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伊朗制裁的內容是什麼
新的制裁方案加大了對伊朗的制裁力度,禁止伊朗在國外參與核領域的投資活動;禁止各國向伊朗出口坦克、戰斗機和軍艦等重型武器裝備;禁止伊朗進行任何與可運載核武器彈道導彈有關的活動。決議還要求,加強在港口和公海對涉嫌運送違禁品貨船的檢查措施;擴大資產凍結和限制旅行的人員和實體名單,在新的制裁決議中,有41家公司被添加到這一名單上,伊朗伊斯法罕核技術中心的負責人也成為限制旅行的對象。同時,新的制裁決議還要求禁止各國與伊朗進行與核活動有關的金融交易;建立負責監督制裁執行情況的專家組等等。
㈡ 美國為什麼向伊朗禁運
美國對伊朗執行高科技產品出口禁運是美國對伊朗一系列制裁的一部分,美國對伊朗制裁的原因分析如下:
自從1979年伊朗發生重大變化之後,美國和伊朗的關系就從原來親密盟友成為深仇大恨的仇人。美國不僅支持仇視伊朗的阿拉伯國家對伊朗進行打擊,比如就想方設法支持薩達姆打擊伊朗勢力。與此同時還對伊朗執行一系列的制裁。數十年來,美國和伊朗的關系基本沒有改善。特別是21世紀以來,伊朗為了民用以及防衛發展核武器的時候,美國率領西方國家對伊朗進行一步步的制裁。高科技產品禁運屬於制裁的一部分。
關於為什麼要執行高科技產品的禁運,主要是因為高科技會大大促進伊朗民用技術的發展和軍事技術的變革。民用技術的發展可以促進伊朗的經濟,如果封殺了伊朗的高科技產業,可以讓伊朗的工業水平被先進國家來開代差,從而對經濟發展更加不利。而軍用技術就更明顯了,可以讓伊朗軍隊戰鬥力倍增的技術當然要想盡一些辦法封鎖了。
至於美國對於伊朗的制裁,比如美國和西方國家近期和伊朗簽署了協議。伊朗放棄發展核技術,採取一些實際手段,比如接受國際原子能委員會的監督,拆除部分離心機。而美國和西方國家放鬆對伊朗的制裁。但是美國和伊朗的關系並沒有就此改變,美國解除部分制裁之後不久,又以伊朗發展遠程導彈為由重新制裁伊朗。所以伊朗的制裁問題很可能會在相當長的歷史時間內持續下去。
㈢ 伊朗的法律幾種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鼓勵和保護外國投資法》
鼓勵和保護外國投資法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本法中所採用的術語和片語具有以下含義:
法律:鼓勵和保護外國投資法
外國投資者:根據本法第六條獲得投資許可的非伊朗自然人、法人或者使用國外資金來源的伊朗自然人、法人。
外資:由外國投資者引進伊朗的現金或非現金類各種資本包括以下內容:
1.通過銀行系統或其它渠道並經伊朗中央銀行認可引進伊朗的可兌換外匯現金。
2.機械、設備
3.儀器、零配件、散裝件、原材料、添加材料、輔助材料
4.專利權、專有技術、品牌、商標、專業化服務
5.外國投資者可轉讓的股息
6.內閣批準的其它內容
外國投資:獲得投資許可後,在一個新的經濟部門或原有的經濟部門所利用的外國資本
投資許可:根據本法第六條為每一項外國投資頒發的許可
組織;伊歷1353年4月24日通過的《財經部成立法》第五條中提到的伊朗投資和經濟技術援助組織
最高委員會:伊歷1354年3月12日通過的《伊朗投資和經濟技術援助組織章程法》第七條中提到的最高委員會。
委員會:本法第六條中提到的外國投資委員會。
第二章 接受外資的一般條件
第二條
接受外國投資應當有利於開發、發展工業、礦業、農業和服務業方面的生產,應當根據本法並遵循國家現行其他現行法律、法規,按照以下准則進行:
1. 有利於經濟的增長,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的提高,就業機會的增加和出口的增長。
2. 不威脅到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破壞生太環境,不擾亂國家經濟,不破壞依靠國內投資而進行的生產活動。
