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伊朗—土耳其戰爭於1516~1533年間發生了什麼重大事件
至1516年前夕,謝里姆一世已佔領了西亞美尼亞、庫爾德斯坦和包括摩蘇爾在內的北美索不達米亞。
1516~1517年,土耳其在敘利亞、黎巴嫩、巴勒斯坦、埃及、希賈茲建立了自己的統治。
1519年又統治了阿爾及利亞的一部分。
1533年,蘇丹蘇里曼一世與奧地利簽訂了和約。土耳其在其北陲安全得到保障之後,於同年重新對伊朗採取軍事行動。
② 伊朗—土耳其戰爭是怎麼樣發生的
伊朗—土耳其戰爭指奧斯曼帝國與伊朗薩非王朝進行的掠奪性戰爭。戰爭目的是為了爭奪阿拉伯的伊拉克、庫爾德斯坦、外高加索的所有權以及歐亞兩洲間最重要的戰略和貿易交通線的控制權。
這場戰爭自1514年起,斷斷續續進行到1746年,是打著伊斯蘭教的兩大流派——什葉派與遜尼派捍衛者之間的斗爭的幌子進行的。
得到遜尼派封建貴族上層人物支持的土耳其佔領者,遭到了15世紀末產生的以薩非王朝為首的伊朗國家的反抗,薩非王朝宣布希葉派為國教。土耳其蘇丹謝里姆一世殘酷地鎮壓了1513年安納托利亞的什葉派教徒起義,殺死什葉派教徒4萬人。從此,開始了對什葉派的伊朗的戰爭。
伊土戰爭的第一個時期奧斯曼帝國不僅擁有封建民軍,還擁有常備軍——土耳其近衛兵和強大的炮兵。
伊朗軍隊由騎兵弓箭手近衛軍、負責保護本部族領導機構並時常攜帶家小驅趕牲畜遠出的游牧民族的騎兵民軍和少量的地方封建主的民軍組成。庫爾奇伊和民軍戰士的武器是馬刀和長矛。在恰爾德蘭平原雙方首次大戰,土耳其蘇丹謝里姆一世的軍隊在軍事上各方面都占優勢,打敗了沙赫伊思邁爾一世的薩非王朝軍隊並佔領其首都大不里士城。
但是,由於給養不足,加之近衛兵內部發生騷亂,謝里姆一世被迫放棄了亞塞拜然。其他地區的軍事行動仍在繼續。在科奇希薩爾附近的交戰中,伊恩邁爾一世的軍隊再次大敗。土耳其炮兵在這次交戰中又一次起了決定性作用。
至1516年前夕,謝里姆一世已佔領了西亞美尼亞、庫爾德斯坦和包括摩蘇爾在內的北美索不達米亞。1516~1517年,土耳其在敘利亞、黎巴嫩、巴勒斯坦、埃及、希賈茲建立了自己的統治,1519年又統治了阿爾及利亞的一部分。
1533年,蘇丹蘇里曼一世與奧地利簽訂了和約。土耳其在其北陲安全得到保障之後,於同年重新對伊朗採取軍事行動。
1536年,土耳其侵佔了喬治亞西南部的一部分,該地區成為伊土兩國爭奪外高加索和美索不達米亞統治地位的主要戰場。由於伊朗軍隊也有了炮兵,所以戰爭進行到1555年時,雙方已不分勝負。1555年5月29日,伊土兩國在阿馬西亞城締結和約。
按照和約規定,伊朗保有所佔領的外高加索的一些領土。奧斯曼帝國把阿拉伯的伊拉克劃入自己的版圖。喬治亞和亞美尼亞則由兩國瓜分。伊朗得到了薩姆茨赫—薩阿塔巴戈公國的一部分、卡爾特里和卡赫齊亞。土耳其獲得了阿布哈茲、古里亞、伊美列丁以及拉濟人的領土。兩國承認卡爾斯城地區為中立區,全城已遭洗劫,城堡被夷為廢墟。伊土戰爭的第一個時期,就這樣以1555年雙方締結和約而結束。
