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際法庭的起訴程序是那些
一、國際法院管轄權
該管轄權包括兩方面:一是咨詢管轄權、二是訴訟管轄權,其中咨詢管轄權是指有資格提出訴訟的國家。國際法院只能審理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爭端。但並不是每一個國家都可以向國際法院提出訴訟,只有理約國的會員國有這種權利。那麼理約國非會員國能否向國際法院提出訴訟?可以,但必須藉助安理會關於國際法院規約的條件。例如瑞士,瑞士不是理約國的會員國,但他就藉助了安理會關於這方面的規定。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有資格向國際法院提出訴訟不等於國際法院有管轄權。我來給大家舉一個例子,大家還記得南斯拉夫危機時美國炸了我們的大使館吧,當時我們國內很多人都主張把這個案子交給國際法院來裁決,這樣就造成了兩國緊張的局勢。中國做為理約國的會員國有權向國際法院起訴美國這一行為,但問題在於中國能否提出訴訟,提出訴訟的條件就涉及到法院管轄權的問題。法院管轄權行使的前提必須是當事國雙方自願,大家考慮一下,如果中國對美國起訴法院的管轄權在什麼地方?換個說法,如果被起訴方不同意國際法院該如何解決呢?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三例條第六款如果雙方對管轄權發生異議將由雙方自行解決管轄權問題。那麼一個訴訟當事國怎樣表達對法院管轄權的問題,當事國決定法院管轄權有幾種辦法:第一種是藉助法院規約第三條第二款即強制執行管轄權;第二種是當事國雙方簽訂專門協定;第三種是制定解決爭端的條款。第一種辦法就是說當事國可以事先發表聲明接受國際法院強制管轄權的執行,假定當事國雙方都事先發表這樣一份聲明,那麼事情就比較好解決了。在中美使館這個問題上,如果中美同時發表過類似聲明,那麼我們說國際法院就有權執行管轄權。但在這個問題上絕大多數國家在發表聲明時都持有一定的保留,並且國際法沒有規定保留范圍。例如美國曾經發表過在內政爭端方面不接受管轄權,甚至美國還對內政這個詞做了更進一步的解釋,內政即由美國來決定的事。大家不難看出,事實上美國對內政這個詞的解釋就是對國際法管轄權的完全否認。因此在國際法院中有一部分法官認為這是非法的,而另一部分法官認為國際法對這方面的規定是不明確的,那麼這個問題至今沒有解決。第二種辦法是當事國雙方在談判無效的情況下將案件交給國際法院裁判,雙方通過裁判達成共識並簽訂協議。一般情況下這種方法是最好的。第三種辦法就是如果當事國對公約中規定條款的解釋和適用性發生分歧時可以通過國際法院進行裁決,但這只是公約的附加條件。例如在《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最後就有類似的條款,但這個公約的特點是如果你參加就沒有保留權。大家都知道,中國和日本之間有一個舊的化學武器的問題。二戰時日本在中國留下的化學武器問題根據公約日本就必須幫助中國解決,如果雙方發生分歧可以通過國際院進行裁決。這里還有第四種辦法,關於第四種辦法有一個例子:英國與阿爾巴尼亞曾經在一次海上事故中產生爭端。當時英國的船隻在靠近阿爾巴尼亞領海的海域內被阿的水雷擊中沉沒,英國向國際法院提出訴訟。但阿認為國際法院沒有執行管轄權的依據。而國際法院對阿的拒絕也做出了回答,國際法院的依據是:阿曾經在這之前對安理會關於在規定海域內有意阻撓別國船隻航行並涉嫌武力攻擊的國家,交予國際法院裁決的聲明表示支持,而英國正是根據這一聲明對阿進行起訴地,因此根據這一點國際法院認為有管轄權。
法院的管轄權分為這幾種方式,但這也不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當事國雙方是通過特殊協議將案件提交給國際法院的,否則他們不會接受國際法院的裁決。因為他們都會強調管轄權的問題,這里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法院沒有管轄權;第二種情況是法院有管轄權但不允許法院來解決。
