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高速公路收費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
1、按里程計費,精確到分
原來的高速通行費是按照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規則進行計費的,改為按里程收費,一般私家車按每公里0.4-0.5元左右計費,ETC車輛計費精確到分,非ETC車輛計費精確到元。
2、全國取消省界收費站,改ETC繳費
全國29個聯網省份的487個省界收費站全部取消,需要注意的是,取消省界收費站並不等同於取消省界收費,車輛高速跨省時仍需按省份支付高速通行費,只是收費方式改為不停車快捷交費,即ETC繳費。
3、8座9座客車從二類客車調整為一類客車
從2020年1月1日起,8座和9 座客車從二類客車調整為一類客車,並統一按照1類客車收取車輛通行費,車輛需安裝、更換ETC車載裝置或者調整車型分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准,應當根據公路的技術等級、投資總額、當地物價指數、償還貸款或者有償集資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資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計算提出。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不涉及客車計費方式、計費標準的調整工作,客車應交的通行費金額總體看也不會發生變化。但目前出現的部分客車實交的通行費金額發生一些小額變化,主要是由於計費精度提高造成的。
取消省界收費站前,通行費收費大多按照5元的倍數取整。取消省界收費站後,人工收費精確到「元」,ETC收費精確到「分」。例如某段路收費標准為0.5元/公里,行駛19公里和21公里的應交通行費金額分別為9.5元和10.5元。取消省界站前,取整後的實交金額均為10元,使用ETC打95折後為9.5元;取消省界站收費站後,實交金額分別為9.5元和10.5元,使用ETC打95折後分別為9.03元和9.98元;比取消省界收費站前有升也有降,體現了「多用路者多付費,少用路者少付費」的公平原則。此外,取消省界收費站後,車長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車,統一由二類下調為一類,應交通行費有較大幅度下降。
貨車由於從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涉及到收費標準的調整,但總的費額是不增加的。據統計,通過新一輪收費標准調整,各地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收費標准進一步下調,在高速公路通行的輛次中,平均75.3%輛次的通行費額下降,其中二類至六類貨車平均受益頻次將分別達到65.6%、64.6%、66.7%、71.4%和82.4%,包括了大部分快遞、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