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加坡的鞭笞怎麼執行啊
執行鞭笞的官員時不時得去重新受訓、測試,以確保鞭笞水平保持一致。鞭刑官我看過一位:身材巨大的印度人。
鞭長1米,直徑不超過1.27公分(依情況、犯人年齡有不同粗細的藤鞭)。有一「A」字形的架子,將犯人面朝下架上。犯人必須蒙上眼睛,並穿上一防護馬甲式的東西保護腰、臀部以下部位,臀部處開一窗口,露出鞭笞部位。執刑室牆上糊白紙,因為鞭後往往有血濺到牆上。
鞭一下即皮開肉綻,傷口是陷下去的一條紫紅血色溝。鞭了一下後即有醫療官員檢查犯人情況,若身體尚可,一次最多可鞭3下,後讓犯人養傷(沒有回家養傷的,只有在牢里---一般上罪至鞭刑者,坐牢刑期也不會太短),至少一個月後再由醫療官員審視健康狀況,判斷犯人是否適合繼續接受鞭刑。
雖然新加坡的鞭刑十分有名,但執法人員一般不輕易判鞭刑。法律上最高鞭數是24下,不過新加坡歷史上極少有判到24鞭的(此類歸頭條新聞)。鞭刑的作用在於阻嚇,因此多用於毒犯、強奸犯。刑罰對象只限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