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產品包裝上的"衛生許可證號"英文是
healthy license number
2. 衛生許可證用日語怎麼寫
衛生許可證
3. 衛生許可證的英文 是什麼
衛生許可證
hygienic license
短語
食堂衛生許可證 Cafeteria Sanitary License
食品衛生許可證 food hygiene licence
廚房/餐廳衛生許可證 Kitchen / canteen hygiene certificate
雙語例句
1.
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偽造、塗改、出借衛生許可證。
Food procers or marketers may not forge, alter or lend the hygiene licence.
2.
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No person who has not obtained a hygiene licence may engage in food proction or marketing.
3.
說明:租展位時候,請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商檢證書和特殊化妝品的衛生許可證批件。(復印件)
Note:Plesae take Enterpise Legal Person Business License, Proction Permit, Sanitary Premit , Commodit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and Sanitary Permit for Special Cosmetics.
4. 衛生許可證怎麼辦理
1、申報:申請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衛生許可證申請書》或者《衛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並遞交符合衛生要求的有關材料。
2、登記:依照衛生許可受理規定和公共場所許可的條件,有關部門對屬於受理范圍的申報材料進行核對、登記。如果是公共場所,申請單位要先辦理建設項目衛生審查認定,等驗收通過後,在申報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3、受理:經過審查後,衛生行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受理規定的單位發放《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對不符合受理規定的發放《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對於資料不全的,發出《行政許可補正材料通知書》。
4、審查:衛生行政部門受理後,組織業務人員按照國家標准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於有問題的提出整改措施。
5、決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審查意見,對符合規定的單位準予行政許可。
6、送達:衛生行政部門要在十個工作日內向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單位或者個人辦法《衛生許可證》。
用於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飲用水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和衛生規范。飲用水供水單位從事生產或者供應活動,應當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生產用於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的單位和生產用於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應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批。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二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特定活動,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申請書需要採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行政許可申請書格式文本。申請書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與申請行政許可事項沒有直接關系的內容。
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提出行政許可申請。但是,依法應當由申請人到行政機關辦公場所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的除外。
行政許可申請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
第三十一條 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行政機關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與其申請的行政許可事項無關的技術資料和其他材料。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轉讓技術作為取得行政許可的條件;不得在實施行政許可的過程中,直接或者間接地要求轉讓技術。
第三十四條 行政機關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機關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書面的行政許可決定。
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行政機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5. 衛生許可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在辦證窗口領取並填寫《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同時提供以下
資料:
1、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業主或負責人資格證明;
3、生產經營場地平面圖;
4、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合格證明;
5、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預防性衛生審核材料;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或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生產經營場所基本衛生設施要求:
1、生產經營場地應當離污染源倒糞站、垃圾箱、公共廁所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場所10米以上;
2、經營干點、濕點的場地面積應分別不小於8、15平方米;經營飯菜的面積建議在50平方米以上;兼營其他品種的,其場地面積需要另增;
3、飲食業按照經營面積或就餐座位數分為大、中、小三類型。
大型餐飲業經營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座位數為500座以上;
中型餐飲業面積300-1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數為150-500座;
小型餐飲業經營面積30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數為150座以下。
4、廚房包括原料貯存、粗加工、清洗消毒、烹調場所與餐廳的面積之比不小於1:2,烹調場所凈高度不低於2.5米;