3. 不導致政府向外國投資者提供特權,特權是指使外國投資者處於壟斷地位的權利。
4. 本法中外國投資所生產的產品及服務價值與頒發許可時國內市場的產品及服務價值的比例,在每個經濟部門不超過25%,國內行業不超過35%。內閣即將批準的《投資法實施細則》將明確外資可以投資的行業和數量
用於生產出口和提供出口服務(原油除外)的外國投資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備 注
1931年7月7日頒布的關於《外國公民不動產所有權法》依然有效,本法不允許以外國投資者的名義擁有任何形式、任何數量的土地。
第三條
被本法接受的外國投資享受本法的優惠,受本法的保護。這些投資通過以下二種途徑被接受:
1. 外資直接投放到對私營企業開放的領域。
2. 外資以"國民參與"、"回購"和"建設、經營、轉計"方式投放到所有行業。但這些投資不依賴政府、銀行、國營公司提供的擔保,完全用投資經濟項目的所得償還本金和利息。
備 注 一
如果以本條第二款"建設、經營、轉讓"(BOT)方式進入的外資及其利潤尚未被償還,外國投資者有權對留存在投資經濟部門的資本股份行使所有權。
備 注 二
關於本法第三條第二款的投資,如果新法或政府決策導致己簽訂的財務合同被禁止或中止執行,所引起的損失將由政府償還,但最多不超過到期的分期應付款額。內閣將在本法框架內確定可接受賠償的范圍。
第 四條
外國政府在伊朗的投資須經議會以個案方式批准,外國國營公司的投資將被視為私營公司的投資。
第三章 權威機構
第五條
組織是國家鼓勵外國投資、處理與外國投資有關所有事務的唯一官方機構。外國投資者必須向組織遞交有關投資、資本進入、項目選擇、資本撤出的申請。
第 六 條
為審批批第五條的申請,將成立一個以財經部副部長為主席的外國投資委員會,成員包括外交部副部長、國家管理和計劃組織副主席、中央銀行副行長以及視情而定的相關部的副部長。
投資許可經委員會通過並經財經部部長簽字後即可發放。
接受外國投資時,委員會應遵守本法第二條規定。
備 注
組織接到投資申請後,應該在十五天內對申請進行初步審議並將意見提交委員會,委員會應在組織提交意見後一個月內對其進行研究並書面公布審批結果。
第 七 條
為了簡化和加速外國投資申請的審批手續,所有有關機關包括財經部、外交部、商業部、勞工部、中央銀行、海關、工業所有制企業和公司注冊機關、環境保護組織等應該向組織推薦一名有本單位最高領導簽字同意的全權代表。被推薦的代表們作為該部門與組織之間的協調者和聯系人,處理與該部門有關的一切事務。
第四章 外國資本的保障和轉移
第八條
本法涉及的外國投資者享受與國內投資者同等的權益、保護和優惠。
第 九 條
不得沒收外國投資或將其財產收歸國有。除非為了公共利益,按照法律條款,以非歧視性的方式,對其財產進行沒收或對其所有制進行國有化。但在此之前,應盡快按投資的實際價值給於適當的賠償。
備注一
賠償損失的要求必須在財產被沒收或所有制被國有化後一年內向委員會提出。
備注二
因沒收財產和國有化所有制引起的糾紛將根據本法第十九條解決。
第 十 條
外資可以部分或全部轉讓給國內投資者,或在獲得委員會的同意並經財經部部長批准後轉讓給另一個外國投資者。一旦向其他外國投資者轉讓資本,接受方必須具備起碼的投資者條件,按照本法規定,其將被視為前投資者的繼承人和參與者。
第五章 外資的接受、出入境的規定
第十一條
外資可以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進入伊朗並受本法保護。
1.兌換成里亞爾的現金。
2.用於直接購買或訂購與外國投資有關商品的未兌換成里亞爾的現金。
3. 經權威機關評估的非現金資本。
備 注
本法實施細則將明確外資的注冊手續和評估萬人。
第十二條
