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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什麼時候能恢復和平

發布時間:2023-03-14 22:04:27

⑴ 伊朗和問題的產生和現狀

伊朗核問題
伊朗核能源開發活動開始於20世紀50年代,當時得到美國及其他西方國家的支持。1980年美伊斷交後,美國曾多次指責伊朗以「和平利用核能」為掩護秘密發展核武器,並對其採取「遏制」政策。
2003年初,伊朗宣布發現並提煉出能為其核電站提供燃料的鈾後,美國對伊朗核能開發計劃提出「嚴重質疑」,並多次警告伊朗停止與鈾濃縮相關的活動,甚至威脅將伊朗核問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
國際原子能機構也通過多項相關決議,要求伊朗與其合作,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終止鈾濃縮活動。在國際社會,特別是在代表歐盟的法國、德國、英國積極斡旋下,伊朗採取了一系列積極舉措。2003年12月18日,伊朗正式簽署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2004年4月,伊朗宣布暫停濃縮鈾離心機的組裝。
為說服伊朗徹底終止鈾濃縮活動,德法英3國還與伊朗舉行了多輪會談,並於2004年11月初在巴黎初步達成協議。由於雙方在關鍵問題上的分歧,巴黎協議未能得到落實。
為了打破伊朗核問題的僵局,去年12月,俄羅斯向伊朗遞交了兩國在俄境內建立鈾濃縮聯合企業的提議,以確保伊朗的核技術不會用於軍事目的。但伊朗表示其鈾濃縮活動必須在本國境內進行。
今年1月3日,伊朗宣布已恢復中止兩年多的核燃料研究工作,並於10日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督下揭掉了核燃料研究設施上的封條,正式恢復核燃料研究活動。此舉引起國際社會的強烈反應。3月28日,安理會通過要求伊朗在30天內中止一切核活動的主席聲明。
6月1日,俄羅斯、美國、中國、英國、法國和德國舉行外長級會議,提出一項旨在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新方案,並要求伊朗盡快對這一方案作出答復。伊朗認為,六國方案雖包含「積極措施」,但也有「模糊不清之處」,有待進一步探討,並多次表示將在8月22日前對六國方案作出答復。
由於伊朗的消極反應,六國外長7月12日在巴黎發表聲明,決定將伊朗核問題重新提交聯合國安理會。盡管聲明隱含制裁的威脅,伊朗依然重申,伊朗尊重國際法和國際准則,但決不放棄獲得核技術的權利。
7月31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了關於伊朗核問題的第1696號決議,要求伊朗在8月31日之前暫停所有與鈾濃縮相關的活動,並呼籲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開展合作。但伊朗表示,伊朗的鈾濃縮活動只會繼續和擴大,不會中止。
伊朗核問題在2006年初成為美國伊朗關系的核心問題,並成為美國伊朗戰爭的潛在導火索。
伊朗核問題的歷史與現狀
1950年代開始核能源開發
1980年美伊斷交,美國多次指責伊朗秘密發展核武器
2003年初伊朗宣布提煉出核電站燃料鈾
2003年12月18日伊朗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
2004年4月,宣布暫停組裝濃縮鈾離心機
2004年6月底,宣布恢復濃縮鈾離心機的組裝,但暫停提煉濃縮鈾
2004年9月21日,宣布開始將37噸鈾礦料中的一部分用於鈾轉化
2004年11月,德法英3國與伊朗在多輪會談後在巴黎初步達成協議,德法英承諾提供核技術、核燃料和一座輕水反應堆
2004年11月22日,伊朗宣布中止鈾濃縮
2006年1月10日,伊朗恢復中止了兩年多的核燃料研究
2006年4月11日,伊朗宣布已成功生產出純度3.5%的低純度濃縮鈾,成為國際核八強之一(五常任理事國,印巴,伊朗)
4月28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向該機構理事會和聯合國安理會提交了關於伊朗核問題的報告。報告說,伊朗未能在聯合國安理會規定的期限內中止鈾濃縮活動,也沒有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核查人員進行全面合作。
2006年5月3日,中美法英德俄六國關於伊朗核問題的協商會議未能達成成果。
國際原子能機構對伊朗核問題的決議
2003年的決議
6月19日,發表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主席關於伊朗核問題的「總結性聲明」敦促伊朗:
迅速糾正總幹事巴拉迪在其報告中提到的伊朗在執行與《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有關的保障協定中存在的所有問題,立即和無條件地簽署和執行保障協定的附加議定書
9月12日,通過決議要求伊朗:在10月底前公開其核計劃,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允許國際原子能機構突擊檢查其核設施,終止提煉濃縮鈾
11月26日,再次通過決議
2004年的決議
3月13日,理事會通過決議批評伊朗沒有公開其部分核計劃
6月18日,理事會通過決議協助解決核計劃的剩餘問題
9月18日,理事會在維也納通過決議要求伊朗終止一切與製造核武器有關的核活動
11月29日,理事會通過決議不將伊朗核問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
2004年的決議
8月11日,理事會通過決議要求伊朗立即停止與鈾濃縮有關的一切核活動
9月24日,理事會通過決議認定伊朗多次不履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義務
美國對伊朗核問題的態度
美國目前准備以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理由,發動對伊朗的戰爭。
美國主戰派
美國總統小布希
國務卿賴斯
主戰派觀點:現在不打,後患無窮;對伊朗動武代價很高,但容忍伊朗擁有核武器對美國的安全形成威脅代價更高;在動武和縱容其擁有核武器之間選擇動武。
美國主和派
前卡特政府國家安全顧問茲比格涅夫·布熱津斯基
主和派觀點:目前局勢類似1962年「古巴導彈危機」,美國政府處於「要麼默許敵人擁有危險武器,要麼動武阻止敵人」的兩難困境;動武則美國將陷入20至30年的另一個伊拉克泥潭。

