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木卡姆的伊朗—波斯木卡姆
主條目:伊朗音樂
伊朗古典音樂使用12個調式,即12種「達斯特加赫」,其中舒爾、瑪胡爾、霍馬雲、塞加赫、查哈爾加赫、納瓦、拉斯特一潘吉加赫為正格調式,而達什提、阿布阿塔、巴亞特一托爾克、阿夫沙里和伊斯法罕則是副格調式,它們是由正格調式派生出來的,被稱為「阿瓦茲」。伊朗人認為這些調式各自表現不同的情緒。如納瓦調式表現平安,霍馬雲調式表現幸福,塞加赫調式則表現痛苦和悲傷。
作為表演形式和音樂體裁的「達斯特加赫」也有12套。「達斯特加赫」的表演有很強的即興性,演奏一套「達斯特加赫」通常需要30一45分鍾,也可長達一小時,還可簡化到10分鍾。無論長短,每套「達斯特加赫」必須包括四個部分,以散板序奏「達拉馬德」開始,接下來依次為「阿斯勒阿瓦茲」、「塔拉尼夫」,最後在「蘭格」中結束。每套「達斯特加赫」的首尾使用同一調式,這一調式名也就成為這套樂曲的標題,如「納瓦達斯特加赫」、「舒爾達斯特加赫」等。各個部分之間的聯結部由各種程式化的曲調「古謝」構成,「古謝」可以使用其他調式。如在「舒爾達斯特加赫」中,在演奏「古謝」時可以把fa變為升fa,這樣就會引起調式色彩的變異。「古謝」可長可短,有時用地區命名,如「熱布爾古謝」、「拉萬迪古謝」;有時用人名命名,如「胡馬雲古謝」、「曼伊古謝」。在12套「達斯特加赫」中所用的所有「古謝」統稱「拉迪夫」。學會演奏「古謝」需要很高的技巧和創新的精神。伊朗的傳統唱法較為特殊,演唱中常用一種稱為「塔赫里爾」的真假聲交替唱法。伊朗的傳統樂器品種紛繁,有彈撥樂器塔爾(六弦琉特)、塞塔爾(四弦琉特)、桑圖爾(揚琴)、和卡龍(近似維吾爾族樂器卡龍);拉弦樂器有卡曼恰(與維吾爾族樂器艾捷克類似);吹奏樂器有嗩吶、稱為「納伊」的簫;打擊樂器有手鼓、冬巴克鼓等。自由節奏是伊朗器樂曲演奏中的特點。
『貳』 queen樂隊的詳細資料
以下非原創,希望滿意
1
本名:Frederick Bulsara
樂隊位置:主唱、鍵盤
出生年月日:1946年9月5日
出生地:(Tanzania)/(Zanzibar)
頭發顏色:黑色
眼睛顏色:褐色
身高:177公分
興趣:繪畫
1946年,當時是英國領事、擔任文官一職前往非洲尚西巴的父親,與具有伊朗血統的母親,生下了Freddie Mercury。在Freddie 滿10歲時,由於父親工作的緣故,舉家移民至印度並進入了全體學生一律住宿的學校就讀。這時在印度的他,除了是一位在撞球、曲棍球等運動項目上成績優異的運動員之外,同時也成為一位在鋼琴上有傑出表現的音樂家。1959年,他又與家人遷回英國定居,並於1964年進入Ealing Art School學校就學,取得了插畫以及平面設計的資格。之後,QUEEN的標准字形以及勛章(等設計都是出自Freddie之手。
Freddie自從14歲就開始在樂團中擔任主唱,自1967年起,他一面從事正職的平面設計工作,一面受到吉米罕垂克斯的刺激開始認真投身於搖滾音樂創作,同時加入了名為「Wrackage」的樂團。之後,一直到1970年QUEEN正式出道之前,他還曾經以「Larry Lurex」之名義發行過單曲,雖然這首單曲是經由QUEEN團員創作而來,但說到為什麼以這個名字發行,據說連團員自己都記不清楚了
一直以來,對各國文化抱以極高興趣的Freddie,直到他首度訪日後,特別是在食、衣、住各領域,對日本文化產生了高度認同感與親切感。據說他在倫敦的住處,不但隨時准備好日本茶招待,訪日期間,他更多次參觀古董店,對日本文化的熱愛程度已經成為一件相當有名的故事了。
