、沙烏地阿拉伯、土耳其、澳大利亞、阿根廷、巴西20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組成。
G20峰會的會議成員
1、成員國
二十國集團(G20)由七國集團財長會議於1999年倡議成立,由阿根廷、澳大利亞、巴西、加拿大、中國、法亮中國、德國、印度、印度尼西亞、義大利、日本、韓國、墨西哥、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南非、土耳其、英國、美國以及歐盟等20方組成。
2、特邀代表
為了確保20國集團與布雷頓森林機構的緊密聯系,國際貨幣基金隱首組織總裁、世界銀行行長以及國際貨幣金融委員會和發展委員會主席作為特邀代表也參與該論壇的活動。
以上內容參考 澎湃新聞-「亞洲時刻」,要團結共進不要對抗思維
❻ 誰知道東南亞國家聯盟的成立時間
東南亞國家聯盟成立於1967年8月8日,20世紀後的重要事件如下:
2003年10月,第九屆東盟首腦會議在印尼巴厘島舉行。會議發表《東盟協調一致第二宣言》(亦稱《第二巴厘宣言》),宣布將於2020年建成東盟共同體。
2004年11月,第十屆東盟首腦會議在寮國萬象舉行。會議通過為期6年的《萬象行動計劃》。
2005年12月,第11屆東盟首腦會議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會議簽署《關於制定<東盟憲章>攜運的吉隆坡宣言》。
2007年1月,第12屆東盟首腦會議在菲律賓宿務舉行。會議簽署《關於加速於2015年建立東盟共同體的宿務宣言》、《關於<東盟憲章>藍圖的宿務宣言》培卜和《關於建設一個關愛和共享的共同 體的宿務宣言》。
2009年2月,第14屆東盟首腦會議在泰國曼谷舉行。會議以落實《東盟憲章》和合作應對全球金融危機為重點。
(6)印尼東盟峰會是什麼時候擴展閱讀
東南亞國家聯盟的組織機構如下:
1、首腦會議:就東盟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發展方向做出決策,每年舉行兩次。
2、東盟協調理事會:由東盟各國外長組成,是綜合協調機構,每年舉行兩次會議。
3、東盟共同體理事會:包括東盟政治安全配隱穗共同體理事會、東盟經濟共同體理事會和東盟社會文化共同體理事會,協調 其下設各領域工作,由擔任東盟主席的成員國相關部長擔任主席,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
4、東盟領域部長機制:加強各相關領域合作,支持東盟一體化和共同體建設。
5、東盟秘書長和東盟秘書處:負責協助落實東盟的協議和決定,監督落實。
❼ 二十國集團印尼峰會召開時間
據央視新聞,二十國集團領導人第十七次峰會15日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開幕。
本次峰會以「共同復甦、強勁復甦」為主題,以全球衛生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和可持續的能源轉型為三大優先議題。
印尼總統佐科在開幕式上說,在當前困難局面下,希望二十國集團有助於推動全球經濟包容性復甦。二十國集團始終在努力達成具體共識,通過抗疫基金應對今後可能的疫情,幫助低收入國家增加財政政策空間,推動可持續發展目標更快落實等。
根據主席國印尼方公布的議程,15日舉行的第一和第二階段會議將分別聚焦糧食及能源安全、健康等議題,16日舉行的第三階段會議將重點討論數字化轉型。
二十國集團於1999年成立,由中國、阿根廷、澳大利亞、巴西、加拿大、法國、德國、印度、印度尼西亞、義大利、日本、韓國、墨西哥、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南非、土耳其、英國、美國以及歐盟等20方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