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伊朗政治體制如何運行的宗教和世俗如是什麼關系
伊朗實行政教合一,什葉派伊斯蘭教是國教,伊斯蘭教法是立法源泉。
最高宗教領袖是國家最高領導人,由專家(宗教學者)會議選舉產生,任職終身,如有嚴重錯誤,可以由專家會議罷免,但是這種情況從未發生過。
總統是國家元首和行政最高首長,由直*選產生,但須經宗教領袖任命,宗教領袖同時可以罷免總統。
伊斯蘭議會是最高立法機構,議員由直*選產生,信奉基督教和猶太教的少數民族,在議會也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司法總監(也可翻譯成司法院長、司法委員會主席等)是最高司法長官,由宗教領袖任命,負責遴選法官,監督司法機構,有些類似我國的政*法*委*書*記。
憲法監護委員會是憲法監督機構,半數為宗教學者、半數為法學家,宗教學者由宗教領袖任命,法學家由司法總監提名,經議會同意後任命。議會通過的法律必須經憲法監護委員會審查批准,方為有效。各種選*舉的候*選人,必須經過憲法監護委員會審核同意,方有資格競*選。
『貳』 伊朗有民主選舉嗎
伊朗是一個由什葉派主導的伊斯蘭共和制國家。伊斯蘭教在伊朗擁有至高無上的道德權威,是公共生活的最高准則。伊朗的建國領袖即明確拒絕西方體制,霍梅尼清楚地表示,在理想的政體中,國家權力應該由阿訇執掌,議會僅有有限的權力。伊朗的穆斯林激進派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將本國歸入「意識形態指導型」(Ideological state),同蘇聯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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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伊朗的實際控制人和最高領導人並不是總統,這是怎麼回事
伊朗的最高領導人就是伊朗的最高領袖,是各個專家和人民選舉產生的。這個領袖可以任職一生,領袖權利是最大的,總統主要是管理政治方面,總統的任用和罷免辭職都需要經過領袖的認可和同意。
雖然領袖是地位最高的人物,是全伊朗人民的信仰,但是領袖和總統原則上都是可以被彈劾的,當然彈劾也不是說要分成兩個會議去彈劾。領袖和總統都是國家的最高層領導人物,他們的彈劾和罷免通過同一個會議就可以的。雖然說總統的彈劾必須經過領袖,但是領袖的彈劾只要有很多人同意也是可以執行的。
通過伊朗的領袖和總統制度,我不得不說他們是把信仰和政治分開的,是讓信仰的層次高於政治治理,讓信仰制約著政治行為,聽上去還是很有道理的。
『肆』 伊朗的最高精神領袖是怎麼產生的其權利是什麼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的政治體制是根據霍梅尼「教法學家統治」理論構建的,其特色是包括最高領袖職位在內的一系列獨特製度。「最高領袖」在伊朗憲法中的正式稱呼是「領袖」。憲法規定,領袖由1名伊斯蘭教什葉派教法學家擔任,領導國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權力部門,事實上行使國家的最高權力。根據憲法的明文規定,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的位置在最高領袖之下,但他是國家正式的最高領導人,即國家元首。因為伊朗實行總統內閣制,所以總統也是國家的政府首腦。
最高領袖只能從什葉派教法學家中產生,即必須是專職宗教學者;而總統則只要是信仰伊斯蘭教什葉派、有伊朗國籍的伊朗人即可。伊朗的第一任最高領袖是霍梅尼,此後的領袖由「專家委員會」選舉產生,任期終身,除非辭職或被罷免。現任最高領袖是哈梅內伊。伊朗總統由大選產生,每屆任期4年,最多連任兩屆。1997年哈塔米當選第七屆總統並連任至今。
