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義大利歷史
義大利歷史
據古代神話,羅慕路斯(Romulus)——傳說他和孿生兄弟雷穆斯(Remus)是由母狼撫養和哺育的——於公元前753年建立了羅馬。事實上,自公元前2000年左右,古義大利部落就居住於此。從公元前900年開始,伊特魯里亞文明開始發展,而在公元前3世紀末期,古羅馬人佔領了伊特魯里亞城。
新羅馬共和國延伸到義大利南部,在公元前241年的第二次迦太基戰爭(Second Punic War)後,將西西里納入自己的達·芬奇版圖。公元前202年,羅馬擊敗了迦太基,將西班牙和希臘納入版圖。在凱撒的統治下,羅馬征服了高盧和埃及。而在凱撒被刺殺以後,凱撒的養子屋大維(Octavius)擊敗了對手馬克·安東尼和埃及女王克婁巴特拉,於公元前27年建立了古羅馬帝國,並被尊為奧古斯都·凱撒(Augustus Caesar)。君士坦丁大帝(Emperor Constantine)宣布基督教為國教,並於公元330年遷都拜占庭(君士坦丁堡),但不久就被哥特人和汪達爾人滅亡。在隨後的幾個世紀里,匈奴人和阿拉伯人不斷從南邊侵入這塊土地。
義大利中世紀最顯著的特徵就是北部強大城邦的崛起。15世紀,文藝復興造就了多那太羅(Donatello)、波提切利(Botticelli)、達·芬奇(Leonardo da Vinci)、拉斐爾(Raffello)和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等藝術天才。到了16世紀早期,義大利大部分領土處於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統治之下。在拿破崙於1796年入侵之後,消失了幾個世紀的統一跡象又重新顯現。19世紀60年代,在愛國者馬志尼(Giuseppe Mazzini)和加里波第(Giuseppe Garibaldi)的努力下,統一運動(義大利復興運動)蓬勃開展。1861年,義大利王國宣布成立,國王埃馬努埃萊二世(Vittorio Emanuele)成為了統治者。
1921年,墨索里尼(Mossolini)的法西斯黨掌握了國家大權。墨索里尼在「二戰」中和德國結盟,後於1945年4月被義大利游擊隊擊斃。
義大利是1957年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時的六個創始國之一。該國的經濟曾在一段時期有所增長,但在20世紀90年代遭遇了經濟和政治危機。巨大的賄賂丑聞震驚全國。為了加入歐洲貨幣聯盟(EMU),義大利不得不進行財政緊縮。另外,在1992年一些著名的反黑手黨法官被暗殺之後,義大利果斷地展開了打擊西西里黑手黨(Mafia)的斗爭。
從2001年起,媒體巨頭西爾維奧·貝盧斯科尼(Silvio Berusconi)一直擔任該國的總理,領導著右翼義大利力量黨(Forza Italia)。他在任期間引起了很多人的失望,不斷有人指責其腐敗。
2006年4月,羅馬諾·普羅迪領導的中左翼聯盟在義大利議會選舉中以微弱優勢戰勝貝盧斯科尼領導的中右翼聯盟。普羅迪出任義大利總理。
2008年4月,貝盧斯科尼領導的中右聯盟在義大利議會選舉中再次獲勝,貝盧斯科尼也成為義大利戰後第62屆政府總理。
② 義大利什麼時候實行議會制共和制
1、1861年,在加里波第和馬志尼的努力下,義大利完成統一運動。國體為「君主立憲制」,國王為維托里奧·埃馬努埃萊二世。政體採用「議會內閣制」。
2、在1922-1943年由法西斯黨組閣,所以習慣上稱為「法西斯義大利」。
3、1946年,義大利王國國內爆發危機。全民公決後廢除國王。國體改為「共和制」,政體依然使用「議會內閣制」。
所以,1946年,才開始實行議會制共和制。之前實行的是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③ 義大利為什麼要公投
義大利常年飽受二戰之後憲法制度的「折磨」,導致義大利政治一直處於極其不穩定的狀態。
首先,因為議會可以隨時解散政府,同時因憲法規定的選舉制度問題,每屆政府的政黨都很難在議會兩院中取得多數席位,導致政府經常被解散並提前舉行大選:自二戰結束以來,在新共和國誕生後的70年間,義大利共經歷了63屆政府;