外資出、入境及轉移時如實行的是單一匯率即國家官方匯率,就按官方匯率結算。如未實行單一匯率,按經中央銀行確認的當日自由市場匯率結算。
第十三條
公司在完成全部義務並交納了法定的費用後,提前三個月通知委員會,經委員會通過並財經部部長批准後可將原投資、派生的利潤或投資餘款匯出伊朗。
第十四條
外資在扣除了稅款、費用及法定儲備金後,其利潤經委員會通過並財經部部長批准後可匯出伊朗。
第十五條
在《外國投資法》框架內,經委員會通過並財經部部長批准後,給外國投資者的優惠分期付款以及專利、專有技術、技術服務、咨詢設計、品牌、商標和管理等各種合同的費用可以匯出境外。
第十六條
第十三、十四、十五條中所提到的外資轉移應遵照本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第十二、十四、十五條中所提到的外資轉移按以下方式獲取外匯。
1.從銀行購買外匯。
2.使用外資的經濟部門通過出口所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獲取外匯。
3.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出口合法商品所得外匯。
備 注 一
投資許可中必須註明上述途徑中的一種或數種。
備 注 二
中央銀行在獲得組織的同意和財政部部長的批准後應該確保本條第一款給外國投資者的可匯出外匯。
備 注 三
本條第二、三款的投資許可將被視為出口許可。
第十八條
在投資許可框架內,進入伊朗的外資未被使用部分在撤出伊朗時,不受外匯法律法規和進出口法規的限制。
第六章 解決糾紛
第十九條
政府與外國投資者在投資方面的糾紛如不能通過協商解決,則由國內法院進行調解,除非與外國投資者所在國政府在雙邊投資合同中一致同意用其他方式進行解決。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條
有關執行部門應該按照組織的要求,在發放簽證、居住證、營業執照、安排就業等方面為在私營企業進行投資的外國投資者、外國經理、外國專家以及他們的直系親屬提供便利。
備 注
組織與實施部門之間的糾紛根據財經部部長的意見解決。
第二十一條
組織有義務讓公眾了解有關外國投資者、外國投資、投資機會、伊朗的合作夥伴以及其他方面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
執行本法的所有各部、各國營公司、政府下屬各組織和公共機構有義務向組織提供有關外國投資的情況和報告。以便組織根據上一條款採取措施。
第二十三條
財政部長應每六個月向議會有關委員會遞交一份組織在外國投資方面的工作報告。
第二十四條
本法及實施細則自通過之日起,1334年 8月 7日通過的 《吸引和保護外國投資法》及《實施細則》作廢。以前根據原投資法接受的外資納入本法管轄。本法內容如果被未來的法律法規所取代或修改,那麼,新法將對此作出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法實施細則將在二個月內由財經部制定並交內閣批准。
㈣ 關於伊朗出口問題
1.出口伊朗的貨物有什麼限制條款,制裁針對哪些領域:
這裡面的限制主要在進口和出口兩個環節,進口的話,伊朗政府會頒布一些禁止進口、禁止使用官方外匯等一級二級禁令,主要為了保護本國產業和本國的外匯,隨著外匯儲備的多少和境內的需求,這個清單會經常變更,我們作為出口方如果這個不是主要市場,不需要特別關注,只要客戶能辦的出進口許可證,付得出錢,就可以出。
關於出口限制,主要來自製裁方面的法律法規,中國對伊朗是沒有制裁的,但是遵從聯合國的一些決議,比如兩用物項、涉核的,就不要出了,一般民營企業也沒有這些東西出口;歐盟的也差不多這些,主要是美國的,這個名單就比較豐富了,主要涉及7大行業:
