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義大利在保護知識產權主要工作
1. 授予專利權、商標權及外觀設計權,提供相關的申請和管理服務;
2. 為獲取及利用知識產權提供一攬子財政救濟措施;
3.提高義大利企業、大學及研究機構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4.參與歐盟和國際上旨在促進和推廣知識產權應用的項目和舉措。
上邊講了義大利專利商標局是做什麼的,那接下來就要看看義大利專利的申請條件了,義大利專利的申請條件:義大利專利客體包括工業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在義大利,發明和實用新型有時很難區分,實用新型通常被稱為小發明。
Ⅱ 義大利專利的要求是什麼
義大利專利客體包括工業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在義大利,發明和實用新型有時很難區分,實用新型通常被稱為小發明
Ⅲ 義大利知識產權保護有關規定是什麼
義大利對知識產權保護較嚴格,對侵權行為的處罰較嚴厲。根據義大利第168/2003號法律規定,意法院設有專門的工業產權侵權爭端法庭。知識產權持有人如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在提供初步證據的情況下,可要求該專門法庭採取緊急預防措施,包括:沒收產品以及構成證據的生產工具、文件及商品;抑制侵權行為,侵權人如繼續侵權、不執行法官命令或拖延執行,則進行罰款;在無法獲得充分賠償的情況下,可沒收侵權人的貨物和財產。
最終處罰措施包括:禁止生產或銷售產品、消除或銷毀構成侵權的所有內容(產品、貨物、工具、標志)、罰款、公布侵權行為i、賠償損失(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
義大利遵守所有主要的知識產權國際條約,同時作為歐盟成員國,義大利不斷修訂其國內法律,以符合歐盟有關知識產權的規定。在義大利投資的外國公司享有與義大利公司相同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義大利知識產權的法規主要包括:《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和外觀設計保護的相關法規。
近年來,義大利加強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在全國12個城市建立了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了「反偽造委員會」,專門負責協調處理有關反盜版和假冒商品工作,鼓勵企業採用統一「義大利製造」的標識等。其主管部門為經濟發展部下屬的義大利專利與商標管理局。
【專利法】義大利規定,所有技術領域的任何發明,無論是新產品還是新方法,均可獲得專利。但對於人類或動物的診斷和治療方法,植物品種或繁殖動物或植物的主要生物方法,可不授予專利權。義大利專利在《巴黎公約》任何成員國的申請都可以享受《巴黎公約》中規定的基本原則。
【商標法】義大利商標法授予注冊商標持有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持有人有權使用新的、合法的、有顯著特徵區別於其他商品的圖形標志,包括根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要求海關查封假冒商標貨物的權力。根據義大利法律,三維標識、音像、顏色組合及原色調均可注冊為商標。義大利法律不強制使用標識以表明商標已經申請或注冊。商標一旦在義大利專利商標局(PTO)申請就享有保護。根據《巴黎公約》關於不公平競爭的條款,對沒有登記注冊的商標也實行保護。
商標的有效期為自申請之日起10年,以後,每次續展10年,次數不限。在義大利,商品和服務的國際分類以《尼斯協定》為依據。商標所有人可就商標所代表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或服務進行轉讓或授予許可。
【版權法】義大利的《版權法》是基於《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基本原則制定的。作者的原始作品從創作之日起就受到版權法的保護。不需提出申請或履行其它程序就可享有知識產權保護。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包括文學作品、動畫、音樂作品、錄音、軟體、資料庫、建築作品及平面藝術。
Ⅳ 義大利專利保護范圍
義大利對於技術創新、對於為特定技術問題提供新解決方案的產品或方法提供專利保護。專利尤其賦予權利人以下權利:
1.如果專利的主體是一種產品,未經權利人許可,第三方不得生產、使用、營銷、銷售或進口該產品;
2.如果專利的主體是一種方法,未經權利人許可,第三方不得實施該方法或者使用、營銷、銷售或進口直接根據該方法獲得的產品。
Ⅳ 義大利專利權的有哪些特徵
(1)該發明必須能夠適用於工業應用(此處的工業應用包括農業)。(2)該發明必須具有新穎性。申請方不得在提起該專利申請之日前透露任何有關該專利申請的信息。(3)發明必須是一種技術上的進步,而這種進步對於相關工業領域的專家來說並不是顯而易見的。
一旦授予專利權,專利管理部門必須在專利公報期刊上公布該項專利授予。此後,將印刷有關該專利的詳細說明書和圖紙。發明人的名稱必須出現在公布刊物及印刷的說明書上。這些文件可以被公眾獲得。
在義大利的專利注冊程序中沒有異議程序。合法撤銷或者注銷一項專利的唯一途徑是針對該專利的無效性提起訴訟。
在義大利提起的專利申請可作為在巴黎公約的任何成員國提出主張的依據。
Ⅵ 什麼是歐洲專利包含哪些國家
1. 歐洲專利的概念
根據《歐洲專利公約》授予的專利稱為歐洲專利,它是授予具有工業實用性、絕對新穎性和創造性的發明。歐洲專利通過歐洲專利局(EPO)提交申請,申請人可以請求授予歐洲專利權對一個或數個締約國有效。
2. 歐洲專利受保護的國家
