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離婚具體需要的手續及證件如下:
1、雙方戶口薄原件;
2、雙方身份證原件;
3、雙方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5、二張兩寸單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侍塵悔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老正兄螞發給離婚證。
『貳』 離婚需要什麼材料和證件
離婚需要的證件有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等。
雙方都需要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離婚雙方每人一份,離婚登記處一份,2張2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離婚手續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財產及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孫森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洞虛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則顫畝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進行審查,符合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8、頒發離婚證。
『叄』 離婚都需要什麼證件
離婚需要的證件: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離婚證辦理程序:
1、雙方提出離婚書判衡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3)伊朗式離婚需要什麼擴展閱讀: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掘拍做出具上述的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在協議離婚中,離婚協議書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賀碧。因為,對協議離婚來說,「雙方自願」是基本條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必要條件。
而離婚協議書中它不僅應明確是表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同時還應明確雙方離婚後比較重要的問題,如孩子如何撫養,財產如何分割等。離婚協議書寫得好,將為雙方日後的平靜生活創造良好基礎。反之,可能會雖然離婚,但是還有許多遺留問題給雙方帶來麻煩。
網路-離婚證
『肆』 離婚需要帶些什麼證件
離婚需要帶戶口本,離婚協議書還要就是近期的半身照,這主要是指雙方當事人協商離婚的時候需要攜帶的一些證件,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還需要攜帶證明雙方當事人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的一些書面或者是其他方面的一些證據。『伍』 離婚需要什麼手續證件
一、離婚需要什麼手續證件
1、離婚需要帶的手續證件有以下:
(1)雙方的結婚證;稿茄
(2)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雙方當事人穗敬檔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猜亂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如果男方堅持不離婚怎麼辦
男方堅持不離婚的,女方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女方需要准備起訴狀、結婚證、感情不和的證據清單等材料。
『陸』 離婚需要什麼證件和手續
您好,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需要帶著雙方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以及照片去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當事人應攜帶訴狀、結婚證、身份證等材料去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後會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並作出判決。
一、辦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離婚分為兩種: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協議離婚需要備齊以下材料,然後去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1) 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 雙方的結婚證;
(3)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 各提交兩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離婚登記現場由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協議離婚,手續完備,當時即可辦理。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就財產分割、撫養、贍養等事宜達不成一致的話。
則需要通過起訴離婚,起訴離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第二,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以及訴訟費。
第三,法院立案後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並作出判決。
二、離婚的分類有哪些?
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頌辯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雙方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經有適當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並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1)一方當事人請求登記離婚的;(2)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但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債務清償未達成協議的;(3)雙方或一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4)雙方當事人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
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離婚後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後,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調解不適用於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但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考慮到當事人進行訴訟離婚之前大都被居委會(村委會)、所在單位及其親友調解的現實,同時也為了克服法院久調不決、片面追求調解率的傾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專門規定:「對於有可能通過調解解決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應當調解。但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產還債程序的案件,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調解。」訴訟離婚與協議離婚適用於不同的案件。協議離婚僅適用於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情形,而訴訟離婚則適用於一切離婚關系。如果雙方要解除的是事實婚姻,則僅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不能通過協議進行離婚。
離婚即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終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特別在離婚程序中增加了離婚冷靜期制度,民政部也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了相關調整,。但是該制度只適用於協議離婚,起訴離婚則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野漏缺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搜培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