其次,義大利執行嚴格的上下兩院制度,兩院之間的權力完全對等,在通過任何的立法和政策時,議案必須在兩院分別通過,單一議院通過的無效,且在審議同一議案時兩輪審議的間隔不得少於3個月。
在這種憲法制度下,義大利根本無法擁有一個長期執政的政府,繼而無法執行長期經濟政策,也無法有效通過立法實行結構性改革。因長期積弊,義大利經濟已經積弱不堪,再疊加08年經濟危機的打擊,義大利已經到了不改不行的關口。
④ 簡要介紹一下義大利(高人請進)
義大利在傳統上分為亞平寧半島和兩西西里島、撒丁島兩部分。和中國等許多國家一樣,義大利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地區歧視,這包括大陸人對島國人的歧視。在大陸方面,北方人和南方人也有一定的對峙情緒。需要指出的是,義大利和中國差不多,屬於一個還算團結的民族,雖然有部分的歧視,那都屬於人民內部矛盾,沒有類似西班牙加泰羅尼亞、巴斯克獨里運動,或者加拿大紐芬蘭鬧獨里。
義大利主要信奉天主教。在歐洲,自歐洲革命以來,很少有教派紛爭的問題。
在傳統意義上,義大利是歐洲經濟較差的大國。一般是落後於德國、英國、法國的歐洲第四經濟體。十月革命以後,前蘇聯迅速崛起,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成為歐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強國。所以,義大利在歐洲的排名下降了一位。不過,俄羅斯或者說前蘇聯,並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歐洲國家。經濟決定政治,義大利雖然也號稱強國,但是在歐洲基本沒什麼話語權,是大國里比較丟人的國家。
2011年,義大利的GDP(國民生產總值)排名世界第7,在美國、中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之後,雖然經濟形勢不容樂觀,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在綜合國力的排行上,義大利的名次更低,僅排在第10位。不過加拿大的上榜,令人頗感意外。義大利前面的國家有:美國、日本、德國、加拿大、法國、俄羅斯、中國、英國、印度。
在人均GDP上,義大利排名第23,也還算不錯。
我對義大利的黨派了解不多,給你找了點資料:(1)自由人民黨:義大利第一大黨。2007年11月,貝盧斯科尼在米蘭宣布解散義大利力量黨,成立自由人民黨。2008年1月,普羅迪領導的中左政府發生危機,納波利塔諾總統宣布解散議會提前大選。全國大選在際,中右各派力量迅速重組,加快了自由人民黨的組建進程。2008年2月,民族聯盟宣布加入。此後,社會行動黨(Azione Sociale)等紛紛加入,自由人民黨進一步壯大。(2)民主黨:2007年10月成立。2007年4月,橄欖枝聯盟主要政黨左翼民主黨和雛菊黨分別決定解散兩黨,組建民主黨。(3)北方聯盟:1989年12月成立。(4)中間聯盟:2007年12月成立。2008年1月,普羅迪領導的中左政府發生危機,納波利塔諾總統宣布解散議會提前大選。為應對大選,中間力量主要黨派基督教民主聯盟、義大利玫瑰加快聯合。2008年2月兩黨合並組建中間聯盟。(5)義大利價值黨:1998年3月成立。迪彼德羅長期擔任法官職業,在反對政治腐敗的「凈手運動」中名聲大震。1998年,組建義大利價值黨,並吸收一些獨立參選的議員加入。(6)自治運動:2005年4月成立。該黨影響力主要集中在義大利南部的西西里等大區,主張地方自治,推動南方主義。
工業城市主要是米蘭、那不勒斯、都靈、熱那亞。其中,米蘭是比較全能的城市,什麼都有。都靈和熱那亞比較偏重重工業,那不勒斯比較偏重輕工業。
Ancona 安科納
Genoa 熱那亞
La spezia 啦斯佩齊亞
Naples 那不勒斯
Taranto 塔蘭托
Venice 威尼斯是義大利主要的港口城市。
義大利主要出口製革、製鞋、服裝、紡織、傢具、廚房設備、瓷磚、絲綢、首飾、釀酒、機械、大理石。