有這樣一個例子能夠反映第一種情況。大概在去年,巴基斯坦向印度提出訴訟。因為印度在印巴邊界上用導彈擊落了巴基斯坦的一架海軍飛機,當時巴基斯坦在國際法管轄權方面的依據是根據印巴兩國曾經在藉助國際法院強制管轄權方面發表過聯合聲明。但印度方面認為當時在作聯合聲明時他們是有保留地。其中聲明中有這樣一條:「曾經參加過英聯邦的國家,不接受國際法院的管轄權。」因此印度認為國際法院沒有管轄權。印度這種說法事實上是針對巴基斯坦的,因為印度曾經在印巴沖突中由於同時與巴基斯坦接受管轄權而遇到過這方面的教訓。為此印度立即在事後修改了聲明中的一些條款,例如剛剛提到的那一條。巴基斯坦方面對印度提出的說法給予了反駁,巴認為印度的這些條款是對巴的歧視。但法院是怎樣解決地呢?法院認為印度的保留是有根據的,因此法院宣判印度勝訴。說到這里大家肯定會問為什麼要判印度勝訴。因為國際法院與一個國家的法院有著本質的區別。國家法院是由直接政府控制地,因此在審理案件時不會考慮自身有無管轄權。而國際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考慮到公正性以及一些國際關系方面的問題,因此必須依照國際法和一些相關的國際公約來受理。
另一種情況有這樣一個例子。伊朗曾經起訴美國,原因是在兩伊戰爭時美國炸毀了伊朗在海上的幾個鑽井平台,要求美國為此賠償。管轄權的依據是什麼?因為伊朗並沒有接受法院的強制管轄權,而美國因為在尼加拉瓜案件上的失敗也退出了強制管轄權。1949年伊美之間曾經建立了《合並通商友好條約》,伊朗提出美國違背了條約的規定。而美國反駁伊朗,說這不涉及到自由通商法的問題,這與中立法和戰爭法有關,因此美國認為法院沒有管轄權。那麼法院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的呢?法院認為這個案件與自由通商法有著直接的聯系,因為伊朗的海上石油平台有很多石油管道是與其他國家相連地,這就說明伊朗和其他國家有石油生意。那麼法院認為這個案件觸及了自由通商法,因此法院就有管轄權。但法院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開始審理此案,因為當事國雙方都想再等一等。
通過以上這兩種情況,我們可以看到,國際法院的管轄權並不是由當事國單方面提出訴訟或認同才能執行地,因為這涉及到當事國雙方的認同協議以及對法律適用性的認可。
二、國際法院簡介
1.國際法院主要功能是對各國提交的法律爭端根據《聯合國憲章》規定以及有關條約及公約做出判決,或對聯合國其他機構提出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國際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權國家之間的爭端,它沒有刑事管轄權,不能審判個人,例如戰犯。按照有關規定,只有當事國一致同意提交國際法院的法律爭端,國際法院才能做出裁決。
2.國際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轄許可權的民事法院(解決國家間爭端和向經正式認可的聯合國機構和專門機構提供咨詢意見),沒有附屬機構。
然而,1946年以來設立的大量區域法院和特設法庭造成了一些混亂。
國際法院沒有刑事管轄權,因此無法審判個人(例如戰犯)。這項任務屬於國內管轄、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前南問題國際法庭)和盧安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盧安達問題國際法庭)等由聯合國設立的特設刑事法庭及國際刑事法院。
國際法院還必須區別於專門處理與歐洲聯盟事務有關案件的歐洲法院(位於盧森堡),以及根據人權公約設立的審查指稱違反人權公約情事的歐洲人權法院(位於法國斯特拉斯堡)和美洲人權法院(哥斯大黎加聖何塞)。這三個法院可審查私人(訴國家和其它被告)提交的案件,而這類案件國際法院不能受理。
國際法院還有別於國際海洋法法庭(海洋法法庭)等專門國際審判法庭。
國際法院不是各國司法機構可以上訴的最高法院,不是個人提出最終申訴的法院,也不是任何國際法庭的上訴法院。但是,在其具有管轄權的案件中,國際法院有權就仲裁裁決的效力作出裁定。
Ⅱ 美伊聯合國談判為什麼會破裂,伊朗提出了什麼要求
在我看來,最關鍵是因為伊朗對於美國的反抗。在國際舞台上,伊朗向來都是“硬骨頭”,無論對手強大與否,都不會後退。
年初,美政府派軍機擊殺伊朗高級將領蘇萊曼尼。伊朗隨即給予還擊,炮轟了美國在伊拉克的軍事基地。 之後伊朗又頂住壓力,向委內瑞拉運送石油。接著,伊朗政府下達了“逮捕令”,要求國際刑警組織配合,共同通緝美國總統特朗普。
這一舉動,對伊朗來說是維護國家自身利益,而對於向來以“霸主”自居的美國而言,伊朗就像一隻野獸,應該將其關在籠子里才能絕對安全。於是,在之後的聯合國大會上,美方不斷向伊朗施壓,並向其他參與國宣揚伊朗的威脅,以此來呼籲並聯合其他國家對伊朗施加制裁。
美國向來都想稱霸世界,想要控制其他國家,而伊朗,因為原油等能源,也有足夠的底氣來反抗美國,基於此,美伊聯合國談判破裂也就不足為怪了。
Ⅲ 伊朗為何敢惹美國不敢惹以色列伊朗:這是個不能惹的主,為何這樣說