⑵ 請介紹一下《伊核協議》的主要內容,謝謝!

初步協議內容包括,伊朗不得從事5%以上豐度的鈾濃縮,停止阿拉克重水反應堆建設,允許更多核查,有關六國將不追加對伊新制裁並松綁部分現有制裁,伊朗同意不提煉豐度5%以上的濃縮鈾停建阿拉克重水反應堆。

2015年7月20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伊朗核協議。長達10年的伊朗制裁將被取消。若伊朗在未來十年內違反協議,聯合國將重新對其進行制裁。

伊朗總統魯哈尼發表電視講話,稱伊朗一直遵守伊核協議,盡管美國退出,伊朗將暫時留在伊核協議中,繼續維持該協議框架。

(2)伊朗什麼時候能恢復和平擴展閱讀:

中國政府、外交部一直就關於伊朗核問題的順利解決盡最大的外交努力。中方多次表示始終認為,通過對話、談判等外交手段,找到能夠滿足各方關切的方案,是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正確途徑。

2019年8月27日,外交部發言人耿爽主持例行記者會。耿爽表示,中方一貫強調,沖突對抗不是解決辦法,對話協商才是正確途徑。在伊核問題上,中方始終主張通過對話溝通緩解當前緊張局勢,也為挽救伊核全面協議作出了大量努力。

⑶ 美國和伊朗能否和平解決問題

完全有可能
即便是好戰的美國,他的戰爭也是需要動機的,更是需要理由說服他的人民。打仗要花納稅人的錢,要犧牲生命,你要知道彈劾總統並不難。
美國和伊朗沒有民族宗教矛盾,沒有根本利益的沖突,伊朗沒有侵犯他的核心利益,敵視只是對其政策的不滿,伊朗是中東大國,國內民主自由團結一致,人民為民族而戰戰力極強,美若戰爭得不償失。
矛盾焦點,核武器問題,核武對於伊朗而言是雞肋,那麼多年投入財力物力抗住輿論壓力沒有結果,但也貌似有希望。他也很難,伊朗的敵人是以色列。以色列是美國的重要盟友,美國也不得不壓制伊朗。前段時間,美國說得到情報,伊朗沒有在研製核武,並且勸阻以色列不要動武,這充分說明美國不可能和伊朗開戰。
只要伊朗放棄核武,美伊會迅速升溫,如果不放棄,會一直維持現狀,美國至多打擊其核設施,但更有可能是以色列完成。絕不會爆發全面戰爭

