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進口產品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對於進口產品,首先,企業自身需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另外對於進口食品到國內,在清關時商檢會抽取部分樣品拿去做檢測,檢測合格後會出具衛生證書,只有取得衛生證書後才能上市銷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第五條 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由商檢機構實施檢驗。前款規定的進口商品未經檢驗的,不準銷售、使用;前款規定的出口商品未經檢驗合格的,不準出口。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進出口商品,其中符合國家規定的免予檢驗條件的,由收貨人或者發貨人申請,經國家商檢部門審查批准,可以免予檢驗。
第六條 必須實施的進出口商品檢驗,是指確定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的合格評定活動。合格評定程序包括:抽樣、檢驗和檢查;評估、驗證和合格保證;注冊、認可和批准以及各項的組合。
第七條 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尚未制定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的,應當依法及時制定,未制定之前,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准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