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伊朗最高領袖和總統,到底誰大啊
伊朗是個宗教體制的總統共和制國家,總統擁有最高的行政權力,更多的是主導外交 但是最高精神領袖在宗教體制國家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 他實際掌控著國家軍隊 革命衛隊和國家安全機構。 總統實際類似於這個國家的執行總裁 最高精神領袖類似於董事長 所以最高領袖的實際權力要更大。
『貳』 伊朗的總統和伊朗的最高領袖有什麼區別嗎
最高領袖更多有精神方面的,比如說伊朗以前的霍梅尼就是。
『叄』 伊朗最高領袖和總統的職能有什麼區別
伊朗最高領袖,又稱伊朗精神領袖、伊朗革命領袖,是伊朗在宗教及中央政治的最高領導人。伊朗最高領袖由專家會議選舉產生,並只能從什葉派教法學家中產生,具有高於總統的權力,任期終生。第一任伊朗最高領袖是霍梅尼,2011年在任最高領袖是哈梅內伊。最高領袖只能從什葉派教法學家中產生,即必須是專職宗教學者;而總統則只要是信仰伊斯蘭教什葉派、有伊朗國籍的伊朗人即可。
伊朗最高領袖擁有廣泛的權力,職權包括:
制定國家大政方針並監督其執行,擔任武裝部隊統帥,宣布戰爭、和平和總動員令,下達全民公決令;
可任命或罷免總參謀長、伊斯蘭革命衛隊總司令、廣播電視局局長和司法總監等官員;
總統經選舉產生後必須經領袖批准方可生效,領袖可根據議會或最高法院的裁決罷免總統。總統主要是行政部門的首長,向人民、最高領袖和議會負責,如辭職則需向領袖遞交辭呈。
『肆』 伊朗最高領袖和總統的區別
伊朗是政教合一的國家,伊斯蘭教的最高領袖既是最高宗教領袖也是最高國家領袖,而總統是政府首腦
『伍』 伊朗總統和伊朗精神領袖都是國家元首,他們誰權力更大
伊朗總統是國家執政者,經濟社會的正常發展是政府的要務。精神領袖是國民的精神寄託,政治、軍隊的最高統治者。所以在伊朗兩者都是國家元首,精神領袖權力更大。
『陸』 伊朗的精神領袖實權是不是比總統還大
伊朗是精神領袖權力大。
伊朗實行政教合一的制度。伊朗精神領袖又稱為伊朗革命領袖、伊朗最高領袖。伊朗精神領袖和伊朗總統同時是國家元首,但不是政府首腦,根據伊朗憲法,伊朗精神領袖是伊朗在宗教上及中央政治的最高領導人。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的政治體制是根據霍梅尼"教法學家統治"理論構建的,其特色是包括最高領袖職位在內的一系列獨特製度。"最高領袖"在伊朗憲法中的正式稱呼是"領袖"。憲法規定,領袖由1名伊斯蘭教什葉派教法學家擔任,領導國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權力部門,事實上行使國家的最高權力。
『柒』 伊朗不是政教合一國家嗎,國家元首和宗教領袖同為一人,那麼領袖和總統是怎麼回事,哪個是最高的
伊朗的政體是政教合一的國家,伊朗是典型的政教合一的國家。伊朗總統是沒有實權的,實際的權力在宗教領袖那裡。關鍵是軍權和革命衛隊的指揮權和國家安全機構的控制權在宗教領袖那裡。宗教領袖由專門機構推舉,終身任職,所以是最頑固最保守的勢力。總統實際是受宗教領袖的制約。如果總統比較開明,比如過去的阿塔米,就什麼事情也辦不成。如果總統比較頑固保守,比如現在的內賈德。就放任他在前台表演。萬一砸了還有宗教領袖維持。宗教領袖可以採取各種手段影響總統選舉。當然伊朗還不是一個君主制國家。
伊朗的政治體制