⑷ 兩伊戰爭

兩伊戰爭,又稱第一次海灣戰爭或第一次波斯灣戰爭,是發生在伊朗和伊拉克之間的一場長達8年的邊境戰爭。戰爭於1980年9月22日爆發,直至1988年8月20日結束。伊朗和伊拉克都是亞洲西部的阿拉伯國家。兩國相鄰,共同邊界綿延1200公里,長約100公里的阿拉伯河是兩國南部的自然邊界。長期來兩國存在著邊界爭端,經常發生武裝沖突。另外,宗教也是兩伊戰爭爆發的重要原因。兩國雖然同屬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但是,伊朗90%的居民信仰的是伊斯蘭教的什葉派,而伊拉克60%的居民也是伊斯蘭教的什葉派。
1979年伊朗爆發伊斯蘭革命,伊朗政府強調要向所有伊斯蘭國家「輸出原教旨主義的伊斯蘭革命」,公開號召占伊拉克人口60%的什葉派「進行伊斯蘭革命」,推翻伊拉克現政權建立「伊斯蘭共和國」。伊拉克則支持伊朗境內少數民族如庫爾德族的民族自決要求。海珊試圖完全控制位於波斯灣西北部的阿拉伯河,該水道是兩個國家重要石油出口通道。美國為薩達姆提供武裝並支持其向這一有爭議的地區發動進攻,試圖以此遏制剛剛通過革命上台並強烈反美的伊朗政權。 而在1975年,美國國務卿基辛格曾支持伊朗國王對當時在伊拉克控制下的水道發動進攻。伊拉克和其他阿拉伯國家還擔心伊朗1979年二月革命產生的武裝政權向周邊地區擴散。導致兩伊戰爭的另一因素是兩國領導人的野心。伊朗宗教領袖霍梅尼試圖將他領導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運動推廣到整個中東地區。不過由於伊朗革命才成功不久,這方面的嘗試還十分有限。 對薩達姆而言,他掌權時間不長,正試圖使伊拉克獲得地區霸權地位。伊朗戰爭的成功可以使得伊拉克成為海灣地區的霸主並控制石油貿易。軍隊內部清洗和美製裝備零件嚴重缺乏都很大地影響了伊朗曾經強大的軍力。另外,阿拉伯河地區的伊朗防禦也很薄弱。隨著政治、宗教的矛盾激化和邊界武裝沖突的加劇,1980年9月22日,伊拉克利用伊朗支持的對當時伊拉克外長阿齊茲的刺殺企圖為借口,抓住機會發動進攻,至此兩伊戰爭就全面爆發了。自從戰爭爆發後,引起了世界人民特別是阿拉伯國家的密切關注。
伊拉克在從蘇聯獲得了很大外交和軍事上的支持。阿拉伯國家主要是科威特和沙烏地阿拉伯則提供了經濟援助。 另外,美國也偏向伊拉克,向其提供武器和經濟援助。自1985年起,美國在出售給伊拉克武器的同時也出售給伊朗。這引發了後來里根政府的伊朗門事件。
這場戰爭進行得十分慘烈。戰爭雙方都常常使用類似於一戰中的人海戰術攻擊。伊拉克使用了包括塔崩毒劑在內的化學武器。盡管伊拉克率先挑起戰爭和使用化學武器, 國際社會對其並沒有施加太大的壓力。
1982年6月,伊朗發動的一系列反攻奪回了伊拉克在戰爭初期佔領的土地。伊拉克鑒於可能被徹底打敗,向伊朗提出休戰的建議。此時,伊朗試圖打垮伊拉克政權,因此拒絕了這一建議。這樣導致戰爭又進行了六年。
在此期間,西方海軍力量介入該地區,試圖保護海灣航道暢通。由此導致伊朗導彈攻擊美國斯塔克號護衛艦;以及美國文森斯號巡洋艦擊落伊朗民航客機,290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喪生。
1987年7月20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第598號決議,要求兩伊立即無條件停戰,引起全世界人民的積極響應,同年7月23日伊拉克宣布接受這項決議,1988年7月18日伊朗宣布正式接受這項決議。在聯合國秘書長佩雷斯·德奎利亞爾及其助手的多次奔走後,兩伊同意從1988年8月20日起全面停戰。這是兩伊從戰爭走向和平的重要轉折。戰爭結束時,兩國的分界線恢復到了戰前的情況。
兩伊戰爭前後歷時7年又11個月,是20世紀最長的戰爭之一。它是一場名副其實的消耗戰,是一場對雙方來說都得不償失、沒有勝利者的戰爭。這場戰爭前,伊拉克的外匯盈餘近400億美元,戰爭結束時,它的外債是800億美元,其中400多億是欠西方國家和蘇聯的軍火債、300多億是欠其他阿拉伯國家的貸款。戰爭中,伊拉克的死亡人數是30萬、傷60萬,直接損失(包括軍費、戰爭破壞和經濟損失)是3 500億美元。伊朗也欠外債450億美元,死亡70萬、傷110多萬,僅德黑蘭就有20萬婦女失去丈夫;直接損失3 000億美元。戰爭使兩國經濟發展計劃至少推遲20至30年。

