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3年蘭州中考加分照顧政策
2023蘭州中考加分政策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軍人烈士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10%的標准降分錄取。
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英雄模範,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因公傷殘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按照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5%的標准降分錄取。
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憑烈士證、戶口簿降20分錄取。
公安英模、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憑戶口簿、殘疾證和省公安廳證明降10分錄取。
少數民族學生憑戶口簿降5分錄取,報考民族中學和西北中學降20分錄取。
歸僑、華僑、台胞直系子女憑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和相關證件降10分錄取(報考師大附中和蘭州一中的考生須提供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農村兩女結扎戶和獨生子女領證戶憑縣級以上計生部門證明或證件和農戶戶口簿降10分錄取。
高校教職工直系子女報考本校附中,降10分錄取。
具備加分政策的考生應在網上報名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由報考學校初審、市教育局審核備案。符合條件的考生,將在蘭州教育網和考生畢業學校進行公示。
若同時具備幾項照顧政策條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執行,不累計降分。參加統配錄取和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若同時具備照顧政策降分,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執行,不累計降分。
中考注意事項
1、早些起床(7:00—7:30之間)瀏覽一下備考筆記、重點公式、重點定理和術語。
2、注意早餐的營養,不可有大的改變,最好與平常差不多。
3、拿好考試物品趕往考場。前往考場應有一定的提前度25到30分鍾,以防路阻,考生遲到15分鍾後不準進入考點。6月22日上午8:00趕到考點,8:15禁止考生入場,有聽力考試。
4、考前十分鍾應避免嬉笑、打鬧,坐一會兒或整理文具。
5、禁止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和計算器進入考場,否則按處理,取消全科考試成績。
② 2016年甘肅省蘭州市高考的滿族考生家加分嗎
一、2016年甘肅省蘭州市高考的滿族考生不加分。蘭州市的滿族考生,屬於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二、《甘肅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
(一)教育部規定照顧政策項目
1.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以下1-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具有相關加分資格,加分項目及分值適用於今年普通高考。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考生,按體育特長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2)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4)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按中辦發[2000]28號和教基[2001]1號文件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5)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經市(州)黨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由新聞媒體報道,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以上項目只適用於應屆高中畢業生。2015年1月1日之後獲得以上項目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可在考生統考實際成績上加一項,作為考生的總分進行投檔。錄取與否由高等學校決定。
(1)烈士子女,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對報考漢語言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可優先錄取。錄取與否由高等學校決定。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2)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甘肅省地方性照顧政策項目
1.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以下1-4項甘肅省地方性加分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具有相關加分資格,加分項目及分值適用於今年普通高考。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藝術特長A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三等獎或者省級競賽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一、二、三等獎或省賽區聯賽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證書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以上項目只適用於應屆高中畢業生。2015年1月1日之後獲得以上項目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2.長期居住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3.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各類考生享受照顧加分在錄取時不累計,考生只能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定一項進行申報。預科生、定向生、中職生、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投檔錄取時不享受照顧加分;藝術、體育類考生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投檔錄取時文化課不享受照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