Freddie無論何時何地都認真與每個人相處,稱得上宅心仁厚 相反的,他卻又具備了敏銳的感性,是一個徹頭徹尾對自己嚴苛、凡事講求完美主義的搖滾巨星。1991年11月24日,Freddie因罹患愛滋病引發急性肺炎,於倫敦的自宅離開人世,享年45歲。
2
本名:Brian Harold May
樂隊位置:吉他
出生年月日:1947年7月19日
出生地:英國Middlesex
頭發顏色:褐色
眼睛顏色:淡褐色
身高:183公分(厚底鞋厚底鞋~~~)
欣賞的樂手或藝人:John Lennon、Paul McCartney、Jimi Hendrix、Jeff Beck
興趣:天文學、看書、寫作(果然= =+)
Brian May自幼起就喜歡音樂,盡管當時的他不甚了解收音機傳來的曲子究竟在唱些什麼,但他總是會跟著哼唱.同時他也是康妮法蘭西斯(Connie Francis)的頭號歌迷。第一次接觸到空心吉他這項樂器,是在他7歲的時候。另一方面,受到身為工程師父親的影響,自己開始在數理學科上認真研讀,並進入倫敦的英國倫敦皇家學院(Imperial College)就讀,主攻紅外線天文學。畢業後,他順利取得理學士的資格,之後執起教鞭,在某中學擔任講師一職。不僅如此,他更被選為10位參與宇宙火箭開發小組科學研究員之中的一員進行科學研究,真可說是一位不折不扣的高知識分子。
此外,在1963年時,他利用朋友家中使用超過100年以上的暖爐木材成精.在父親的共同協力製作下,開始製造一把屬於自己的吉他。直到他大功告成為止,前後一共花費了5年以上的時間。據說這把吉他可以發出小提琴,甚至法國號的音色,(不是傳說,是事實!)是Brian的得意之作。事後經過多次改良,目前仍在繼續使用中。(還生了一大堆兒女~~~)
時至今日,成功建立出「吉他英雄」地位的Brian,即使貴為巨星,他總是經常注意時下年輕音樂人的各個動向舉例像是范海倫(Eddy Van Halen)自出道至今,就是Brian經常贊不絕口的吉他手,另外威豹合唱團(Def Leppard)也是Brian從以前到現在就一直鼓舞贊許的樂團之一(果然是敢當眾搶親滴樂隊)。如此對音樂持續抱持熱情的Brian,在另一方面,總是具備了認真考慮自我世界,冷靜沉著,為人謙遜等等個人特質。正因為如此,他總是樂團的最佳管理者,對於任何爭執或糾紛情事 發生,他都是一手擺平主持公道。附帶一個插曲,曾經說出「如果有來生,我要成為一隻企鵝」這句話的他,他那神似企鵝的面貌,可說再有名不過了。
3
本名:Roger Meadows Taylor
樂隊位置:鼓手
出生年月日:1949年7月26日
出生地:英國(Norfolk)
頭發顏色:金色
眼睛顏色:藍色
身高:177公分
欣賞的樂手或藝人:John Lennon、Bob Dylan、Jimi Hendrix、Led Zeppelin、The Who、David Bowie
興趣:開車兜風、看書、彈吉他、做日光浴
8歲時,從出生地的故鄉鈕佛克(Norfolk),移居到康威爾(Cornwall)的Roger Taylor,曾經加入當地大教堂的專屬合唱團。但據說在這個時候的他,已經一頭栽入了搖滾樂的世界。(八卦得真久遠)初次接觸到吉他這項樂器,是他9歲的時候,之後他也開始學鼓,並且可以打出一手好鼓。當時贈送他鼓的人就是他的父親。原本他的志向是成為一個吉他手,但由於他的鼓技進步神速,加上當時想成為吉他手的人比比皆是,相對之下想成為鼓手的人比例少多了。因此成為他最後選擇打鼓的理由。高中畢業之後,他聽從了母親的建議,進入倫敦醫學學院(London Hospital Medical College)的牙醫系就讀。