⑸ 美國需在伊核協議恢復履約談判中作出「更有力保證」,伊核協議能否重啟

伊朗要求美國保證,如果其再度次退出伊核協議,伊知朗的經濟利益要得到衜保障,美國要付出代價。

歐洲聯盟現在將向相關談判夥伴提交關於2015年伊朗核協議執行情況的最後文本。伊朗必須在15天內對文本作出正式回應,並提出修改建議。24日,伊朗收到美國對伊朗的提案回復。這表明美國的聲譽不是很好,而另一方並不完全信任他的擔保,因此他有義務提供更有力的擔保。伊朗方面指出,必須解決核安全措施這一重大問題,才能在與伊朗的核談判中達成協議。

未來幾年,這項政策將從雙邊升級到多邊、區域和國際各級。他強調,伊朗所在地區的安全應該掌握在該地區各國的手中。美國人在該地區的存在不會帶來安全,但會造成問題並危及安全。伊朗從未離開談判桌,美國對伊朗實施的鎮壓性制裁必須取消。違反與伊朗核協議承諾的國家必須再次確認。

⑹ 兩伊戰爭是什麼時候結束的

1988年7月14日,伊朗政府宣布接受聯合國安理會關於和平解決爭端的598號決議。8月20日,雙方在聯合國軍事觀察團監督下實現停火。1990年伊拉克因侵佔科威特面臨嚴重的海灣危機,於8月15日宣布5天內從伊朗撤軍,接受1975年簽訂的阿爾及爾協議並開始釋放戰俘。至此,兩伊結束戰爭狀態。

