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雙認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必須把需要做雙認證的文件做成涉外公證書。
2、然後拿著公證書原件及其它材料去做雙認證。
3、因外交部認證不接受個人,所以必須通過代辦來辦理雙認證事宜。
4、通過代辦遞交公證書到外交部認證處辦審核並遞交外交部認證處,外交部審核並認證。
5、外交部認證完公證書遞交和駐華大使館認證。
6、外交部取回大使館認證完的公證書原件。
7、代辦取回外交部認證完的雙認證原件。
8、雙認證辦理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第十八條 認證機構應當按照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從事認證活動。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涉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職責的,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屬於認證新領域,前款規定的部門尚未制定認證規則的,認證機構可以自行制定認證規則,並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㈡ 出國雙認證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在國內辦理雙認證,需要先去公證處申辦公證,拿到公證書後,到外交部或外事辦申辦認證。認證辦好後,去目的國駐華使館辦理二次認證即可。至於攜帶材料,這一點取決於你要辦理哪種事項的公證認證。但不管辦理哪種事項,一般都是需要攜帶身份證件的,其他則需要辦理事項的相應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領事認證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領事認證,是指領事認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對國內涉外公證書、其他證明文書或者國外有關文書上的最後一個印鑒、簽名的真實性予以確認的活動。前款所稱領事認證機構,是指依照本辦法辦理領事認證的機構,包括外交部、外交部委託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門(以下稱地方外辦)和駐外使館、領館以及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領事認證機構委託代辦接件、錄入、咨詢等服務性事務的單位,應當在委託范圍內從事相關活動。
第六條 領事認證分為國內文書的領事認證和國外文書的領事認證。外交部和地方外辦負責辦理國內文書的領事認證。駐外使館、領館以及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負責辦理國外文書的領事認證。
㈢ 雙認證去哪裡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 必須把需要做雙認證的文件做成涉外公證書。然後拿著公證書原件及其它材料去做雙認證。(每個國家要求不同)因外交部認證不接受個人,所以必須通過代辦來辦理雙認證事宜。通過代辦遞交公證書到外交部認證處;代辦審核並遞交外交部認證處,外交部審核並認證。外交部認證完公證書遞交x駐華大使館認證;x駐華大使館審核並認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條 經國務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據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對留存出境入境人員的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作出規定。外國政府對中國公民簽發簽證、出境入境管理有特別規定的,中國政府可以根據情況採取相應的對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