能源石化、汽車、貴金屬、碳素石墨/原材料或半成品金屬、礦產、煤炭、工業軟體。汽車行業有點特殊,美國的目的是打擊其汽車製造業,所以整車和用於售後維修的汽配是可以的。
貿易過程中涉及美國因素的,包括人、物料、企業組織、還有金融支付手段(美元),都不要參與了,這個涉及一級制裁。
還有就是已經上了美國的制裁黑名單的人、企業組織、船舶、船公司,就不要參與到貿易鏈條裡面了,這個涉及二級制裁。
美國雖然就制裁了這些,但是他還是美元體系的霸主,世界上絕大多數商業銀行做美元結算業務,如果這些銀行被查出來涉及伊朗業務,是會被處以巨額罰款的,所以這些銀行收錢,你要麼不讓他們知道,要麼就不要通過他們收。大數據時代,不讓他們知道這個已經越來越難了,不通過他們收,目前唯一的安全渠道就是昆侖銀行,我們一直在做。
2. 運輸方式哪個安全:
運輸方式不限,但是不要用美國制裁了的伊朗國航和他的船舶,還有伊朗航空,馬漢航空等,目前上黑名單的是這幾個,後面可能也會增加,所以要時不時跟蹤他們公布的信息。新添加的黑名單有3個月的隔離緩沖期。排除了這些因素,不管海運還是空運都是安全的,現在有大量的小艙東在走伊朗線,因為目標小,只要不觸犯美國的制裁法規,也不會上黑名單。
㈤ 美國當年將中興納入黑名單是因為什麼
2016年3月,美國商務部宣布,以違反美國出口管製法規為由,將中興通訊等中國企業列入貿易黑名單,並對中興採取限制出口措施。
因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出口管製法律,中國電信設備製造商中興通訊遭到美國商務部處罰。當地時間3月7日,美國商務部網站公布將中興通訊等中國企業列入「實體清單」,採取限制出口措施。
㈥ 中興為什麼不能出口高科技產品給伊朗主權國家 美國確
標題就是一個錯誤的命題,美國禁止出口美國的高科技產品給伊朗,你想獲得美國的高科技產品,必須先簽訂限制性協議,否則你根本沒獲得美國的高科技產品。這個限制性協議當然包括禁止轉售美國的高科技產品給伊朗了。一句話,你可以不買美國的高科技產品,買了,就要遵守協議。你出口大陸產的底褲(不包含美國技術)給伊朗,美國才懶得理你。 一邊偷偷摸摸的轉售美國禁售的高科技產品,一邊哭著喊著美國霸道?
㈦ 昆侖銀行恢復對伊業務,但限制依然存在!
伊朗《金融論壇報》12月23日報道, 本周,中國的昆侖銀行在暫停服務一個月後正式恢復對伊朗的業務 。但該銀行的業務范圍達不到伊朗企業所希望的,因為昆侖銀行將嚴格遵守美國的制裁規定。昆侖銀行在發給伊朗銀行的正式通知明確表示 「能夠恢復業務的合作對象為不受美國財政部二級制裁的伊朗銀行,且僅限於伊朗與中國雙邊貿易中的人道主義和非制裁領域的商品和服務」。 該通知提醒伊朗銀行,根據美國財政部的規定,伊朗 汽車 行業、石化行業、能源、航運、造船業以及鋁鋼等半成品等關鍵行業在制裁之列。
伊朗企業對昆侖的舉動反應不一,有些企業對中國恢復與伊朗的金融結算表示感激。還有一些企業感到失望,稱北京不再願意繞過美國的制裁。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 「即使是歐洲的特殊目的工具(SPV)也會像中國昆侖銀行一樣運作,我們不應該過分強調昆侖銀行新規定的負面影響。」 上周,伊朗總商會副總裁佩特拉姆•索爾塔尼的推文稱,他對未來局勢持暗淡的看法,並直言不諱地說,這表明「伊朗沒有戰略夥伴」。
自2012年上一輪制裁之前,昆侖銀行一直是中伊之間金融結算的主要渠道。由於擔心受到美國越來越多的限制,中石油作為昆侖銀行的母公司,可能會停止其銀行部門開展與伊朗有關的大部分金融服務。
據消息人士稱,隨著美國制裁給全球機構帶來越來越大的壓力,中石油現在認為昆侖銀行的伊朗業務是一種負擔,阻礙了該公司的保險和租賃等其他常規金融服務。該消息人士稱,中石油正在游說北京讓一家更小的中國商業銀行接管該業務,或直接將其置於政府機構之下。
昆侖銀行開通後結算的具體細節是怎麼樣的呢?