⑺ 急求 中國對朝鮮 伊朗核問題的態度

伊朗核問題---中國政府的立場
2010年
2010年6月10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重申,聯合國安理會關於伊朗核問題的新決議,反映的是國際社會對通過對話談判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期待,並不意味著外交努力的終結。 2010年6月9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就聯合國安理會通過關於伊朗核問題新決議表示,中方始終認為,通過對話、談判等外交手段,找到能夠滿足各方關切的方案,是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正確途徑。 2010年6月3日,對於美國提交聯合國安理會的針對伊朗核問題的決議草案,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安理會採取的任何行動都不應該懲罰伊朗人民,不應該影響伊朗人民的正常生活。 2010年6月1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表示,希望伊朗進一步加強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盡早解決未決問題。 2010年5月25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中方始終認為通過對話和談判解決伊核問題是最佳的途徑。 2010年5月18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表示,中方重視並歡迎巴西、土耳其和伊朗就德黑蘭研究堆燃料供應問題簽署的協議。 2010年5月13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表示,中方一貫認為,對話與談判是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最佳途徑。 2010年4月28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中方認為對話與談判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 2010年4月23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中方以建設性態度參加了伊朗核問題有關討論。 2010年4月20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中方始終認為對話與談判是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最佳途徑。 2010年4月13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中方認為制裁和施壓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伊朗核問題,中方支持雙軌戰略,始終認為對話與談判是妥善解決伊核問題的最佳途徑。 2010年4月8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說,美、俄、中、法、英、德六國本周將在紐約舉行伊朗核問題磋商,討論尋求外交解決伊朗核問題的辦法,以及各方提出的各種建議。「我們始終認為,對話和談判是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最佳途徑,我們也希望各方都為達到這個目標共同做出最大努力。」姜瑜說。 2010年4月6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中方希望有關各方在當前形勢下進一步加大外交努力,採取更加務實和積極的做法,繼續尋求妥善解決伊核問題的辦法。 2010年4月1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例行記者會上重申,中方將繼續致力於伊核問題和平解決。= 2010年3月30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重申,在當前形勢下,希望有關各方能夠充分顯示靈活,做出進一步實質性努力,朝著通過外交手段,妥善、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方向邁進。 2010年3月25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重申,中方認為通過外交手段,以和平談判方式來解決伊朗核問題,效果最好。 2010年3月23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表示,當前有關各方還是應該加大外交努力,為了伊朗核問題的長期、全面、妥善解決爭取更多的時間和空間。 2010年3月18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談到伊朗核問題時表示,中方對此問題表示關切,有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方面我們對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的完整性、權威性,對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所面臨的形勢和挑戰以及對當前形勢進一步升級表示關切。另外一方面,我們也對由此對地區和平與穩定所帶來的影響表示關切。 2010年3月16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表示,希望在目前形勢下,有關各方能夠做出建設性努力,推動通過對話、談判,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 2010年3月9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表示,對話磋商仍然是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最佳選擇。 2010年3月4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重申,中國主張通過對話和談判解決伊核問題,並將繼續致力於勸和促談。 2010年3月2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表示,伊朗核問題依然存在外交空間,有關各方應加大外交努力。 2010年2月25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表示,關於伊核問題,中方認為外交努力尚未窮盡,對話談判仍有空間。 2010年2月23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表示,希望伊朗能夠就有關問題和國際原子能機構保持合作。 2010年2月11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表示,中國在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有效性上的立場是嚴肅的。中方希望關於伊朗核問題的談判能夠早日恢復,並將繼續為此作出努力。 2010年2月9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說,中方希望並支持有關各方盡早就國際原子能機構提出的德黑蘭研究用核反應堆燃料供應協議草案達成一致,這將有利於推動伊朗核問題的妥善解決。 2010年2月4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表示,中方希望並且支持有關各方及國際原子能機構,繼續就德黑蘭研究用核反應堆核燃料供應的問題保持磋商,爭取盡快達成一致。 2010年2月2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表示,當前外交努力仍有空間,當務之急是有關各方從大局和長遠出發,採取靈活、務實和主動的做法,推動對話與談判進程取得新的進展。 