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伊朗為什麼放棄中國殲10選擇俄羅斯蘇35
因為殲10作戰半徑有限。
殲10屬於中型戰機,作戰半徑和航程與重型戰機相比,確實存在一定的差距。對於我國或者其他部分國家,可能沒有這方面的憂慮,畢竟,我國還有殲16、殲20等重型機。
但是,對於伊朗並不是這樣。由於經費有限,伊朗進口的戰機,肯定是主力戰機,承擔了挑大樑的重任。伊朗的國土面積並不小,達到了160多萬平方公里,基本上相當於10個河南省的面積。
因此,伊朗迫切需要重型戰機,而不是輕型或者中型戰機。從伊朗的角度考慮,雖說殲10的綜合性價比不錯,但不符合伊朗的實際需求。
蘇35戰機的優勢:
蘇35戰機本質是一種重型殲擊轟炸機,可以在作戰中實施針對敵戰役縱深乃至更遠距離上目標的突防的,打擊目標是敵方縱深內軍用機場、通訊結點、指揮中心這樣的高價值固定點狀目標。
蘇35戰機這樣的重型戰機出擊一次,頂輕型戰機出動兩次。在保障和出動能力上更強,同時蘇35重型戰機載油量大、航程遠,活動范圍和活動能力強適合進攻作戰,連續突擊。
蘇35戰機可以長時間在海上飛行,同時掛載量也更多,可以掛載各種彈葯和電子吊艙執行多種任務。航程大,掛載多,蘇35戰機作為一種遠程戰機在戰機轉場能力上很強。同時,哪裡有事情就可以快速到哪裡,從而提高空軍綜合作戰能力和執行任務的能力。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蘇-35戰斗機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殲-10
㈡ 為何伊朗擁有美國的F14型戰斗機
巴列維時期的訂貨,現在有沒有好的更新替代,所以只能用著。
F-14(外號:Tomcat「雄貓」)是根據美國海軍20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艦隊防空和護航的要求,由格魯曼公司研製的雙座超音速多用途重型艦載戰斗機,用來替換海軍的F-4戰斗機。主要執行艦隊防禦、截擊、打擊和偵察等任務。有80架賣給了伊朗空軍(實際交付79架,第80架留美測試時伊朗發生政變並斷絕與美國的外交關系)。
F-14的特點是重型的指控戰斗機,其攜帶的不死鳥導彈射程遠、威力大,在上世紀80年代甚至90年代都是非常尖端的武器,但是因為其重量和體積太大,所以只能裝在F-14上,別的平台無法搭載。
而伊朗當年選擇F-14而非F-15(同時期美國另一盟國以色列就選擇了F-15作為主力制空戰斗機。),則是受到了格魯門公司以及其試飛員的影響。F-14飛行員在表演時將油箱燃油僅僅裝載到將將夠完成飛行表演的狀態,而F-15則是滿油狀態,兩相對比,原本機動性能稍遜於F-15(F-15是根據能量運動理論設計的,F-14沒有),此時反而比F-14勝了一節,得到了不明就裡的伊朗人的青睞,贏得了合同。
對於現在的伊朗而言,F-14是他們最拿的出手的戰斗機。由於伊朗戰斗機研發能力較弱,無法自產戰斗機,巴列維王朝之後,遭到西方禁運和制裁,無法進口類似戰斗機那樣的成套武器裝備,所以只能對現有裝備進行延壽處理。而且現在伊朗已經摸透了F-14的技術性能,能夠對其進行徹底的維護,所以能夠較好完成現在空軍要求的任務。
㈢ 請告訴下伊朗進口過什麼武器尤其是巴列維時期進口的武器裝備,越詳細越好,謝謝!!!!
在巴列維國王統治時期,伊朗采購了大量的西方武器裝備,特別是在空軍方面,伊朗是美國重要的武器進口國。以下是部分詳細的武器清單:
1. F-14「雄貓」戰斗機:這是伊朗空軍的標志性武器,也是美國唯一出口的F-14戰斗機。伊朗還購買了配套的不死鳥遠程空空導彈、麻雀中程導彈和響尾蛇格鬥導彈。
2. F-4「鬼怪」戰斗機:伊朗是F-4戰斗機的長期用戶,該戰斗機被用於多種角色,包括空對空作戰和地面攻擊。
3. F-5「虎式」戰斗機:伊朗也采購了F-5戰斗機,這種輕型戰斗機適合進行空中優勢和教練任務。
4. HAWK防空導彈系統:伊朗獲得了這種美國製造的防空導彈系統,用於保衛重要目標。
在伊朗與美國關系惡化後,德黑蘭開始轉向蘇聯和中國采購武器。以下是後巴列維時期的一些采購項目:
1. 飛毛腿導彈:伊朗從蘇聯購買了這種短程彈道導彈,用於戰術打擊。
2. 殲-7「鷹擊」戰斗機:伊朗從中國引進了殲-7戰斗機,並將其命名為F-7。這些戰斗機在兩伊戰爭中表現出色,尤其是在近距離空中作戰中。
3. 反艦導彈和防空系統:戰爭結束後,伊朗從中國購買了鷹擊系列反艦導彈、小口徑自行高炮以及其他單兵導彈和輕武器。
4. 俄羅斯防空導彈:伊朗目前有意向購買俄羅斯的防空導彈系統,以增強其防空能力。
伊朗武器裝備的多樣性體現了其國防戰略的靈活性以及國際政治關系的變化。
㈣ 為何伊朗還擁有美國的F14型戰斗機
巴列維時期的訂貨,現在有沒有好的更新替代,所以只能用著。
F-14( 外號:Tomcat 「雄貓」)是根據美國海軍20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艦隊防空和護航的要求,由格魯曼公司研製的雙座超音速多用途重型艦載戰斗機,用來替換海軍的F-4戰斗機。主要執行艦隊防禦、截擊、打擊和偵察等任務。有 80 架賣給了伊朗空軍(實際交付79架,第80架留美測試時伊朗發生政變並斷絕與美國的外交關系)。
F-14的特點是重型的指控戰斗機,其攜帶的不死鳥導彈射程遠、威力大,在上世紀80年代甚至90年代都是非常尖端的武器,但是因為其重量和體積太大,所以只能裝在F-14上,別的平台無法搭載。
而伊朗當年選擇F-14而非F-15(同時期美國另一盟國以色列就選擇了F-15作為主力制空戰斗機。),則是受到了格魯門公司以及其試飛員的影響。F-14飛行員在表演時將油箱燃油僅僅裝載到將將夠完成飛行表演的狀態,而F-15則是滿油狀態,兩相對比,原本機動性能稍遜於F-15(F-15是根據能量運動理論設計的,F-14沒有),此時反而比F-14勝了一節,得到了不明就裡的伊朗人的青睞,贏得了合同。
對於現在的伊朗而言,F-14是他們最拿的出手的戰斗機。由於伊朗戰斗機研發能力較弱,無法自產戰斗機,巴列維王朝之後,遭到西方禁運和制裁,無法進口類似戰斗機那樣的成套武器裝備,所以只能對現有裝備進行延壽處理。而且現在伊朗已經摸透了F-14的技術性能,能夠對其進行徹底的維護,所以能夠較好完成現在空軍要求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