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伊朗的國家是什麼性質
伊朗雖然也採取資本主義式的議會制度,總統實行民選,但伊朗自1979年革命以來實行的是政教合一的政治置度,不是資本主義,也不是社會主義。
⑵ 伊朗為什麼不怕美國
伊朗是一個讓美國無可奈何的國家。自1979年伊朗伊斯蘭革命到今天,美國整整經濟封鎖了伊朗40年,對付伊朗的外交手段也更是層出不窮。但伊朗依舊屹立不倒,不懼怕美國的各種威脅。那麼伊朗到底有何底氣與美國硬懟?
其中有四個原因
一、因政治制度的分歧,伊朗不得不硬懟美國
伊斯蘭革命後,伊朗形成了適合本國國情的政教合一政治制度。在伊斯蘭革命以前,伊朗歸巴列維王朝,實行君主立憲,符合美國式民主的價值觀。不僅如此,因為伊朗盛產石油,美國為了更好地控制中東地區,與巴列維王朝的關系非常密切。1979年,伊朗宗教領袖霍梅尼發動伊斯蘭革命,推翻了巴列維王朝的統治。新建立的伊朗霍梅尼政權採取了「親蘇遠美」的外交政策,美國也非常不滿伊朗宗教合一的體制,雙方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因此,出於伊朗維護自身政治制度的需要,必須敢於硬懟美國,不然就面臨倒台的結局。
龐大的波斯帝國
四、伊朗軍事實力也不弱,美國不敢貿然出手
伊朗擁有51.3萬現役部隊,35萬預備役,100萬經過訓練的後備青年志願軍;伊朗還擁有2300門火炮,數量龐大的火箭炮其中包括中國WS-1火箭炮;海軍基地共有5個,波斯灣的阿巴斯港、布希爾和霍梅尼港,在印度洋的恰赫巴哈爾(潛艇基地),在裏海沿岸的恩利澤;伊朗空軍僅直升飛機就有600架,16個戰斗機中隊。最為重要的是,全世界都不能確定伊朗是否有短時間內生產出核武器的能力,這才是美國最忌憚的地方。
⑶ 伊朗的政治制度
1979年2月,伊朗前宗教領袖霍梅尼領導的伊斯蘭革命推翻了巴列維王朝,成立了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當年12月,伊朗舉行公民投票通過新政權成立後的第一部憲法。根據憲法,伊朗實行政教合一、神權高於一切的政治體制,最高宗教領袖霍梅尼為伊朗國家最高領導人。1989年4月,伊朗對憲法進行了部分修改,強調伊斯蘭信仰、體制、教規、共和制及最高領袖的權力不容更改,同時對領袖的產生以及行政、司法和立法部門等方面的規定作了修訂,使伊朗的行政、司法和立法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根據憲法,領袖是伊朗國家最高領導人,也是伊朗政教合一的象徵。領袖的許可權包括任免憲法監護委員會(憲監會)宗教成員、司法總監、音像組織主席、武裝部隊參謀長、革命衛隊司令以及武裝部隊和安全部隊的司令;宣戰或宣布停戰;協調國家三權機構領導人之間的關系;頒發總統委任狀,在總統有瀆職行為或議會認為總統政治上無能的條件下罷免總統等。
領袖通過專家會議選舉產生。專家會議是選舉伊朗革命領袖的最高權力機構,共有成員86人,每年舉行一次年會,討論國家大事及領袖的行為。專家會議可在領袖不稱職或失去領袖的必要條件時廢黜領袖。1989年6月霍梅尼逝世後,通過專家會議推舉,哈梅內伊當選為伊朗最高領袖。
伊朗政府實行總統內閣制。總統是繼領袖之後的國家最高領導人,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統可授權第一副總統掌管內閣日常工作,有權任命數名副總統,協助主管專門事務。總統由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任一屆。伊朗內閣部長由總統提名,需要議會審議通過。
為了保證議會決議不違背伊斯蘭教義和憲法原則,憲法規定成立憲監會。憲監會有權審查議會通過的一切決議和提案,監督總統選舉、議會選舉和公民投票。
伊斯蘭議會是伊朗最高立法機構,實行一院制。議會有權批准同外國簽訂一切條約、協議和合同,隨時對總統和部長進行質詢和彈劾,批准政府需要採取的緊急措施等。但是,議會通過的任何議案必須得到憲監會的批准後才能成為法律。議員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議長一年一選,可以連選連任。
司法部門是伊朗政壇的一支重要力量。司法總監是司法方面的最高首腦,由領袖任命,任期五年。最高法院院長和總檢察長由司法總監任命,任期五年。司法部長由司法總監推薦,總統任命,負責協調政府和議會間的關系。在司法總監領導下,還設有行政公正法庭和國家監察總局,分別審理民眾對政府機關的訴訟和監督國家機關的工作。
⑷ 求助!誰能詳解下伊朗1979年改革前的政體
應該說是一種形式上的君主立憲制度但實質上是落後的君主獨裁統治。
巴列維國王帶領全國經濟改革不惜踐踏憲法並最終實現經濟騰飛,最後由於政治改革(主要是民主方面)相對經濟改革落後太多,所以造成很多官僚腐敗和社會問題,尤其是一些形象工程和他本人的太親西方的過於謙卑引起大多數人的不滿,與群眾漸行漸遠,最終被歷史和人民遺棄、推翻。巴列維王朝時期有政府,在1953年後政府就形同虛設成為國王的附庸
伊朗的巴列維王朝是二十年代建立的。老巴列維國王建立了獨裁統治。二戰時蘇聯佔領了伊朗北部,英美佔領了伊朗南部。所以1943年的美英蘇三國首腦會議在德黑蘭蘇聯大使館舉行。那時老巴列維國王不得不讓位給後來的巴列維國王,即他的兒子。二戰結束後,伊與英、美關系趨於密切,英、美對伊在政治、軍事上給予大量支持和幫助,同時也趁機控制了伊的經濟命脈。1951年摩薩台政府宣布石油「國有化」,1953年摩薩台政府被推翻,巴列維國王建立了獨裁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