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伊朗的礦產資源
伊朗擁有非常豐富的銅礦資源,目前已探明儲量約為30億噸,平均品位0.8%,佔世界總儲量的5%,居世界第三位。2004年,年產8萬噸的哈通阿巴德銅冶煉廠投產後,伊朗銅年產量增加到28萬噸,其中陽極銅20萬噸。 鋅礦已探明儲量為2.3億噸,平均品位20%,居世界第一位;鉻礦已探明儲量約2000萬噸,伊朗每年消費鉻鐵4000—5000噸,靠進口。今年,年產2.5萬噸薩布茲瓦鉻鐵廠投產後,不僅滿足了本國的需要,還有2萬噸鉻鐵可供出口。 伊朗鐵礦儲量約為47億噸,其中四個大型鐵礦的總儲量就達30億噸。 伊朗煤炭儲量約為76億噸,因石油天然氣資源豐富,動力煤基本不用,只將部分焦煤開採用於煉焦。豐富的礦產資源為伊朗冶金工業的發展提供了保障,去年,伊礦產品總產量實現了10%的增長,鋼產量900萬噸,增長了12%,鋁21.1萬噸,增長了16%,銅15.2萬噸,增長了4%。伊計劃在「四五計劃」期間對14個礦產項目投資160—170億美元,進一步加速冶金工業的發展。 今年,伊朗憲法第44條出台,政府立即著手大型礦山的私有化工作,首批礦山轉讓給合作社公司經營,其中包括薩爾切什邁銅礦、安古朗鋅礦、克爾曼省的大型鐵礦和煤礦。 2004年,伊朗鋼的消費量為1220萬噸,進口810萬噸,伊計劃「四五計劃」鋼產量達到2800萬噸。 為了保護本國鋼鐵工業,伊提高了鋼鐵進口稅10%。 有色金屬主要產品和鋼鐵年產量 單位名稱:萬噸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銅12.85 12.6 14.29 14.57 15.25 鉛1.44 1.46 1.52 1.60 1.76 鋅6.00 6.28 6.44 6.92 7.60 電解鋁 13.10 13.30 15.83 18.09 21.22 鋼鐵690 750 800 900 伊朗各類礦產資源已探明的儲量 單位名稱:百萬噸 礦物名稱 儲量 礦物名稱 儲量 石棉70 鋅 50 重晶石 4.4 菱鎂礦 3.6 鋁土礦 116 錳礦 9.7 粘土14.6 雲母 0.2 硼土礦 0.024 鉬 0.05 鉻礦20 霞石 147 煤7600 磷岩 16.5 銅3000 鹽 158 長石2600 硅 77 氟石2.7 白銀 0.4 黃金0.5 滑石 0.38 石膏2400 綠松石 500(噸) 鐵礦4700 石灰石 7200 高嶺土 100 明礬 1000 各類礦產品的年產量 單位名稱:萬噸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煤128.4 138.0 255.7 銅精礦 41.5 45.3 41.8 鉛、鋅 58.3 57.9 60.8 金礦12.8 35.2 12.0 鐵礦863.4 1144.1 1459.1 鉻14.1 17.4 22.3 硅石154.6 167.8 222.2 鎂11.4 11.5 7.0 鋁礬土 5.4 6.5 2.1 錳9.7 14.0 55.5 重晶石 20.0 23.8 19.4 鹽141.8 153.8 151.1
Ⅱ 世界石油儲量最多的十大國家分別是哪些
1、
委內瑞拉
委內瑞拉在最近幾年探明了儲存石油量為2960億桶,成為了世界上已探明的石油儲存量最多的國家。但在石油出口上仍舊無法與沙烏地阿拉伯比較。
2、
沙烏地阿拉伯
沙烏地阿拉伯擁有世界上最多的石油儲存,其國家90%的經濟來自於出口石油燃料。沙烏地阿拉伯的石油儲存量為2650億桶,是世界上石油儲存量最高的國家。
3、
伊朗
伊朗擁有豐富的石油和天然氣資源,伊朗開采出的石油一部分國內銷售,同時一部分進行出口,而伊朗已探明的石油儲存量為1325億桶。
4、
伊拉克