很多時候各國之間的關系都是撲朔迷離,表面上看起來或許是非常簡單的小矛盾,但你可能永遠都想不到它內里牽扯有多廣,所以你會發現,哪怕是同一件事情,面對不同的國家,大家都會有不一樣的態度,基本上就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中東地區不安穩我們都知道,美國與伊朗的沖突也是由來已久,不過伊朗雖然在美國面前很強硬,面對經常騷擾他們的以色列卻顯得很隱忍,那麼既然伊朗連美國都敢惹,為什麼卻不敢惹以色列,任由著以色列欺負自己?難道是因為以色列比美國還厲害?這當然不可能。
Ⅳ 如果伊朗現在聯合俄羅斯給美國致命一擊,美國有能力反抗嗎
如果現在伊朗聯合俄羅斯給美國致命一擊,美國是有能力反抗的。但是美國的反抗很有可能把世界帶入第三次世界大戰。這個事情不劃算,所以俄羅斯不一定會聯合伊朗給美國致命一擊。只是有可能會聯合伊朗對美國實行打壓,但是並不會聯合起來與美國打仗。
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軍團阿米爾·阿里·哈吉扎德准將稱,如果華盛頓採取具體的軍事行動,伊朗將給予美國「致命一擊」。他指出,美國在伊朗沿海的軍事部署構成了對伊朗嚴重的威脅,但現在這種威脅已經轉變成了一種機遇。
即是伊朗有能力對美軍事實致命一擊,哈吉扎德准將宣稱我們有能力用飽和導彈攻擊來摧毀美國再次區域部署的『亞伯拉罕林肯』號航母打擊群。據消息人士透露,俄羅斯或將在未來美國對伊朗實施軍事打擊時給予伊朗充分的幫助,其中包括俄部署在塔爾圖斯海軍基地十餘艘戰艦將攔截位於地中海海域美軍艦隊。
Ⅳ 伊朗是怎麼回擊美製裁的
伊朗議會13日通過一項議案,決定向伊朗導彈系統研發項目和伊斯蘭革命衛隊境外行動增加5億多美元預算,以應對美國的最新制裁。
伊朗議會議長阿里·拉里賈尼在當天議程結束後說,美國應該清楚,這項議案只是伊朗反擊美國在本地區冒險主義行為的第一步。
自美國總統特朗普今年初上台後,美國以伊朗堅持試射導彈為由對伊朗不斷施壓,相繼出台了延長制裁期限、限制伊朗公民進入美國等措施。特朗普還要求行政部門每隔90天向國會提交報告,評估伊朗是否履行伊核協議承諾。8月初,特朗普簽署一份針對俄羅斯、朝鮮和伊朗的制裁法案,以伊朗和朝鮮發展彈道導彈項目等為由,對它們實施新制裁。
Ⅵ 伊朗和美國之間主要矛盾是什麼
伊朗和美國的關系目前非常不好,甚至可以說是非常惡劣,但是在很久之前,二戰剛剛結束的時候,伊朗和美國的關系實際上非常密切。之所以伊朗和美國開始出現這么大的矛盾,原因其實非常簡單。首先就是二戰剛剛結束的時候,巴列維領導下的伊朗給與了美國非常多的幫助,甚至美國士兵在伊朗國內觸犯法律的時候,伊朗法庭沒有審判的權力,而是應該交由美國進行審判。其次就是在巴列維王朝覆滅的時候,霍梅尼帶領下的伊朗開始對美國產生了抵觸情緒,最後導致伊朗大使館人質事件的發生。最後就是到目前為止,伊朗和美國仍然處於非常嚴重的對立情緒,特別是在蘇萊曼尼被美國軍隊刺殺之後。
最後就是到目前為止,伊朗和美國仍然處於非常嚴重的對立情緒,特別是在蘇萊曼尼被美國軍隊刺殺之後。伊朗國內開始了一輪非常強大的反美浪潮,雖然美國並不害怕,但是雙方的關系徹底進入冰點。所以也就造成了雙方的主要矛盾點。
Ⅶ 伊朗加入上合,成為上合組織成員國,如果美國打伊朗,上合有沒有保護條約
個人認為,上合組織是維護多邊主義的重要力量,上合組織是永久性政府間國際組織。
俄羅斯,中國和中亞國家都是當時受國際恐怖主義影響最嚴重的地區,這些國家都面臨著反恐的重任,國際反恐不能單獨進行,所以每個人都開始擁抱這個組織,如果上合組織對其成員國設定相當高的標准,伊朗就很難成為上合組織成員國。然而,為了吸引更多國家,上合組織沒有選擇提高成員國的門檻,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伊朗可以成功地加入上合組織,伊朗很可能在上合組織框架內發揮更大的作用。
Ⅷ 伊朗為什麼將美國告上法庭
8月27日,設在海牙的國際法院就伊朗訴美國違反兩國友好條約案舉行首場聽證,伊朗方面重申,要求國際法院叫停美國對伊朗實施的制裁。對此,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同日發表聲明稱,伊朗的起訴是「試圖干涉美國重啟制裁的主權權利」。
7月16日,伊朗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美國重啟對伊制裁違反了兩國於1955年簽署的《友好、經濟關系和領事權利條約》。據悉,該條約旨在「鼓勵互利的貿易和投資和普遍地密切經濟交往」。條約規定,美國與伊朗之間「應有牢固和持久的和平與真誠的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