最高領袖擁有廣泛的權力,職權包括制定國家大政方針並監督其執行,擔任武裝部隊統帥,宣布戰爭、和平和總動員令,下達全民公決令,可任命或罷免總參謀長、伊斯蘭革命衛隊總司令、廣播電視局局長和司法總監等官員,總統經選舉產生後必須經領袖批准方可生效,領袖可根據議會或最高法院的裁決罷免總統。而總統則主要是行政部門的首長,向人民、最高領袖和議會負責,如辭職則需向領袖遞交辭呈。
伊朗實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但是三權都受最高領袖領導。伊朗的最高立法機構是伊斯蘭議會,四年一屆,議員由選舉產生。但是議會的所有立法必須經「憲法監護委員會」批准方能生效。憲法監護委員會由12名成員組成,任期6年。其中包括由最高領袖指定的6名教法學家,以及由司法總監推薦、經伊斯蘭議會投票的6名穆斯林法學家。司法總監是伊朗的最高司法首腦,由最高領袖任命,任期5年,最高法院院長和總檢察長都由司法總監任命。
『伍』 為何有人說內賈德,是伊朗最高領袖最合適人選
我們之所以說內賈德是伊朗的最高領袖,是因為伊朗這個國家的宗教信仰非常的普遍,所以說他們的宗教領袖大於國家總統。
綜上所述,之所以內賈德能夠成為伊朗的實際領導人,主要還是因為他在民間的號召力非常的強,即使是在政府裡面也有很多以他為首的人。
『陸』 伊朗的最高領袖是什麼權位
領導國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權力部門,事實上行使國家的最高權力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的政治體制是根據霍梅尼「教法學家統治」理論構建的,其特色是包括最高領袖職位在內的一系列獨特製度。「最高領袖」在伊朗憲法中的正式稱呼是「領袖」。憲法規定,領袖由1名伊斯蘭教什葉派教法學家擔任,領導國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權力部門,事實上行使國家的最高權力。根據憲法的明文規定,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的位置在最高領袖之下,但他是國家正式的最高領導人,即國家元首。因為伊朗實行總統內閣制,所以總統也是國家的政府首腦。
伊朗精神領袖(Supreme Leader of Iran,波斯語:مقام رهبری در ایران)又稱為伊朗革命領袖、伊朗最高領袖。他和伊朗總統同時是國家元首,但不是政府首腦,根據伊朗憲法,他是伊朗在宗教上及中央政治的最高領導人。伊朗精神領袖由專家會議選舉產生,並終生任職,不過理論上可以由同一個會議彈劾。雖然專家會議是由公眾選舉產生,不過在選舉前,一個由伊朗精神領袖任命的憲法監護委員會將對候選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柒』 伊朗現在是什麼制度內甲德是獨裁者嗎
在整部伊朗政治體制中 可以看出 有委員制 議會制 任期制 選舉制 等等現在制度 並用。在伊朗總統和最高領袖 議會和宣發監護委員會 最高領袖與專家會議 等等都是相互制衡制約的關系 伊朗總統由伊朗普通百姓通過手中的選票選舉出來 從一定程度來說 伊朗的總統選舉 比美國的總統選舉還民主。如果說這樣的國家獨裁 那還有誰是民主國家 民主也不能光拿某個標准來衡量 一個國家有一個國家的國情 情況有所不同 如果是真正適合一個國家的制度 在保證人民基本人權的情況 適合這個國家的制度 才是民主制度。。
『捌』 伊朗這個國家的精神領袖、總統到底是如何分工的
在伊朗,精神領袖要比總統和地位高,總統也是精神領袖選出來的,可以說精神領袖掌控伊朗的國家主權,總統主要是負責一些行政部門的管理。
總統當選後必須得到領袖的批准,最高領導人可以根據議會或者最高法院決定罷免總統。總統是對人民負責的行政長官,是最高領導人還有議會的負責人。如果他辭職,他必須向最高領袖辭職。
『玖』 為何伊朗最高領袖是哈梅內伊不是總統
伊朗的政治體制