2010年1月26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表示,伊朗核問題有關各方的外交努力仍然有空間,外交談判是解決伊核問題的最佳途徑。 2010年1月19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認為解決伊朗核問題的當務之急,還是有關各方從大局和長遠出發,加大外交努力,採取更加務實的政策,推動對話和談判取得進展。 2010年1月15日,外交部長楊潔篪說,有關各方應加強接觸,通過外交談判尋求伊朗核問題的和平解決。 2010年1月12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在當前情況下,希望有關各方進一步加大外交努力,維護並且推動對話的進程,積極尋求全面、長期、妥善解決伊朗核問題的辦法。 2010年1月7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中方希望伊朗核問題各方通過外交途徑妥善解決有關問題。 2010年1月5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伊朗核問題目前仍有外交努力空間,希望各方加大外交努力,推動盡快復談。
2009年
2009年12月24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說,中方認為在伊朗核問題上,當務之急是各方應繼續加大外交努力,堅持談判軌道,制裁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2009年12月3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希望伊朗能夠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推動對話、協商進程,使伊朗核問題能夠早日妥善解決。 2009年12月1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呼籲有關各方繼續加大外交努力,尋求伊朗核問題全面、長期和妥善的解決辦法。 2009年10月27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已經就德黑蘭研究用核反應堆燃料的供應問題提出了協議草案,我們希望有關各方能夠盡快通過協商就這個問題達成一致。 2009年10月22日,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注意到伊朗核燃料問題磋商取得了一些進展,中方對日內瓦會晤達成的共識正在逐步得到落實表示歡迎。 2009年10月1日,參加在日內瓦舉行的六國及歐盟代表同伊朗首席核談判代表賈利利會晤的中國外交部軍控司司長成競業說,中方將一如既往致力於勸和促談,願與國際社會一道,繼續為促進談判解決伊朗核問題發揮建設性作用。 2009年9月29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希望伊朗核問題日內瓦會議取得積極進展。 2009年9月24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制裁施壓不利於解決伊朗核問題的外交努力。「希望有關各方抓住當前有利時機,加大外交努力,推動即將舉行的六國及歐盟與伊朗的會晤取得積極成果。」 2009年9月15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有關各方應抓住當前有利時機,推動伊朗與六國會晤取得積極成果,重啟對話與談判進程。 2009年9月10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例行記者會上答問時表示,中方已收到伊朗方面提交的伊核問題一攬子建議,正在認真研究。「中方認為,當前形勢下,有關各方應加大外交努力,盡快談起來,通過談判尋求全面、長期、妥善解決伊核問題的辦法。」 2009年9月8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答記者問時表示,制裁和施壓無助於伊朗核問題的解決,也不利於復談的外交努力。 2009年8月11日,中國中東問題特使吳思科表示,中國反對伊朗生產和擁有核武器,積極推動通過談判對話方式解決伊朗核問題。 2009年6月15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公使銜參贊臘翊凡在安理會會議上表示,中國主張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 2009年4月9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記者會上表示,中國樂見美伊改善關系,支持通過對話和談判尋求妥善解決伊朗核問題的努力。 2009年2月4日,中、美、俄、英、法、德六國外交部政治總司長會議在德國威斯巴登舉行,討論伊朗核問題。中國外交部部長助理劉結一出席會議。在會議上,劉結一表示,六國應堅持通過外交談判解決伊朗核問題,抓住當前機遇,加大外交努力,體現靈活,發揮創造性,尋求全面、長期、妥善解決伊核問題的辦法。
2008年
2008年11月27日,中國常駐聯合國維也納辦事處和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唐國強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會議審議伊朗核問題時強調,中國主張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核問題。 2008年9月16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中方希望有關各方能夠加大外交努力,維持對話談判的進程,尋求伊核問題全面、持久、妥善的解決。 2008年7月17日,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在例行記者會上宣布:中國外交部部長助理劉結一將於7月19日與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德國五國政治總司長一道,參加歐盟高級代表索拉納與伊朗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賈利利在日內瓦舉行的會晤。劉建超說,中方一貫主張通過外交談判和和平方式解決核問題,也希望有關各方抓住當前時機,加大努力,特別是要體現靈活,盡早啟動對話和談判,從而長期、全面、妥善解決伊朗核問題。 2008年6月12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說,中方希望有關各方加大外交努力,顯示靈活,推動早日實現復談,以尋求全面、長期解決伊朗核問題的妥善辦法。 2008年5月6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表示,在伊朗核問題上,中方一貫支持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主張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以維護中東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中方認為這符合各方利益。中方也認為,伊朗作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締約國,一方面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同時也應該履行相應的國際義務。中方一貫致力於勸和促談,並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在當前形勢下,中方和有關其他方面都一致認為應進一步加大外交努力,推動盡早啟動談判,來尋找全面、長期解決伊核問題的妥善辦法。 2008年4月3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就報道稱中國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提供伊朗核武情報答問時說,有關報道的說法完全是無中生有,別有用心。 