在每一個生效的國家,歐洲專利與國內專利主管部門授權的國內專利具有相同的效力,根據國內法獲得保護。目前,歐洲專利可在38個締約國、2個延伸國、2個生效國生效。
(1)締約國(38個):阿爾巴尼亞,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塞普勒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摩納哥,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聖馬里諾,塞爾維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國。
注*:瑞士和列支敦斯登只能同時指定。
(2)延伸國(2個):波斯尼亞-黑塞哥維亞,黑山。
(3)生效國(2個):摩洛哥,摩爾多瓦共和國。
Ⅶ 義大利專利的申請條件是
義大利法律規定,所有技術領域的任何發明,無論是新產品還是新方法,均可獲得專利。但對於人類或動物的診斷和治療方法,植物品種或繁殖動物或植物的主要生物方法,可不授予專利權。獲得專利的發明須滿足以下條件:
(1)可供工業應用:可應用於一個或多個部門。(2)新穎性:在專利申請日之前,專利授予機構未發現任何相關的信息。
(3)創造性:該發明應表現出明顯的技術進步,該技術進步對於相關工業領域的專業人員來說是非顯而易見的。
Ⅷ 義大利專利具有的保護措施是
義大利專利具有保護措施對於專利是不可以侵權的,當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解決。義大利還規定有專利犯罪,大部分犯罪都由檢察官提起公訴。義大利海關也會對侵犯專利產品的進口採取執法措施。如果你有新的發明,在進行注冊一個專利還是比較重要的
Ⅸ 義大利外觀設計專利概述是
義大利外觀設計,義大利稱為Disegni e Modelli,包括設計(二維)或造型(三維),與我國外觀設計的含義相同。外觀設計保護產品外觀中的美學或裝飾元素,而不保護技術功能。任何工業或手工業產品整體或部分的外觀,比如線條、輪廓、顏色、形狀、表面結構、產品本身或其裝飾的材料,均可注冊。
Ⅹ 有誰申請過義大利發明專利
義大利遵守所有主要的知識產權國際條約,同時作為歐盟成員國,義大利不斷修訂其國內法律,以符合歐盟有關知識產權的規定。在義大利投資的外國公司享有與義大利公司相同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義大利知識產權的法規主要包括:《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和外觀設計保護的相關法規。
近年來,義大利加強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在全國12個城市建立了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了「反偽造委員會」,專門負責協調處理有關反盜版和假冒商品工作,鼓勵企業採用統一「義大利製造」的標識等。其主管部門為經濟發展部下屬的義大利專利與商標管理局。
【專利法】義大利規定,所有技術領域的任何發明,無論是新產品還是新方法,均可獲得專利。但對於人類或動物的診斷和治療方法,植物品種或繁殖動物或植物的主要生物方法,可不授予專利權。義大利專利在《巴黎公約》任何成員國的申請都可以享受《巴黎公約》中規定的基本原則。
(1)可供工業應用:可應用於一個或多個部門。
(2)新穎性:在專利申請日之前,專利授予機構未發現任何相關的信息。
(3)創造性:該發明應表現出明顯的技術進步,該技術進步對於相關工業領域的專業人員來說是非顯而易見的。
【外觀設計保護】外觀設計保護須具備:(1)新穎性,即在注冊申請前該設計不為公眾所知;(2)獨創性,即在注冊申請前,該設計給專業使用人的全部印象必須顯著區別於公開使用的其他設計。在注冊登記後,外觀設計的保護期為一個或多個5年,從申請之日算起,續展期總共不超過25年。外觀設計注冊後,其所有權人享有專用權(包括製造、供應、進入市場、進口、出口),並有權制止任何第三方未經所有權人同意使用該設計。
【工業產權法】2005年2月10日,義大利政府頒布了30/2005號法令(即《工業產權法》),《工業產權法》提出了關於工業產權的新定義,明確指出工業產權還包括原產地名稱、地理標識,以及公司機密信息。公司機密信息是指那些內容不被人所知(無法從外形結構獲知其內容)或同一領域專家不能輕易獲得的秘密信息,其經濟價值是基於其秘密性,並且有充足的控製程序以保證其秘密性。產品投入市場前有關的測試信息也屬於公司機密信息。
依照《工業產權法》規定,只要發明與僱用合同確定的工作有關,並且已經支付給雇員特定的補償,雇員創造的發明屬於僱主。如果針對發明的特定補償沒有在僱用合同中予以明確,同時發明是在履行僱用關系時創造的,若發明獲得專利,則該發明屬於僱主,但必須付給雇員相當的補償。如果上述條件不能滿足,而發明與僱主經營的領域有關,則發明屬於雇員,但僱主有權選擇獨家使用、或非獨家使用、或購買發明。如果僱主與雇員未能就補償金額或發明報酬達成一致,可以由一個仲裁小組進行評估。
對侵犯工業產權的刑事處罰更加嚴格。另外,為了確定因偽造而產生的損失,法院將有權把偽造人所獲得的利益以及他違法使用工業產權許可而應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考慮在內。
知識產權侵權的相關處罰規定:
義大利對知識產權保護較嚴格,對侵權行為的處罰較嚴厲。根據義大利第168/2003號法律規定,意法院設有專門的工業產權侵權爭端法庭。知識產權持有人如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在提供初步證據的情況下,可要求該專門法庭採取緊急預防措施,包括:沒收產品以及構成證據的生產工具、文件及商品;抑制侵權行為,侵權人如繼續侵權、不執行法官命令或拖延執行,則進行罰款;在無法獲得充分賠償的情況下,可沒收侵權人的貨物和財產。
最終處罰措施包括:禁止生產或銷售產品、消除或銷毀構成侵權的所有內容(產品、貨物、工具、標志)、罰款、公布侵權行為i、賠償損失(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