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伊朗的最高領導人,總統權利分配如何/
根據伊朗憲法,伊朗實行政教合一、神權高於一切的政治體制。最高領袖哈梅內伊是一言九鼎的一把手,其權力在行政、立法、司法之上。而總統則是表面上的二號人物,他也必須按照最高領袖的意見行事。
最高領袖才是三軍統帥
伊朗伊斯蘭革命1979年獲勝後,以霍梅尼為首的什葉派宗教領袖,在伊朗建立起了一種獨特的「伊斯蘭共和制」。其中,必須解釋一下以下幾個關鍵詞:
◆最高領袖——伊朗國家最高領導人,也是政教合一的象徵。最高領袖是武裝部隊總司令,有宣戰和停戰的權力;可任免憲法監護委員會(憲監會)宗教成員、司法總監、音像組織主席、武裝部隊參謀長、革命衛隊司令以及武裝部隊和安全部隊的司令;協調國家三權機構領導人之間的關系;罷免總統等。
◆總統——是最高領袖之後的國家最高領導人,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統「負責實施憲法、協調三權關系並領導除直接由最高領袖負責的那部分事務之外的行政事務」。總統由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任兩屆。
◆專家會議——選舉最高領袖的最高權力機構。專家會議共有成員86人,只有什葉派教士才能成為成員。專家會議可在最高領袖不稱職或失去最高領袖的必要條件時廢黜領袖。值得注意的是,專家會議中有為數不少的阿亞圖拉。「阿亞圖拉」是伊斯蘭教什葉派的高級職銜,獲得阿亞圖拉稱號的教士對伊朗民眾的影響力比總統要大。
◆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實際上凌駕於行政和立法的權力之上。為了保證伊斯蘭議會決議不違背伊斯蘭教義和憲法原則,憲法規定成立了憲監會,議會通過的任何議案必須得到憲監會的批准後才能成為法律。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是為了裁決議會和憲法監護委員會的分歧而設立的。目前,該委員會凌駕於行政和立法機構的權力之上,前總統拉夫桑賈尼是其主席。
由此可見,伊朗的政治體系分為兩大系統:宗教領袖系統和政府系統。宗教領袖系統是監護系統,由宗教統治集團內部指派產生,擁有絕對的權力,凌駕於政府系統之上。據估計,伊朗最高宗教領袖在各種機構的代表達到2000人之多。
宗教領袖很有權力
阿亞圖拉·哈梅內伊,是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創始人、首任最高領袖霍梅尼的學生,也是參加過伊斯蘭革命的元老人物。他在1989年6月霍梅尼逝世後,被專家會議選舉為最高領袖。哈梅內伊出生在宗教世家,在政治上堅持神權至上,而且作為霍梅尼的繼承人傾向於保守派,但他也認為伊斯蘭政權應該適應時代的要求進行一些變革。
阿亞圖拉·拉夫桑賈尼,是伊朗政壇的重量級人物。他曾經當過議長和兩屆總統,目前是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主席。拉夫桑賈尼實際擁有的勢力比表面看來更加強大,因為他本人是一個很有號召力的宗教領袖,此外,拉氏家族是一個權勢很大的商業家族。他曾經說服霍梅尼結束了兩伊戰爭,並通過貿易開放打破了伊朗在國際上的孤立。
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被西方媒體稱為伊朗政壇的「新保守主義者」,堅決主張回歸伊斯蘭革命傳統與價值觀,反對與西方妥協。有西方觀察家指出,哈梅內伊對艾哈邁迪-內賈德的精神導師、被譽為原教旨主義「精神之父」的阿亞圖拉雅茲迪也存在戒心。不過目前,哈梅內伊仍堅決支持艾哈邁迪-內賈德。
伊朗的傳統主義勢力是以什葉派宗教領袖和巴扎(集市)商人的聯盟為基礎的,它們(兩者曾是霍梅尼推翻巴列維王朝的主力軍)是伊朗一支強大的宗教、政治和經濟力量。復雜的政治架構導致了伊朗決策機制的復雜性。由於機構和權力的重疊,往往會有不同的人物發揮著影響,導致伊朗的政策呈現反復的狀態。但在對待核問題上,伊朗領導人還是採取基本一致的立場。
『貳』 伊朗這個國家的精神領袖、總統到底是如何分工的
在伊朗,精神領袖要比總統和地位高,總統也是精神領袖選出來的,可以說精神領袖掌控伊朗的國家主權,總統主要是負責一些行政部門的管理。
總統當選後必須得到領袖的批准,最高領導人可以根據議會或者最高法院決定罷免總統。總統是對人民負責的行政長官,是最高領導人還有議會的負責人。如果他辭職,他必須向最高領袖辭職。
『叄』 為什麼伊朗最高權力不是總統擁有的
伊朗的政治體制
1979年2月,伊朗前宗教領袖霍梅尼領導的伊斯蘭革命推翻了巴列維王朝,成立了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當年12月,伊朗舉行公民投票通過新政權成立後的第一部憲法。根據憲法,伊朗實行政教合一、神權高於一切的政治體制,最高宗教領袖霍梅尼為伊朗國家最高領導人。1989年4月,伊朗對憲法進行了部分修改,強調伊斯蘭信仰、體制、教規、共和制及最高領袖的權力不容更改,同時對領袖的產生以及行政、司法和立法部門等方面的規定作了修訂,使伊朗的行政、司法和立法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根據憲法,領袖是伊朗國家最高領導人,也是伊朗政教合一的象徵。領袖的許可權包括任免憲法監護委員會(憲監會)宗教成員、司法總監、音像組織主席、武裝部隊參謀長、革命衛隊司令以及武裝部隊和安全部隊的司令;宣戰或宣布停戰;協調國家三權機構領導人之間的關系;頒發總統委任狀,在總統有瀆職行為或議會認為總統政治上無能的條件下罷免總統等。
領袖通過專家會議選舉產生。專家會議是選舉伊朗革命領袖的最高權力機構,共有成員86人,每年舉行一次年會,討論國家大事及領袖的行為。專家會議可在領袖不稱職或失去領袖的必要條件時廢黜領袖。1989年6月霍梅尼逝世後,通過專家會議推舉,哈梅內伊當選為伊朗最高領袖。
伊朗政府實行總統內閣制。總統是繼領袖之後的國家最高領導人,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統可授權第一副總統掌管內閣日常工作,有權任命數名副總統,協助主管專門事務。總統由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任一屆。伊朗內閣部長由總統提名,需要議會審議通過。
伊朗最高領袖 相當於別國的總統
總統--相當於別國的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