伊拉克的經濟體制以石油出口為主,但也有一定的農牧業,伊拉克的石油已探明的儲藏量為1150億桶。
5、
科威特
科威特主要以石油的出口和天然氣作為國民的經濟支柱,而科威特已探明的石油儲存量為990億桶。
6、
阿聯酋
阿聯酋的石油和天然氣資源十分豐富,是目前世界上石油出口大國,而阿聯酋的已探明石油儲存量為978億桶。
7、
俄羅斯
俄羅斯是世界上自然資源最豐富的國家,有豐富石油、天然氣、礦產、稀有金屬等資源,而俄羅斯的已探明石油儲存量為723億桶。
8、
哈薩克
哈薩克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除了擁有較多的石油儲存量,還擁有大量的礦石資源,其中鈾礦是世界上最多的國家。哈薩克已探明的石油儲存量為396億桶。
9、
利比亞
利比亞擁有豐富的原油資源,其中已探明的石油儲藏量為391億桶,利比亞原油產量達到160萬桶/日,國內消費約25萬桶/日,凈出口約120萬桶/日。
10、
奈及利亞
奈及利亞是非洲最大的生產國,奈及利亞已經探明的石油儲存量達到了353億桶。
(2)伊朗什麼能源豐富擴展閱讀:
原油的分布從總體上來看極端不平衡:從東西半球來看,約3/4的石油資源集中於東半球,西半球佔1/4;從南北半球看,石油資源主要集中於北半球;從緯度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北緯20°-40°和50°-70°兩個緯度帶內。
波斯灣及墨西哥灣兩大油區和北非油田均處於北緯20°-40°內,該帶集中了51.3%的世界石油儲量;50°-70°緯度帶內有著名的北海油田、俄羅斯伏爾加及西伯利亞油田和阿拉斯加灣油區。約80%可以開採的石油儲藏位於中東,其中62.5%位於沙烏地阿拉伯(12.5%)、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伊拉克、卡達和科威特。
Ⅲ 中東地區主要礦產資源,(金屬,能源等)
石油
主要是石油了,還有金子鐵礦
伊朗是中東地區礦產資源較為豐富的國家,石油和天然氣儲量在世界位居第四位,金屬礦產也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Ⅳ 伊朗大使:願與上合各國分享石油,當地的能源儲存量有多驚人
伊朗大使:願與上合各國分享石油,當地的能源儲存量有多驚人?當地的能源儲備簡直太驚人了,那種數量讓人覺得特別的可怕,有著超級廣闊的市場,讓很多人都特別的佩服。他們加入到上合組織之後,他們就成為了這個組織裡面舉足輕重的角色。因為他們的能源確實比較厲害,不管是石油還是天然氣,都是屬於比較高端的存在。他們的加入對於這個組織來說,肯定會吸引更多的中東產油國的加入。
他們的加入對於這個組織來說,會更好吸引更多的國家出現
伊朗的新油田的儲備量確實是比較豐富的,他們的這個油量達到了531桶,這是什麼概念?說明他們在全球的儲備量都是比較高端的,而且這個儲量比中國要高上兩倍之多。這個新油田的發現將會讓他們實現很好的暴增,對於這個油量確實是一種很好的增加,我覺得有了這個油田可能會成為比較優越的一個國家。
Ⅳ 伊朗本身原油產量高,除了此條暴富路還有什麼渠道
提到“伊朗”相信大家第一想到的就是石油,因為伊朗是石油輸出國組織成員,石油出口量排在世界第二,基本上大部分國家的石油都是向伊朗購買的,伊朗的經濟也以石油出口為主,誰叫人家石油資源那麼豐富呢,可以說石油就是伊朗的經濟命脈,如果拋棄石油來說,伊朗還有什麼渠道能成為經濟支柱呢,我認為是礦產資源和旅遊資源。
但這些對比於伊朗的石油來說,就顯的有點微不足道了,這就像螞蟻(其它資源)和大象(石油)的區別,人們的關注點一直在石油上而已,那麼你對此有何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Ⅵ 伊朗的自然資源