伊土戰爭的第二個時期,始於1578年,時斷時續地持續了約半個世紀。土耳其利用薩非王朝國內封建內訌的機會,再次進攻伊朗。
這期間,土耳其依靠的是他的附庸——擁有強大軍隊的克里木諸可汗。1578年,土軍違反1555年和約,修復了卡爾斯城堡,繼而進入外高加索境內,佔領了薩姆茨赫—薩阿塔巴戈公國的一部分。1578年8月10日,伊朗沙赫的軍隊在奇爾德爾附近被擊潰,土軍侵入東喬治亞和東亞美尼亞,後又侵入北亞塞拜然並在這里佔領了希爾凡。
自1579年起,土軍和克里木汗的10萬軍隊共同奪取了整個亞塞拜然和伊朗西部。沙赫阿拔斯一世在位期間,伊朗恢復了昔日的強盛,不僅奪回了被土耳其侵佔的西部領土,而且還吞並了一些新的領土。
然而,由於對烏茲別克封建主進行戰爭和鎮壓反封建的起義,阿拔斯一世不得不於1590年3月21日同奧斯曼帝國簽訂了對伊朗非常不利的伊斯坦布爾和約。按照這項和約,幾乎整個外高加索和路里斯坦、庫爾德斯坦的頗大部分都劃歸奧斯曼帝國統治。
16世紀與17世紀之交,阿拔斯一世進行了軍事改革。
最初,他建立了一支常備部隊,其中包括一個1.2萬人的火槍兵軍團和一個1萬人的騎兵軍團;還建立了火炮工廠和由炮手組成的炮兵部隊。火槍兵和炮手只從波斯人中招募。至改革完成時,伊朗軍隊的兵力達12萬人,計有常備軍4.4萬人、封建民軍7.5萬人,封建民軍中有3萬克濟爾巴希人和由土庫曼人、庫爾德人、盧爾人及其他游牧部落和定居的伊朗封建主組成的4.5萬民軍。阿拔斯一世的軍隊很快增至30萬人。伊朗為准備與強大的奧斯曼帝國進行戰爭,還與土耳其的敵對國——俄國和歐洲諸國建立了政治與外交關系。
1602年,阿拔斯一世對土耳其開戰。
整整一個世紀以來,伊朗國第一次成為進攻的一方,而軍事組織未作根本改變的奧斯曼帝國卻成為防禦的一方。1603~1604年,在蘇菲安附近的數次交戰中,伊軍打敗了土軍,攻佔並洗劫了大不里士、納希契凡及其他城市。遵照阿拔斯一世的命令,有30餘萬亞美尼亞人從被征服的亞美尼亞被趕往伊朗內地。
在1602~1612年的伊土戰爭中,伊朗獲得全勝。1613年11月20日,交戰雙方在伊斯坦布爾簽訂了使伊朗保有全部戰果的和約。
由於對1613年伊斯坦布爾和約的條款不滿,土耳其於1616年開始對伊朗採取報復行動。
在1616~1618年薩非王朝與奧斯曼帝國的新戰爭中,土耳其又遭失敗,於1618年在謝拉布簽訂和約,條約基本上重申了伊斯坦布爾和約的各項條款。在最後兩次戰爭中,伊朗大大擴張了自己的領土范圍,接著就開始了進一步的征服。
1623~1639年的伊土戰爭起因於沙赫阿拔斯一世的軍隊入侵阿拉伯的伊拉克。阿拔斯一世利用伊拉克人反對蘇丹穆斯塔法一世統治的起義之機,攻佔了巴格達市,隨後佔領了整個阿拉伯的伊拉克。
阿拔斯一世於17世紀的前25年裡,對東喬治亞的幾次遠征,破壞性特別大。外高加索人民對其進行了頑強的抵抗。在喬治亞,薩阿卡則領導的廣泛的反伊朗起義,動搖和削弱了伊朗在外高加索的統治。
與此同時,土耳其在歐洲的戰事中遭數次挫折後,在蘇丹穆拉德四世在位期間,便重新致力於征服東方。
1625年,土耳其佔領了阿哈耳齊赫,奪取了薩姆茨赫—薩阿塔巴戈公國,將其變為土耳其的一個省。穆拉德四世還進犯了亞美尼亞和亞塞拜然。