具體步驟
一、貿易背景要求
僅限於以下三類貿易背景
1. SRE豁免事項:特指已取得SRE豁免的伊朗石油及石油產品的進口及與SRE豁免相關的運輸、保險、港口等配套服務;
2. 人道主義物資:具體包括農產品,食品,葯品和醫療設備;
3. 非制裁領域貿易:特指不涉及美製裁類范圍的貨物和服務貿易;
二、收匯入賬所需資料:
1-商業合同;
2-商業發票;
3-出口報關單;
4-運輸單據(根據運輸方式不同包括海運提單、空運單、陸運單、多式聯運單等);
5-原產地證明;
6-涉外收入貿易背景確認書;
7-跨境人民幣收款說明;
8-國際業務貿易背景承諾函;
9-預收款項貿易背景承諾函;
三、伊朗結算銀行款項問題:
目前在伊朗除伊朗農行的款項比較充裕以外,其他伊朗銀行款項較為緊張,不一定能付出款,所以讓客戶付款時,最好和昆侖銀行先溝通有沒有款項。而且只能用人民幣結算。
溫馨提示
特別提醒!和伊朗有貿易往來的外貿朋友需要注意了,今年二月份伊朗海關針對從中國進口的商品發布了新規:
伊朗的進口商(進口許可證上顯示的進口公司信息)需以其名義通過銀行向供應商繳付貨款,並提供付款證明給伊朗海關後才能以該進口商的名義完成進口清關手續。如果在伊朗使用貿易代理進口,同樣需要需要通過貿易公司的賬戶繳付貨款並提供證明給海關。
今年五月在美國准備對伊朗實施新的制裁之際管理貨幣外流,以保護國內生產商。伊朗准備了一份10大類1339種商品的清單,全面禁止進口。
所以出口伊朗的外貿公司必須了解伊朗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1伊朗的進口關稅
伊朗採用世界海關組織稅則商品分類目錄的關稅體制,是在從價基礎上徵收關稅。關稅按中央銀行制定的匯率以里亞爾支付。
大部分機械設備的征稅比例為到岸價的5%到10%,某些產品則高達150%。進口貨物還要被抽取數筆小稅,其中包括佔到岸價總值1.5%的商會稅。
經批準的外國投資項目所需進口的資本貨物和原材料可免除關稅,對醫葯、實驗室用的化學品不征關稅。
幾乎所有的貨物都要徵收商業利潤稅,稅率在每年的進口規則中都會列,商業利潤稅大都以重量計,但某些也以數量或價值計。若以重量來計算的話,海關會把普通包裝的重量從總重量中減去。
按值計價的稅率從1%到200%各不相同。商業利潤稅中還包括壟斷稅,該稅必須在清關前付清。若申報有假或有其他違反進口規則的行為,海關將會沒收貨物或處以罰款。
如果從應繳付罰款那天算起,在兩個月內還沒有支付,那麼會將相當於罰款價值的部分貨物公開拍賣。
如貨物被海關無理扣留,扣留期間每個月可得到不超過貨物價值1%的賠償費。
2進口單證
商業發票一式三份。計征關稅所需的發票要求用英語或法語書寫。內容包括所有商業上的通用說明,如貨物的號碼、數量和種類,詳細的貨物名稱、毛重和凈重、原產地。
此外必須寫出信用證號碼,最好註明稅則編號、外匯許可證細節(號碼、簽發地點和時間),價格要寫出離岸和到岸價。
提單,航空運單無需公證,但是要寫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應註明信用證的號碼。鐵路運輸需一份國際貨運提單。
檢驗證明書:據伊朗中央銀行的指令,伊朗的私人公司有義務在交割價值超過150萬里亞爾的貨物時,必須對購買的人出示檢驗證明書,中央銀行批准了15家檢驗公司。證書必須遞交三份(一份復印件留在商會)。
運費單:如運費單需公證,那麼在單據末尾必須簽上具法律效力的價格說明:「我們保證上面提到的價格連同我們所有的文件都是正確的。」
3進口管制
伊朗的進口項目規定在每年伊朗農歷的元旦(3月21日)由商業部頒布。該規定將進口貨物分為四等:授全權的、有條件授權的(若幹部門決定的)、未授權的、禁止的(按伊斯蘭的法律和規定禁止進口的)貨物。
由於「進口規定」不斷變化,因此建議需要時提前向主管的「采購供應中心」詢問。
對某些食品、飲料、葯品和盥洗設備有很多規定。例如標簽上必須寫上:
1)商品名稱和製造商的地址以及原產地;
2)商標在伊朗登記注冊號碼;
