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職業屬於公務員
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公務型卜員主要是在國家政府這一塊,比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財政局,稅務局,環保局等等,還有監獄,國務院各部委,縣委縣政府,省委省政府,比如警察,稅務局科員,教育局局長,國家教廳皮育部官員,國家外交部工作人員,還有屬於國務院管理的事業單位,比如中央黨校等。
(1)義大利哪些職業是公務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卜伏穗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2. 2015國家公務員招錄義大利語專業哪些部門
外語專業一般主要集中在對外部門,例如外交部。詳細的2015年國家公務員職位信息你可以登錄公務員考試網站下載查看。
另外15年的職位只能作為參考,不能作為2016年招考的依據。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預計將在2015年10月中旬發布。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參考:
公告及職位表發布時間:10月14日
報名時間:10月15日至24日
資格審查:10月15日至26日
列印准考證: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
筆試的時間為2014年11月30日。具體安排為:
11月3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1月30日下午 14:00-17:00 申論
7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考試的時間為: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專業考試的時間為: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3. 義大利社會學專業的課程設置及就業方向
義大利留學的綜合大學里專業設置非常多,下面86為大家介紹下社會學的專業課程設置及就業等情況,供同學們參考選擇專業。 此專業專門培養具備較全面的社會學理論知識和較熟練的社會調查技能,社會學是一門分析各種社會現象,研究社會中人的行為,探求如何解決社會問題的學科,研究領域涉及到我們身邊的家庭、學校、企業到國家乃至國際社會。在學習中我們會逐步了解個人的成長會經歷哪些階段、面臨哪些問題?女性在現代社會中的角色?如何分析社會熱點問題,比如青少年犯罪問題、失業問題、明梁掘環保問題等,社會學都會以它獨特的視角給出答案。
另外,社會學還有自己一套專門的研究方法,比如通過觀察、采訪、輿論調查來搜集資料,並運用統計技術和計算機技術進行資料分析。社會學專業需要一定的激核數學、統計學知識和相應的計算機技能。
課程設置:社會學原理、社會學研究方法、社會心理學、統計學等。
就業方向:教師、研究人員、公務員渣激、公司行政等。
4. 哪些國家的教師屬於公務員
法律分析:英美法日德等發達國家都將教師列入公務員體系。
法律依據:《日本國教育公務員特例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教育公務員,是指學校(學校教育法(1947年第26號法))第一條規定的地方公務員中與學校及學齡歷咐雀前兒童有關的教育。兒童保育中心(以下簡稱「幼兒保育中心」) 綜合保育等促進法(2006年第77號法)第2條第7項規定同下)和校長、校長(包括學校主任,下同)、教師和部門主任,以及地方公共組織(以下簡稱「公立學校」)的簡凱教育。委員會的專業教育人員。
2、本法中「教師」是指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副校長(含副校長,下同)、教授、主任教授(幼兒園合作型認定兒童機構的主要教師)包括主要營養教師。下同。),講師,教師,助理教授,助理教授肢早,護理助理教授,營養師,首席幼兒園老師,主管幼兒園老師,幼兒園老師,助理教授和講師。
三、本法所稱院長,是指大學副校長(以公辦學校為限,除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外,下同)、系主任及其他教務處處長。由政令指定的部門。說。
四、本法所稱「理事會」,是指在大學舉行的會議,由校長、系主任和設立該大學的地方公共機構確定的其他人員組成。
五、本法所稱職業教育人員,是指督導、社會教育主任。
5. 教師是公務員嗎
教師不是公務員
教師該不該納入公務員?