同時,他的部隊還佔領了包括摩蘇爾在內的北美索不達米亞。可是他未能佔領巴格達,對該城長達9個月的圍攻毫無成效。
1630年,土軍轉攻外高加索和伊朗西部,毀掉了哈馬丹城,屠殺了全城居民。1639年5月17日,簽訂了卡斯列—席林條約。
按照這項條約,伊土兩國間的疆界沒有變動,但阿拉伯的伊拉克歸屬土耳其。
伊土戰爭的第三個時期開始於18世紀初,土耳其蘇丹艾罕默德三世對伊朗重起戰端。
1723年春,土軍乘薩非王朝國家崩潰之機侵入外高加索,佔領了第比利斯、整個東喬治亞、東亞美尼亞和亞塞拜然。
與此同時,土軍還征服了伊朗西部的路里斯坦省。土耳其人的勝利直接威脅著俄國在高加索的利益。彼得一世遠征波斯和土耳其的軍事勝利迫使伊朗沙赫塔赫馬斯普二世同俄國簽訂了1723年彼得堡條約。
1724年6月23日,俄土君士坦丁堡條約在伊斯坦布爾簽訂。
根據這項條約,1723年俄伊彼得堡條約列舉的裏海沿岸所有地區轉歸俄國,而外高加索的其餘地區和包括克爾曼沙赫、哈馬丹兩市在內的伊朗西部則轉歸土耳其。1724年的君士坦丁堡條約的條款有利於土耳其,這是由於法國對它支持的結果,因為法國害怕俄國勢力加強。土耳其不滿足於已佔領的大片領土,其軍隊又向伊朗東部推進並攻佔了加茲溫。對土耳其侵略者進行抵抗的只有波斯和亞塞拜然的人民群眾。
18世紀30年代初,統帥納迪爾成為伊朗的實際統治者。
1730年,他擊敗了土軍並將其逐出哈馬丹、克爾曼沙赫和南亞塞拜然。
然而,當納迪爾忙於鎮壓阿富汗阿布達爾部族的霍臘散起義時,唯恐納迪爾的聲望增高的塔赫馬斯普二世向土耳其人出征,以期提高個人威望。塔赫馬斯普二世的軍隊在哈馬丹城下遭到失敗。
1732年1月10日,他被迫與土耳其簽訂和約。和約使土耳其侵佔的阿拉斯河以北的外高加索領土合法化。
1732年底,納迪爾推翻了塔赫馬斯普二世,事先與俄國簽訂臘什特條約後,便親自出征土耳其。
按該條約規定,吉蘭省立即歸還伊朗,而庫拉河以北的領土待將土軍從外高加索境內驅逐後歸還。
1735年6月14日,納迪爾的7萬軍隊在卡爾斯城下打敗了蘇丹的8萬大軍。
1736年,納迪爾加冕為伊朗沙赫,著手改組軍隊,以期增加兵員和裝備,尤其是炮兵。在這方面他得到英法兩國軍事專家的幫助。納迪爾—沙赫在鞏固了薩非王朝國家的統一之後,為了從土耳其手中奪回阿拉伯的伊拉克和外高加索,於1743年對土耳其重新開戰。3年戰爭雙方未分勝負而結束。
16至18世紀的伊士戰爭造成了各族人民的大批死亡,交戰的任何一方都未獲勝。戰爭阻礙了伊土兩國生產力的發展,加速了一些由許多民族和部落鬆散地拼湊而成的封建國家的崩潰。
伊土戰爭的非正義性,在被征服的各民族人民中間——特別是在17至18世紀——不斷激起民族解放運動和反封建運動,這些運動都為交戰國的某一方所利用,以建立自己的統治。伊土戰爭對外高加索人民來說是他們自古以來的歷史上苦難最深重的時期。在血腥的伊土戰爭中遭到削弱的伊朗和土耳其,日益淪為在近東和中東建立霸權的英法兩國的殖民地。
在伊朗和土耳其,武裝力量的基本形式是封建民軍,武裝力量的主要兵種是用矛、盾、馬刀、弓箭、短劍和火槍武裝起來的正規騎兵和非正規騎兵。伊朗的正規騎兵和土耳其的正規騎兵是軍隊中靈活機動的部隊。常備步兵與騎兵相比則處於從屬地位。