1979年2月,伊朗前宗教領袖霍梅尼領導的伊斯蘭革命推翻了巴列維王朝,成立了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當年12月,伊朗舉行公民投票通過新政權成立後的第一部憲法。根據憲法,伊朗實行政教合一、神權高於一切的政治體制,最高宗教領袖霍梅尼為伊朗國家最高領導人。1989年4月,伊朗對憲法進行了部分修改,強調伊斯蘭信仰、體制、教規、共和制及最高領袖的權力不容更改,同時對領袖的產生以及行政、司法和立法部門等方面的規定作了修訂,使伊朗的行政、司法和立法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根據憲法,領袖是伊朗國家最高領導人,也是伊朗政教合一的象徵。領袖的許可權包括任免憲法監護委員會(憲監會)宗教成員、司法總監、音像組織主席、武裝部隊參謀長、革命衛隊司令以及武裝部隊和安全部隊的司令;宣戰或宣布停戰;協調國家三權機構領導人之間的關系;頒發總統委任狀,在總統有瀆職行為或議會認為總統政治上無能的條件下罷免總統等。
領袖通過專家會議選舉產生。專家會議是選舉伊朗革命領袖的最高權力機構,共有成員86人,每年舉行一次年會,討論國家大事及領袖的行為。專家會議可在領袖不稱職或失去領袖的必要條件時廢黜領袖。1989年6月霍梅尼逝世後,通過專家會議推舉,哈梅內伊當選為伊朗最高領袖。
伊朗政府實行總統內閣制。總統是繼領袖之後的國家最高領導人,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統可授權第一副總統掌管內閣日常工作,有權任命數名副總統,協助主管專門事務。總統由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任一屆。伊朗內閣部長由總統提名,需要議會審議通過。
為了保證議會決議不違背伊斯蘭教義和憲法原則,憲法規定成立憲監會。憲監會有權審查議會通過的一切決議和提案,監督總統選舉、議會選舉和公民投票。
伊斯蘭議會是伊朗最高立法機構,實行一院制。議會有權批准同外國簽訂一切條約、協議和合同,隨時對總統和部長進行質詢和彈劾,批准政府需要採取的緊急措施等。但是,議會通過的任何議案必須得到憲監會的批准後才能成為法律。議員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議長一年一選,可以連選連任。
司法部門是伊朗政壇的一支重要力量。司法總監是司法方面的最高首腦,由領袖任命,任期五年。最高法院院長和總檢察長由司法總監任命,任期五年。司法部長由司法總監推薦,總統任命,負責協調政府和議會間的關系。在司法總監領導下,還設有行政公正法庭和國家監察總局,分別審理民眾對政府機關的訴訟和監督國家機關的工作。
伊朗選舉制度
伊朗的選舉主要包括專家會議選舉、總統選舉、議會選舉和地方議會選舉。其中專家會議選舉每8年舉行一次,總統、議會和地方議會選舉每4年舉行一次。有關選舉事務均由內政部及各級行政機關具體執行,憲法監護委員會(憲監會)負責監督。
伊朗的選舉是以直選方式,即通過選民無記名投票的結果來確定。16周歲以上的伊朗公民就擁有投票權。
伊朗憲法和選舉法對各項選舉以及候選人資格都有具體的規定。通常的程序是,首先由符合條件的伊朗公民在選舉前規定的時間里到內政部在全國各地設立的選舉委員會登記,選舉委員會將登記在冊的人選情況匯總,提交憲監會在各地任命的選舉資格審查委員會審議,審查委員會將審核的結果通知選舉委員會,再由選舉委員會具體執行有關選舉事務。根據選舉法,參選資格被否決者可獲得有關自己被否決原因的書面通知,並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上訴。
在選舉委員會執行選舉投票的過程中,憲監會還要向全國各地投票站指派監督員,監督投票情況、封存投票箱、監督選票的統計。各項選舉的結果由選舉委員會公布,但必須得到憲監會的認可。憲監會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有權宣布某個選區乃至整個選舉的投票結果無效,當選者必須在憲監會的確認後才能宣誓就職。
伊朗的政黨組織
