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出印尼的FORM E上的日期必須和提單上的日期一致么FORM E比提單日期早對清關有沒有影響
原則上必須要求是一樣的額。
Ⅱ 我中國A公司向印尼B公司出口產品,但是按照B公司要求貨物直接海運給越南的C公司地址,IVS&提單怎麼填寫
1、提單上consignee寫TO ORDER 或者TO ORDER OF SHIPPER,Notice part可以寫公司越南的C公司地址——收貨人寫TO ORDER或者TO ORDER OF SHIPPER,這叫做「空白指示提單」和發貨人只是提單,只要發貨人做空白背書就可以轉讓,不影響實際收貨人提貨。
2、商業報關發票上左上角可以顯示與你們交易的印尼B公司,並在發票下面備注下delivery to越南C公司。
Ⅲ 印尼提單要求信用證號碼嗎
不要求。
根據仿物棗備拆印度尼西亞規定,提交進出口提單需要反映稅號ID和HS編碼前4位數螞虛字,對信用證號碼並沒有要求。
稅號ID必須在第一列的地址欄或其他列中提及,而且只在沒有標點符號的情況下顯示數字。
Ⅳ 請問全套提單及保險是幾正幾副 另外出口到印尼是不是一定要檢驗檢疫局出具的原產地證和熏蒸證明
提單一般為3正3副,也有其他情況的,這個要問船公司確認的。產地證和熏蒸證明,在信用證上沒有顯示的。不過產地證你可以問下客戶需要辦理么,這個他到時清關可以減免稅收。印尼一般做CO或FORM E,這個看你客戶要求。
Ⅳ 出口印尼化妝品要注意事項
發貨人出貨前一定要跟目的港確認是否有進出口權,無論海運,快遞,空運都必須確認
在沒有的前提下切勿發貨(如目的港沒有進口權,肯定清不了關的,需要找代理做為收貨人幫助清關)。印尼海關不比其他國家,對於沒有進口權的收貨人也可以清關。
出口,簡單的說指企業將生產的成品從本國出口至其他國家或地區收取外匯的成品事項。
出口指向非居民提供他們所需的產品和服務,目的是擴大生產規模、延長產品的生命周期。
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其中,對於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等級、產品的規格型號、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品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品的運輸方式、產品的材質等內容。
Ⅵ 到印度尼西亞提單上必須顯示HS編碼和收貨人稅號嗎
按照目前的要求,不僅的去印度尼西亞的,去其他地方的提單上也都必須要顯示HS CODE和收貨人稅則號的,只是HS CODE可以是前4位也可以是前6位,當然也可以顯示8位或者10位均可。
Ⅶ 外貿小記--第一次出口印度尼西亞
北京時間上午10::21,終於處理完了工作上的麻煩事兒,想要記錄一下這些天出口印尼發生的事。一個新加坡的老客戶在印尼成立分公司,訂購了一批貨發到印尼,這是時隔兩年之後的合作。老闆與我都很小心謹慎,對於客戶的要求都詳細研究,覺得沒問題,就接了這個單子。以前沒有出過印尼,但是有所耳聞,印尼是個「神奇」的國家,清關問題層出不窮以及產地證被退證之類,但僅限於耳聞。
接了訂單開始備貨,貨做完了,客戶告知他們的手續還沒辦完,什麼時候提貨另通知。這期間,老闆經常讓我催客戶提貨,直到客戶提貨大概等了20多天。貨終於發走,鬆了一口氣,卻沒想到後面的麻煩事兒還有一大堆,先說一下 CCIC證書 ,我對此證書一無所知,客戶那邊需要此證書,於是立即在網上搜索相關內容,客戶也告知我詳情。CCIC是KSO(在印尼叫做KSO)的合作機構。首先,客戶需要向KSO 申請verification order, 由我們提供箱單,發票以及材質單。verification order通過以後,KSO會通知CCIC,CCIC機構會有人email我們,我們提供相關信息,確認監裝日期,CCIC安排監裝人員到現場驗貨,驗貨完畢,封上CCIC的封條。驗貨人員提交報告,審核通過,證書會由CCIC移交KSO,KSO發給客戶。證書以及驗貨費用都是客戶方負責。
訂艙事宜。客戶強調好幾遍必須要求 直航 。我們也跟貨代強調好幾遍,確認是直航,最後沒想到在直航這邊出了問題。貨代訂的是高麗的船,卻沒想到這個船要提前一周裝貨,加上客戶那邊證件一直辦不下來,CCIC一直沒有聯系我們,導致訂船推了好幾班船,最後也與CCIC人員聯系好,確認簡裝日期,監裝過程也很順利。然後就開船了。我以為接下來會很順利。
提單小插曲。關於提單,客戶一開始要求要寄正本,所以當貨代問我出正本還是電放的時候,我不假思索說了正本,沒有與客戶再次確認。接下來客戶告知我最好是改成電放,於是我聯系貨代,被告知要收改單費,我反駁提單並未出正本,船公司卻告知一經確認,就需要收費。無奈,自己的錯誤自己認。客戶又告知需要再 提單上加上HS編碼以及稅號 ,再次聯系貨代修改,又有了改單費。接下來兩天,客戶又問我是否直航,還給我發來了航線信息,說是經停了其他港口,我聯系貨代,經停港口是正常,並未進行任何裝卸活動,客戶告知需要出船證證明是否直航,船證可以出,一樣有費用。最後,這些費用我們都承擔。
Form E事件。東盟許多國家都需要 FE可以減免關稅 。印尼也是,我提前跟客戶確認了HS編碼,也和產地證代理確認了草稿,也發給客戶確認。等待出證的第二天被告知證書出不了,上文中提到的經停港口出了問題。 經停港口有韓國的釜山港,韓國不屬於東盟國家,需要韓國海關出具未加工證明,商檢局才可以出證,否則只能出一般商檢的CO,不能享受優惠政策。 簡直晴天霹靂,我急忙聯系貨代,貨代聯系船公司,船公司告知出不了證明。我繼續讓貨代公司聯系船公司,同時在網查找相關信息,大部分的人遇到的是經停香港和台灣港口,這兩個港口的證明比較好辦理,沒有韓國的。於是我和客戶溝通,如果出不了FE,如何清關?客戶告知我產品的稅點,以及享受的優惠稅點,整整差了5%。我算了一下大概的金額,遠遠超過了我們的利潤。客戶說如果出不了FE,讓我向貨代索賠。客戶不會承擔這個損失。因為他們其他地區的供應商可以出具FE,並且是同一個船公司。所有這就是我們的問題。我聯系貨代,貨代自然不會承擔,這是我們同這個貨代公司合作的第一次,同事說,他們寧願丟掉你這個客戶,也不會承擔。最後客戶著急提貨,我們只好向貨代付了款,讓客戶先提貨。
對於訂單的總結:
1. 接新國家的訂單之前,要調查清楚,需要的證書,清關文件以及訂艙要求,經停港口也需要問清楚。
2. 關於提單,很多時候是我自己確認草稿,從未出過問題。以後的訂單我都會讓客戶自己確認草稿再出正本。修改費用實在太高。
3. 關於貨代,貨代的責任心很重要,出了問題起碼要積極協助我們解決,我只能說我這次選錯了貨代。
4. 公司不會把損失算到員工的工資或者提成里,所以讓我深感愧疚,只有努力拿下訂單,為公司創造更多的利潤。
做外貿路上有很多麻煩,經歷的時候確實很煩心,不過也學習了一些知識,吃一塹長一智是對的。在每次出問題之後好好反思自己,我依然是外貿路上不斷奮斗的lazyc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