義大利現在的安全形勢很好。雖然外界傳言黑手黨相當厲害,不過在2004年,義大利政府已經搗毀了黑手黨的老巢兩西西里,雖然,現在義大利境內還存在黑手黨,但是已經為數不多,興不起大的風浪了。
義大利由於經濟原因,政府給人的感覺就是軟弱、多變,順風使舵。在國際上幾乎毫無作為,對國內局面掌控也比較差,但還算能比較從容面對。現在的歐債危機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由於義大利是歐盟國家,且在歐盟地位較低,所以基本上沒有什麼獨立外交,基本上就是跟著北約和歐盟的路線走。由於印度是現在最大的軍火收購國,所以義大利和印度的關系還算可以,賺錢的事,誰都願意做。而巴西由於經濟迅速發展,已經威脅到美國後方,所以美國以及歐洲國家和巴西的關系並不是很密切。
⑤ 義大利的總統可以解散議會嗎
以美國的總統制和法國的半議會制度為例:總統制的總統具有行政權力,不受議會的干預,屬於獨立的權利等級!總統和議會制度的權力,控制櫃,議會的首相,行政總裁,總統負責主要的外國國家然後法國也將總統擴大到議會的權利的限制…
⑥ 急求義大利政體的詳細介紹!!!!
政治:現行憲法是1947年12月22日由立憲大會通過。憲法規定義大利是一個建立在勞動基礎上的民主共和國。總統對外代表國家,由參、眾兩院聯席會議選出。總理由總統任命,對議會負責。議會是最高立法和監督機構,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兩院具有同等權力,各自可通過決議,但兩院決議相互關聯。除少數終身參議員外,參、眾議員均由普選產生,任期5年。議會的主要職能是:制定和修改憲法和法律,選舉總統,審議和通過對政府的信任或不信任案,監督政府工作,討論和批准國家預算、決算,對總統、總理、部長有彈劾權,決定戰爭狀態和授予政府必要的政治決定權力等。在總統選舉和宣誓就職等特殊情況下,兩院舉行聯席會議。
司法:最高司法委員會是最高司法權力機構,擁有獨立司法體制和任命法官的權力,有法官的任命、分配、調遣、提升和規定措施等項權力。由33人組成,總統任主席,最高法院院長和總檢察長為當然成員。其他成員由議會選舉的10位委員(律師和司法教授)和全體法官選出的20位法官組成,任期4年,不得連任和兼職。憲法法院主要是檢查和監督法律條文是否符合憲法,由15名法官組成,任期9年,不得兼職,享有豁免權。此外,還依次設有地方調解法官、初審法院(輕罪)、法庭、初審法院(負責民事和刑事案件)、上訴法院、審計院(主管公共賬目和養老金)等。
軍事:總統為武裝部隊最高統帥。總理對國防政策及軍隊建設負有全部責任。最高國防委員會為國防決策機構,總統任主席。國防部為最高軍事行政機關,負責武裝力量的建設和管理。國防參謀部為最高軍事指揮機構,下轄陸軍、海軍、空軍參謀部和憲兵總部。參謀長委員會為國防部最高咨詢機構,成員有國防參謀長、三軍參謀長、國防秘書長和憲兵部司令,由國防參謀長任主席。國防體制是以國防部長(文官)為首,國防參謀長和國防秘書長分別主管軍事和後勤管理的雙軌制。義大利是歐盟和北約成員。北約南歐盟軍5個司令部均設在義大利境內。美國 在意還設有許多軍事基地和設施。2004年7月,義大利眾議院通過軍事改革法案。按照法案,義大利實施了一百多年的義務兵役制度將從2005年1月1日起取消。
⑦ 二戰時期義大利為何提前退出和德國的結盟呢
多年的戰爭使義大利經濟瀕臨崩潰。國家預算赤字高達870億里拉,收入僅占支出的36%,全國各地糧食匱乏,黑市猖獗,人民深陷困境,軍隊也處於「崩潰狀態」,士兵嚴重短缺,士氣低落,斯大林格勒慘敗後,希特勒以東線局勢緊張為由拒絕向墨索里尼提供新的援助,並迫使墨索里尼繼續徵兵作為炮灰。
然而,義大利看似「投機」的想法立即被盟國拒絕。9月3日,絕望的巴多格里奧政府終於簽署了英美停戰協議的條款,該協議於9月8日通過電台宣布。長期處於戒備狀態的德國軍隊迅速解除了義大利軍隊的武裝,佔領了羅馬。義大利國王和巴多格里奧政府成員乘潛艇逃往盟軍佔領區。
⑧ 請介紹義大利現在的政治狀況大神們幫幫忙