5、餐飲具及工用具清洗必須設立專用水池;有專用密閉的保潔櫃;供顧客可重復使用的毛巾應有專用清潔消毒池和專用保潔櫃;大中型飯店必須採用洗碗機,小型飯店採用相應的專用設備;餐飲具必須採用物理方法消毒。
6、熟食專間應設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配備專用的食品工用具、有效的空氣消毒裝置、空調、流動水源、食品冷藏設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設施,專間的溫度應低於25度;小型飯店的熟食專間面積不應小於5平方米,中型的面積不應小於15平方米,大型的面積不應小於30平方米。並設2次更衣室。
7、必須設置衛生間及洗手設施。小型飯店設1個以上專用洗手設施,中型的設3個以上專用洗手設施,大型的設6個以上專用洗手設施。
8、設有與經營場所相對應的倉庫,倉庫必須通風、並設有防潮、防霉、防毒、防害等防污染的設施;
9、經現場審核基本符合上述衛生要求。
三、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基本條件:
1、場所基本設施符合衛生要求;
2、從業人員經健康檢查和培訓合格;
3、衛生制度健全、應當提供的資料齊全;
4、星級飯店賓館應當設有或者落實食品衛生質量檢驗機構,食品衛生質量檢驗機構內應當配備經衛生行政部門培訓考核後取得合格證書的專業人員。
四、承諾時限:
1、受理後,30天內作出同意,限期整改或者批准、不批準的審查決定;2、批准後10天內到我單位辦證窗口注冊登記,並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
6. 辦理衛生許可證的申請怎麼寫
辦理時會讓你填寫一張表格
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填寫須知
1、申請書由申請者如實填寫後提交衛生行政部門,核發衛生許可證。
2、用鋼筆、毛筆填寫,字跡清楚,不得塗改,不得用園珠筆、鉛筆,空格處填「無」或「/」。
3、單位名稱(字型大小):按工商行政部門預先核准通知。』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必在」法人及法人代表」欄中重復填寫;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應填上級領導單位及其負責人;食品攤販(個體工商戶)此欄不必填寫。
4、經濟性質:分別填寫國有、集體、個體、私營;聯營、股份制、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等。
5、地址:市(地)的市區,填寫市名、路名、門牌號,市(地)的農村與縣(市、區)填寫:縣(市、區)名、鄉(鎮)名、路名(或行政村名)、門牌號(或自然村名)。
6、應體檢培訓人數:按規定應當取得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衛生管理員、生產經營等人員。
7、申請許可項目:填寫生產經營的品種(或類別)及其方式。生產經營方式分別為生產、加工、批發、零售、供應、儲運等。
8、要求保密的材料:指申請者對申報的材料中要求給予保密的某些材料。
9、衛生設施:填寫生產經營品種指應必需具有的衛生設施。
10、主管部門意見:應由企業歸口的各級人民政府生產經營管理部門簽署意見;聯營企業可由一方的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由中方主管部門簽署;私營企業、食品攤販(個體工商戶)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個體勞協等組織簽署意見
7. 衛生許可證書面申請怎麼寫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到轄區衛生監督所領取衛生許可證申請書,按照要求如實填寫,並提交相關材料。辦理「衛生許可證」
第三條 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到衛生防疫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一、登記要求:准備開業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持其主管部門證明。已開業需補辦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攜帶介紹信和工商營業執照。上述手續齊全者,發給「衛生許可證申請書」一式2份。
二、「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填寫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經營者要提供經營場所的平面圖、衛生設施等有關資料及從業人員情況;
(二)「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必須用鋼筆或墨筆填寫,字跡工整、內容准確。填好後由經營者的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送衛生防疫機構。
第四條 衛生防疫機構接到申報材料後,在45日內逐項檢查申報材料是否齊全、准確,若有漏項、錯誤處應通知其補正。對申報材料合格者,派兩名以上衛生監督員或助理衛生監督員(其中衛生監督員不少於1名)進行現場監督、監測,在「衛生許可證申請書」上填寫衛生評價意見,報送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第五條 發放「衛生許可證」和通過復核的條件:
一、經監督檢查後主要衛生指標符合衛生要求;
二、從業人員體檢合格,對傳染病患者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崗位;
三、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率在80%以上。
第六條 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經營單位,衛生防疫機構提出書面改進意見,經營單位改進後重新申請。
第七條 「衛生許可證」的發放:
一、「衛生許可證」應用墨筆填寫,寫明編號、單位全稱、經營項目、發證日期,並加蓋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公章。如經營多種公共場所的單位,要在「衛生許可證」上註明其兼營項目。
二、衛生行政部門應自衛生防疫機構接到「衛生許可證申請書」之次日起兩個月內,對審查合格者簽發「衛生許可證」。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衛生職能部門負責簽發本系統管轄范圍內的機場、車站、碼頭等候室等公共場所和民航客機、鐵路客車、客輪以及主要為本系統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三、「衛生許可證」每兩年復核1次。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期滿前30日將「衛生許可證復核登記表」發給經營單位,經營單位應在15日內填寫並交回「衛生許可證復核登記表」。監督機構收到「衛生許可證復核登記表」後60日內完成對經營場所衛生狀況的復核審查,在「衛生許可證復核登記表」上填寫復核意見,合格者加蓋「審核章」。「衛生許可證復核登記表」一式2份,1份存檔,1份交經營單位。
四、經營單位領證後如有新增經營項目,須申報新增經營項目,並按有關規定和標准接受衛生監督、監測。
8. 衛生許可證
申請人填寫相應的申請表,到受理窗口遞交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提交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材料,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相關證明、委託代理人資格證明等資料,食品經營活動的場所和設備布局、生產工藝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預防性衛生審核材料,承諾書,經營場所場地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食品衛生許可證辦理工作人員審批,在收到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受理後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