3)衛生部關於允許產品在伊朗生產和銷售的許可證號碼和日期。向伊朗出口要注意遵守伊朗國家標准局(ISIRI)新的標准。許多工業用化學葯劑需要特殊的進口許可。
對進口的活物、蜜蜂和昆蟲、禽蛋、植物的根、球莖、桿梗、嫩枝、新鮮的水果蔬菜、種子及任何植物或植物部分,都需原產國的衛生證明文件,並得到伊朗農業部的事先許可。
進口許可通常規定了入境要求、特殊對待、入境口岸限制及有關細目所需的證明文件。
另外,向伊朗出口獸葯製品(包括喂養精料和補充飼料)要按伊朗農業部的要求提交一份證明,闡述該產品在原產國內自由生產、使用和銷售的情況。該證明書要經原產國農業部獸醫葯部門的批准。
4通過快遞出口到伊朗
1)伊朗海關規定:所有下述限制寄運的物品,如果以樣品寄運出口,貨物數量不能超過5PCS。
相關限制數量的貨物品種如下:Ceramic procts(陶瓷製品) 、Circuits &circuit boards(電路&線路板)、Computer software(計算機軟體)、Cotton (棉花)、Drugs prescription(處方葯類)、Electronic equipment(電子設備)、Eye glasses and contacts(眼鏡)、Glass procts(玻璃製品)、 Instrial equipment(工業設備)、 Labels (標簽)、 Sports equipment(運動設備)、Toys(玩具)、Typewriter ribbons(打字機色帶)、Leather goods(皮革製品) 、Marble procts(大理石製品)、Measuring apparatus (計量儀器)、Medical/dental supplies&equipment(醫學/牙科的物料和設備)、Parts,machine&electronic(機械及電子類配件)。
2).無論文件還是貨物,出口伊朗都需要提供保函,要真正發件客戶蓋章原件,注意不能是快遞公司的章。
3)伊朗海關規定:伊朗不接受收件人是運輸公司,海關查到會強制退回。
4)伊朗的體積限制是不能超180cm *120cm*150cm (長*寬*高)。
5)中國出口伊朗或從伊朗轉口運輸的貨物單證新規定
根據伊朗航運協會要求,自2015年5月2日起,所有出口至伊朗的貨物,提單上必須顯示商品的HS編碼和客戶身份識別號。遵循這項新規,出口至伊朗的Shipment Instruction(裝船指示)上要求准確提供以下信息:
1)每種貨品的8位HS編碼。
2)收貨人和通知人的身份識別號:
a. 如果收貨人和通知人是公司, 需提供12位的company registration number(公司注冊號)和9到12位的national code(國家編號)。
b. 如果收貨人和通知人是個體,則需提供1
0位的national identity number(國家識別號)。
如有違規,將可能造成貨物清關延誤,並產生額外的碼頭堆存費和集裝箱超期使用費,以及當局徵收的其它潛在費用。
3)伊朗運協會要求只接受簽發的記名提單,不接受指示提單 如 TO ORDER 或 TO ORDER OF XXX,就是提單收貨人必須列印實際的收貨人,當貨物裝船出運後發現提單收貨人打錯,要修改提單是不能更改收貨人,而只能更改目的港。
4)在簽發記名提單的情況下,必須在單證指定位置輸入收貨人的NATIONAL ID(公司注冊代碼和收貨人個人代碼)
5)所有出口到伊朗或在伊朗轉運貨物的艙單上必須顯示八位數字商品海關HS CODE (8位數字)代碼。
a:當一票貨物只有一個HS CODE時,請在訂艙時將HS CODE錄入貨物明細及訂艙端的指定位置。
b:當一票貨物中有多個HS CODE時,在HS CODE欄位中輸入主要貨物的HS CODE,同時在貨物描述項下輸入所有的HS CODE。
6)單證要求:
a.貨物描述項下加錄:
SHIPPER GUARANTEES THAT THE ABOVE SHIPMENT IS NOT BELONGING TO THE EMBARGOED CARGO