義大利共和國是議會制共和國。議會實行兩院制,眾議院和參議院享有平等權力。總統是國家元首,內閣是國家權力的核心。 1861年義大利初步統一後,以原撒丁王國憲法為基礎制定了統一的憲法,確立了君主立憲體制。1922年,B.A.A.墨索里尼上台後,在君主立憲形式下實行法西斯專制。1946年6月2日經全國公民投票,決定廢除君主制,實行議會共和制。1948年 1月實施《義大利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總統為虛位元首,實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三權分立制度。 議會 由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自1963年 4月第四屆大選起,眾議院設630個議席,參議院設315個議席。眾議員和參議員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所有年滿18歲、享有政治權利的公民都有權參加眾議員的選舉,眾議員當選資格須年滿25歲。參加參議員選舉的選民必須年滿25歲,其中年滿40歲者方有當選資格。卸任的共和國總統是終身參議員。總統還有權任命 5名在社會、科學、文化、藝術方面有傑出成就的公民為終身參議員。眾、參議員均任期5年。在正常情況下,每5年舉行一次大選。戰後義大利政局多變,常常提前大選。立法職能由兩院集體行使。兩院的職能主要有:審議批准法案、國家預算和決算,監督政府,選舉共和國總統,批准政治性國際條約,決定戰爭狀態、大赦和特赦等。議案必須在兩院分別通過。單獨一院通過的決議無效。必要時可舉行兩院聯席會議。對於重大問題,兩院均須獨立進行兩輪審議和獨自作出重復性決議。兩輪審議的間隔和兩次決議的間隔不得少於 3個月。公民投票可以否決任何現行法規。進行公民投票至少要有50萬選民或 5個大區的議會提出要求。享有眾議員選舉權者均可參加公民投票。投票人須超過選民半數,表決結果方視為有效。 義大利政治制度 總統 共和國總統是國家元首和國家統一的象徵。凡年滿50歲、享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公民,均有資格當選總統。總統由眾、參兩院聯席會議以秘密投票方式選舉產生,任期 7年,連選連任。主要職權有:向兩院提出咨文;宣布新議院的選舉;批准政府提交兩院的法律草案;頒布法律,發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依憲法規定宣布舉行公民投票;依法律規定任命國家官員;任命和接受外交代表,必要時經兩院事先授權,批准國際各約;統帥武裝部隊,擔任最高國防委員會主席,根據兩院決議宣布戰爭狀態;在聽取兩院議長的意見後,解散兩院或其中一院。總統擔任全國最高司法委員會主席。總統犯罪時,由眾、參兩院聯席會議提出控告,由憲法法院判決。 政府 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其內閣是國家權力的核心。由內閣總理及各部部長組成,一般都由執政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的議員擔任。新政府經總統批准成立後,應在10天內向議會報告施政綱領,取得議會信任。如果議會不予信任,須重新組閣。議會對政府可隨時提出不信任的動議,政府也可隨時要求議會進行信任投票。如果議會不予信任,政府必須辭職。總理是政府首腦,主持內閣會議,領導整個政務工作,對政府總政策負責。內閣會議由總理、副總理和各部部長組成,是政府的集體議事和決策機構。各部部長對內閣活動負集體責任,並對各主管部門的活動負個人責任。總理和部長在執行職責時犯罪,由眾、參兩院聯席會議決定起訴送交法院懲辦。義大利政府沒有任期規定,但政府頻繁更迭構成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義大利政局的一個突出特點。 政府各部根據總理及其內閣的總政策執行管理職能。部的設置由總理組閣時確定,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每屆內閣大體保持在20個部左右。此外還有為管理或處理某些特殊事務而設置的不管部和協調部際關系的委員會。