但是,到17至18世紀時常備步兵的作用上升到主要地位,這是由於西歐經驗傳到了這些國家。步兵裝備有熱兵器並按正規原則編成。炮兵作為一個兵種在土耳其出現的較伊朗為早。
在納迪爾的軍隊中有許多戰象,交戰時用它們沖擊敵人戰斗隊形的中央,為步兵開路。在運用熱兵器之前,交戰勝負通常取決於大批騎兵的沖擊,旨在包圍敵人,隨後將被圍之敵擊潰。騎兵能保證突然而迅速地打擊敵人。
隨著正規步兵和炮兵的出現,騎兵成為戰斗隊形的基礎,它能夠掩護翼側並對敵突擊。部隊作戰採用疏開隊形,而到17至18世紀時則採用線式戰斗隊形。對擊潰之敵一般不予追擊。奪取要塞主要靠長期圍攻。
在伊土戰爭中,總的說來軍事學術發展極其緩慢,這是由於兩國軍隊中存在著大量非正規的、不同種族的、用各式各樣的武器裝備起來的封建騎兵和封建步兵組成的民軍。
③ 伊土戰爭可以分為哪幾個時期
長達200餘年的伊土戰爭共分三個時期。第一時期從1514—1555年。1514年8月23日,奧斯曼軍隊在查爾迪蘭(南亞塞拜然)與8萬波斯騎兵展開決戰。土耳其部隊不僅有步兵、騎兵,還有強大的炮兵,伊朗部隊則主要是裝備馬刀和長予的騎兵。伊朗軍隊以逸待勞,但軍事上不佔優勢。使用滑膛槍的土耳其耶尼切里兵團在大炮配合下摧毀了伊軍抵抗,擊敗了沙赫伊思邁爾一世,佔領了伊朗首教大不里士。1515年科奇希薩爾一戰,伊朗軍隊再次敗北,土耳其炮發揮了決定性作用。到1516年,塞利姆已佔領了西亞美尼亞、庫爾德斯坦和包括摩蘇爾在內的北美索不達米亞。1516~1517年,土耳其又佔領了敘利亞、黎巴嫩、巴勒斯坦、埃及、希賈茲和阿爾及利亞部分領土。1533年,蘇萊曼一世在同奧地利簽訂和約使其北翼安全得到保障之後又對伊朗開戰。1536年,土耳其佔領了喬治亞西南的部分領土。這里是伊土兩國爭奪外高加索和美索不達米亞統治地位的主要戰場。伊朗軍隊有了自己的炮兵之後,雙方的戰爭互有勝負。1555年5月,兩國在阿馬西亞城締結和約,伊朗保有所佔外高加索領土,土耳其則把阿拉伯伊拉克並入自己的版圖。兩國平分了喬治亞和亞美尼亞,確認卡爾斯城區為中立區。
伊土戰爭第二時期從1578年起,延續近半個世紀。土耳其乘伊朗薩菲王朝內訌之機再次進攻伊朗。1578年,擁有克里木諸可汗強大軍隊支持土軍撕毀1555年和約,開進外高加索境內,佔領南喬治亞的部分土地。8月10日,伊朗沙赫軍隊在徹爾德爾附近被擊潰,土軍侵入東喬治亞和東亞美尼亞,爾後進入北亞塞拜然並佔領希爾萬。1579年起,土軍同克里木可汗軍隊(10萬人)聯合作戰,奪取整個亞塞拜然和伊朗西部地區。
阿拔斯一世被迫1590年3月,同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簽訂了屈辱性的《伊斯坦布爾和約》。根據條約,伊朗幾乎把整個外高加索和盧里斯坦、庫爾德斯坦大部領土都割讓給了奧斯曼帝國。