b.凡卸貨港為阿巴斯,並由收貨人自行安排轉運的貨物(含伊朗境內/外), 在訂艙中請務必在英文品名下註明,格式如下:
cargo in transit to 地址XXX,國家XXX on 收貨人或通知方's risk and account,
XXX SHIPPING COMPANY responsibility will be finished on SHAHID RAJAEE S E Z
7)出口到伊朗的貨物,都必須提供發票和裝箱單,發票和裝箱單上的收發貨人必須跟提單上的收發貨人是一致的。
8)伊朗進口商是有名的L/C的規定條款非常多的,大多數伊朗的信用證都把裝運的船公司出具"船證"作為議付單證之一。
9)目的港 KHORRAMSHAHR 與 KHORRAMSHAHR SPECIAL ECONOMIC ZONE的性質是不一樣的,不可混為一談,B.ABBAS / BUSHEHR / CHABAHAR等港口依此類推。
10)伊朗內陸點:貨物的重量加上集裝箱的皮重總重實際不能超過22噸。
11)提單上必須顯示船公司指定的內陸運輸公司名稱,提單上的件數和貨重應與發票、裝箱單等一致。如單票提單含兩個以上集裝箱,裝箱單上必須註明每個集裝箱的件數、毛重和尺碼。
12)貨物抵運BANDAR ABBAS起免費堆存10天。若超過10天未提貨,前10天就不能享受免費堆存,並將從卸船第一天開始計算收取堆存費。
13)個別目的地收取的食物稅及其他稅由發貨人承擔,需要跟船公司個別確認。
14)提單上的CONSIGNEE 和 NOTIFY 兩者之一必須顯示正確的聯系方式(TEL / FAX ), 如因貿易原因不能顯示,必須得到發貨人出具的" 提單不顯示收貨人聯系方式保函 "。
15)提單上必須正確顯示L/D TERM,如 " CY-CY ""CY-FO"。
16)提單上必須正確清楚顯示箱型箱量以及整箱(FCL) / 拼箱(LCL)。
17)提單上必須正確顯示大寫的PACKAGES,如" SAY THIRTY-TWO CASES ONLY "。
18)提單上不能顯示任何運費及貨價。
20)出口伊朗的製成品必須要做VOC認證,食品需要halal認證。
出口伊朗,關於認證
1、認證簡介
伊朗標准和工業研究院(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Instrial Research of Iran,ISIRI)是該國進口檢驗的政府主管部門,負責標準的制定、為進出口頒發一致性證書以及審核驗貨公司的資質,對產品的發出地和目的地實施監控。
出口至伊朗的貨物在出口地執行裝船前檢驗(Pre-Shipment Inspection,PSI)是伊朗政府的強制性檢驗要求。
只要是伊朗政府機構發布的清單上要求按照相關國內國際標准進行測試的產品,都必須在出口地進行測試、檢驗、監裝,並由ISIRI認可的檢驗機構根據伊朗政府認可的國內國際標准,對出口至伊朗的產品進行測試、檢驗、監裝的結果出具VOC/COI證書,進口商憑VOC/COI證書才能辦理通關手續。
有時,出口商品雖然未列入清單中,但海關仍會要求進口商提供VOC/COI證書,因此,在簽訂合同前應了解清楚是否需要VOC/COI證書通關。VOC/COI證書是一次性的,只針對單批次貨物。買賣雙方均可提出申請。
2、注釋
VOC:符合性證書(Verification of Compliance)
COI:檢驗證書(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3、認證標准
伊朗ISIRI可接受的標准主要有:
國際標准(ISO、IEC等)
歐洲標准(EN)
一些發達國家的標准如:英國標准(BS)、德國標准(DIN)、美國標准(ASME)和(ANSI)、日本標准(JIS)等。
中國標准(GB)目前尚未被伊朗ISIRI所接受
4、部分產品清單
廚衛家電:家用電器、插座、插頭、熱水器、燃氣灶;
建築建材:滅火器、衛生閥門、建築鋼筋、鋼板、電纜、電梯、照明燈具、工業開關、水泥、安全玻璃、瓷磚、水泥管、水泥板、碎石、機制磚、混凝土添加劑、塗料、鋁管等
5、伊朗認證流程