義大利政府設有 3個輔助機構:①國家經濟和勞動委員會,是政府和議會在經濟和勞工方面的咨詢機構,由經濟界、勞工界的代表和專家組成。其主席由總統直接任命,其餘79名成員由總理提名,總統任命。②國務委員會,是最大的法律 -行政咨詢機關和行政司法機關,它有權就各種問題向政府提出意見,但不享有法案創制權。國務委員會主席和28名小組委員會主席以及74名其他成員均由內閣會議提名,總統任命。③審計院,主要監督政府資金的管理使用,並享有財務方面的行政司法權。 司法組織 義大利法律屬大陸法系。法院組織系統設憲法法院、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司法行政由最高司法委員會領導,並進行日常管理。 憲法法院於1955年12月15日成立。其職能包括:①監督和裁決法律、法令和其他規定是否符合憲法;②裁決國家各權力機關之間、國家和大區之間、大區和大區之間在許可權范圍方面的沖突;③審理根據憲法規定對總統和部長提出的控告案。憲法法院的組成人員共15人,其中3人由最高法院選舉產生,1人由國務委員會選舉產生,1人由審計院選舉產生,5人由眾、參兩院聯席會議選舉產生,5人由總統任命。任期9年,屆滿後不得立即連任。院長從15名成員中推選,任期3年,可以連任。 行政法院系統由國務委員會、審計院以及地區行政法院組成。國務委員會受理中央機關與地區當局、行政機關與公民個人之間的行政訴訟案件,也受理地區行政法院的上訴案件,並依憲法規定享有裁判權。審計院除行使財政監督職能外,還受理公民對政府機關、公務員有關財政方面的上訴案件。普通法院系統則由治安法官、地方法官、地區法院、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構成。治安法官僅享有一定的民事管轄權,其他各級法院分級受理案情輕重不同的民事、刑事案件。上一級法院是下級法院的上訴法院,最高法院擁有最終審判權。 最高司法委員會由共和國總統任主席,並主持工作。最高法院的首席院長和總檢察官是當然成員,其餘成員2/3從普通法官中選出,1/3由議會從大學常任法學教授和有15年經驗的律師中選出。司法部長在遵從最高司法委員會的前提下,管轄某些司法行政事務。 地方制度 義大利共和國憲法強調地方自治和地方分權。中央政府下設大區、省、市(鎮)三級地方政權機構。大區是具有自主權力和職能的自治單位,享有立法權、財政自治權等。全國共分為20個大區,其中 5個特別區享有的自治權更大。中央政府監督大區的立法和行政。省和市(鎮)也是自治單位和地方分權單位,但它們的自治權較小。 選舉制度 總統的選舉採用秘密投票方式進行,實行2/3絕對多數代表制。如連續3輪投票均未獲 2/3多數票,第 4輪投票獲簡單多數票即可當選。總統任期屆滿前30天必須選出新總統;如遇議會解散或議會任期屆滿前不足 3個月,選舉須在新議會開會後15天內進行。國會議員的選舉實行比例代表制,各政黨和政治組織按所獲選票的比例分配議席。為了防止權力過於分散,法律規定了獲得議席的最低選票限額。全國有32個眾議員選區,按多名選舉制選出 630名眾議員,即一個選區內可選舉 2名以上眾議員。參議院選舉以大區為單位,按單名選舉制產生 315名參議員,即按選區內應選參議員名額劃分選舉分區,每個分區只選1名參議員。 政黨制度 實行多黨制。大小政黨眾多,其中較為重要的有 7個。天主教民主黨是第一大黨,但在議會中從未獲得多數議席,只能與其他政黨聯合組成政府。義大利共產黨(1991年2月3日更名為左翼民主黨)是第二大黨,長期處於反對黨的地位。因沒有一個政黨獲得議會過半數席位而單獨組成政府,故義大利政府更迭頻繁
⑨ 義大利的政治體制
1948年 1月實施《義大利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總統為虛位元首,實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三權分立制度。義大利屬於典型的議會共和制政體。