2008年3月4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此間就安理會關於伊朗核問題通過1803號決議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中方希望安理會及國際原子能機構相關決議得到認真、全面執行。 2008年3月3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錶王光亞表示,安理會就伊朗核問題通過新決議的目的不是懲罰伊朗,而是為了推動激活新一輪外交努力。 2008年2月25日,外交部部長助理何亞非在中、美、俄、英、法、德六國外交部政治總司長會議上表示,中方堅持通過外交談判妥善解決伊朗核問題。有關各方應加大外交努力,運用創造性思維,尋求全面、長期解決伊朗核問題的妥善辦法。聯合國安理會的行動應有助於實現上述目標。 2008年1月22日,外交部長楊潔篪在柏林表示,中方一貫致力於勸和促談,願繼續與國際社會一道,為妥善解決伊核問題發揮建設性作用。 2008年1月17日,中國外交部長楊潔篪在北京與伊朗總統特使、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賈利利舉行會談。楊潔篪說,中方在伊核問題上的立場是明確的。中方一貫主張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這一問題,支持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維護地區和平與穩定,並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當前,伊核問題處於關鍵時期,希望包括伊朗在內的有關各方共同努力,盡快重啟談判,推動全面妥善解決伊核問題。 2008年1月17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例行記者會上答記者問時說,中方在伊朗核問題上的立場是一貫的。「我們的基本出發點是支持維護國際核不擴散機制,維護中東地區和平穩定,主張通過外交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伊朗核問題。」姜瑜表示,希望伊方能夠遵守聯合國安理會有關決議,繼續展現靈活,與國際社會充分合作。同時也希望國際社會能夠加大外交努力,打破僵局,盡早實現復談,共同尋求伊朗核問題全面、持久和妥善解決。 2008年1月10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對話和談判是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最佳出路。
2007年
2007年12月6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願同其他有關各方共同努力,加強溝通和磋商,為通過談判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繼續做出建設性努力。 2007年12月4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說,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符合包括中美雙方在內的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希望有關各方繼續致力於通過外交努力,為重啟談判創造條件,保持對話進程。中方將繼續與包括美方在內的其他有關各方保持溝通協調,以建設性的態度參與有關的討論,為妥善解決伊朗核問題發揮建設性的作用。 2007年11月20日,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希望伊朗方面履行安理會有關決議,繼續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加強合作,盡快全面解決未決問題。 他表示,中方一貫致力於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一直以自己的方式努力勸和促談,推動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核問題。中方積極而負責地參與安理會有關決議的磋商,並嚴格履行有關決議。中方為妥善解決伊核問題所作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 2007年11月13日,伊朗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在德黑蘭總統府會見了外交部長楊潔篪。楊潔篪說,中方認為伊方擁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贊賞伊方多次表示無意發展核武器,並開展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合作。中方同時主張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支持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核問題,並希望伊方加強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合作,與歐盟方面的接觸能取得進展。中方還希望各方顯示靈活,為推動伊核問題的和平解決作出努力。 2007年11月8日,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在回答關於伊朗核問題的提問時說,我們對有關事態發展表示關注,也要求伊朗方面能夠積極回應和重視國際社會的關切和呼聲,能夠採取克制,並且在對話和接觸方面能夠表現出靈活的態度。 2007年11月6日,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表示,美國國防部長蓋茨訪華期間與中方就伊朗核問題交換了意見,中方願同有關各方保持磋商和協調,推動伊核問題朝著和平解決的方向發展。 2007年11月1日,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在例行記者會上說,關於伊朗的核問題,中國主張要維護現行的國際不擴散體系,主張通過外交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伊朗核問題。他表示,中方支持伊朗方面同國際原子能機構進一步加強溝通和磋商,中方也支持伊朗同歐盟就伊朗核問題進行接觸,推動伊朗核問題朝著和平解決的方向發展。 2007年10月30日,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回答記者關於以色列外長利夫尼日前表示希望中國能支持對伊朗實施新制裁一事的提問時表示,中方一貫主張在國際關系中不應動輒使用制裁,通過外交談判解決伊朗核問題是最佳選擇。 2007年9月18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例行記者會上說,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是最佳選擇,符合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她表示,中方歷來主張國與國之間相互尊重,通過對話協商增進互信,縮小分歧。 2007年9月14日,外交部長楊潔篪與來訪的伊朗政府特使、內政部長普爾-穆罕默迪舉行會談。楊潔篪說,中方支持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反對核武器擴散,主張通過談判和平解決伊核問題。中方對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就解決未決問題達成諒解給予積極評價,希望伊方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全面、充分合作,盡快取得積極成果。中方願為推動伊核問題和平解決繼續作出努力。 