1. 提交申請
貨物相關文件和信息包括:
(1)信用證、形式發票以及進口商直接客戶聯系方式;
(2)買賣雙方初期約定的檢驗范圍,以及驗貨地點、裝箱/裝船地點等初步信息;
(3)檢測報告(如有);
(4)貨物包裝狀況:包裝形式和包裝數量。
2. 檢驗報價
(1)按照檢驗協議分析檢驗范圍:一般商業性檢驗,或者VOC法檢;
(2)確定檢驗方案:檢驗、測試項目及進行方式等;
(3)確定最終價格並出具報價。
3. 檢驗報價的確認和支付
(1)報價的書面確認/簽字蓋章的報價單;
(2)提供銀行付款水單;
(3) 確認付款的到帳狀況;
(4)提供付款人/發票接收單位的信息;
(5)出具檢驗費用發票。
4. 檢驗預約
(1)檢驗的日期和地點:驗貨、裝集裝箱或裝船;
(2)檢驗現場的聯系人/出口商代表及其聯系方式;
(3)最終狀態的裝箱單;
(4)檢驗日期確定。
5. 檢驗執行
(1) 貨物的檢驗:表觀質量、數量、包裝、嘜頭;
(2)貨物的抽樣測試:工廠實驗室見證測試或委託其他符合要求的實驗室;
(3)貨物裝集裝箱,或者裝船的監裝;
(4)檢驗以及測試結果的通報。
6. 檢驗文件提交
(1)測試報告;
(2)提供正式簽章的裝箱單、商業發票和海運提單/空運運單
7. 檢驗證書簽發
所有文件齊全,7個工作日內由第三方機構伊朗公司向進口方簽發正式證書和報告。
6、主要檢驗內容
1.型號、規格及參數
2.外觀質量
3.理化性能、機械性能、電氣性能等指標的檢測(見證檢測或取樣送檢)
4.數量
5.包裝(形式和數量)
6.嘜頭和標記(包含產地標記等)
7.品牌
8.其他:如是否有不符合伊朗法律、法規規定及宗教習慣的商品或違禁品等
9.對於整櫃出運的應進行集裝箱監裝
7、認證費用和周期
費用和周期主要取決於數量、型號種類、貨值和檢驗人工日等。
費用約幾千至幾萬,費用支付方式由交易雙方申請時協商。
周期較快的約10天,慢的則需一個月左右。
㈧ 為什麼美國要制裁伊朗
特朗普政府制裁伊朗,既是無奈之舉,也是一石二鳥的陰損一招。既想藉此撂倒伊朗,除掉這個陽礙它中東戰略的絆腳石,也想通過制裁搞掉歐洲日本這個在石油美元之外的原油貨源,迫使這些大肥羊重新回到美元霸權之下,接受剝削掠奪,繼續當走狗。
特朗普政府對伊朗所謂最高限度制裁,就是依據美國國內法(當然是違反世貿組織規則的)的第三方制裁條款,對與伊朗發生貿易關系的國家和經濟實體實施制裁,藉此達到阻止伊朗石油出口(但這一點實際上它做不到,因為有它無法控制的兩桶油),既掐斷伊朗的經濟命脈,讓伊朗無力破壞它的中東戰略,危及它石油美元的霸權地位,又切斷了歐盟日本伊朗石油貨源,迫使他們回到美國頁岩油、氣和WTl接受美國的吸血割肉,繼續做美國的奴隸。這就是特朗普政府制裁伊朗的真實目的,其實最終目的還是削弱歐盟日本,鞏固美國的經濟霸權。
㈨ 美國為什麼要對伊朗實施制裁
主要是中東各國大多數對美國,都是俯首帖耳,伊朗政府對美國並不感冒。自從伊朗發生革命政變之後,雙方關系一直不友好,伊朗「反美」那是眾所周知。
這對於自喻為「世界警察」美國,自然是忍無可忍。就對伊朗進行數十年制裁。試圖讓伊朗屈服於自己,但是效果並不理想。
當然美國制裁伊朗,還有一個深層原因,就是為了石油。中東不少國家,都是石油大國,新時代誰掌控了石油,誰就掌控世界經濟。
㈩ 伊朗簽證最新政策法律依據是
伊朗簽證最新政策法律依據是:伊朗對持因私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開放普通簽證、過境簽證,從第三國出發的中國公民可持護照、離境機票及其他相關材料在指定機場辦理落地簽。
簽證類型:普通簽證、落地簽和過境簽證。
是否需要面簽:否。
有效期:簽證自簽發之日起30天或90天內有效。
停留時間:普通簽證為30天,落地簽和過境簽證為15天。
建議辦理時間:建議提前3-4周辦理。
入境次數:單次入境。
是否可以延期:是,必須向當地外事警察局提出申請,延期天數根據不同簽證類型而有所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