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李琬:什麼是伊朗的法基赫制度
什麼是伊朗的法基赫制度?文 | 李琬 編輯 | 楊必容
1979年伊斯蘭革命後,伊朗在最高領袖霍梅尼的倡導下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神權統治國家。法基赫制度,作為伊朗伊斯蘭共和制政體的核心,在將什葉派伊斯蘭教政治化的實踐中,也讓伊朗政治呈現出鮮明的伊斯蘭性。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國家間依存度的提高和民主政治議題在世界范圍內的勃興,霍梅尼時代「不要東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蘭」的政治口號已不再適用。伊朗開始對以法基赫制度為權力中樞的政治結構進行調整,以推動自身政治現代化進程,適應政治、經濟和文化全球化的發展要求。
文章全面分析了法基赫制度的產生原因和背景,對法基赫制度的特點和評價,法基赫制度革新的兩大表現方面。法基赫制度與歷史上中世紀歐洲的神權統治和古印度的教階制度有很大不同,它雖然完全否定君主專制,但也並未完全實行教階統治,而是在保證伊斯蘭教法治國的同時,在某種程度上嫁接了西方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用西方政治價值觀去考量法基赫體制的民主程度。
文章最後提出了2點疑問:世俗政治似乎在與教權統治的較量中佔了上風。這是法基赫對既有現實的主動回應還是被迫讓步?是法基赫制度去伊斯蘭化的預示還是政教分離趨勢的假象?
『貳』 伊朗是一個怎樣的國家
lran比較奇葩,是政教合一的法基赫總統內閣制。
大城市世俗化較高,城鄉結合部和偏僻山村很保守。
lran雖然是神權國家,但又很民主,並且親華,有大國之心,卻只有小國的命。
『叄』 如何評價霍梅尼
有人說霍梅尼毀了伊朗,
有人說霍梅尼救了伊朗
這就比如有人看重錢,有人看重讀書思想
對於看重錢的人來說,確實倒退
對於看重伊斯蘭信仰的人來說
霍梅尼保住了伊朗的精神靈魂
『肆』 伊朗最高領袖和總統哪個大
在伊朗,最高領袖(Supreme Leader)的權力大於總統。
伊朗的政治體制是共和制的變體,其中包含了許多獨特的元素,例如最高領袖的角色。最高領袖,也被稱為「法基赫」,在伊朗的政治結構中擁有最終權力。這是因為伊朗的政治體系是基於宗教原則構建的,而最高領袖被視為宗教權威的最高代表。
相比之下,伊朗的總統是國家的行政首腦,負責管理國家的日常事務。總統由直接選舉產生,其權力來源於憲法。然而,總統在行使權力時,必須遵守最高領袖的指導和決策。
例如,在重要的國家政策決策過程中,總統可能需要咨詢最高領袖的意見,並獲取其批准。此外,最高領袖還有權解散議會,否決總統的提案,以及任命關鍵職位,如司法機構和軍隊的高級成員。
總結起來看,雖然伊朗的總統在國家管理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最高領袖在伊朗政治體制中的權力和影響力更大。這是因為最高領袖不僅擁有宗教權威,還在憲法中規定了其至高無上的地位。因此,可以說在伊朗,最高領袖的權力大於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