1、義大利議會。由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眾議員和參議員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所有年滿18歲、享有政治權利的公民都有權參加眾議員的選舉,眾議員當選資格須年滿25歲。參加參議員選舉的選民必須年滿25歲,其中年滿40歲者方有當選資格。眾、參議員均任期5年。在正常情況下,每5年舉行一次大選。立法職能由兩院集體行使。兩院的職能主要有:審議批准法案、國家預算和決算,監督政府,選舉共和國總統,批准政治性國際條約,決定戰爭狀態、大赦和特赦等。議案必須在兩院分別通過。單獨一院通過的決議無效。必要時可舉行兩院聯席會議。對於重大問題,兩院均須獨立進行兩輪審議和獨自作出重復性決議。
2、義大利總統。總統是國家元首和國家統一的象徵。凡年滿50歲、享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公民,均有資格當選總統。總統由眾、參兩院聯席會議以秘密投票方式選舉產生,任期 7年,連選連任。主要職權有:向兩院提出咨文;宣布新議院的選舉;批准政府提交兩院的法律草案;頒布法律,發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依憲法規定宣布舉行公民投票;依法律規定任命國家官員;任命和接受外交代表,必要時經兩院事先授權,批准國際各約;統帥武裝部隊,擔任最高國防委員會主席,根據兩院決議宣布戰爭狀態;在聽取兩院議長的意見後,解散兩院或其中一院。總統擔任全國最高司法委員會主席。總統犯罪時,由眾、參兩院聯席會議提出控告,由憲法法院判決。
3、義大利政府。政府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其內閣是國家權力的核心。由內閣總理及各部部長組成,一般都由執政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的議員擔任。新政府經總統批准成立後,應在10天內向議會報告施政綱領,取得議會信任。如果議會不予信任,須重新組閣。議會對政府可隨時提出不信任的動議,政府也可隨時要求議會進行信任投票。如果議會不予信任,政府必須辭職。總理是政府首腦,主持內閣會議,領導整個政務工作,對政府總政策負責。內閣會議由總理、副總理和各部部長組成,是政府的集體議事和決策機構。各部部長對內閣活動負集體責任,並對各主管部門的活動負個人責任。總理和部長在執行職責時犯罪,由眾、參兩院聯席會議決定起訴送交法院懲辦。
4、義大利司法。義大利法律屬大陸法系。法院組織系統設憲法法院、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司法行政由最高司法委員會領導,並進行日常管理。憲法法院的職能包括:監督和裁決法律、法令和其他規定是否符合憲法;裁決國家各權力機關之間、國家和大區之間、大區和大區之間在許可權范圍方面的沖突;審理根據憲法規定對總統和部長提出的控告案。行政法院系統由國務委員會、審計院以及地區行政法院組成。國務委員會受理中央機關與地區當局、行政機關與公民個人之間的行政訴訟案件,也受理地區行政法院的上訴案件,並依憲法規定享有裁判權。審計院除行使財政監督職能外,還受理公民對政府機關、公務員有關財政方面的上訴案件。普通法院系統則由治安法官、地方法官、地區法院、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構成。治安法官僅享有一定的民事管轄權,其他各級法院分級受理案情輕重不同的民事、刑事案件。上一級法院是下級法院的上訴法院,最高法院擁有最終審判權。最高司法委員會由共和國總統任主席,並主持工作。最高法院的首席院長和總檢察官是當然成員,其餘成員2/3從普通法官中選出,1/3由議會從大學常任法學教授和有15年經驗的律師中選出。司法部長在遵從最高司法委員會的前提下,管轄某些司法行政事務。
⑩ 歷史 有權解散或部分解散議會(或國會)的有哪些國家
英國:英國國王查理一世解散議會
泰國:泰總理宣布將於9月15到30日間解散國會下議院
烏克蘭:烏克蘭總統解散議會重新大選 政治危機升高
法國:法國總統有權在與上次議會大選相隔一年的情況下,任意解散議會。
袁世凱:干過解散議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