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何時開始不承認雙重國籍
先是1955年萬隆會議中國和印尼簽訂了《關於雙重國籍問題的條約》,取消華僑的「雙重國籍」身份,讓他們必須從中選擇一種國籍。周恩來總理在記者招待會上明確說,雖然這個條約是中國和印度尼西亞的條約,但這種政策同樣適用於其他國家。梁英明說是中國希望用這個條約解除東南亞其他國家的顧慮。不承認的歷程相對漫長,一直到1980年9月10日第五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以法律形式確定了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雙重國籍(參考《國籍法》第三條)。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雙國籍,總共花費了25年的時間。但是有情況是承認的,人是非中國公民,且現有多個國籍里沒有中國,但在過邊檢時需要報備。
B. 努內的兩個女兒為什麼不能入中國國籍
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的主要原因,是中國共產黨在東南亞的紅色革命引發的糾紛。眾所周知,東南亞華裔華僑不論從數量還是經濟實力,原較土著強盛,引起嫉妒在所難免。但華僑下南洋歷史悠久,排華現象雖有,但20世紀後半期尤其嚴重,與政治因素的關聯更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中國共產黨在東南亞推進革命運動,新中國建立後,東南亞上百萬的共產黨人舉著新中國國旗舉行盛大慶祝活動,引發當地人的反感和政府忌憚,此乃非常不當之策。我們都知道客隨主便的禮貌之道,在別人的客廳舉行自己的晚會且置主人於不顧,遭人排斥理所當然。 在新政權不穩固、冷戰局勢嚴重之際,與鄰國關系發生如此不快,當然需要設法解決。1955年萬隆會議後,作為互不幹涉內政政策的一部分,中國政府首先與印尼簽訂協約,規定印尼華僑在中國和印尼之間只能選擇一個國籍。因為東南亞華僑家業多已紮根當地,很多人逼迫放棄了中國國籍。此項原則逐漸被擴大到與別的國家的華僑之間。1980年全國人大以法律形式將其確立,乃現行國籍法
C. 印尼華僑是中國在印尼的人吧
華僑是有中國國籍,但居住在外國或在國外長期生活的人
華裔是有中國血統,但是國籍不是中國的人
華人是國籍是外國的,但骨子裡是中國人
華人在另一種角度也是所有中國人的統稱
D. 印尼華僑是中國人嗎
是中國人。印尼的華桐吵僑是指在印尼的中國移民,屬於中國原籍人士。根據《宴芹印尼公民法》規定,這部分移民可以在印尼居住並享受同等待遇,是因為業務、教育或者家庭因素而選擇移居海外,希晌輪畢望能在異國他鄉打拚出自己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