新聞 專家建議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納入公務員隊伍
作為剛剛當選的中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之一,莫紀宏前日在首屆中國青年法學家論壇上說,受教育權是以國家和政府的責任為前提的一種社會權利。從事義務教育工作的教師是代表國家向接受義務教育的公民履行政府責任,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是代表政府辦事,因此應當納入公務員隊伍。「這樣才能更好地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尤其是落後地區教師的福利,穩定這個隊伍。」 新京報
觀點 中小學教師應納入公務員體系
中小學教師是嚴格按照國家的教育計劃和培養目標進行工作,為國家培養下一代,因此,教師須由政府來任用管理。中小學教師也就因此不可避免地帶有了公務員身份的色彩。我國當然也不例外。例如在法國、德國、瑞典、義大利、比利時、芬蘭、葡萄牙等教育發達國家,中小學教師都是國家公務員,他們的職業由國家及地方公務員法來規范;而在日本則將中小學教師單獨納入教育公務員職系,並制定了單行的《教育公務員特例法》來規范教師的權益和義務。
根據這些法律,義務教育教師候選人應由政府公開選拔,一旦擇優錄用,便具有公務員身份。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對其予以降職或免職;教師工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財政承擔,待遇有保障;教師必須履行因公務員身份而產生的義務;教師待遇要比同等公務員高,權益有特殊的保障措施。這些規定十分有助於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使尊師重教的社會氣氛得以形成。 紅網
教師公務員化管理可以嘗試
筆者以為,莫紀宏研究員的這一建議具有建設性,理由令人信服,也並非不具可行性。
我國現在推行的是九年制義務教育,義務教育首先是政府的義務。從這個意義上說,教師實際是在代表政府履行推行義務教育的法定義務,即代表政府而工作,因而可以甚至理應被納入公務員管理范疇。
即便是從行政管理職能上講,將教師納入公務員體純猛系也並非站不住腳。按照當前的劃分方式,學校屬於事業單位,但學校與教師在教育學生的同時,也有權對學生作出必要的行政處罰。從這大廳一點來看,學校行使的實際就是行政職能,而教師此時的身份也與公務員有些類似。
當然,將教師納入公務員體系,最大的好處還在於能確保教師收入的穩定,以促進各地尤其是貧困地區教育事業的發展。當前不少落後地區的現實情況是:公務員工資有保障,各種補貼也都能及時到位,但同地區的教師工資卻往往得不到保障。這不但損害了教師的利益,也危及教師隊伍的穩定,不利於當地教育事業的發展。公務員收入全部由財政撥款,因而具有穩定、及時等特點,如果教師能被納入公務員體系,他們的工資會更有保障,他們投身教育事業的積極性也會提高,而這對促進貧困地區教育事業的發展是十分有利的。
教育事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國家應採取各種可行性措施提高教師待遇,穩定教師隊伍,鼓勵他們獻身於教書育人的光榮事業。「教師隊伍公務員化管理」這一旨在提升教師待遇的建議,也應該被納入可行性研究與嘗試當中。 京華時報
教師納入公務員並非改革良方
身做仿橋在教育界,雖然不是中小學教師,筆者仍對莫紀宏先生的建議充滿了敬意,並能真切體會到莫紀宏先生的良苦用心:中小學教育是整個國民教育的基礎,讓中小學教師得到公平的待遇,對打好這個基礎具有十分關鍵的意義。但是,於內心,筆者並不十分贊成為了保障中小學教師待遇就將其列入公務員隊伍的建議。
論起來,教師的待遇應當高於公務員。
這是有法律依據的。按《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照這條規定,如果將教師納入公務員,享受公務員待遇的話,教師的工資還有可能下降。另外,國家還另有規定,教師如果工作滿一定年限,退休時可以拿到百分之百的工資,其他行業都不行,包括公務員。所以說,按國家相關規定及其精神來看,將中小學教師納入公務員,不是在提高待遇,反而是在降低其待遇,更無法體現出國家對教育的重視。
只是實際上並非如此,中小學教師的高待遇只體現在文件裡面,並沒有落實,無論是地位,還是待遇,教師比公務員要差許多。原因大家應十分清楚:是人為的因素在作怪。所以,中小學教師待遇低,不是國家不重視,也不是法律沒有規定,而是有些地方「有令不行,有法不依」!財政困難時,先打教師工資的主意;調整工資時,只給公務員加薪,故意排除教師。這些損害教師利益的事,當然屬於違法之舉,但是好像極少聽說,哪個地方的領導因此受到過追究與制裁。
可見,有法(教育法)不依,違法不糾,是造成中小學教師合法權益受損、工資待遇低的根本性原因。將中小學教師納入公務員隊伍,或可以保證其待遇,但是其不合理之處也不能忽略。 中華新聞報
6. 義大利公務員地位
地位中等。在義大利做做鍵公務員是辛苦的,會有加班的時候,地位是不高不低的中等地位。義大利早胡跡全國現有公務員350萬人,平均每一千人就有57名公務員,其構成包括各級政府、公共行政管理、財政稅務、軍隊、警察、司法、外交、公共科研陸並。
7. 義大利語本科畢業可以考什麼樣的公務員
只要你拿到西外的畢業證書就可以報名參加公務員考試。
義大利語專業參加公務員考試,目標崗位應該是國考的外交部、海關,省考的政府機關、以及專業不限的職位,具體的可以參考當年的公務員考試職位表。