1979年2月,伊朗伊斯蘭革命推翻了巴列維王朝,成立了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隨著政權的逐步穩定,伊朗政府逐步取締了大多數政黨團體和組織。1985年伊朗宣布實行一黨制,伊斯蘭共和黨為執政黨,其他政黨及其派別均被取締。為防止政治糾紛,1987年6月,伊斯蘭共和黨也宣布中止一切活動。
1988年12月,伊朗頒布政黨法,要求所有政黨與組織向內政部重新登記,經審查批准後方可開展活動。1998年伊朗新的政黨法出台後,國內各種政黨競相成立。到2000年1月,伊朗合法政黨和政治組織已經達到110多個。
目前,伊朗大多數政黨和政治組織尚處於創立階段,沒有嚴格的組織形式,缺乏章程及其相關綱領。伊朗現主要政黨或組織有:
伊朗伊斯蘭參與陣線: 1998年12月6日成立,其前身是1997年總統選舉時哈塔米競選班子。該黨由哈塔米政府的一些部長和文化界的一些知名人士組成,現已成為伊朗第一大黨,也是伊朗目前支持改革的最大組織。
德黑蘭戰斗的宗教人士協會: 1987年從革命初期成立的「德黑蘭戰斗的宗教界協會」中分離。其成員大多是宗教和政界的知名人士。總書記是現任議長邁赫迪·卡魯比。
建設公僕黨: 前身是1996年由6名伊朗政府高級官員組成的「建設公僕組織」(又稱「6人集團」),1998年5月20日正式改為現名。該黨在全國主要大城市設立了分支機構,其成員多為政界人士。建設公僕黨的宗旨是:維護伊斯蘭尊嚴、建設伊朗、捍衛政權的伊斯蘭及共和兩大屬性;主張專家治國,積極支持伊朗經濟建設。總書記是德黑蘭前市長卡爾巴斯奇。
伊斯蘭伊朗團結黨: 1998年1月31日成立,主要由議員和政府各級負責人組成,有成員30多名。該黨的宗旨是發展文明、維護伊斯蘭尊嚴與國家強盛。
『捌』 伊朗這個國家的精神領袖、總統到底是如何分工的
在伊朗,精神領袖要比總統和地位高,總統也是精神領袖選出來的,可以說精神領袖掌控伊朗的國家主權,總統主要是負責一些行政部門的管理。
總統當選後必須得到領袖的批准,最高領導人可以根據議會或者最高法院決定罷免總統。總統是對人民負責的行政長官,是最高領導人還有議會的負責人。如果他辭職,他必須向最高領袖辭職。
『玖』 在伊朗,總統和最高精神領袖誰的權利更大一些
在伊朗的總統地位是沒有最高精神領袖的權利大,伊朗是一個政權宗教合一的國家。但是政權不如宗教的權利大,伊朗總統的任選是要經過宗教領袖的認可才能當選。甚至包括軍隊司令和司法領導人的任選,也是要經過宗教領袖的同意才能任命。並不是只要獲得投票就能當選那麼簡單。可以說宗教權利是在司法和政府之上。
03、宗教領袖還身兼武裝部隊總司令,掌握軍權
別看宗教領袖只有掌控政府的權利,實際上還有用軍隊的實權。宗教領袖還擁有另外一個職位,那就是武裝部隊總司令。這個是伊朗最高國防軍隊的總司令,軍隊里的成員還包括總統、國防部長和參謀長。武裝部隊是由正規軍和革命部隊組成的武裝力量,這支部隊是歸於宗教領袖直接命令的。總統沒有直接命令的權利。
『拾』 伊朗最高領袖和總統的關系謝謝!
最高領袖——伊朗國家最高領導人,也是政教合一的象徵。最高領袖是武裝部隊總司令,有宣戰和停戰的權力;可任免憲法監護委員會(憲監會)宗教成員、司法總監、武裝部隊參謀長、革命衛隊司令以及武裝部隊和安全部隊的司令;協調國家三權機構領導人之間的關系;罷免總統等。
總統——是最高領袖之後的國家最高領導人,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統「負責實施憲法、協調三權關系並領導除直接由最高領袖負責的那部分事務之外的行政事務」。總統由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任兩屆。
等於是最高領袖和總統就相當於總@書記和總理的關系,一個制定大政方針,另一個具體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