16、17世紀之交,阿拔斯一世紀進行了軍事改革,組建了一支由火槍兵軍(1.2萬人)和騎兵軍(1萬人)組成的常備軍,成立炮兵教練場和炮兵部隊。大力擴軍之後,阿拔斯一世的軍隊達到30萬人。為准備對奧斯曼土耳其的戰爭,爭取主動地位,伊朗還同土耳其的敵人俄國和歐洲一些國家建立了外交關系。1602年,阿拔斯一改一個世紀以來的被動防禦地位,第一次主動對土耳其發動了戰爭。由於軍隊體制沒有作出相應改革,土耳其面對伊朗的攻勢有些力不能支。1603~1604年,伊軍在蘇菲安附近的數次交戰中打敗了土軍,攻佔並洗劫了大不里士、納希切凡等城市,把30餘萬亞美尼亞人遷往伊朗境內。1602~1612的10年戰爭,伊朗大獲全勝,1613年11月簽訂的《伊斯坦布爾和約》肯定了伊朗的全部成果。
土耳其對該條約心懷不滿,遂於1616年對伊朗採取報復行動,但在3年的戰爭中再遭敗績,1618年的《薩拉卜和約》重申了《伊斯坦布爾和約》的內容。伊朗乘戰爭獲勝之機大大擴展了自己的領土,遂准備進行新的戰爭。1623年,伊朗軍隊入侵阿拉伯拉克,引發了1623~1639年戰爭。阿拔斯一世趁伊拉克人民反對土耳其蘇丹穆斯塔法一世統治舉行起義之機,興兵攻佔巴格達,繼之佔領了整個阿拉伯伊拉克。
蘇丹穆斯塔法四世在位期間(1623~1640年),1625年,土耳其佔領了阿哈爾齊赫,從伊朗手中奪得了薩姆茨赫-薩塔巴戈公國,並將它變為自己的一個省。土軍還進犯了亞美尼亞和亞塞拜然,佔領了北美索不達米亞和摩蘇爾,但圍攻巴格達9個月未能成功。1630年,土軍轉戰外高加索和伊朗西部,洗劫哈馬丹城,全城居民均遭屠殺。1639年5月,伊土簽訂《席林堡(佐哈布)條約》。伊土邊界保持現狀,但阿拉伯伊拉克劃歸土耳其。
伊土戰爭第三時期始於18世紀初,土耳其蘇丹艾哈邁德又對伊朗發動戰爭。1723年春,土軍乘薩菲王朝崩潰之機侵入外高加索,相繼佔領第比利斯、整個東喬治亞、東亞美尼亞和亞塞拜然。同時,土軍還征服了伊朗西部的盧里斯坦省。1724年6月,俄土《君士坦丁堡條約》在伊斯坦布爾簽訂。條約規定,1723年俄伊彼得堡條約列舉的裏海沿岸所有地區轉歸俄國,外高加索其餘地區、伊朗西部和克爾曼沙阿、哈馬丹兩城轉歸土耳其。
強佔大片領土的土耳其仍感不足,在1725年,又進軍伊朗東部並攻佔加茲溫。1730年,伊朗的實權人物納迪爾率軍打敗土軍的進攻,並將其驅逐出哈馬丹、克爾曼沙阿和南亞塞拜然。塔赫馬斯普二世為提高個人聲望,令納迪爾鎮壓阿富汗阿布達利部施拉桑起義,自己親征土耳其,但在1731年的哈馬丹城下一戰被土軍擊敗。1732年,他被迫承認土侵佔的阿拉斯河以北外高加索永久歸屬土耳其。1732年,納迪爾推翻塔赫馬斯普二世,並同俄國簽訂《拉什特條約》(1732年),答應肅清外高加索土軍後把庫拉河以北歸還俄羅斯,以換回吉蘭省。1735年6月,納迪爾率7萬大軍在卡爾斯城下打敗了8萬土軍。1736年,納迪爾即伊朗沙赫王位,著手改組軍隊,擴大軍隊數量和改善裝備,特別注重發展炮兵。他的軍隊近代化計劃得到法軍事專家的幫助。薩菲伊朗重新統一穩定之後,納迪爾沙赫為奪回土耳其控制的阿拉伯伊拉克和外高加索,於1743年對土再次發動戰爭。3年的伊土戰爭未分勝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