在大學念書的Roger,總是經常出入倫敦室內的大學演唱會。1968年的某一天,Roger在倫敦皇家學院,看見Brian張貼在公告欄上徵求吉他手(吉他手招吉他手?!要玩G3啊還是怎麼著?)的告知,於是成為兩人組成「SMILE」樂團的契機。後來他在大學的學業,也因為受不了解剖等其他所謂「詭異的課業」而毅然辦理休學。當時,他結識了Freddie,兩人一起經營一家二手衣專賣店,並開始一起生活。但時過兩年後,這回他進入了北倫敦工藝學院就讀主攻生物學 。
在QUEEN樂團裡面,他可以稱得上最具有「搖滾樂手氣質」的團員,那是因為「身體力行『活出自我』的原則」(Roger本人如是說.在QUEEN正式出道後,由於他那瀟灑出眾的特質,加上面貌端正的推波助瀾之下,迷倒了眾多女性樂迷。而凡事不拘泥於小節,為人豪爽的這種性格,也可以說是他的個人魅力之一。(某飛語:由於他那紳士型野獸的特質,加上「英倫第一美人」的華麗容貌之推波助瀾,迷倒了無數女孩。而神經大條的開心果性格,則削弱了其他男性的妒嫉心理,使得他意外地在同性中也頗受歡迎~~)但事實上他是一位十分愛念書的人,據說幾乎舉凡各類領域的相關書籍,只要在時間允許范圍之內,他都盡可能去一一涉獵。
4
本名:John Richard Deacon
樂隊位置:貝斯
出生年月日:1951年8月19日
出生地:英國(Leicester)
頭發顏色:褐色
眼睛顏色:灰色
身高:178公分(忽上忽下的身高)
欣賞的樂手或藝人:The Beatles、Freddie Mercury、Brian May、Elvis Costello、CREAM、Rory Gallagher、Jimi Hendrix
興趣:車子,音樂
曾經宣誓過「凡是鄉村樂、民歌等音樂類型我都敬謝不敏,唯獨搖滾樂才是屬於自己的音樂」這句話的John Deacon,第一次接觸的樂器也是吉他。自從12歲開始彈奏其他的他,在2年後將自己興趣轉向貝斯,並隨即與朋友組成一個名為「Opposition」的樂團,在各地文化中心等地舉辦演唱會。之後又加入另外一個名為「ART」的樂團。1969年,他進入隸屬倫敦大學分校的雀兒喜學院就讀電子工學系,雖然有一段時間他沒有接觸音樂,但受到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CREAM等藝人及樂壇相當大的影響,於是在1970年再度與朋友組成樂團,積極從事各項音樂活動。後來他以首席之姿自學院畢業,並開始任職一所中學教師,直到QUEEN發行第二張專輯「QUEEN II」,踏上專業樂手之路為止,他前後總共任職達4年之久。當年John參加QUEEN在皇家學院舉辦的選拔賽,進而加入該樂團的時間是1971年,當時他還在大學就讀,在他參加選拔賽之前,他就已經與Freddie, Brian, 以及Roger三人有數面之緣,同時這三人也曾經觀看過好幾次John在迪斯科舞廳的表演,因此選拔一事就順水推舟進行得格外順利.
由於John在樂團里年紀最小,因此常被當作弟弟看待,但事實上他的行事風格卻是最穩健踏實的,團員中最早完成終身大事的人也是他,他和妻子維羅尼卡(Veronica),育有麥可(Michael)、羅伯特(Robert)、蘿拉(Laura)、喬瑟(Joshua)四個孩子。(後來又添了兩個)此外,包括John本人,四位團員都一致認為他是樂團成員中個性最溫和的人,他的性格再加上他在一般常識上的過人智識,因此管理樂團經濟營收重責的人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