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美國不允許伊朗擁有核武器知道為什麼嗎
主要還是因為美國怕伊朗威脅到自己,只有大國才能擁有核武器。
B. 為何美國可以容忍印度擁有核武器,而伊朗卻不行
因為美國太「雙標」。聯合國明文規定除了五常國家以外的國家是不能擁有核武器的,五常國家包括英、法、美、俄、中,顯然印度和伊朗都不在其中,所以他們擁有核武器都是不合法的。美國獨獨反對伊朗擁有核武器,當然跟他自身的利益密切相關。
在這種情況下,維持穩定最為重要,放任伊朗研發核武器,只會讓中東的局勢更為混亂。不過,雖然是3點原因不假,但對於美國來說最主要的答案還是因為伊朗的立場,如果伊朗和美國在同一陣營里,那麼對於伊朗擁有核武器這件事情,美國也會做坐享其成。
C. 為什麼各國要阻止伊朗擁有核武器
只有美國在阻止伊朗擁有核武器,害怕以後損害自己的利益。
因此,美國竭盡全力阻止伊朗的核戰爭,最根本的目的是保護自己的利益。美國不敢用武力威懾,伊朗的核武器對中東也是一個不穩定的因素,因為一旦伊朗獲得支持,那麼以色列,沙烏地阿拉伯和其他與伊朗對峙的國家將很容易採取行動,並且很容易引起連鎖反應。而且,這樣的小國沒有核武器控制自身的能力很容易被激發。因此,引起這些爭端的是美國霸權,如果美國誠實地遵守該協定,就不會出現許多問題。
D. 為什麼國際范圍內,都不允許伊朗製造核武器
這是因為現在國際社會上能夠合法擁有核武器的只有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如果其他國家擁有核武器的話,將會嚴重違背聯合國的法案,這也會遭到國際社會上的強烈譴責,所以國際社會絕對不會允許伊朗製造出核武器。因為一旦一個國家擁有核武器的話,將會打破該地區的穩定以及權力結構,這對於中東地區的國家都不會帶來任何好的影響。
所以我們也希望伊朗能夠放棄研製核武器,因為只有保持地區的和平穩定才是一個負責任大國的表現,如果執意研製核武器的話,將會給地區都穩定構成巨大的危害。
E. 歐州與美國等國能容忍巴基斯坦擁核,為何卻無法容忍伊朗擁有核武器
核武器是最能夠改變世界格局的重要武器,也是不到萬不得已絕不能使用的武器。伊朗在其擁核的道路上因為歐洲以及美國的監督與制裁走得十分艱難,歐美並不能夠容忍伊朗擁有核武器,而對巴基斯坦擁核能夠保持容忍態度。原因是兩個國家的戰略環境以及擁核的目的不同。
因此,歐美以及其他一些世界大國不允許伊朗擁核,既出於自身戰略以及利益的考慮也是為了世界安全的綜合考量。於是在伊朗擁核問題上都顯得十分謹慎,甚至最後雙方關系緊張到劍拔弩張的態勢。
F. 為什麼中美俄英法可擁有核武器,而伊朗卻不能有
核武器,它在進行核裂變或聚變反應瞬間會釋放出的巨大能量,它是一種毀滅性很強的武器,發達國際一般會研究製造,但是國際上通常不提倡使用它。
其實核武器在關鍵時刻是有用的,畢竟它有足夠的政治威懾力。多年來,許多國家一直試圖說服伊朗放棄核武器,是想著希望中東能夠穩定發展,不會經歷太多動盪,畢竟現在美伊矛盾比較突出,大家都不希望走向戰爭的局面。
G. 為什麼伊朗就不能有核武器
伊朗不能製造核武器主要是以美國為首的北約組織與以色列等國家強烈反對。
由於核武器巨大的殺傷力,戰後國際秩序的主要維護者以及安理會的5個常任理事國在掌握了核武器之後,便開始致力阻止核武器的擴散。1970年3月,旨在約束非核國家發展核武器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由美國、蘇聯和英國等59個國家首先簽署。
在以美國為首西方國家眼裡,伊朗的核武器是「邪惡勢力」的核武器,必將給世界帶來災難;
在以色列人眼裡,伊朗的核武器就是猶太國家的災星和剋星;
在阿拉伯人眼裡,伊朗的核武器是波斯人的核武器,是什葉派的核武器,並聲稱如果波斯人有了核武器,阿拉伯人也必須擁有核武器;
在石油進口國眼裡,伊朗堅持發展核武器,必將給海灣地區帶來不穩定,甚至帶來戰爭;在整個國際社會的眼裡,伊朗的核計劃必須納入和平利用軌道。
為了讓中東免於災難,也為了讓伊朗人民免於災難,伊朗不能擁有核武器。
H. 為什麼美國中國俄國等大國可以有核武器,而伊朗朝鮮等卻不允許有
根據《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規定,無核國保證不研製、不接受和不謀求獲取核武器。
美國中國俄國等大國是國際法認可的擁核國家,朝鮮和伊研製核武器違背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原則。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共有11條規定,主要內容是:有核國家不得向任何無核國家直接或間接轉讓核武器或核爆炸裝置,不幫助無核國家製造核武器,無核國保證不研製、不接受和不謀求獲取核武器。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於1985年12月12日正式加入,於1993年3月12日宣布退出意向,但後又撤回,朝鮮於2003年1月10日宣布退出意向,於2003年4月10日正式退出。
1968年伊朗簽署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1979年伊斯蘭革命後伊朗繼承了締約國身份,並在2003年正式簽署該條約的附加議定書。
中國於1991年12月28日決定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1992年3月9日遞交加入書,同時對中國生效。
1992年1月27日,法國決定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1992年8月3日正式把參加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批准文件遞交美、英、俄3個簽字國。
2005年5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審議大會在聯合國總部舉行,來自187個締約國的代表參加會議。由於與會各方在核裁軍、防擴散和中東無核武器區等問題上分歧嚴重,大會最終未能就《最後文件》草案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