伊朗是OPEC第二大原油生產成員國,伊朗具有900億桶探明的原油儲量,佔世界9%的原油儲藏量,15%的天然氣儲量。 在所有石油出口國中,巨型工程悄然出現。據國際媒體報道,在伊朗、中東、俄羅斯、委內瑞拉和其他一些國家,目前數十億美元的工程項目日益增多。 就伊朗而言,為世人所熟知的是其巨大的油氣儲量,同時還有其油氣在世界總儲量中所佔比重與其產量佔世界市場份額之間的強烈反差。據估計,2001年初,伊朗可開採的石油儲量達1000億桶,同期其天然氣儲量達26.6萬億立方米。伊朗的石油儲量佔世界總儲量的10%左右,但石油產量佔世界石油總產量還不到5%。伊朗為世界第二大天然氣儲量國,但與世界其他天然氣生產國相比,伊朗的天然氣產量相對於其儲量卻是最少的。我們也可以從各國天然氣年開采量占其已探明儲量的百分比來看這個問題,北美為10.5%、西歐3.9%、前蘇聯1.2%, 而伊朗僅為0.2%。 伊朗新聞報2002年8月26日還登載消息,伊朗石油部長BIJAN NAMDAR-ZANGANEH為伊朗油氣產業的落後現狀感到遺憾:「伊朗雖然擁有世界總儲量18%的天然氣,而目前其天然氣出口業績竟然為零」。 事情似乎有了轉機,伊朗政府已經開始嚴肅對待其油氣產業的發展。伊朗新聞報引用石油部長的話說,1997-2001年間,為發展其天然氣產業,伊朗已在此領域與國內外公司簽訂了15個「回購合同」(BUY-BACK DEAL)。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開放其油氣部門。雖然美國對在伊朗投資的非美國公司實行間接制裁,但由於利益誘人,外國公司已經在伊朗承接了一些油氣工程項目,還有一些項目正在洽談中。 目前,伊朗主要致力於開發波斯灣上的南帕爾斯特大型氣田,該氣田為伊朗與卡達共有。2000年11月21日,伊朗新聞報報道,伊朗已與挪威斯達托爾公司(STATOIL)簽定南帕爾斯氣田第6、7和8期開發合同。合同金額達3.3億美元,工期長達46個月。 像其他回購合同類似,這三期氣田的部分產品將用於償付挪威斯達托爾公司的全部資本投入。 回購合同(BUY-BACK DEAL)項下的項目,由國外石油公司提供資金、進行項目開發、工程實施、並在工期結束後將項目運營權移交給伊朗國家石油公司(NIOC)。外國公司投入的成本、銀行費用和協定的回報皆以相關工程產品償付。 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伊朗開放其油氣部門以來,每一個項目合同完成時,人們和媒體都對此類合同的實施對伊朗經濟、社會和政治的影響存在不同的看法,表達了不同的意見。 伊朗波斯文報紙「HAMSHAHRI」2002年11月30日刊載文章指出,對於回購合同,在伊朗各界存在三種不同的態度和意見。有人認為:由於現行伊朗憲法的某些限制條款的存在,目前回購合同是伊朗石油產業與國外公司合作的最佳形式;第二種意見是基於伊朗不需要國外投資、伊朗石油產業的發展應充分發揮伊朗國內潛力的立場,認為此類合同違背伊朗國家利益,並會在將來給伊朗經濟帶來麻煩;也有人認為應該通過修改憲法的某些條款,同時允許以「產品分享」(PRODUCTION SHARING)的形式與國外公司合作(「產品分享」是目前國際工程合作普遍採用的模式)。他們認為由於回購合同的年限一般較短,通常為5至7年,對國外公司來說缺乏足夠的利益激勵,很難使他們以盡可能最好的方式來實施工程,而這點對工程管理質量、資源保護、伊朗人才培訓和培養、成熟技術的引進都將有負面影響。 無論人們對以「回購」形式與國外公司合作的看法如何,這些合作的實施被看作是對美國對伊朗經濟制裁的一種成功突破,並被認為是伊朗在國際舞台政治意義上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