1979年2月,伊朗前宗教領袖霍梅尼領導的伊斯蘭革命推翻了巴列維王朝,成立了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當年12月,伊朗舉行公民投票通過新政權成立後的第一部憲法。根據憲法,伊朗實行政教合一、神權高於一切的政治體制,最高宗教領袖霍梅尼為伊朗國家最高領導人。1989年4月,伊朗對憲法進行了部分修改,強調伊斯蘭信仰、體制、教規、共和制及最高領袖的權力不容更改,同時對領袖的產生以及行政、司法和立法部門等方面的規定作了修訂,使伊朗的行政、司法和立法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根據憲法,領袖是伊朗國家最高領導人,也是伊朗政教合一的象徵。領袖的許可權包括任免憲法監護委員會(憲監會)宗教成員、司法總監、音像組織主席、武裝部隊參謀長、革命衛隊司令以及武裝部隊和安全部隊的司令;宣戰或宣布停戰;協調國家三權機構領導人之間的關系;頒發總統委任狀,在總統有瀆職行為或議會認為總統政治上無能的條件下罷免總統等。
領袖通過專家會議選舉產生。專家會議是選舉伊朗革命領袖的最高權力機構,共有成員86人,每年舉行一次年會,討論國家大事及領袖的行為。專家會議可在領袖不稱職或失去領袖的必要條件時廢黜領袖。1989年6月霍梅尼逝世後,通過專家會議推舉,哈梅內伊當選為伊朗最高領袖。
伊朗政府實行總統內閣制。總統是繼領袖之後的國家最高領導人,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統可授權第一副總統掌管內閣日常工作,有權任命數名副總統,協助主管專門事務。總統由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任一屆。伊朗內閣部長由總統提名,需要議會審議通過。
為了保證議會決議不違背伊斯蘭教義和憲法原則,憲法規定成立憲監會。憲監會有權審查議會通過的一切決議和提案,監督總統選舉、議會選舉和公民投票。
伊斯蘭議會是伊朗最高立法機構,實行一院制。議會有權批准同外國簽訂一切條約、協議和合同,隨時對總統和部長進行質詢和彈劾,批准政府需要採取的緊急措施等。但是,議會通過的任何議案必須得到憲監會的批准後才能成為法律。議員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議長一年一選,可以連選連任。
司法部門是伊朗政壇的一支重要力量。司法總監是司法方面的最高首腦,由領袖任命,任期五年。最高法院院長和總檢察長由司法總監任命,任期五年。司法部長由司法總監推薦,總統任命,負責協調政府和議會間的關系。在司法總監領導下,還設有行政公正法庭和國家監察總局,分別審理民眾對政府機關的訴訟和監督國家機關的工作。
『拾』 伊朗總統的選舉制度
伊朗大選通常的程序包括候選人報名登記、憲監會進行資格審查、總統候選人展開競選活動、公民投票選舉等幾個步驟。
報名登記一般在上屆總統任期結束前3個月開始,由內政部辦理。報名登記工作結束後,內政部將所有報名參加總統選舉的人選情況匯總,提交憲監會。
憲監會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憲法規定的總統候選人條件,對所有報名者進行篩選,最終確定總統候選人名單。
總統候選人名單確定後,候選人即可展開競選活動,時間持續到選舉投票前24小時。
最後進入公民投票程序。憲監會和選舉委員會要向全國各地投票站指派監督員,具體負責監督投票情況、封存投票箱和監督選票統計等工作。 根據選舉結果,獲得全部選票50%以上的候選人將贏得選舉。如果在首輪選舉中,沒有一名總統候選人的得票率超過50%,則得票數居前兩位的總統候選人將進入第二輪選舉。在第二輪選舉中,獲得多數選票的總統候選人將贏得選舉。選舉結果由選舉委員會公布後必須得到憲監會的認可。憲監會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有權宣布某個選區乃至整個選舉結果無效。
在得到憲監會確認後,最終勝出者還必須得到伊朗最高領袖的任命。只有得到領袖的委任函,當選總統方能正式宣誓就職。根據規定,總統宣誓就職,必須在伊朗議會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