2007年9月13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例行記者會上說,希望有關各方保持克制、耐心,尋求全面、長期、妥善解決伊朗核問題。 2007年9月12日,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辦事處及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唐國強大使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會議上就伊朗核問題闡述中方立場,強調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核問題是最佳選擇,符合各方利益。 2007年6月13日,中國常駐聯合國維也納辦事處和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唐國強在出席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會議時就伊朗核問題闡明了中方立場。他說,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核問題是最佳選擇。這有助於維護國際核不擴散機制的權威性和有效性,有助於維護中東地區的和平與穩定,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而制裁和施壓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2007年5月31日,外交部發言人姜瑜:中方希望伊朗和歐盟的新一輪會晤能夠取得積極成果。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是最佳選擇,也符合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中方希望伊歐會晤能取得積極成果,以便早日恢復正式談判,通過談判尋求全面、長期、妥善解決伊朗核問題。 2007年3月24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錶王光亞在安理會就伊朗核問題通過新決議後表示,中國主張繼續通過政治和外交努力,以談判方式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聯合國安理會當天下午通過第1747號決議,加大了對伊朗核和導彈計劃相關領域的制裁。王光亞在表決後發言說,中方尊重並承認伊朗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但也對伊方迄今未能積極回應國際原子能機構和安理會的要求感到失望。王光亞強調,制裁和施壓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外交談判仍是最佳選擇,也是國際社會普遍共識。解決伊核問題需要全方位的、特別是安理會之外的外交努力。中方呼籲有關各方本著高度負責和建設性的態度,保持冷靜和剋制,避免採取任何可能導致局勢惡化或升級的舉動。 2007年3月20日,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表示,有關伊朗核問題的磋商和行動應該有助於配合國際上解決這一問題的外交努力。中方高度關注伊朗核問題,一貫主張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反對核武器的擴散,防止中東地區出現新的動盪。中方希望通過政治和外交努力,以談判方式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 2007年3月7日,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代表唐國強大使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會議上強調,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是最佳選擇,國際社會應為此繼續努力,當務之急是盡快恢復談判。他認為巴拉迪不久前提出的伊暫停鈾濃縮活動、安理會同時暫停對伊制裁的「雙暫停」建議是個好思路,值得各方重視並認真考慮。......中方將從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地區和平與穩定大局出發,繼續為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核問題發揮建設性作用。 2007年2月27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重申,中方一貫主張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秦剛說,制裁不是目的,安理會採取的任何舉措都應有助於通過談判和平妥善解決伊朗核問題。
2006年
2006年4月27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表示,中方認為國際社會的努力包括聯合國安理會的介入,應該是有助於加強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權威性和有效性的,應該是有助於通過談判妥善解決伊朗核問題的。 2006年3月14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完整地闡述中國政府對伊朗核問題的立場。在伊朗核問題上,中國與國際社會絕大多數成員國有著共同目標,我們都支持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反對核武器擴散;都不希望中東地區出現新的動盪,主張通過外交和談判方式早日妥善解決伊朗核問題。 2006年2月21日,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表示,中方支持俄羅斯和伊朗就伊朗核問題進行談判,也希望伊方恢復暫停所有與鈾濃縮有關的活動,為通過談判妥善解決伊朗核問題創造條件。
2005年
2005年11月22日,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表示,中國支持伊朗同歐盟三國通過對話和談判尋求長期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方案。關於伊朗核問題,中方一貫主張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內,盡早妥善解決。 2005年9月27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表示,中國歷來主張通過外交談判,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內,盡早妥善解決伊朗核問題。中國支持伊朗和歐盟通過談判尋求長期解決方案,這有利於該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有利於維護國際核不擴散機制,也符合各方根本利益。 2005年2月3日,外交部發言人孔泉在例行記者會上答記者問時說,中國政府一直主張處理國與國之間的分歧應該通過對話來解決,應該遵守《聯合國憲章》和國際關系准則。就伊朗核問題來說,中方主張該問題能夠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內妥善解決

⑻ 比起巴列維時期,伊朗怎麼越活越回去了

主要就是由於貧富差距和宗教問題。
巴列維時期的伊朗開始逐漸的恢復元氣,全國的GOP也開始逐漸上升,伊朗的工業化突飛猛進,年均經濟增速在8%以上,可謂是非常發達了。而且當時伊朗非常有錢,軍事力量也非常雄厚,實實在在的中東第一強國。所以看照片,當時的伊朗女性可以說的非常自由,美麗且張揚。


但是現在已經比之前好很多了。比如說前不久,伊朗女性通過自己的努力可以去球賽的現場看球了。這就是女性爭取自己權力的一大進步。我想,如果沒有伊朗女球迷,世界盃將缺少一道靚麗的風景線。
不管怎麼樣這進步的一小步也來之不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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